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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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其子江浙行省左丞暗普。
詔以浙西大水冒田為災,令富家募佃人疏決水道。
辛未,敕僧寺之邸店,商賈舍止,其物貨依例收稅。
丁醜,中書省臣言:「上都工匠二千九百九十九戶,歲縻官糧萬五千二百餘石,宜擇其不切於用者,俾就食大都。
」從之。
甲申,真定路深州靜安縣大水,民饑,發義倉糧二千五百七十四石賑之。
六月丙戌,敕選河西質子軍精銳者八百,給以鎧仗鞍勒、狐貉衣裘,遣赴皇孫阿難荅所出征。
己醜,歲星犯左執法。
庚寅,詔雲南旦當仍屬西番宣慰司。
改淮西蘄、黃等路隸河南江北行省。
丙申,太陰犯鬥。
乙巳,以皇太子寶授皇孫鐵穆耳,緫兵北邊。
己酉,詔濬太湖。
壬子,大興縣蝗。
易州雨雹,大如雞卵。
秋七月丁巳,敕中書省官一員監修國史。
己未,詔皇曾孫松山出鎮雲南,以皇孫梁王印賜之。
詔免福建歲輸皮貨及泉州織作紵絲。
庚申,命知鶴慶府昔寶赤齎璽書招諭農順未附蠻寨。
甲子,太陰犯建星。
己巳,命劉國傑從諸王亦吉裡台督諸軍征交趾。
免雲南屯田軍逋租萬石。
壬申,以月失察兒知樞密院事。
丁醜,賜新開漕河名曰通惠。
壬申,以隻兒合忽所汰乞兒吉思戶七百,屯田合思合之地。
辛巳,太陰犯鬼。
八月丙戌,括所在荒田無主名者,令放良、漏籍等戶屯田。
庚寅,奉使安南國梁曾、陳孚以安南使人陶子奇、梁文藻偕來。
敕福建行省放爪哇出征軍歸其家。
甲午,辰星犯太微西垣上將。
戊戌,給安西王府斷事官印。
甲辰,太陰犯畢。
丁未,湖廣行省臣言海南、海北多曠土,可立屯田,詔設鎮守黎蠻海北海南屯田萬戶府以董之。
戊申,太陰犯鬼。
營田提舉司所轄屯田百七十七頃為水所沒,免其租四千七百七十二石。
九月癸醜朔,大駕至自上都。
戊午,敕各路達魯花赤、緫管董驛事。
己未,明安荅兒率軍萬人征土蕃,近遣使來言,乞引茂州先附寨官赴闕,不允。
乙醜,立海北海南博易提舉司,稅依市舶司例。
丙寅,遣金齒人還歸。
丁卯,太陰犯畢。
癸酉,敕以禦史臺贓罰鈔五萬錠,給衛士之貧者。
辛巳,登州蝗,恩州水,百姓闕食,賑以義倉米五千九百餘石。
冬十月癸未朔,以侍衛親軍千戶張邦瑞為萬戶,佩虎符,將六盤山軍千人及皇子西平王等軍共為萬人,西征。
賜冠城疏河董役軍官衣各一襲。
賜交趾陶子奇等十七人冬衣,荊南安置。
戊子,詔修汴堤。
己醜,遣兵部侍郎忽魯禿花等使閣藍、可兒納荅、信合納帖音三國,仍賜信合納帖音酋長三珠虎符。
庚寅,饗于太廟。
彗星入紫微垣,抵鬥魁,光芒尺許,凡一月乃滅。
丙申,熒惑犯亢。
己亥,太陰犯天關。
辛醜,太陰犯井。
壬寅,敕減米直,糶京師饑民,其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給之。
甲辰,赦天下。
戊申,僧官緫統以下有妻者罷之。
以段貞董開河、修倉之役,加平章政事。
庚戌,造象蹄掌甲。
辛亥,禁江南州郡以乞養良家子轉相販鬻,及強將平民略賣者。
平灤水,免田租萬一千九百七十七石。
廣濟署水,損屯田百六十五頃,免田租六千二百一十三石。
十一月壬子朔,改德安府隸黃州路。
丁巳,孫民獻嘗附桑哥,助要束木為惡,及同知上都留守司事,又受賕減諸從臣糧,詔籍其家貲、妻奴。
復因潭州呂澤訴其刻虐,械送民獻至湖廣,如澤所訴窮治之。
立海北海南道肅政廉訪司,治雷州。
庚申,敕中書省,凡出征軍,毋以和顧和買煩其家。
乙醜,太陰犯畢。
乙卯,太陰犯井。
戊辰,以金齒木朶甸戶口增,立下路緫管府,給其為長者雙珠虎符。
真定路達魯花赤合散言:「廉訪司官檢責民官太苛,乞以民官復檢責廉訪司文卷。
」從之。
庚午,太陰犯鬼。
免江南都作院軍匠出征。
丙子,熒惑犯鉤鈐。
戊寅,歲星犯亢。
己卯,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顏入為中書省平章政事,位帖哥、剌真、不忽木上。
十二月丁亥,禁漢軍更番者毋鬻軍器。
辛卯,武平路達魯花赤塔海言:「女直地至今未定,賊一人入境,百姓離散。
臣願往安集之。
」詔以塔海為遼東道宣慰使。
壬辰,中書左丞馬紹疾,以詹事丞張九思代之。
乙未,太陰犯井。
遣使督思、播二州及鎮遠、黃平,發宋舊軍八千人,從征安南。
庚子,平章政事亦黑迷失、史弼、高興等無功而還,各杖而恥之,仍沒其家貲三之一。
癸卯,敕以桑哥沒入官田三百九十一頃八十餘畝,給阿合兀闌所司匠戶。
丙午,以鐵赤、脫脫木兒、齩住、拜延四人,並安西王傅。
是歲,天下路、府、州、縣等二千三十八:路一百六十九,府四十三,州三百九十八,縣千一百六十五,宣撫司十五,安撫司一,寨十一,鎮撫所一,堡一,各甸部管軍民官七十三,長官司五十一,錄事司百三,巡院三。
官府大小二千七百三十三處,隨朝二百二十一;員萬六千四百二十五,隨朝千六百八十四。
戶一千四百萬二千七百六十。
賜皇後、親王、公主如歲例。
賜諸臣羊馬價,鈔四十三萬四千五百錠、幣五萬五千四百一十錠。
周貧乏,鈔三萬七千五百二十錠。
作佛事祈福五十一。
真定、寧晉等處,被水、旱、蝗、雹為災者二十九。
斷死罪四十一。
三十一年春正月壬子朔,帝不豫,免朝賀。
癸亥,知樞密院事伯顏至自軍中。
庚午,帝大漸。
癸酉,帝崩于紫檀殿。
在位三十五年,壽八十。
親王、諸大臣發使告哀于皇孫。
乙亥,靈駕發引。
葬起輦谷,從諸帝陵。
夏四月,皇孫至上都。
甲午,即皇帝位。
丙午,中書右丞相完澤及文武百官議上尊諡。
壬寅,始為壇于都城南七裡。
甲辰,遣司徒兀都帶、平章政事不忽木、左丞張九思,率百官請諡于南郊。
五月戊午,遣攝太尉臣兀都帶奉冊上尊諡曰聖德神功文武皇帝,廟號世祖,國語尊稱曰薛禪皇帝。
是日,完澤等議同上先皇後弘吉剌氏尊諡曰昭睿順聖皇後。
世祖度量弘廣,知人善任使,信用儒術,用能以夏變夷,立經陳紀,所以為一代之制者,規模宏遠矣。
詔以浙西大水冒田為災,令富家募佃人疏決水道。
辛未,敕僧寺之邸店,商賈舍止,其物貨依例收稅。
丁醜,中書省臣言:「上都工匠二千九百九十九戶,歲縻官糧萬五千二百餘石,宜擇其不切於用者,俾就食大都。
」從之。
甲申,真定路深州靜安縣大水,民饑,發義倉糧二千五百七十四石賑之。
六月丙戌,敕選河西質子軍精銳者八百,給以鎧仗鞍勒、狐貉衣裘,遣赴皇孫阿難荅所出征。
己醜,歲星犯左執法。
庚寅,詔雲南旦當仍屬西番宣慰司。
改淮西蘄、黃等路隸河南江北行省。
丙申,太陰犯鬥。
乙巳,以皇太子寶授皇孫鐵穆耳,緫兵北邊。
己酉,詔濬太湖。
壬子,大興縣蝗。
易州雨雹,大如雞卵。
秋七月丁巳,敕中書省官一員監修國史。
己未,詔皇曾孫松山出鎮雲南,以皇孫梁王印賜之。
詔免福建歲輸皮貨及泉州織作紵絲。
庚申,命知鶴慶府昔寶赤齎璽書招諭農順未附蠻寨。
甲子,太陰犯建星。
己巳,命劉國傑從諸王亦吉裡台督諸軍征交趾。
免雲南屯田軍逋租萬石。
壬申,以月失察兒知樞密院事。
丁醜,賜新開漕河名曰通惠。
壬申,以隻兒合忽所汰乞兒吉思戶七百,屯田合思合之地。
辛巳,太陰犯鬼。
八月丙戌,括所在荒田無主名者,令放良、漏籍等戶屯田。
庚寅,奉使安南國梁曾、陳孚以安南使人陶子奇、梁文藻偕來。
敕福建行省放爪哇出征軍歸其家。
甲午,辰星犯太微西垣上將。
戊戌,給安西王府斷事官印。
甲辰,太陰犯畢。
丁未,湖廣行省臣言海南、海北多曠土,可立屯田,詔設鎮守黎蠻海北海南屯田萬戶府以董之。
戊申,太陰犯鬼。
營田提舉司所轄屯田百七十七頃為水所沒,免其租四千七百七十二石。
九月癸醜朔,大駕至自上都。
戊午,敕各路達魯花赤、緫管董驛事。
己未,明安荅兒率軍萬人征土蕃,近遣使來言,乞引茂州先附寨官赴闕,不允。
乙醜,立海北海南博易提舉司,稅依市舶司例。
丙寅,遣金齒人還歸。
丁卯,太陰犯畢。
癸酉,敕以禦史臺贓罰鈔五萬錠,給衛士之貧者。
辛巳,登州蝗,恩州水,百姓闕食,賑以義倉米五千九百餘石。
冬十月癸未朔,以侍衛親軍千戶張邦瑞為萬戶,佩虎符,將六盤山軍千人及皇子西平王等軍共為萬人,西征。
賜冠城疏河董役軍官衣各一襲。
賜交趾陶子奇等十七人冬衣,荊南安置。
戊子,詔修汴堤。
己醜,遣兵部侍郎忽魯禿花等使閣藍、可兒納荅、信合納帖音三國,仍賜信合納帖音酋長三珠虎符。
庚寅,饗于太廟。
彗星入紫微垣,抵鬥魁,光芒尺許,凡一月乃滅。
丙申,熒惑犯亢。
己亥,太陰犯天關。
辛醜,太陰犯井。
壬寅,敕減米直,糶京師饑民,其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給之。
甲辰,赦天下。
戊申,僧官緫統以下有妻者罷之。
以段貞董開河、修倉之役,加平章政事。
庚戌,造象蹄掌甲。
辛亥,禁江南州郡以乞養良家子轉相販鬻,及強將平民略賣者。
平灤水,免田租萬一千九百七十七石。
廣濟署水,損屯田百六十五頃,免田租六千二百一十三石。
十一月壬子朔,改德安府隸黃州路。
丁巳,孫民獻嘗附桑哥,助要束木為惡,及同知上都留守司事,又受賕減諸從臣糧,詔籍其家貲、妻奴。
復因潭州呂澤訴其刻虐,械送民獻至湖廣,如澤所訴窮治之。
立海北海南道肅政廉訪司,治雷州。
庚申,敕中書省,凡出征軍,毋以和顧和買煩其家。
乙醜,太陰犯畢。
乙卯,太陰犯井。
戊辰,以金齒木朶甸戶口增,立下路緫管府,給其為長者雙珠虎符。
真定路達魯花赤合散言:「廉訪司官檢責民官太苛,乞以民官復檢責廉訪司文卷。
」從之。
庚午,太陰犯鬼。
免江南都作院軍匠出征。
丙子,熒惑犯鉤鈐。
戊寅,歲星犯亢。
己卯,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顏入為中書省平章政事,位帖哥、剌真、不忽木上。
十二月丁亥,禁漢軍更番者毋鬻軍器。
辛卯,武平路達魯花赤塔海言:「女直地至今未定,賊一人入境,百姓離散。
臣願往安集之。
」詔以塔海為遼東道宣慰使。
壬辰,中書左丞馬紹疾,以詹事丞張九思代之。
乙未,太陰犯井。
遣使督思、播二州及鎮遠、黃平,發宋舊軍八千人,從征安南。
庚子,平章政事亦黑迷失、史弼、高興等無功而還,各杖而恥之,仍沒其家貲三之一。
癸卯,敕以桑哥沒入官田三百九十一頃八十餘畝,給阿合兀闌所司匠戶。
丙午,以鐵赤、脫脫木兒、齩住、拜延四人,並安西王傅。
是歲,天下路、府、州、縣等二千三十八:路一百六十九,府四十三,州三百九十八,縣千一百六十五,宣撫司十五,安撫司一,寨十一,鎮撫所一,堡一,各甸部管軍民官七十三,長官司五十一,錄事司百三,巡院三。
官府大小二千七百三十三處,隨朝二百二十一;員萬六千四百二十五,隨朝千六百八十四。
戶一千四百萬二千七百六十。
賜皇後、親王、公主如歲例。
賜諸臣羊馬價,鈔四十三萬四千五百錠、幣五萬五千四百一十錠。
周貧乏,鈔三萬七千五百二十錠。
作佛事祈福五十一。
真定、寧晉等處,被水、旱、蝗、雹為災者二十九。
斷死罪四十一。
三十一年春正月壬子朔,帝不豫,免朝賀。
癸亥,知樞密院事伯顏至自軍中。
庚午,帝大漸。
癸酉,帝崩于紫檀殿。
在位三十五年,壽八十。
親王、諸大臣發使告哀于皇孫。
乙亥,靈駕發引。
葬起輦谷,從諸帝陵。
夏四月,皇孫至上都。
甲午,即皇帝位。
丙午,中書右丞相完澤及文武百官議上尊諡。
壬寅,始為壇于都城南七裡。
甲辰,遣司徒兀都帶、平章政事不忽木、左丞張九思,率百官請諡于南郊。
五月戊午,遣攝太尉臣兀都帶奉冊上尊諡曰聖德神功文武皇帝,廟號世祖,國語尊稱曰薛禪皇帝。
是日,完澤等議同上先皇後弘吉剌氏尊諡曰昭睿順聖皇後。
世祖度量弘廣,知人善任使,信用儒術,用能以夏變夷,立經陳紀,所以為一代之制者,規模宏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