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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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給銀符,往使琉求。

    詔曰:「收撫江南已十七年,海外諸蕃罔不臣屬。

    惟琉求邇閩境,未曾歸附。

    議者請即加兵。

    朕惟祖宗立法,凡不庭之國,先遣使招諭,來則按堵如故,否則必緻征討。

    今止其兵,命楊祥、阮鑒往諭汝國。

    果能慕義來朝,存爾國祀,保爾黎庶;若不效順,自恃險阻,舟師奄及,恐貽後悔。

    爾其慎擇之。

    」 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自汀路尾澳舟行,至是日巳時,海洋中正東望見有山長而低者,約去五十裡。

    祥稱是琉求國,鑒稱不知的否。

    祥乘小舟至低山下,以其人衆,不親上,令軍官劉閏等二百餘人以小舟十一艘,載軍器,領三嶼人陳煇者登岸。

    岸上人衆不曉三嶼人語,為其殺死者三人,遂還。

    四月二日,至彭湖。

    祥責鑒、志鬥「已到琉求」文字,二人不從。

    明日,不見志鬥蹤跡,覔之無有也。

    先,志鬥嘗斥言祥生事要功,欲取富貴,其言誕妄難信,至是,疑祥害之。

    祥顧稱志鬥初言琉求不可往,今祥已至琉求而還,志鬥懼罪逃去。

    志鬥妻子訴于官。

    有旨,發祥、鑒還福建置對。

    後遇赦,不竟其事。

     成宗元貞三年,福建省平章政事高興言,今立省泉州,距琉求為近,可伺其消息,或宜招宜伐,不必它調兵力,興請就近試之。

    九月,高興遣省都鎮撫張浩、福州新軍萬戶張進赴琉求國,禽生口一百三十餘人。

     三嶼 三嶼國,近琉求。

    世祖至元三十年,命選人招誘之。

    平章政事伯顏等言:「臣等與識者議,此國之民不及二百戶,時有至泉州為商賈者。

    去年入琉求,軍船過其國,國人餉以糧食,館我將校,無它志也。

    乞不遣使。

    」帝從之。

     馬八兒等國 海外諸蕃國,惟馬八兒與俱藍足以綱領諸國,而俱藍又為馬八兒後障,自泉州至其國約十萬裡。

    其國至阿不合大王城,水路得便風,約十五日可到,比餘國最大。

     世祖至元間,行中書省左丞唆都等奉璽書十通,招諭諸蕃。

    未幾,占城、馬八兒國俱奉表稱藩,餘俱藍諸國未下。

    行省議遣使十五人往諭之。

    帝曰:「非唆都等所可專也,若無朕命,不得擅遣使。

    」 十六年十二月,遣廣東招討司達魯花赤楊庭璧招俱藍。

     十七年三月,至其國。

    國主必納的令其弟肯那卻不剌木省書回回字降表,附庭璧以進,言來歲遣使入貢。

    十月,授哈撒兒海牙俱藍國宣慰使,偕庭璧再往招諭。

     十八年正月,自泉州入海,行三月,抵僧伽耶山,舟人鄭震等以阻風乏糧,勸往馬八兒國,或可假陸路以達俱藍國,從之。

    四月,至馬八兒國新村馬頭,登岸。

    其國宰相馬因的謂:「官人此來甚善,本國船到泉州時官司亦嘗慰勞,無以為報。

    今以何事至此?」庭璧等告其故,因及假道之事,馬因的乃託以不通為辭。

    與其宰相不阿裡相見,又言假道。

    不阿裡亦以它事辭。

    五月,二人蚤至館,屏人,令其官者為通情實:「乞為達朝廷,我一心願為皇帝奴。

    我使劄馬裡丁入朝,我大必闍赤赴筭彈華言國主也。

    告變,筭彈籍我金銀田產妻孥,又欲殺我,我詭辭得免。

    今筭彈兄弟五人皆聚加一之地,議與俱藍交兵;及聞天使來,對衆稱本國貧陋。

    此是妄言。

    凡回回國金珠寶貝盡出本國,其餘回回盡來商賈。

    此間諸國皆有降心,若馬八兒既下,我使人持書招之,可使盡降。

    」時哈撒兒海牙與庭璧以阻風不至俱藍,遂還。

    哈撒兒海牙入朝計事,期以十一月俟北風再舉。

    至期,朝廷遣使令庭璧獨往。

     十九年二月,抵俱藍國。

    國主及其相馬合麻等迎拜璽書。

    三月,遣其臣祝阿裡沙忙裡八的入貢。

    時也裡可溫兀咱兒撒裡馬及木速蠻主馬合麻等亦在其國,聞詔使至,皆相率來告願納歲幣,遣使入覲。

    會蘇木達國亦遣人因俱藍主乞降,庭璧皆從其請。

    四月,還至那旺國。

    庭璧復說下其主忙昂比。

    至蘇木都剌國,國主土漢八的迎使者。

    庭璧因喻以大意,土漢八的即日納款稱藩,遣其臣哈散、速裡蠻二人入朝。

     二十年,馬八兒國遣僧撮及班入朝;五月,將至上京,帝即遣使迓諸途。

     二十三年,海外諸蕃國以楊庭璧奉詔招諭至是皆來降。

    諸國凡十:曰馬八兒,曰須門那,曰僧急裡,曰南無力,曰馬蘭丹,曰那旺,曰丁呵兒,曰來來,曰急蘭亦〈得,彳改角〉,曰蘇木都剌,皆遣使貢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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