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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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少年所見,即文身像也。
聞古之文身,始于島夷。
蓋其人常入水為生,文其身以辟水怪耳。
聲教所暨之民,以此相尚,而傷殘體膚,自比島夷,何哉?禁之誠是也。
由是觀之,凡不美之俗,使在上者法令嚴明,無有不可易者。
彼以為民俗在所當順,或以為政事當先所急,而不為之所者,皆姑息之政也。
嘗聞胡地草皆白色,惟王昭君葬處草青,故曰青冢。
朱溫弑唐昭宗于椒蘭殿前,血漬地處,今生赤草。
嶽武穆墳樹枝皆南向。
前二事皆不可見,後墳嘗往拜谒,南枝之樹,乃親見焉。
唐選法:試而铨,铨而注,注而唱,集衆告之,然後類為甲,上于仆射,乃上門下省。
給事中讀之,侍郎省之,侍中審之,不當者駁下。
既審乃上聞,主者受旨奉行,各給以符,謂之告身。
乃如告身非诰敕,即今文憑類也。
嘗于南京吏部見國初新選官,皆給黃紙印本符一通,疑即告身之遺意。
文憑,乃後來所更定,主意在關防奸僞耳。
故到任即繳上之。
《曹娥碑》,後漢上虞令度尚字持中立,弟子邯鄲淳字子禮撰。
蔡邕題其陰雲:“黃絹幼婦,外孫齑臼。
”古碑已不存。
宋元祐八年正月,左朝請郎充龍圖閣待制知越州軍州事蔡六重書。
碑在今廟中,又有後人臨邕八字,其石方三尺許,已破裂不全。
世傳曹操與楊修讀碑陰八字,未達,修欲言而操止之。
行三十裡,操始悟,由是忌修,斬之。
或謂操未嘗至越,安得此事?竊意操所謂讀,非必廟中之碑,殆榻本流傳它處者耳。
其言修以是被斬,則非也。
蓋修素與曹植相善,植嘗乘車行馳道中,開司馬門出,魏武甚怒之。
既慮終始之變,以修素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也,于是以罪誅之。
注謂以交構賜死,是也。
語在《陳思王傳》。
觀此,則修之死非為讀碑明矣。
莫月鼎像,吳門省鑒沈文明寫。
其自贊雲:“雷霆散吏,間應世緣。
若造此道,先天後天。
丙戌上元月,鼎自贊。
”此像今在予家。
曾伯祖諱可山,當元季之亂,棄家為道士,嘗從月鼎學五雷符水法,遍遊江湖,後歸老,殁太倉長生道院,此像之所自來也。
月鼎,本湖州人,殁于蘇州。
《蘇湖志》皆載其事。
宋學士景濂嘗為立傳,予近裝潢成軸,備書二郡志所載及宋傳于上,以為家藏雲。
古人書籍,多無印本,皆自鈔錄。
聞《五經》印版,自馮道始。
今學者蒙其澤多矣。
國初書版,惟國子監有之,外郡縣疑未有,觀宋潛溪《送東陽馬生序》可知矣。
宣德、正統間,書籍印版尚未廣,今所在書版,日增月益,天下古文之象,愈隆于前已。
但今士習浮磨,能刻正大古書以惠後學者少;所刻皆無益,令人可厭。
上官多以饋送往來,動辄印至百部,有司所費亦繁,偏州下邑寒素之士,有志占畢,而不得一見者多矣。
嘗愛元人刻書,必經中書省看過下所司,乃許刻印。
此法可救今日之弊。
而莫有議及者,無乃以其近于不厚與。
毗陵翟、顔二生素交厚,每相會,辄談及國事。
一日,顔書其所志以示翟,言頗不謹。
既而自悔,急遣人追索,翟已執之為奇貨矣。
後顔登第,為京職,翟每從假貸,即應之弗吝。
人以顔為仗義,而不知為其制也。
一書記辛稼軒帥淮時,陳同甫往谒之,與談天下事。
稼軒酒酣,言“錢塘非帝王之居。
斷牛頭之山,天下無援兵。
決西湖之水,滿城皆魚鼈。
”同甫夜料稼軒酒醒必悔,必殺己以滅口,乃逃去。
月餘,緻書稼軒,假十萬缗以濟貧,稼軒如數與之。
古今人事,固有偶同者。
然同甫平生自許甚重,其亦為此耶!
聞古之文身,始于島夷。
蓋其人常入水為生,文其身以辟水怪耳。
聲教所暨之民,以此相尚,而傷殘體膚,自比島夷,何哉?禁之誠是也。
由是觀之,凡不美之俗,使在上者法令嚴明,無有不可易者。
彼以為民俗在所當順,或以為政事當先所急,而不為之所者,皆姑息之政也。
嘗聞胡地草皆白色,惟王昭君葬處草青,故曰青冢。
朱溫弑唐昭宗于椒蘭殿前,血漬地處,今生赤草。
嶽武穆墳樹枝皆南向。
前二事皆不可見,後墳嘗往拜谒,南枝之樹,乃親見焉。
唐選法:試而铨,铨而注,注而唱,集衆告之,然後類為甲,上于仆射,乃上門下省。
給事中讀之,侍郎省之,侍中審之,不當者駁下。
既審乃上聞,主者受旨奉行,各給以符,謂之告身。
乃如告身非诰敕,即今文憑類也。
嘗于南京吏部見國初新選官,皆給黃紙印本符一通,疑即告身之遺意。
文憑,乃後來所更定,主意在關防奸僞耳。
故到任即繳上之。
《曹娥碑》,後漢上虞令度尚字持中立,弟子邯鄲淳字子禮撰。
蔡邕題其陰雲:“黃絹幼婦,外孫齑臼。
”古碑已不存。
宋元祐八年正月,左朝請郎充龍圖閣待制知越州軍州事蔡六重書。
碑在今廟中,又有後人臨邕八字,其石方三尺許,已破裂不全。
世傳曹操與楊修讀碑陰八字,未達,修欲言而操止之。
行三十裡,操始悟,由是忌修,斬之。
或謂操未嘗至越,安得此事?竊意操所謂讀,非必廟中之碑,殆榻本流傳它處者耳。
其言修以是被斬,則非也。
蓋修素與曹植相善,植嘗乘車行馳道中,開司馬門出,魏武甚怒之。
既慮終始之變,以修素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也,于是以罪誅之。
注謂以交構賜死,是也。
語在《陳思王傳》。
觀此,則修之死非為讀碑明矣。
莫月鼎像,吳門省鑒沈文明寫。
其自贊雲:“雷霆散吏,間應世緣。
若造此道,先天後天。
丙戌上元月,鼎自贊。
”此像今在予家。
曾伯祖諱可山,當元季之亂,棄家為道士,嘗從月鼎學五雷符水法,遍遊江湖,後歸老,殁太倉長生道院,此像之所自來也。
月鼎,本湖州人,殁于蘇州。
《蘇湖志》皆載其事。
宋學士景濂嘗為立傳,予近裝潢成軸,備書二郡志所載及宋傳于上,以為家藏雲。
古人書籍,多無印本,皆自鈔錄。
聞《五經》印版,自馮道始。
今學者蒙其澤多矣。
國初書版,惟國子監有之,外郡縣疑未有,觀宋潛溪《送東陽馬生序》可知矣。
宣德、正統間,書籍印版尚未廣,今所在書版,日增月益,天下古文之象,愈隆于前已。
但今士習浮磨,能刻正大古書以惠後學者少;所刻皆無益,令人可厭。
上官多以饋送往來,動辄印至百部,有司所費亦繁,偏州下邑寒素之士,有志占畢,而不得一見者多矣。
嘗愛元人刻書,必經中書省看過下所司,乃許刻印。
此法可救今日之弊。
而莫有議及者,無乃以其近于不厚與。
毗陵翟、顔二生素交厚,每相會,辄談及國事。
一日,顔書其所志以示翟,言頗不謹。
既而自悔,急遣人追索,翟已執之為奇貨矣。
後顔登第,為京職,翟每從假貸,即應之弗吝。
人以顔為仗義,而不知為其制也。
一書記辛稼軒帥淮時,陳同甫往谒之,與談天下事。
稼軒酒酣,言“錢塘非帝王之居。
斷牛頭之山,天下無援兵。
決西湖之水,滿城皆魚鼈。
”同甫夜料稼軒酒醒必悔,必殺己以滅口,乃逃去。
月餘,緻書稼軒,假十萬缗以濟貧,稼軒如數與之。
古今人事,固有偶同者。
然同甫平生自許甚重,其亦為此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