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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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十四 二十九年春正月甲午朔,以日食免朝賀。

    日食時,左右有珥,上有抱氣。

    丙申,雲南行中書省言:「羅甸歸附後改普定府,隸雲南省三十餘年。

    今創羅甸宣慰安撫司,隸湖南省,不便,乞罷之,仍以其地隸雲南省。

    」制曰「可」。

    戊戌,清州饑,就陵州發粟四萬七千八百石賑之。

    己亥,命太史令郭守敬兼領都水監事,仍置都水監少監、丞、經歷、知事凡八員。

    八作司官舊制六員,今分為左右二司,增官二員。

    庚子,江西行省左丞高興言:「江西、福建汀、漳諸處連年盜起,百姓入山以避,乞降旨招諭復業。

    福建鹽課既設運司,又設四鹽使司,今若設提舉司專領鹽課,其酒稅課悉歸有司為便。

    福建銀鐵又各立提舉司,亦為冗濫,請罷去。

    」詔皆從之。

    禁商賈私以金銀航海。

    壬寅,以武平地震,全免去年稅四千五百三十六錠,今年量輸之,止徵二千五百六十九錠。

    癸卯,命玉典赤阿裡置司邕州以便糧餉,而以輕軍邏思明州。

    以嗣漢天師張宗演男與棣嗣其教。

    陞利用監正三品。

    甲辰,詔:「江南州縣學田,其歲入聽其自掌,春秋釋奠外,以廩師生及士之無告者。

    貢士莊田,則令覈數入官。

    」乙巳,賜諸王失都兒金千兩。

    丙午,河南、福建行中書省臣請詔用漢語,有旨以蒙古語諭河南,漢語諭福建。

    罷河南宣慰司。

    以汴梁、襄陽、河南、南陽、歸德皆隸河南行省。

    復割湖廣省之德安、漢陽、信陽隸荊湖北道,蘄黃隸淮西道,并淮東道三宣慰司鹹隸河南省。

    其荊湖北道宣慰司舊領辰、沅、澧、靖、歸、常德,直隸湖廣省。

    從葛蠻軍民安撫使宋子賢請,詔諭未附平伐、大甕眼、紫江、皮陵、潭溪、九堡等處諸洞貓蠻。

    戊申,太陰犯歲及軒轅左角。

    己酉,興州之興安、宜興兩縣饑,賑米五千石。

    罷南雄、韶州、惠州三路錄事司。

    壬子,桓州至赤城站戶告饑,給鈔計口賑之。

    癸醜,罷四賓庫。

    復會同館。

    初置織造段匹提舉司五。

    八番都元帥劉德祿言:「新附洞蠻十五寨,請置官府以統之。

    」詔設陳蒙、爛土軍民安撫司。

    江西行省伯顏、阿老瓦丁言:「蒙山歲課銀二萬五千兩。

    初制,鍊銀一兩,免役夫田租五鬥,今民力日困,每兩擬免一石。

    」帝曰:「重困吾民,民何以生!」從之。

    丙辰,播州洞蠻因籍戶懷疑竄匿,降詔招集之。

    以行播州軍民安撫使楊漢英為紹慶珍州南平等處沿邊宣慰使、行播州軍民宣撫使、播州等處管軍萬戶,仍佩虎符。

    壬戌,召嗣漢天師張與棣赴闕。

     二月甲子朔,金竹酋長騷驢貢馬、氊各二十有七,從其請減所部貢馬,降詔招諭之。

    賜新附黑蠻衣襖,遣回,命進所產朱砂、雄黃之精善者,無則止。

    遣使代祀嶽、瀆、後土、四海。

    乙醜,給輝州龍山、裡州和中等縣饑民糧一月。

    丁卯,畋于近郊。

    命宿衛受月廩及蒙古軍以艱食受糧者,宣徽院仍領之。

    己巳,太陰犯畢。

    發通州、河西務粟,賑東安、固安、薊州、寶坻縣饑民。

    申禁鞭背。

    庚午,斡羅思招附桑州生貓、羅甸國古州等峒酋長三十一,所部民十一萬九千三百二十六戶,詣闕貢獻。

    壬申,敕遣使分行諸路,釋死罪以下輕囚。

    澤州獻嘉禾。

    乙亥,立緫管高麗女直漢軍萬戶府,頒銀印,緫軍六千人。

    以泉府太卿亦黑迷失、鄧州舊軍萬戶史弼、福建行省右丞高興並為福建行中書省平章政事,將兵征爪哇,用海船大小五百艘、軍士二萬人。

    戊寅,立征行左、右軍都元帥府,都元帥四,副都元帥二。

    上萬戶府達魯花赤四、萬戶皆四、副萬戶八、鎮撫四,各佩虎符。

    詔加高麗王王賰太保,仍錫功臣之號。

    詔從諸王阿禿作亂者,朶羅帶以付闊裡吉思,脫疊出以付阿裡,抄兒赤以付月的迷失,合麥以付亦黑迷失,使從軍自效。

    又詔諸王從合丹作亂者,訥荅兒之鎮南王所,聶怯來之合剌合孫荅剌罕所,阿禿之雲南王所,朶列禿之阿裡所,八裡帶之月的迷失所,斡裡羅、忽裡帶之東海。

    發義倉官倉糧,賑德州、齊河、清平、泰安州饑民。

    庚辰,月兒魯等言:「納速剌丁滅裡、忻都、王巨濟黨比桑哥,恣為不法,楮幣、銓選、鹽課、酒稅,無不更張變亂之。

    銜命江南理筭者,皆嚴急輸期,民至嫁妻賣女,禍及親鄰。

    維揚、錢塘,受害最慘,無故而隕其生五百餘人。

    其初士民猶疑事出國家,今乃知天子仁愛元元,而使民至此極者,實桑哥及其兇黨之為,莫不願食其肉。

    臣等議,此三人既已伏辜,乞依條論坐以謝天下。

    」從之。

    牙亦迷失招無籍民千四百三十六戶,請隸東宮,詔命之耕田。

    辛巳,從樞密院臣暗伯等請,就襄陽給曲先塔林合剌魯六百三十七戶田器種粟,俾耕而食。

    丁亥,以汪惟和為鞏昌等二十四處便宜都緫帥,兼鞏昌府尹,仍佩虎符。

    禦史臺月兒魯、崔彧等言:「馮子振、劉道元指陳桑哥同列罪惡,詔令省臺臣及董文用、留夢炎等議。

    其一言:翰林諸臣撰桑哥輔政碑者,廉訪使閻復近已免官,餘請聖裁。

    」帝曰:「死者勿論,其存者罰不可恕也。

    」乞台不花等使緬國,詔令遙授左丞。

    廷議以尚書行使事,其副以郎中處之。

    制曰「可」。

    戊子,禁杭州放鷹。

    己醜,歲星犯軒轅大星。

    庚寅,宣政院臣言,授諸路釋教都緫統輦真朮納思為太中大夫、土蕃等處宣慰使都元帥。

    敕畸零拔都兒三百四十七戶佃益都閑田,給牛種農具,官為屋居之。

    壬辰,山東廉訪司申:「棣州境內春旱且霜,夏復霖澇,饑民啖藜藿木葉,乞賑卹。

    」敕依東平例,發附近官廩,計口以給。

     三月甲午,詔遣脫忽思、儂獨赤昔烈門至合敦奴孫界,與駙馬闊裡吉思議行屯田。

    己亥,樞密院臣言:「出征女直納裡哥,議於合思罕三千新附軍內選撥千人。

    」詔先調五百人,行中書省具舟給糧,仍設征東招討司。

    壬寅,禦史大夫月兒魯等奏:「比監察禦史商琥舉昔任詞垣風憲,時望所屬而在外者,如胡祗遹、姚燧、王惲、雷膺、陳天祥、楊恭懿、高道、程文海、陳儼、趙居信十人,宜召置翰林,備顧問。

    」帝曰:「朕未深知,俟召至以聞。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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