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雲南、甘肅、四川軍官緻仕還家,官給驛傳如民官例。
」戊辰,賑晉王部貧民。
癸酉,特授同知徽政院事醜驢荅剌罕金紫光祿大夫、太尉,給銀印。
甲戌,監察禦史孛朮魯翀等言:「皇太子位正東宮,既立詹事院以緫家政,宜擇年德老成、道義崇重者為師保賓贊,俾盡心輔導,以廣緝熙之學。
」制曰「可」。
戊寅,太陰犯心。
己卯,禜星于司天臺。
廣東南恩、新州徭賊龍郎庚等為寇,命江西行省發兵捕之。
帝禦嘉禧殿,謂紮魯忽赤買閭曰:「紮魯忽赤人命所繫,其詳閱獄辭。
事無大小,必謀諸同僚。
疑不能決者,與省、臺臣集議以聞。
」又顧謂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為安邪?朕惟太祖創業艱難,世祖混一疆宇,兢業守成,恒懼不能當天心,繩祖武,使萬方百姓樂得其所,朕念慮在茲,卿等固不知也。
」 二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改釋奠于中丁,祀社稷于中戊。
禜星于回回司天臺。
丁酉,雲南闍裡愛俄、永昌蒲蠻阿八剌等並為寇,命雲南省從宜剿捕。
戊戌,改陝西轉運鹽使司為河東陝西都轉運鹽使司,直隸省部。
己亥,太陰犯靈臺。
乙巳,敕:「諸司不由中書奏官輒署事者悉罷之。
」特授僧從吉祥榮祿大夫、大司空,加榮祿大夫、大司徒僧文吉祥開府儀同三司。
三月丁巳,以天壽節,釋重囚一人。
己未,給鈔賑濟上都、西番諸驛。
辛酉,斡端地有叛者入寇,遣鎮西武靖王搠思班率兵討之。
詔以禦史中丞禿禿合為禦史大夫,諭之曰:「禦史大夫職任至重,以卿勳舊之裔,故特授汝。
當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仍以古名臣為法,否則將墜汝家聲,負朕委任之意矣。
」丙寅,改懷孟路為懷慶路。
特授翰林學士承旨八兒思不花開府儀同三司、大司徒。
己巳,太陰犯明堂。
敕:「諸王、駙馬、宗姻,諸事依舊制領於內八府官,勿徑移文中書。
」封諸王月魯鐵木兒為恩王,給印,置王傅官。
免大都、上都、興和、大同今歲租稅。
癸酉,太陰犯日星。
甲戌,太陰犯心。
壬午,賜大興教寺僧齋食鈔二萬錠。
禁甘肅行省所屬郡縣釀酒。
夏四月壬辰,中書省臣言:「雲南土官病故,子姪兄弟襲之,無則妻承失職。
遠方蠻夷,頑獷難制,必任土人,可以集事。
今或闕員,宜從本俗,權職以行。
」制曰「可」。
丙辰,命京師諸司官吏運糧輸上都、興和,賑濟蒙古饑民。
庚子,車駕幸上都。
以鐵木疊兒為太子太師。
內外監察禦史四十餘人,劾其逞私蠹政,難居師保之任,不聽。
諸王合贊薨。
丙午,命宣政院賑給西番諸驛。
壬子,伯顏鐵木兒部貧乏,給鈔賑之。
五月辛酉,太陰犯靈臺。
丁卯,太陰犯房。
丙子,太陰犯壘壁陣。
加安南國王陳益稷儀同三司。
六月戊子,以莊浪巡檢司為莊浪縣,移巡檢司於比蔔渡。
癸巳,以米五千石賑大長公主所隸貧民。
甲午,改繕珍司為徽儀使司,秩二品。
己亥,歲星犯東鹹。
辛醜,置河南田賦緫管府,隸內史府,設達魯花赤、緫管、同知各一員,副緫管二員,秩從三品。
戊申,置勇校署,以角觝者隸之。
庚戌,大同縣雨雹,大如雞卵。
詔以駝馬牛羊分給朔方蒙古民戍守邊徼者,俾牧養蕃息以自贍,仍命議興屯田。
壬子,賜大乾元寺鈔萬錠,俾營子錢,供繕修之費,仍陞其提點所為緫管府,給銀印,秩正三品。
給鈔四十萬錠,賑合剌赤部貧民;三十萬錠,賑諸位怯憐口被災者;諸有俸祿及能自贍者勿給。
癸醜,以羽林親軍萬人隸東宮。
丙子,陞廣惠司秩正三品,掌回回醫藥。
丁醜,以濟寧等路水,遣官閱視其民,乏食者賑之,仍禁酒,開河泊禁,聽民採食。
晉陽、西涼、鈞等州,陽翟、新鄭、密等縣大雨雹。
汴梁、益都、般陽、濟南、東昌、東平、濟寧、泰安、高唐、濮州、淮安諸處大水。
秋七月丙辰,緬國趙欽撒以方物來覲。
來安路緫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賜璽書招諭之。
諸王闊慳堅部貧乏,給糧賑之。
壬戌,太陰犯心。
以者連怯耶兒萬戶府軍萬人隸東宮,置右衛率府,秩正三品。
丁卯,詔諭江西官吏、豪民毋沮撓茶課。
甲戌,皇姊大長公主祥哥剌吉作佛事,釋全寧府重囚二十七人,敕按問全寧守臣阿從不法,仍追所釋囚還獄。
命分簡奴兒幹流囚罪稍輕者,屯田肇州。
乙亥,通州、漷州增置三倉。
丙子,太白犯太微垣右執法。
增置上都警巡院、開平縣官各二員。
己卯,晉王也孫鐵木兒所部民,經剽掠災傷,為盜者衆,敕紮魯忽赤囊加帶往,與晉王內史審錄罪囚,重者就啟晉王誅之,當流配者加等杖之。
庚辰,賜木憐、麥該兩驛鈔一萬二千一百二十錠,俾市馬給驛。
辛巳,賜左右鷹坊及合剌赤等貧乏者鈔一十四萬錠。
八月甲申,以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張思明為中書參知政事。
乙酉,熒惑犯輿鬼。
甲午,以授皇太子玉冊,告祭于南郊。
庚子,車駕至自上都。
丁未,告祭于太廟。
是月,伏羌縣山崩。
閏八月丙辰,辰星犯太微垣右執法。
賜嘉王晃火鐵
」戊辰,賑晉王部貧民。
癸酉,特授同知徽政院事醜驢荅剌罕金紫光祿大夫、太尉,給銀印。
甲戌,監察禦史孛朮魯翀等言:「皇太子位正東宮,既立詹事院以緫家政,宜擇年德老成、道義崇重者為師保賓贊,俾盡心輔導,以廣緝熙之學。
」制曰「可」。
戊寅,太陰犯心。
己卯,禜星于司天臺。
廣東南恩、新州徭賊龍郎庚等為寇,命江西行省發兵捕之。
帝禦嘉禧殿,謂紮魯忽赤買閭曰:「紮魯忽赤人命所繫,其詳閱獄辭。
事無大小,必謀諸同僚。
疑不能決者,與省、臺臣集議以聞。
」又顧謂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為安邪?朕惟太祖創業艱難,世祖混一疆宇,兢業守成,恒懼不能當天心,繩祖武,使萬方百姓樂得其所,朕念慮在茲,卿等固不知也。
」 二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改釋奠于中丁,祀社稷于中戊。
禜星于回回司天臺。
丁酉,雲南闍裡愛俄、永昌蒲蠻阿八剌等並為寇,命雲南省從宜剿捕。
戊戌,改陝西轉運鹽使司為河東陝西都轉運鹽使司,直隸省部。
己亥,太陰犯靈臺。
乙巳,敕:「諸司不由中書奏官輒署事者悉罷之。
」特授僧從吉祥榮祿大夫、大司空,加榮祿大夫、大司徒僧文吉祥開府儀同三司。
三月丁巳,以天壽節,釋重囚一人。
己未,給鈔賑濟上都、西番諸驛。
辛酉,斡端地有叛者入寇,遣鎮西武靖王搠思班率兵討之。
詔以禦史中丞禿禿合為禦史大夫,諭之曰:「禦史大夫職任至重,以卿勳舊之裔,故特授汝。
當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仍以古名臣為法,否則將墜汝家聲,負朕委任之意矣。
」丙寅,改懷孟路為懷慶路。
特授翰林學士承旨八兒思不花開府儀同三司、大司徒。
己巳,太陰犯明堂。
敕:「諸王、駙馬、宗姻,諸事依舊制領於內八府官,勿徑移文中書。
」封諸王月魯鐵木兒為恩王,給印,置王傅官。
免大都、上都、興和、大同今歲租稅。
癸酉,太陰犯日星。
甲戌,太陰犯心。
壬午,賜大興教寺僧齋食鈔二萬錠。
禁甘肅行省所屬郡縣釀酒。
夏四月壬辰,中書省臣言:「雲南土官病故,子姪兄弟襲之,無則妻承失職。
遠方蠻夷,頑獷難制,必任土人,可以集事。
今或闕員,宜從本俗,權職以行。
」制曰「可」。
丙辰,命京師諸司官吏運糧輸上都、興和,賑濟蒙古饑民。
庚子,車駕幸上都。
以鐵木疊兒為太子太師。
內外監察禦史四十餘人,劾其逞私蠹政,難居師保之任,不聽。
諸王合贊薨。
丙午,命宣政院賑給西番諸驛。
壬子,伯顏鐵木兒部貧乏,給鈔賑之。
五月辛酉,太陰犯靈臺。
丁卯,太陰犯房。
丙子,太陰犯壘壁陣。
加安南國王陳益稷儀同三司。
六月戊子,以莊浪巡檢司為莊浪縣,移巡檢司於比蔔渡。
癸巳,以米五千石賑大長公主所隸貧民。
甲午,改繕珍司為徽儀使司,秩二品。
己亥,歲星犯東鹹。
辛醜,置河南田賦緫管府,隸內史府,設達魯花赤、緫管、同知各一員,副緫管二員,秩從三品。
戊申,置勇校署,以角觝者隸之。
庚戌,大同縣雨雹,大如雞卵。
詔以駝馬牛羊分給朔方蒙古民戍守邊徼者,俾牧養蕃息以自贍,仍命議興屯田。
壬子,賜大乾元寺鈔萬錠,俾營子錢,供繕修之費,仍陞其提點所為緫管府,給銀印,秩正三品。
給鈔四十萬錠,賑合剌赤部貧民;三十萬錠,賑諸位怯憐口被災者;諸有俸祿及能自贍者勿給。
癸醜,以羽林親軍萬人隸東宮。
丙子,陞廣惠司秩正三品,掌回回醫藥。
丁醜,以濟寧等路水,遣官閱視其民,乏食者賑之,仍禁酒,開河泊禁,聽民採食。
晉陽、西涼、鈞等州,陽翟、新鄭、密等縣大雨雹。
汴梁、益都、般陽、濟南、東昌、東平、濟寧、泰安、高唐、濮州、淮安諸處大水。
秋七月丙辰,緬國趙欽撒以方物來覲。
來安路緫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賜璽書招諭之。
諸王闊慳堅部貧乏,給糧賑之。
壬戌,太陰犯心。
以者連怯耶兒萬戶府軍萬人隸東宮,置右衛率府,秩正三品。
丁卯,詔諭江西官吏、豪民毋沮撓茶課。
甲戌,皇姊大長公主祥哥剌吉作佛事,釋全寧府重囚二十七人,敕按問全寧守臣阿從不法,仍追所釋囚還獄。
命分簡奴兒幹流囚罪稍輕者,屯田肇州。
乙亥,通州、漷州增置三倉。
丙子,太白犯太微垣右執法。
增置上都警巡院、開平縣官各二員。
己卯,晉王也孫鐵木兒所部民,經剽掠災傷,為盜者衆,敕紮魯忽赤囊加帶往,與晉王內史審錄罪囚,重者就啟晉王誅之,當流配者加等杖之。
庚辰,賜木憐、麥該兩驛鈔一萬二千一百二十錠,俾市馬給驛。
辛巳,賜左右鷹坊及合剌赤等貧乏者鈔一十四萬錠。
八月甲申,以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張思明為中書參知政事。
乙酉,熒惑犯輿鬼。
甲午,以授皇太子玉冊,告祭于南郊。
庚子,車駕至自上都。
丁未,告祭于太廟。
是月,伏羌縣山崩。
閏八月丙辰,辰星犯太微垣右執法。
賜嘉王晃火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