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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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直隸一十三把總管轄各衛所旗軍領運。

    浙江都司運船共一千九百九十九隻,每船或軍十名,或十一名,或十二名,共該旗軍二萬一千六百七十名。

    每船大約裝運正米三百石,連加耗四百餘石,共該裝運七十餘萬石。

    該運糧者,杭州前、杭州右、海甯、溫州、台州、處州、甯波、紹興凡八衛,海甯、金華、衢州、嚴州、湖州凡五所,其餘沿海備倭衛所,俱不運糧。

    自宣德八年,裡河漕運到今皆然。

    運船每五年一造,每一船奏定價銀一百兩,軍衛自備三十兩,府縣出價七十兩。

    兌運者,各衛所軍駕船至府縣水次倉兌糧,起運京倉、通州倉交納。

    支運者,原系民夫民船運至淮安、徐州、臨清、德州四倉,軍人駕船,于四倉支運京、通二倉。

    近年又有改兌之名,蓋免民起運淮安等倉加與耗米,就令軍船各到該運府縣兌糧,直抵京、通二倉也。

    禹廟在會稽山下,規模宏敞,塑像工整。

    所謂窆石者,相傳為葬禹衣冠處。

    其石形稍類鐘,刻篆已剝落不可辨矣。

    南鎮之廟,亦塑神像,則甚無謂。

    嘗語府官,當去像留主,為合禮意。

    彼以為自國初以來有之,似不可毀。

    嘗思之,孔子與諸賢皆人鬼,高皇初建國學時,皆革塑像,用木主。

    嶽鎮海渎,不可以形像求者,豈令用塑像耶!此必前代舊物,洪武初,正祀典诏下,有司無識,失于改正耳,決非船制也。

    劉時雍為福建右參政時,嘗駕海舶至鎮海衛,遙見一高山,樹木森然,命帆至其下。

    舟人雲:“此非山,海鳅也。

    舟相去百餘裡則無患,稍近,鳅或轉動,則波浪怒作,舟不可保。

    ”劉未信,注目久之,漸覺沉下。

    少頃,則滅沒不見矣,始信舟人之不誣。

    蓋初見如樹木者,其背鬣也。

    古人謂墓祭非禮,故《禮》無墓祭之儀。

    朱子亦嘗謂其無害于義,蓋以孝子感時物之變,有不忍遽死其親之心,不能不然。

    此說是也。

    抑又有可言者,葬後題主,謂親之神魂已附于主。

    故凡有事薦祭,惟主是尊是親。

    然為主之木,與吾親平昔神魂素不相幹,特以禮制所在,人心屬焉。

    親之體魄,平昔神魂之所依載,安知委魄之後,神魂不猶依于此乎?蓋魄有定在,而魂無不之。

    古人之祭,或求諸陽,或求諸陰,或求諸陰陽之間,不敢必也。

    故以墓祭非禮而不行者,泥古忘親者也,行之無害也。

    蘇東坡有雲:“紫李黃瓜村落香。

    ”黃瓜,今四五月淹為菹者是也。

    《月令》:“四月王瓜生,苦菜秀。

    ”王瓜非今作菹這瓜,其實小而有毛,《本草》名菝葜,京師人呼為赤包兒。

    謂之瓜者,以其根相似耳。

    今人以其與苦菜并稱,遂疑即今黃瓜,而反以黃字為訛。

    木綿花生南越,樹高四五丈,花紅似山茶,子如楮實,綿出子中,可貯茵褥,蘇州人稱攀枝花者是也。

    今紡織以為布者,止可名綿花。

    《雪間通志》以為木綿花,蓋踵蔡氏誤耳。

    又嘗見一士人家《葵軒卷》中記序題詠,皆形狀今蜀葵花,蓋不知傾陽衛足,自是冬葵可食者。

    《詩·七月》“烹葵及菽”,公儀休拔園葵皆是也。

    古人文字中記載名物,必考核精詳,故少有此失。

    成化末,裡人朱全家,白日群鼠與貓鬥,貓屢卻。

    全卧見之,以物投鼠,不去;起而逐之,才去。

    江南自錢氏以來,及宋元盛時,習尚繁華。

    富貴之家,以樓前種樹,接各色牡丹于其杪。

    花時登樓賞玩,近在欄檻間,名樓子牡丹。

    今人以花瓣多者名樓子,未知其實故也。

    吏部尚書王公恕在南京參贊機務時,與王公■〈亻與〉友善,作《大司馬三原王公傳》,刻闆印行。

    太醫院判劉文泰與公有怨,上書訟其變亂選法數事,且言其作傳刻闆,皆諷人為之,彰一己之善,顯先帝之過。

    以印本封進,上不罪公,令燒毀闆籍而已。

    公遂乞緻仕去。

    予謂闆刻之舉,或出于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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