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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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大臣不法,卿等劾奏毋避,朕自裁之。
」癸卯,敕諸僧犯奸盜、詐偽、鬪訟,仍令有司專治之。
甲辰,授太師、錄軍國重事、知樞密院事脫兒赤顏開府儀同三司,嗣淇陽王。
戊申,改隆鎮萬戶府為隆鎮衛。
庚戌,封知樞密院事醜漢為安遠王,出緫北軍。
壬子,敕軍不滿五千者,勿置萬戶。
癸醜,太陰犯太微東垣上將。
旌表廣州路番禺縣孝子陳韶孫。
戊午,制諸王設王傅六員,銀印,其次設官四員。
改封濟王朶列納為吳王。
賜魏王阿木哥慶元路定海縣六萬五千戶。
加崇福使也裡牙秦國公。
己未,陞崇祥監為崇祥院,秩正二品。
壬戌,陞翰林國史院秩從一品。
帝諭省臣曰:「翰林、集賢儒臣,朕自選用,汝等毋輒擬進。
人言禦史臺任重,朕謂國史院尤重;禦史臺是一時公論,國史院實萬世公論。
」 二月丁卯朔,徙大都路學所置周宣王石鼓于國子監。
敕稱海屯內漢軍存恤二年。
庚午,西北諸王也先不花遣使貢珠寶、皮幣、馬駝,賜鈔一萬三千六百錠。
辛未,改安西路為奉元路,吉州路為吉安路。
壬申,以霸州文安縣屯田水患,遣官疏決之。
遣使賜西僧金五千兩、銀二萬五千兩、幣帛三萬九千九百匹。
甲戌,制定封贈名爵等級,著為令。
改和林省為嶺北省。
丙子,給稱海屯田牛二千。
賜晉王也孫鐵木兒南康路戶六萬五千,世祖諸皇子忽哥赤之子也先鐵木兒福州路福安縣、脫歡之子不荅失裡福州路寧德縣、忽都魯鐵木兒之子泉州路南安縣、愛牙赤之子邵武路光澤縣,戶並一萬三千六百有四,食其歲賦。
己卯,置衛龍都元帥府,秩正二品,以右阿速衛隸之。
八百媳婦來獻馴象二。
壬午,太陰犯亢。
封孛羅為永豐郡王。
置德安府行用鈔庫。
罷莊浪州唐兀千戶所。
丙戌,省樞密斷事官為八員。
庚寅,敕嶺北省賑給闕食流民。
敕兩淮民種荒田者,如例輸稅。
遣官同江西、江浙省整治茶、鹽法。
賜韓國公主普達實憐鈔萬錠。
詔勉勵學校。
賑山東流民至河南境者。
通、漷州饑,賑糧兩月。
三月丁酉朔,熒惑犯東井。
陞給事中秩正三品。
罷諸王、大臣私第營繕。
戊戌,右丞相鐵木疊兒言:「自今左右司、六部官,有不盡心,初則論決,不悛,則黜而不敘。
」制曰「可」。
省女直水達達萬戶府冗員。
敕:「諸王脫脫所招戶,其未藉者,俾隸有司。
」己亥,以生日為天壽節。
庚子,加禦史大夫火尼赤開府儀同三司。
罷衛龍都元帥府。
壬寅,太陰犯東井。
敕歸德亳州,以憲宗所賜不憐吉帶地一千七十三頃還其子孫。
丙午,敕:「北邊使者,非軍機毋給驛。
」丁未,置內正司,秩正三品,卿、少卿、丞各一員。
戊申,陞典內院秩正二品。
以前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塔失海牙為禦史大夫。
改翰林國史院司直司為經歷司,置經歷、都事各一員。
置五臺寺濟民局,秩從五品。
賜安王完澤及其子金三百兩、銀一千二百五十兩、鈔三千五百錠。
賜汴梁路上方寺地百頃。
遼陽省增置灤陽、寬河驛。
甲寅,西北諸王也先不花等遣使以橐駝、方物入貢。
丙辰,封同知徽政院事常不闌奚為趙國公。
庚申,敕簡汰大明宮、興聖宮宿衛。
甲子,給北軍幣帛二十萬匹。
遣戶部尚書馬兒經理河南屯田。
乙醜,命河南省建故丞相阿朮祠堂。
封諸王塔思不花為恩平王。
夏四月丁卯,簡汰控鶴還本籍。
以都水監隸大司農寺。
置察罕腦兒捕盜司,秩從七品。
庚午,命浙東都元帥鄭祐同江浙軍官教練水軍。
辛未,給鈔萬錠修香山永安寺。
趙王汝安部告饑,賑糧八百石。
陞保定路萬戶府為上萬戶。
癸酉,車駕幸上都。
丙子,太白晝見。
封鄄國大長公主忙哥台為大長公主,賜金印。
增也可紮魯忽赤為四十二員。
壬午,熒惑犯輿鬼。
敕皇子碩德八剌置四宿衛。
敕:「僧人田除宋之舊有并世祖所賜外,餘悉輸租如制。
」阿速衛指揮那懷等冒增衛軍六百名,盜支糧七千二百石、幣帛一千二百匹、鈔二百八錠,敕中書、樞密按治。
封知樞密院事木剌忽為廣平王。
癸未,熒惑犯積屍氣。
庚寅,太白經天。
大崇恩福元寺成,置隆禧院。
龍興新建縣霖雨傷禾。
彰德安陽縣蝗。
五月丙申朔,以中書平章政事合散為中書左丞相,江浙行省平章張驢為中書平章政事。
知樞密院事也先鐵木兒授開府儀同三司。
壬寅,諸王脫忽思海迷失以農時出獵擾民,敕禁止之,自今十月方許出獵。
改和林路為和寧路。
賜諸王阿木哥鈔萬錠,速速疊兒、按麻思等各千錠。
以蒙古驛隸通政院。
置濮陽王脫脫木兒王傅官四員。
給上都、灤陽驛馬三百匹。
己未,縉山縣行宮建涼殿。
己未,以西寧州田租、稅課賜大長公主忙古台。
賑宿衛士糧二萬石。
陞回回司天臺秩正四品。
彰德、河南、隴西雹。
六月乙醜朔,日有食之。
丁卯,天雨毛。
己巳,太陰犯天關。
敕李孟博選中外才學之士任職翰林。
給羊馬鈔價,濟嶺北、甘肅戍軍之貧者。
壬申,減四川鹽額五千引。
賜崇福寺河南官地百頃。
丁亥,敕罷封贈,誡左右守法度,勤職業,勿妄僥倖加官。
賜安遠王醜漢金百兩、銀五百兩、鈔千錠。
鞏昌、河州等路饑,免常賦二分。
秋七月辛醜,定內正司官為六員。
禁諸王徑宣旨於各路。
徙中都內帑、金銀器歸太府監。
賜新店諸驛鈔三千八百錠,充使者餼廩。
癸卯,詔獎勵禦史臺。
丙午,陞大司農司秩從一品。
帝諭司農曰:「農桑衣食之本,汝等舉諳知農事者用之。
」敕諸王小薛部歸晉寧路襄垣縣民田。
中書參政賈鈞以病請告,賜鈔三百錠,給安車還鄉。
戊午,太陰犯東井。
八月丁卯,敕探馬赤軍羊馬牛,依舊制百稅其一。
戊辰,太白犯軒轅。
辛未,太陰犯填星。
丁醜,罷司禋監。
己卯,以吏部尚書許師敬為中書參知政事。
庚辰,車駕至自上都。
壬午,辰星犯右執法。
置少府監,隸大都留守司。
甲申,賜諸王闊闊出金束帶一、銀百五十兩、鈔二百錠。
乙酉,太白犯右執法。
辛卯,敕雲南省右丞阿忽台等,領蒙古軍從雲南王討八百媳婦蠻。
濱州旱,民饑,出利津倉米二萬石,減價賑糶。
寧國路涇縣水,賑糧二月。
安南國王陳益稷來朝。
九月丁酉,增江浙海漕糧二十萬石。
戊戌,罷征八百媳婦蠻、大、小徹裡蠻,以璽書招諭之。
辛醜,命司徒田忠良等詣真定玉華宮,祀睿宗禦容。
八百媳婦、大、小徹裡蠻獻馴象及方物。
甲辰,陞參議中書省事阿蔔海牙為參知政事。
拘火者等所佩國公、司徒印。
丁巳,太白犯亢。
壬戌,瓊州黎賊嘯聚,遣官招諭。
冬十月甲子,有事于太廟。
改隆興路為興和路,賜銀印。
雲南行省右丞筭隻兒威有罪,國師搠思吉斡節兒奏請釋之,帝斥之曰:「僧人宜誦佛書,官事豈當與耶!」癸未,以中書參知政事察罕為中書平章政事,商議中書省事。
丁亥,太陰犯平道。
戊子,太陰犯亢。
翰林學士承旨玉連赤不花等進順宗、成宗、武宗實錄。
罷造船提舉司。
辛卯,赦天下。
賜李孟潞州田二十頃。
十一月戊戌,調汀、漳畬軍代亳州等翼漢軍於本處屯田。
己亥,太陰犯壘壁陣。
甲辰,捕滄洲群盜阿失荅兒等,擒之,支解以徇。
丙午,諭六部官毋踰越中書奏事。
丙辰,封駙馬脫脫
」癸卯,敕諸僧犯奸盜、詐偽、鬪訟,仍令有司專治之。
甲辰,授太師、錄軍國重事、知樞密院事脫兒赤顏開府儀同三司,嗣淇陽王。
戊申,改隆鎮萬戶府為隆鎮衛。
庚戌,封知樞密院事醜漢為安遠王,出緫北軍。
壬子,敕軍不滿五千者,勿置萬戶。
癸醜,太陰犯太微東垣上將。
旌表廣州路番禺縣孝子陳韶孫。
戊午,制諸王設王傅六員,銀印,其次設官四員。
改封濟王朶列納為吳王。
賜魏王阿木哥慶元路定海縣六萬五千戶。
加崇福使也裡牙秦國公。
己未,陞崇祥監為崇祥院,秩正二品。
壬戌,陞翰林國史院秩從一品。
帝諭省臣曰:「翰林、集賢儒臣,朕自選用,汝等毋輒擬進。
人言禦史臺任重,朕謂國史院尤重;禦史臺是一時公論,國史院實萬世公論。
」 二月丁卯朔,徙大都路學所置周宣王石鼓于國子監。
敕稱海屯內漢軍存恤二年。
庚午,西北諸王也先不花遣使貢珠寶、皮幣、馬駝,賜鈔一萬三千六百錠。
辛未,改安西路為奉元路,吉州路為吉安路。
壬申,以霸州文安縣屯田水患,遣官疏決之。
遣使賜西僧金五千兩、銀二萬五千兩、幣帛三萬九千九百匹。
甲戌,制定封贈名爵等級,著為令。
改和林省為嶺北省。
丙子,給稱海屯田牛二千。
賜晉王也孫鐵木兒南康路戶六萬五千,世祖諸皇子忽哥赤之子也先鐵木兒福州路福安縣、脫歡之子不荅失裡福州路寧德縣、忽都魯鐵木兒之子泉州路南安縣、愛牙赤之子邵武路光澤縣,戶並一萬三千六百有四,食其歲賦。
己卯,置衛龍都元帥府,秩正二品,以右阿速衛隸之。
八百媳婦來獻馴象二。
壬午,太陰犯亢。
封孛羅為永豐郡王。
置德安府行用鈔庫。
罷莊浪州唐兀千戶所。
丙戌,省樞密斷事官為八員。
庚寅,敕嶺北省賑給闕食流民。
敕兩淮民種荒田者,如例輸稅。
遣官同江西、江浙省整治茶、鹽法。
賜韓國公主普達實憐鈔萬錠。
詔勉勵學校。
賑山東流民至河南境者。
通、漷州饑,賑糧兩月。
三月丁酉朔,熒惑犯東井。
陞給事中秩正三品。
罷諸王、大臣私第營繕。
戊戌,右丞相鐵木疊兒言:「自今左右司、六部官,有不盡心,初則論決,不悛,則黜而不敘。
」制曰「可」。
省女直水達達萬戶府冗員。
敕:「諸王脫脫所招戶,其未藉者,俾隸有司。
」己亥,以生日為天壽節。
庚子,加禦史大夫火尼赤開府儀同三司。
罷衛龍都元帥府。
壬寅,太陰犯東井。
敕歸德亳州,以憲宗所賜不憐吉帶地一千七十三頃還其子孫。
丙午,敕:「北邊使者,非軍機毋給驛。
」丁未,置內正司,秩正三品,卿、少卿、丞各一員。
戊申,陞典內院秩正二品。
以前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塔失海牙為禦史大夫。
改翰林國史院司直司為經歷司,置經歷、都事各一員。
置五臺寺濟民局,秩從五品。
賜安王完澤及其子金三百兩、銀一千二百五十兩、鈔三千五百錠。
賜汴梁路上方寺地百頃。
遼陽省增置灤陽、寬河驛。
甲寅,西北諸王也先不花等遣使以橐駝、方物入貢。
丙辰,封同知徽政院事常不闌奚為趙國公。
庚申,敕簡汰大明宮、興聖宮宿衛。
甲子,給北軍幣帛二十萬匹。
遣戶部尚書馬兒經理河南屯田。
乙醜,命河南省建故丞相阿朮祠堂。
封諸王塔思不花為恩平王。
夏四月丁卯,簡汰控鶴還本籍。
以都水監隸大司農寺。
置察罕腦兒捕盜司,秩從七品。
庚午,命浙東都元帥鄭祐同江浙軍官教練水軍。
辛未,給鈔萬錠修香山永安寺。
趙王汝安部告饑,賑糧八百石。
陞保定路萬戶府為上萬戶。
癸酉,車駕幸上都。
丙子,太白晝見。
封鄄國大長公主忙哥台為大長公主,賜金印。
增也可紮魯忽赤為四十二員。
壬午,熒惑犯輿鬼。
敕皇子碩德八剌置四宿衛。
敕:「僧人田除宋之舊有并世祖所賜外,餘悉輸租如制。
」阿速衛指揮那懷等冒增衛軍六百名,盜支糧七千二百石、幣帛一千二百匹、鈔二百八錠,敕中書、樞密按治。
封知樞密院事木剌忽為廣平王。
癸未,熒惑犯積屍氣。
庚寅,太白經天。
大崇恩福元寺成,置隆禧院。
龍興新建縣霖雨傷禾。
彰德安陽縣蝗。
五月丙申朔,以中書平章政事合散為中書左丞相,江浙行省平章張驢為中書平章政事。
知樞密院事也先鐵木兒授開府儀同三司。
壬寅,諸王脫忽思海迷失以農時出獵擾民,敕禁止之,自今十月方許出獵。
改和林路為和寧路。
賜諸王阿木哥鈔萬錠,速速疊兒、按麻思等各千錠。
以蒙古驛隸通政院。
置濮陽王脫脫木兒王傅官四員。
給上都、灤陽驛馬三百匹。
己未,縉山縣行宮建涼殿。
己未,以西寧州田租、稅課賜大長公主忙古台。
賑宿衛士糧二萬石。
陞回回司天臺秩正四品。
彰德、河南、隴西雹。
六月乙醜朔,日有食之。
丁卯,天雨毛。
己巳,太陰犯天關。
敕李孟博選中外才學之士任職翰林。
給羊馬鈔價,濟嶺北、甘肅戍軍之貧者。
壬申,減四川鹽額五千引。
賜崇福寺河南官地百頃。
丁亥,敕罷封贈,誡左右守法度,勤職業,勿妄僥倖加官。
賜安遠王醜漢金百兩、銀五百兩、鈔千錠。
鞏昌、河州等路饑,免常賦二分。
秋七月辛醜,定內正司官為六員。
禁諸王徑宣旨於各路。
徙中都內帑、金銀器歸太府監。
賜新店諸驛鈔三千八百錠,充使者餼廩。
癸卯,詔獎勵禦史臺。
丙午,陞大司農司秩從一品。
帝諭司農曰:「農桑衣食之本,汝等舉諳知農事者用之。
」敕諸王小薛部歸晉寧路襄垣縣民田。
中書參政賈鈞以病請告,賜鈔三百錠,給安車還鄉。
戊午,太陰犯東井。
八月丁卯,敕探馬赤軍羊馬牛,依舊制百稅其一。
戊辰,太白犯軒轅。
辛未,太陰犯填星。
丁醜,罷司禋監。
己卯,以吏部尚書許師敬為中書參知政事。
庚辰,車駕至自上都。
壬午,辰星犯右執法。
置少府監,隸大都留守司。
甲申,賜諸王闊闊出金束帶一、銀百五十兩、鈔二百錠。
乙酉,太白犯右執法。
辛卯,敕雲南省右丞阿忽台等,領蒙古軍從雲南王討八百媳婦蠻。
濱州旱,民饑,出利津倉米二萬石,減價賑糶。
寧國路涇縣水,賑糧二月。
安南國王陳益稷來朝。
九月丁酉,增江浙海漕糧二十萬石。
戊戌,罷征八百媳婦蠻、大、小徹裡蠻,以璽書招諭之。
辛醜,命司徒田忠良等詣真定玉華宮,祀睿宗禦容。
八百媳婦、大、小徹裡蠻獻馴象及方物。
甲辰,陞參議中書省事阿蔔海牙為參知政事。
拘火者等所佩國公、司徒印。
丁巳,太白犯亢。
壬戌,瓊州黎賊嘯聚,遣官招諭。
冬十月甲子,有事于太廟。
改隆興路為興和路,賜銀印。
雲南行省右丞筭隻兒威有罪,國師搠思吉斡節兒奏請釋之,帝斥之曰:「僧人宜誦佛書,官事豈當與耶!」癸未,以中書參知政事察罕為中書平章政事,商議中書省事。
丁亥,太陰犯平道。
戊子,太陰犯亢。
翰林學士承旨玉連赤不花等進順宗、成宗、武宗實錄。
罷造船提舉司。
辛卯,赦天下。
賜李孟潞州田二十頃。
十一月戊戌,調汀、漳畬軍代亳州等翼漢軍於本處屯田。
己亥,太陰犯壘壁陣。
甲辰,捕滄洲群盜阿失荅兒等,擒之,支解以徇。
丙午,諭六部官毋踰越中書奏事。
丙辰,封駙馬脫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