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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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奏文璨陞右丞。
江西行省言:「吉、贛、湖南、廣東、福建,以禁弓矢,賊益發,乞依內郡例,許尉兵持弓矢。
」從之。
己巳,立雲南行禦史臺。
命徹裡鐵木兒所部女直、高麗、契丹、漢軍輸地稅外,並免他徭。
江陰大水,免田租萬七百九十石。
庚午,復置諸王也隻裡王傅,秩正四品。
尚珍署廣備等屯大水,免其租。
伯要民乏食,命撒的迷失以車五百輛運米千石賑之。
婺州永康、東陽,處州縉雲賊呂重二、楊元六等反,浙東宣慰使史弼禽斬之。
泉州南安賊陳七師反,討平之。
括天下陰陽戶口,仍立各路教官,有精于藝者,歲貢各一人。
六月壬申朔,陞閏鹽州為柏興府,降普樂州為閏鹽縣,金州為金縣。
河溢太康,沒民田三十一萬九千八百餘畝,免其租八千九百二十八石。
納鄰等站戶饑,給九十日糧。
甲戌,桑州緫管黃布蓬、那州長羅光寨、安郡州長閉光過率蠻民萬餘戶內附。
丙子,放保定工匠楚通等三百四十一戶為民。
庚辰,從江淮行省請,陞廣濟庫為提舉司,秩從五品。
用江淮省平章沙不丁言,以參政王巨濟鉤考錢穀有能,賞鈔五百錠。
繕寫金字藏經,凡糜金三千二百四十四兩。
廣州增城、韶州樂昌以遭畬賊之亂,並免其田租。
杭州賊唐珍等伏誅。
己醜,熒惑犯房。
辛卯,敕應昌府以米千二百石給諸王亦隻裡部曲。
壬辰,別給江西行省印,以便分省討賊。
泉州大水。
丙申,發侍衛兵萬人完都城。
丁酉,大司徒撒裡蠻、翰林學士承旨兀魯帶進定宗實錄。
己亥,棣州厭次、濟陽大風雹害稼,免其租。
庚子,從江西省請,發各省戍兵討賊。
辛醜,免河間、保定、平灤歲賦絲之半。
懷孟路武陟縣、汴梁路祥符縣皆大水,蠲田租八千八百二十八石。
秋七月,終南等屯霖雨害稼萬九千六百餘畝,免其租。
丙午,禁平地、忙安倉釀酒,犯者死。
戊申,江西霖雨,贛、吉、袁、瑞、建昌、撫水皆溢,龍興城幾沒。
癸醜,罷緬中行尚書省。
江淮省平章沙不丁,以倉庫官盜欺錢糧,請依宋法黥而斷其腕,帝曰:「此回回法也。
」不允。
免大都路歲賦絲。
戊午,貴州貓蠻三十餘人作亂,劫順元路,入其城。
遂攻阿牙寨,殺傷官吏,其衆遂盛。
湖廣省檄八番蔡州、均州二萬戶府及八番羅甸宣慰司合兵討之。
鳳翔屯田霖雨害稼,免其租。
建平賊王靜照伏誅。
辛酉,熒惑犯天江。
壬申,駐蹕老鼠山西。
乙醜,蕪湖賊徐汝安、孫惟俊等伏誅。
丙寅,雲南闍力白衣甸酋長凡十一甸內附,丁卯,用桑哥言,詔遣慶元路緫管毛文豹搜括宋時民間金銀諸物,已而罷之。
滄州樂陵旱,免田租三萬三百五十六石。
江夏水溢,害稼六千四百七十餘畝,免其租。
魏縣禦河溢,害稼五千八百餘畝,免其租百七十五石。
八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併廣東道真陽、潴光二縣為英德州。
沁水溢,害冀氏民田,免其租。
禁諸人毋沮平陽、太原、大同宣課。
丁醜,廣州清遠大水,免其租。
庚辰,免大都、平灤、河間、保定四路流民租賦及酒醋課。
丁亥,復徙四川南道宣慰司于重慶府。
以南安、贛、建昌、南豐州嘗罹鍾明亮之亂,悉免其田租。
癸巳,地大震,武平尤甚,壓死按察司官及緫管府官王連等及民七千二百二十人,壞倉庫局四百八十間,民居不可勝計。
己亥,帝聞武平地震,慮乃顏黨入寇,遣平章政事鐵木兒、樞密院官塔魯忽帶引兵五百人往視。
九月壬寅,河東山西道饑,敕宣慰使阿裡火者炒米賑之。
癸卯,歲星犯鬼。
申嚴漢人田獵之禁。
乙巳,禁諸王遣僧建寺擾民。
敕河東山西道宣慰使阿裡火者發大同鈔本二十萬錠,糴米賑饑民。
平章政事闍裡鐵木兒帥師與合丹戰于瓦法,大破之。
丁未,禦河決高唐,沒民田,命有司塞之。
戊申,武平地震,盜賊乘隙剽劫,民愈憂恐。
平章政事鐵木兒以便宜蠲租賦,罷商稅,弛酒禁,斬為盜者;發鈔八百四十錠,轉海運米萬石以賑之。
金竹府知府掃閭貢馬及雨氊,且言「金竹府雖內附,蠻民多未服。
近與趙堅招降竹古弄、古魯花等三十餘寨,乞立縣,設長官、緫把,參用土人。
」從之。
己酉,福建省以管內盜賊蜂起,請益戍兵,命江淮省調下萬戶一軍赴之。
發蒙古都萬戶府探馬赤軍五百人戍鄂州。
辛亥,修東海廣德王廟。
丙辰,赦天下。
丁卯,命江淮行省鉤考行教坊司所緫江南樂工租賦。
置四巡檢司于宿遷之北。
以所罷陸運夫為兵,護送會通河上供之物,禁發民挽舟。
冬十月壬申,封皇孫甘麻剌為梁王,賜金印,出鎮雲南。
癸酉,享于太廟。
甲戌,立會通汶泗河道提舉司,從四品。
丁醜,尚書省臣言:「江陰、寧國等路大水,民流移者四十五萬八千四百七十八戶。
」帝曰:「此亦何待上聞,當速賑之!」凡出粟五十八萬二千八百八十九石。
己卯,增上都留守司副留守、判官各一員。
從甘肅行省請,簽管內民千三百人為兵,以戍其境。
辛巳,太白犯鬥。
隻深所部八魯剌思等饑,命寧夏路給米三千石賑之。
禁大同路釀酒。
乙酉,門荅占自行禦史臺入覲。
梁洞梁宮朝、吳曲洞吳湯暖等凡二十洞,以二千餘戶內附。
丁亥,賜北邊幣帛十萬匹。
己醜,新作太廟登歌、宮懸樂。
以昔寶赤歲取鸕鷀成都擾民,罷之。
十一月辛醜,廣濟署洪濟屯大水,免租萬三千一百四十一石。
興、松二州隕霜殺禾,免其租。
隆興苦鹽濼等驛饑,發鈔七千錠賑之。
丁未,大同路蒙古多冒名支糧,置千戶、百戶十員,以達魯花赤緫之,食糧戶以富為貧者,籍家貲之半。
戊申,太陰掩鎮星。
桑哥言:「向奉詔,內外官受命不赴及受代官居五年不赴銓者,罷不復敘。
臣謂苟無大故,不可終棄。
」帝復允其請。
江淮行省平章不憐吉帶言:「福建盜賊已平,惟浙東一道,地極邊惡,賊所巢穴。
復還三萬戶,以合剌帶一軍戍沿海明、台,亦怯烈一軍戍溫、處,劄忽帶一軍戍紹興、婺。
其寧國、徽,初用土兵,後皆與賊通,今以高郵、泰兩萬戶漢軍易地而戍。
揚州、建康、鎮江三城,跨據大江,人民繁會,置七萬戶府。
杭州行省諸司府庫所在,置四萬戶府。
水戰之法,舊止十所,今擇瀕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閱習,伺察諸盜。
錢塘控扼海口,舊置戰船二十艘,故海賊時出,奪船殺人,今增置戰船百艘、海船二十艘,故盜賊不敢發。
」從之。
庚戌,罷雲南會川路采碧甸子。
甲寅,禁上都釀酒。
乙卯,貴赤三百三十戶乏食,發粟賑之。
己未,禁山後釀酒。
庚申,賜伯顏所將兵,幣帛各萬三千四百匹、綿三千四百斤。
辛酉,太陰掩左執法。
隆興路隕霜殺稼
江西行省言:「吉、贛、湖南、廣東、福建,以禁弓矢,賊益發,乞依內郡例,許尉兵持弓矢。
」從之。
己巳,立雲南行禦史臺。
命徹裡鐵木兒所部女直、高麗、契丹、漢軍輸地稅外,並免他徭。
江陰大水,免田租萬七百九十石。
庚午,復置諸王也隻裡王傅,秩正四品。
尚珍署廣備等屯大水,免其租。
伯要民乏食,命撒的迷失以車五百輛運米千石賑之。
婺州永康、東陽,處州縉雲賊呂重二、楊元六等反,浙東宣慰使史弼禽斬之。
泉州南安賊陳七師反,討平之。
括天下陰陽戶口,仍立各路教官,有精于藝者,歲貢各一人。
六月壬申朔,陞閏鹽州為柏興府,降普樂州為閏鹽縣,金州為金縣。
河溢太康,沒民田三十一萬九千八百餘畝,免其租八千九百二十八石。
納鄰等站戶饑,給九十日糧。
甲戌,桑州緫管黃布蓬、那州長羅光寨、安郡州長閉光過率蠻民萬餘戶內附。
丙子,放保定工匠楚通等三百四十一戶為民。
庚辰,從江淮行省請,陞廣濟庫為提舉司,秩從五品。
用江淮省平章沙不丁言,以參政王巨濟鉤考錢穀有能,賞鈔五百錠。
繕寫金字藏經,凡糜金三千二百四十四兩。
廣州增城、韶州樂昌以遭畬賊之亂,並免其田租。
杭州賊唐珍等伏誅。
己醜,熒惑犯房。
辛卯,敕應昌府以米千二百石給諸王亦隻裡部曲。
壬辰,別給江西行省印,以便分省討賊。
泉州大水。
丙申,發侍衛兵萬人完都城。
丁酉,大司徒撒裡蠻、翰林學士承旨兀魯帶進定宗實錄。
己亥,棣州厭次、濟陽大風雹害稼,免其租。
庚子,從江西省請,發各省戍兵討賊。
辛醜,免河間、保定、平灤歲賦絲之半。
懷孟路武陟縣、汴梁路祥符縣皆大水,蠲田租八千八百二十八石。
秋七月,終南等屯霖雨害稼萬九千六百餘畝,免其租。
丙午,禁平地、忙安倉釀酒,犯者死。
戊申,江西霖雨,贛、吉、袁、瑞、建昌、撫水皆溢,龍興城幾沒。
癸醜,罷緬中行尚書省。
江淮省平章沙不丁,以倉庫官盜欺錢糧,請依宋法黥而斷其腕,帝曰:「此回回法也。
」不允。
免大都路歲賦絲。
戊午,貴州貓蠻三十餘人作亂,劫順元路,入其城。
遂攻阿牙寨,殺傷官吏,其衆遂盛。
湖廣省檄八番蔡州、均州二萬戶府及八番羅甸宣慰司合兵討之。
鳳翔屯田霖雨害稼,免其租。
建平賊王靜照伏誅。
辛酉,熒惑犯天江。
壬申,駐蹕老鼠山西。
乙醜,蕪湖賊徐汝安、孫惟俊等伏誅。
丙寅,雲南闍力白衣甸酋長凡十一甸內附,丁卯,用桑哥言,詔遣慶元路緫管毛文豹搜括宋時民間金銀諸物,已而罷之。
滄州樂陵旱,免田租三萬三百五十六石。
江夏水溢,害稼六千四百七十餘畝,免其租。
魏縣禦河溢,害稼五千八百餘畝,免其租百七十五石。
八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併廣東道真陽、潴光二縣為英德州。
沁水溢,害冀氏民田,免其租。
禁諸人毋沮平陽、太原、大同宣課。
丁醜,廣州清遠大水,免其租。
庚辰,免大都、平灤、河間、保定四路流民租賦及酒醋課。
丁亥,復徙四川南道宣慰司于重慶府。
以南安、贛、建昌、南豐州嘗罹鍾明亮之亂,悉免其田租。
癸巳,地大震,武平尤甚,壓死按察司官及緫管府官王連等及民七千二百二十人,壞倉庫局四百八十間,民居不可勝計。
己亥,帝聞武平地震,慮乃顏黨入寇,遣平章政事鐵木兒、樞密院官塔魯忽帶引兵五百人往視。
九月壬寅,河東山西道饑,敕宣慰使阿裡火者炒米賑之。
癸卯,歲星犯鬼。
申嚴漢人田獵之禁。
乙巳,禁諸王遣僧建寺擾民。
敕河東山西道宣慰使阿裡火者發大同鈔本二十萬錠,糴米賑饑民。
平章政事闍裡鐵木兒帥師與合丹戰于瓦法,大破之。
丁未,禦河決高唐,沒民田,命有司塞之。
戊申,武平地震,盜賊乘隙剽劫,民愈憂恐。
平章政事鐵木兒以便宜蠲租賦,罷商稅,弛酒禁,斬為盜者;發鈔八百四十錠,轉海運米萬石以賑之。
金竹府知府掃閭貢馬及雨氊,且言「金竹府雖內附,蠻民多未服。
近與趙堅招降竹古弄、古魯花等三十餘寨,乞立縣,設長官、緫把,參用土人。
」從之。
己酉,福建省以管內盜賊蜂起,請益戍兵,命江淮省調下萬戶一軍赴之。
發蒙古都萬戶府探馬赤軍五百人戍鄂州。
辛亥,修東海廣德王廟。
丙辰,赦天下。
丁卯,命江淮行省鉤考行教坊司所緫江南樂工租賦。
置四巡檢司于宿遷之北。
以所罷陸運夫為兵,護送會通河上供之物,禁發民挽舟。
冬十月壬申,封皇孫甘麻剌為梁王,賜金印,出鎮雲南。
癸酉,享于太廟。
甲戌,立會通汶泗河道提舉司,從四品。
丁醜,尚書省臣言:「江陰、寧國等路大水,民流移者四十五萬八千四百七十八戶。
」帝曰:「此亦何待上聞,當速賑之!」凡出粟五十八萬二千八百八十九石。
己卯,增上都留守司副留守、判官各一員。
從甘肅行省請,簽管內民千三百人為兵,以戍其境。
辛巳,太白犯鬥。
隻深所部八魯剌思等饑,命寧夏路給米三千石賑之。
禁大同路釀酒。
乙酉,門荅占自行禦史臺入覲。
梁洞梁宮朝、吳曲洞吳湯暖等凡二十洞,以二千餘戶內附。
丁亥,賜北邊幣帛十萬匹。
己醜,新作太廟登歌、宮懸樂。
以昔寶赤歲取鸕鷀成都擾民,罷之。
十一月辛醜,廣濟署洪濟屯大水,免租萬三千一百四十一石。
興、松二州隕霜殺禾,免其租。
隆興苦鹽濼等驛饑,發鈔七千錠賑之。
丁未,大同路蒙古多冒名支糧,置千戶、百戶十員,以達魯花赤緫之,食糧戶以富為貧者,籍家貲之半。
戊申,太陰掩鎮星。
桑哥言:「向奉詔,內外官受命不赴及受代官居五年不赴銓者,罷不復敘。
臣謂苟無大故,不可終棄。
」帝復允其請。
江淮行省平章不憐吉帶言:「福建盜賊已平,惟浙東一道,地極邊惡,賊所巢穴。
復還三萬戶,以合剌帶一軍戍沿海明、台,亦怯烈一軍戍溫、處,劄忽帶一軍戍紹興、婺。
其寧國、徽,初用土兵,後皆與賊通,今以高郵、泰兩萬戶漢軍易地而戍。
揚州、建康、鎮江三城,跨據大江,人民繁會,置七萬戶府。
杭州行省諸司府庫所在,置四萬戶府。
水戰之法,舊止十所,今擇瀕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閱習,伺察諸盜。
錢塘控扼海口,舊置戰船二十艘,故海賊時出,奪船殺人,今增置戰船百艘、海船二十艘,故盜賊不敢發。
」從之。
庚戌,罷雲南會川路采碧甸子。
甲寅,禁上都釀酒。
乙卯,貴赤三百三十戶乏食,發粟賑之。
己未,禁山後釀酒。
庚申,賜伯顏所將兵,幣帛各萬三千四百匹、綿三千四百斤。
辛酉,太陰掩左執法。
隆興路隕霜殺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