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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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無幾,名曰老家兒口,備營造差撥等用。
十二團營精兵,在京各衛并在外各都司所屬,及南北直隸衛所,共二十五萬,分為春、秋二班,團操聽調。
此京營制度之大略也。
平江侯陳公豫鎮守臨清,日館客作詩,有“檐前絡緯啼”之句。
侯謂草蟲不可言啼,遂疏之。
不知“絡緯啼,李太白已道之矣。
客終無以自明,二人蓋未嘗讀李詩故也。
成化間,有吏建言時事,禮科給事中忌之,以激勵風俗之“厲”不從“力”,參送法司問罪。
不知厲本古字,《漢書》凡雲風厲、勉厲,皆不從力。
此吏亦不能自明,二人蓋未嘗讀《漢書》故也。
兵科給事中閱兵部題本,以伎不從“女”,呼吏笞之。
翌旦,有不平者,令受笞吏執韻書以進,乃赧顔慰遣之。
此蓋識俗字不識古字故也。
凡遇人文字,所見未的,辄疵議之,後能無悔也乎?青州生員古清,恃才妄作,淩虐鄉裡。
死葬後,人發其屍支解之,懸于林木。
浚縣王都憲越之父,既葬被發,而喪其元。
求之不得,乃刻木以代而葬之。
後食醬至甕底,其元在焉,王以是終身不食醬。
嘗聞之僚長張文謹雲。
嘗聞火雞食火,犀食棘刺,野羊刳腹取脂,脂複生。
又見《列子》等書,言昆吾之劍,切玉如泥,火浣之布入火愈鮮,不灰之木火蓺不壞。
皆未之信。
近日滿刺加國貢火雞,軀大于鶴,毛羽雜生,好食燃炭。
駕部員外郎張汝弼親見之。
甘肅之西有饕羊,取脂複生。
聞之高陽伯李文及彼處奏事人雲。
然犀之食棘刺,則予所親見也。
火浣布,友人淩季行有一縷如指,不灰木譯□劉楩有束帶,以火驗之。
信然。
由是觀之,切玉之劍,蓋或有之,特未之見耳。
聞都禦史朱公英雲:“廣東海鲨變虎,近海處人多掘岸為坡,候其生前二足緣坡而上,則襲取食之;若四足俱上坡,則能食人而不可制矣。
”又聞按察使孔公镛雲:“廣西蚺蛇,其大者,皮甲鱗皴,雜生苔藓,與山石無辨。
獐鹿誤從摩癢,則掉尾絞而吞之。
土人取其膽,則轉腹令取,略不傷齧;後複遇人取膽,仍轉腹以瘢示之。
人知其然,亦不複害也。
”十三道禦史與六部各司平行文移,謂之手本。
禦史有欠謹厚者,頗以言路自恃,署名宇文寸許。
一郎官厭之,贻之口占雲:“諸葛大名垂宇宙,今人名大欲何如?雖于事體無妨礙,隻恐文房費墨多。
”諸司傳聞,以為談笑。
大書之風,由是稍息。
或雲郎官為王兵侍偉。
閱部舊簿書,正統、景泰間會議,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之外,有閣老及掌科,無掌道官。
今有十三道,而閣老不與。
聞始自李文達公上請而然。
各道與議,不知始何時。
景泰間,各邊鎮守、巡撫官會本奏事,及兵部覆奏,皆以總兵官為首;今皆首内臣。
天順以前,公侯伯都督管營者,止稱坐營官。
總兵之名,乃下人私相稱謂,移文中無之。
其以總兵自稱,則近年始。
及汪直用事時,邊方事皆令兵部與總兵官計議,則總兵之稱,又出自禦筆矣。
蓋内閣大臣,非止養望而已,廟堂謀議,非所辱也。
禦史職主糾察,一與會議,雖謬誤,不複可言矣。
拉使與議,殆以鉗其口耳。
各邊總兵挂将軍印,奉制敕,得專生殺之柄,宜非他官之所當先。
今朝鮮國王咨文,惟咨遼東總兵官是已。
律中所謂總兵官,蓋指挂印征進者。
若京師六軍,總于天子,非臣下所得而專制也。
此皆故事之因時而異者,然一成而不可變矣。
蘇州,自漢曆唐,其賦皆輕。
宋元豐間,為斛者止三十四萬九千有奇。
元雖互有增損,亦不相遠。
至我朝,止增崇明一縣耳,其賦加至二百六十二萬五千九百三十五石。
地非加辟于前,谷非倍收于昔,特以國初籍入僞吳張士誠義兵頭目之田,及撥賜功臣,與夫豪強兼并沒入者,悉依租科稅。
故官田每畝有九鬥、八鬥、七鬥之額,吳民世受其患。
洪武間,運糧不遠,故耗輕易舉。
永樂中,建都北平,漕運轉
十二團營精兵,在京各衛并在外各都司所屬,及南北直隸衛所,共二十五萬,分為春、秋二班,團操聽調。
此京營制度之大略也。
平江侯陳公豫鎮守臨清,日館客作詩,有“檐前絡緯啼”之句。
侯謂草蟲不可言啼,遂疏之。
不知“絡緯啼,李太白已道之矣。
客終無以自明,二人蓋未嘗讀李詩故也。
成化間,有吏建言時事,禮科給事中忌之,以激勵風俗之“厲”不從“力”,參送法司問罪。
不知厲本古字,《漢書》凡雲風厲、勉厲,皆不從力。
此吏亦不能自明,二人蓋未嘗讀《漢書》故也。
兵科給事中閱兵部題本,以伎不從“女”,呼吏笞之。
翌旦,有不平者,令受笞吏執韻書以進,乃赧顔慰遣之。
此蓋識俗字不識古字故也。
凡遇人文字,所見未的,辄疵議之,後能無悔也乎?青州生員古清,恃才妄作,淩虐鄉裡。
死葬後,人發其屍支解之,懸于林木。
浚縣王都憲越之父,既葬被發,而喪其元。
求之不得,乃刻木以代而葬之。
後食醬至甕底,其元在焉,王以是終身不食醬。
嘗聞之僚長張文謹雲。
嘗聞火雞食火,犀食棘刺,野羊刳腹取脂,脂複生。
又見《列子》等書,言昆吾之劍,切玉如泥,火浣之布入火愈鮮,不灰之木火蓺不壞。
皆未之信。
近日滿刺加國貢火雞,軀大于鶴,毛羽雜生,好食燃炭。
駕部員外郎張汝弼親見之。
甘肅之西有饕羊,取脂複生。
聞之高陽伯李文及彼處奏事人雲。
然犀之食棘刺,則予所親見也。
火浣布,友人淩季行有一縷如指,不灰木譯□劉楩有束帶,以火驗之。
信然。
由是觀之,切玉之劍,蓋或有之,特未之見耳。
聞都禦史朱公英雲:“廣東海鲨變虎,近海處人多掘岸為坡,候其生前二足緣坡而上,則襲取食之;若四足俱上坡,則能食人而不可制矣。
”又聞按察使孔公镛雲:“廣西蚺蛇,其大者,皮甲鱗皴,雜生苔藓,與山石無辨。
獐鹿誤從摩癢,則掉尾絞而吞之。
土人取其膽,則轉腹令取,略不傷齧;後複遇人取膽,仍轉腹以瘢示之。
人知其然,亦不複害也。
”十三道禦史與六部各司平行文移,謂之手本。
禦史有欠謹厚者,頗以言路自恃,署名宇文寸許。
一郎官厭之,贻之口占雲:“諸葛大名垂宇宙,今人名大欲何如?雖于事體無妨礙,隻恐文房費墨多。
”諸司傳聞,以為談笑。
大書之風,由是稍息。
或雲郎官為王兵侍偉。
閱部舊簿書,正統、景泰間會議,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之外,有閣老及掌科,無掌道官。
今有十三道,而閣老不與。
聞始自李文達公上請而然。
各道與議,不知始何時。
景泰間,各邊鎮守、巡撫官會本奏事,及兵部覆奏,皆以總兵官為首;今皆首内臣。
天順以前,公侯伯都督管營者,止稱坐營官。
總兵之名,乃下人私相稱謂,移文中無之。
其以總兵自稱,則近年始。
及汪直用事時,邊方事皆令兵部與總兵官計議,則總兵之稱,又出自禦筆矣。
蓋内閣大臣,非止養望而已,廟堂謀議,非所辱也。
禦史職主糾察,一與會議,雖謬誤,不複可言矣。
拉使與議,殆以鉗其口耳。
各邊總兵挂将軍印,奉制敕,得專生殺之柄,宜非他官之所當先。
今朝鮮國王咨文,惟咨遼東總兵官是已。
律中所謂總兵官,蓋指挂印征進者。
若京師六軍,總于天子,非臣下所得而專制也。
此皆故事之因時而異者,然一成而不可變矣。
蘇州,自漢曆唐,其賦皆輕。
宋元豐間,為斛者止三十四萬九千有奇。
元雖互有增損,亦不相遠。
至我朝,止增崇明一縣耳,其賦加至二百六十二萬五千九百三十五石。
地非加辟于前,谷非倍收于昔,特以國初籍入僞吳張士誠義兵頭目之田,及撥賜功臣,與夫豪強兼并沒入者,悉依租科稅。
故官田每畝有九鬥、八鬥、七鬥之額,吳民世受其患。
洪武間,運糧不遠,故耗輕易舉。
永樂中,建都北平,漕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