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本紀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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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河間勸農使,李士勉、陳天錫、陳膺武、忙古帶為邢洺、河南、東平、涿州勸農使。
己酉,命大名等路宣撫使歲給翰林侍講學士竇默、太醫副使王安仁衣糧,賜田以為永業。
甲寅,賞董文炳所將渡江及北征有功者二十二人,銀各五十兩。
封順天等路萬戶張柔為安肅公,濟南路萬戶張榮為濟南公。
陝西四川行省乞就決邊方重刑,不允。
詔陝西四川行省存恤歸附軍民。
詔:「自今使臣有矯稱上命者,有司不得聽受。
諸王、後妃、公主、駙馬非聞奏,不許擅取官物。
」賜慶壽寺、海雲寺陸地五百頃。
敕西京運糧于沙井,北京運糧于魚兒泊。
立檀州驛。
頒鬥斛權衡。
賑桓州饑民。
賜諸王塔察兒金千兩、銀五千兩、幣三百匹。
給阿石寒甲價銀千二百兩。
核實新增戶口,措置諸路轉輸法。
命劉整招懷夔府、嘉定等處民戶。
宋私商七十五人入宿州,議置于法,詔宥之,還其貨,聽榷場貿易。
仍檄宋邊將還北人之留南者。
九月庚申朔,詔以忽突花宅為中書省署。
奉遷祖宗神主于聖安寺。
癸亥,邢州安撫使張耕告老,詔以其子鵬翼代之。
武衛親軍都指揮使李伯祐、董文炳言:「武衛軍疲老者,乞補換,仍存恤其家。
」從之。
丙寅,詔以粘合南合行中興府中書省。
戊辰,大司農姚樞請以儒人楊庸教孔、顏、孟三氏子孫,東平府詳議官王鏞兼充禮樂提舉。
詔以庸為教授,以鏞特兼太常少卿。
辛未,以清、滄鹽課銀償往歲所貸民錢給公費者。
置和糴所于開平,以戶部郎中宋紹祖為提舉和糴官。
丙子,諭諸王、駙馬,凡民間詞訟無得私自斷決,皆聽朝廷處置。
河南民王四妻靳氏一產三男,命有司量給贍養。
敕今歲田租輸沿河近倉,官為轉漕,不可勞民。
癸未,以甘肅等處新罹兵革,民務農安業者為戍兵所擾,遣阿沙、焦端義往撫治之。
以海青銀符二、金符十給中書省,量軍國事情緩急,付乘驛者佩之。
以開元路隸北京宣撫司。
真定路官民所貸官錢,貧不能償,詔免之。
王鶚請於各路選委博學老儒一人,提舉本路學校,特詔立諸路提舉學校官,以王萬慶、敬鉉等三十人充之。
敕燕京、順天等路續製人甲五千、馬甲及鐵裝具各二千。
冬十月庚寅朔,詔鳳翔府種田戶隸平陽兵籍,毋令出征,務耕屯以給軍餉。
辛卯,陝西四川行省上言:「軍務急速,若待奏報,恐失事機。
」詔與都元帥紐璘會議行之。
遣道士訾洞春代祀東海廣德王廟。
壬辰,敕火兒赤、奴懷率所部略地淮西。
丁酉,敕愛亦伯等及陝西宣撫司檢覈不魯歡、阿藍塔兒所貸官銀。
庚子,以右丞張啟元行中書省於平陽、太原等路。
括西京兩路官民,有壯馬皆從軍,令宣德州楊庭訓統之,有力者自備甲仗,無力者官與供給。
兩路奧魯官并在家軍人,凡有馬者並付新軍劉緫管統領。
昂吉所管西夏軍,并豐州、蕁麻林、夏水阿剌渾皆備鞍馬甲仗,及孛魯歡所管兵,凡徒行者市馬給之,並令從軍,違者以失誤軍期論。
修燕京舊城。
命平章政事趙璧、左三部尚書怯烈門率蒙古、漢軍駐燕京近郊、太行一帶,東至平灤,西控關陝,應有險阻,於附近民內選諳武事者,修立堡寨守禦。
以河南屯田萬戶史權為江漢大都督,依舊戍守。
又選銳卒三千付史樞管領,於燕京近郊屯駐。
壬寅,命亳州張柔、歸德邸浹、睢州王文幹、水軍解成、張榮實、東平嚴忠嗣、濟南張宏七萬戶,以所部兵來會。
罷東平會計前任官侵用財賦。
甲辰,宋兵攻瀘州,劉整擊敗之。
詔賞整銀五千兩、幣帛二千匹。
失裡荅、劉元振守禦有功,各賞銀五百兩,將士銀萬兩、幣帛千匹。
乙巳,詔指揮副使鄭江將千人赴開平,指揮使董文炳率善射者千人由魚兒泊赴行在所,指揮使李伯祐率餘兵屯潮河川。
壬子,詔霍木海、乞帶等自得勝口至中都預備糧餉芻粟。
丙辰,詔平章政事塔察兒率軍士萬人,由古北口西便道赴行在所。
十一月壬戌,大兵與阿裡不哥遇於昔木土腦兒之地,諸王合丹等斬其將合丹火兒赤及其兵三千人,塔察兒與合必赤等復分兵奮擊,大破之,追北五十餘裡。
帝親率諸軍以躡其後,其部將阿脫等降,阿裡不哥北遁。
庚午,太陰犯昴。
壬申,詔免今年賦稅。
癸酉,駐蹕帖買和來之地。
以尚書怯烈門、平章趙璧兼大都督,率諸軍從塔察兒北上。
分蒙古軍為二,怯烈門從麥肖出居庸口,駐宣德德興府;訥懷從阿忽帶出古北口,駐興州。
帝親將諸萬戶漢軍及武衛軍,由檀、順州駐潮河川。
敕官給芻糧,毋擾居民。
罷十路宣撫司,止存開元路。
命諸路市馬二萬五千餘匹,授蒙古軍之無馬者。
丁醜,徵諸路宣撫司官赴中都。
移蹕於速木合打之地。
詔漢軍屯懷來、縉山。
鷹坊阿裡沙及阿散兄弟二人以擅離扈從伏誅。
十二月庚寅,詔封皇子真金為燕王,領中書省事。
辛卯,熒惑犯房。
壬辰,熒惑犯鉤鈐。
癸巳,以昌、撫、蓋利泊等處薦罹兵革,免今歲租賦。
甲午,師還,詔撤所在戍兵,放民間新簽軍。
命太常少卿王鏞教習大樂。
壬寅,以隆寒命諸王合必赤所部軍士無行帳者,聽舍民居。
命陝蜀行中書省給綏德州等處屯田牛、種、農具。
初立宮殿府,秩正四品,專職營繕。
立尚食局、尚藥局。
初設控鶴五百四人,以劉德為軍使領之。
立異樣局達魯花赤,掌禦用織造,秩正三品,給銀印。
賜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
是歲,天下戶一百四十一萬八千四百九十有九。
斷死罪四十六人。
己酉,命大名等路宣撫使歲給翰林侍講學士竇默、太醫副使王安仁衣糧,賜田以為永業。
甲寅,賞董文炳所將渡江及北征有功者二十二人,銀各五十兩。
封順天等路萬戶張柔為安肅公,濟南路萬戶張榮為濟南公。
陝西四川行省乞就決邊方重刑,不允。
詔陝西四川行省存恤歸附軍民。
詔:「自今使臣有矯稱上命者,有司不得聽受。
諸王、後妃、公主、駙馬非聞奏,不許擅取官物。
」賜慶壽寺、海雲寺陸地五百頃。
敕西京運糧于沙井,北京運糧于魚兒泊。
立檀州驛。
頒鬥斛權衡。
賑桓州饑民。
賜諸王塔察兒金千兩、銀五千兩、幣三百匹。
給阿石寒甲價銀千二百兩。
核實新增戶口,措置諸路轉輸法。
命劉整招懷夔府、嘉定等處民戶。
宋私商七十五人入宿州,議置于法,詔宥之,還其貨,聽榷場貿易。
仍檄宋邊將還北人之留南者。
九月庚申朔,詔以忽突花宅為中書省署。
奉遷祖宗神主于聖安寺。
癸亥,邢州安撫使張耕告老,詔以其子鵬翼代之。
武衛親軍都指揮使李伯祐、董文炳言:「武衛軍疲老者,乞補換,仍存恤其家。
」從之。
丙寅,詔以粘合南合行中興府中書省。
戊辰,大司農姚樞請以儒人楊庸教孔、顏、孟三氏子孫,東平府詳議官王鏞兼充禮樂提舉。
詔以庸為教授,以鏞特兼太常少卿。
辛未,以清、滄鹽課銀償往歲所貸民錢給公費者。
置和糴所于開平,以戶部郎中宋紹祖為提舉和糴官。
丙子,諭諸王、駙馬,凡民間詞訟無得私自斷決,皆聽朝廷處置。
河南民王四妻靳氏一產三男,命有司量給贍養。
敕今歲田租輸沿河近倉,官為轉漕,不可勞民。
癸未,以甘肅等處新罹兵革,民務農安業者為戍兵所擾,遣阿沙、焦端義往撫治之。
以海青銀符二、金符十給中書省,量軍國事情緩急,付乘驛者佩之。
以開元路隸北京宣撫司。
真定路官民所貸官錢,貧不能償,詔免之。
王鶚請於各路選委博學老儒一人,提舉本路學校,特詔立諸路提舉學校官,以王萬慶、敬鉉等三十人充之。
敕燕京、順天等路續製人甲五千、馬甲及鐵裝具各二千。
冬十月庚寅朔,詔鳳翔府種田戶隸平陽兵籍,毋令出征,務耕屯以給軍餉。
辛卯,陝西四川行省上言:「軍務急速,若待奏報,恐失事機。
」詔與都元帥紐璘會議行之。
遣道士訾洞春代祀東海廣德王廟。
壬辰,敕火兒赤、奴懷率所部略地淮西。
丁酉,敕愛亦伯等及陝西宣撫司檢覈不魯歡、阿藍塔兒所貸官銀。
庚子,以右丞張啟元行中書省於平陽、太原等路。
括西京兩路官民,有壯馬皆從軍,令宣德州楊庭訓統之,有力者自備甲仗,無力者官與供給。
兩路奧魯官并在家軍人,凡有馬者並付新軍劉緫管統領。
昂吉所管西夏軍,并豐州、蕁麻林、夏水阿剌渾皆備鞍馬甲仗,及孛魯歡所管兵,凡徒行者市馬給之,並令從軍,違者以失誤軍期論。
修燕京舊城。
命平章政事趙璧、左三部尚書怯烈門率蒙古、漢軍駐燕京近郊、太行一帶,東至平灤,西控關陝,應有險阻,於附近民內選諳武事者,修立堡寨守禦。
以河南屯田萬戶史權為江漢大都督,依舊戍守。
又選銳卒三千付史樞管領,於燕京近郊屯駐。
壬寅,命亳州張柔、歸德邸浹、睢州王文幹、水軍解成、張榮實、東平嚴忠嗣、濟南張宏七萬戶,以所部兵來會。
罷東平會計前任官侵用財賦。
甲辰,宋兵攻瀘州,劉整擊敗之。
詔賞整銀五千兩、幣帛二千匹。
失裡荅、劉元振守禦有功,各賞銀五百兩,將士銀萬兩、幣帛千匹。
乙巳,詔指揮副使鄭江將千人赴開平,指揮使董文炳率善射者千人由魚兒泊赴行在所,指揮使李伯祐率餘兵屯潮河川。
壬子,詔霍木海、乞帶等自得勝口至中都預備糧餉芻粟。
丙辰,詔平章政事塔察兒率軍士萬人,由古北口西便道赴行在所。
十一月壬戌,大兵與阿裡不哥遇於昔木土腦兒之地,諸王合丹等斬其將合丹火兒赤及其兵三千人,塔察兒與合必赤等復分兵奮擊,大破之,追北五十餘裡。
帝親率諸軍以躡其後,其部將阿脫等降,阿裡不哥北遁。
庚午,太陰犯昴。
壬申,詔免今年賦稅。
癸酉,駐蹕帖買和來之地。
以尚書怯烈門、平章趙璧兼大都督,率諸軍從塔察兒北上。
分蒙古軍為二,怯烈門從麥肖出居庸口,駐宣德德興府;訥懷從阿忽帶出古北口,駐興州。
帝親將諸萬戶漢軍及武衛軍,由檀、順州駐潮河川。
敕官給芻糧,毋擾居民。
罷十路宣撫司,止存開元路。
命諸路市馬二萬五千餘匹,授蒙古軍之無馬者。
丁醜,徵諸路宣撫司官赴中都。
移蹕於速木合打之地。
詔漢軍屯懷來、縉山。
鷹坊阿裡沙及阿散兄弟二人以擅離扈從伏誅。
十二月庚寅,詔封皇子真金為燕王,領中書省事。
辛卯,熒惑犯房。
壬辰,熒惑犯鉤鈐。
癸巳,以昌、撫、蓋利泊等處薦罹兵革,免今歲租賦。
甲午,師還,詔撤所在戍兵,放民間新簽軍。
命太常少卿王鏞教習大樂。
壬寅,以隆寒命諸王合必赤所部軍士無行帳者,聽舍民居。
命陝蜀行中書省給綏德州等處屯田牛、種、農具。
初立宮殿府,秩正四品,專職營繕。
立尚食局、尚藥局。
初設控鶴五百四人,以劉德為軍使領之。
立異樣局達魯花赤,掌禦用織造,秩正三品,給銀印。
賜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
是歲,天下戶一百四十一萬八千四百九十有九。
斷死罪四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