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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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龍昌寧、龍延萬等赴闕,奉羊馬、白氊來貢,各授本處安撫使。

    立宣慰司,招撫西南諸蕃等處酋長。

    癸酉,命翰林承旨撒裡蠻、翰林集賢大學士許國禎,集諸路醫學教授增修本草。

    是月,鎮南王軍至安南,殺其守兵,分六道以進。

    安南興道王以兵拒於萬劫,進擊敗之。

    萬戶倪閏戰死於劉邨。

    以涇州隸都緫帥府。

    賜蒙古貧乏者兀馬兒等鈔二千八百八十五錠、銀四十錠。

     二十二年春正月戊寅,以命相詔天下。

    民間買賣金銀、懷孟諸路竹貨、江淮以南江河魚利,皆弛其禁。

    諸處站赤飲食,官為支給。

    遣官諸路慮囚,罪輕者釋之。

    徙屯衛輝新附軍六千家,廩之京師,以完倉廩。

    發五衛軍及新附軍濬蒙邨漕渠。

    庚辰,立別十八裡驛傳。

    毀宋郊天臺。

    桑哥言:「楊輦真加雲,會稽有泰寧寺,宋毀之以建寧宗等攢宮;錢唐有龍華寺,宋毀之以為南郊。

    皆勝地也,宜復為寺,以為皇上、東宮祈壽。

    」時寧宗等攢宮已毀建寺,敕毀郊天臺,亦建寺焉。

    壬午,詔立市舶都轉運司。

    立上都等路群牧都轉運使司、諸路常平鹽鐵坑冶都轉運司。

    甲申,遣使代祀五嶽、四瀆、東海、後土。

    戊子,闊闊你敦言:「先有旨遣軍二千屯田芍陂,試土之肥磽,去秋已收米二萬餘石,請增屯士二千人。

    」從之。

    徙江南樂工八百家于京師。

    封駙馬唆郎哥為寧昌郡王,賜龜紐銀印。

    西川趙和尚自稱宋福王子廣王以誑民,民有信者;真定民劉驢兒有三乳,自以為異,謀不軌;事覺,皆磔裂以徇。

    移五條河屯田軍五百於兀失蠻、紮失蠻。

    辛卯,發諸衛軍六千八百人給護國寺修造。

    廣禦史臺贓罰庫。

    癸巳,樞密臣言:「舊制四宿衛各選一人參決樞密院事,請以脫列伯為僉院。

    」從之。

    詔括京師荒地,令宿衛士耕種。

    乙未,中書省臣請以禦史大夫玉速怗木兒為左丞相,中丞撒裡蠻為禦史大夫;罷行禦史臺。

    以其所屬按察司隸禦史臺,行禦史臺大夫撥魯罕為中書省平章政事。

    帝曰:「玉速怗木兒朕當思之;撥魯罕寬緩,不可。

    」安童對曰:「阿必赤合何如?」帝曰:「此事朕自處之。

    罷行禦史臺者,當如所奏。

    」盧世榮請罷福建行中書省,立宣慰司,隸江西行中書省。

    又言:「江南行中書省事繁,恐緻壅滯,今隨行省立行樞密院緫兵,以分其務為便。

    」帝曰:「行院之事,前日已言,由阿合馬欲其子忽辛兼兵柄而止,今議行之。

    」流征占城擅還將帥二十三人於遠方。

    丙申,帝畋于近郊。

    陞武備監為武備寺,尚醫監為太醫院,職俱三品。

    陞六部為二品。

    以合必赤合為中書平章政事。

    命禮部領會同館。

    初,外國使至,常令翰林院主之,至是改正。

    荊湖占城行省平叛蠻百六十六洞。

    詔禁私酒。

    己亥,分江浙行省所治南康隸江西省。

    辛醜,以楊兀魯帶為征骨嵬招討使,佩二珠虎符。

    壬寅,造大樽於殿,樽以木為質,銀內而金外,鏤為雲龍,高一丈七寸。

    是月壬午,烏馬兒領兵與安南興道王遇,擊敗之,兵次富良江北。

    乙酉,安南世子陳日烜領戰船千餘艘以拒。

    丙戌,與戰,大破之,日烜遁去。

    入其城,還屯富良江北。

    唆都、唐古帶等引兵與鎮南王會。

     二月乙巳,駐蹕柳林。

    增濟州漕舟三千艘,役夫萬二千人。

    初,江淮歲漕米百萬石於京師,海運十萬石,膠、萊六十萬石,而濟之所運三十萬石,水淺舟大,恒不能達,更以百石之舟,舟用四人,故夫數增多。

    塞渾河堤決,役夫四千人。

    詔改江淮、江西元帥招討司為上中下三萬戶府,蒙古、漢人、新附諸軍相參,作三十七翼。

    上萬戶:宿州、蘄縣、真定、沂郯、益都、高郵、沿海七翼;中萬戶:棗陽、十字路、邳州、鄧州、杭州、懷州、孟州、真州八翼;下萬戶:常州、鎮江、潁州、廬州、亳州、安慶、江陰水軍、益都新軍、湖州、淮安、壽春、揚州、泰州、弩手、保甲、處州、上都新軍、黃州、安豐、松江、鎮江水軍、建康二十二翼。

    翼設達魯花赤、萬戶、副萬戶各一人,以隸所在行院。

    江西盜黎德等餘黨悉平。

    以應放還五衛軍穿河西務河。

    舊例,五衛軍十人為率,七人三人,分為二番,十月放七人者還,正月復役,正月放三人者還,四月復役,更休息之。

    丙午,以荊湖行省所隸八番、羅甸隸西川行省。

    分嵐、管為二州。

    加封桑乾河神洪濟公為顯應洪濟公。

    己。

    西為皇孫阿難荅立衍福司,職四品,使、同知、副使各一員。

    辛亥,廣東宣慰使月的迷失討潮、惠二州盜郭逢貴等四十五寨,皆平,降民萬餘戶、軍三千六百一十人,請將所獲渠帥入覲,面陳事宜。

    從之。

    丙辰,詔罷膠、萊所鑿新河,以軍萬人隸江浙行省習水戰,萬人載江淮米泛海由利津達於京師。

    辛酉,禦史臺臣言:「近中書奏罷行禦史臺,改按察司為提刑轉運司,俾兼錢穀,而糾彈之職廢矣。

    請令安童與老臣議。

    」從之。

    壬戌,太陰犯心。

    中書省臣盧世榮請立規措所,經營錢穀,秩五品,所用官吏以善賈為之,勿限白身人。

    帝從之。

    參知政事不魯迷失海牙等因奏世榮姻黨有牛姓者,前為提舉,今浙西運司課程頗多,擬陞轉運副使。

    亦從之。

    詔舊城居民之遷京城者,以貲高及居職者為先,仍定制以地八畝為一分;其或地過八畝及力不能作室者,皆不得冒據,聽民作室。

    陞禦帶庫為章佩監。

    徙右千戶隻兒海迷失分地泉州。

    賜合剌失都兒新附民五千戶,合剌赤、阿速、阿塔赤、昔寶赤、貴由赤等嘗從征者,亦皆賜之。

    以民八十戶賜皇太子宿衛臣嘗從征者。

    用盧世榮言,回買江南民土田。

    詔天下拘收銅錢。

    申禁私造酒麯。

    戊辰,車駕幸上都。

    帝問省臣:「行禦史臺何故罷之?」安童曰:「江南盜賊屢起,行禦史臺鎮遏居多,臣以為不可罷。

    然與江浙行中書省並在杭州,地甚遠僻,徙之江州,居江浙、湖南、江西三省之中為便。

    」從之。

    立真定、濟南、太原、甘肅、江西、江淮、湖廣等處宣慰司兼都轉運使司,以治課程,仍立條制。

    禁諸司不得擅追管課官吏,有敢沮擾者,具姓名以聞。

    增濟州漕運司軍萬二千人。

    立江西、江淮、湖廣造船提舉司。

    令江浙行省參政馮珪,湖廣行省右丞要束木、參政潘傑,龍興行省左丞伯顏、參政楊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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