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中之下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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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甚,奧氣不臧,則華實複生。

    董仲舒以為李梅實,臣下強也。

    記曰:“不當華而華,易大夫;不當實而實,易相室。

    ”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

    劉歆以為庶征皆以蟲為孽,思心蠃蟲孽也。

    李梅實,屬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華,棗實。

    昭帝時,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生枝葉,有蟲食其葉,成文字,曰“公孫病已立”。

    又,昌邑王國社有枯樹複生枝葉。

    眭孟以為,木陰類,下民象,當有故廢之家公孫氏從民間受命為天子者。

    昭帝富于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誅之。

    後昭帝崩,無子,征昌邑王賀嗣位,狂亂失道,光廢之,更立昭帝兄衛太子之孫,是為宣帝。

    宣帝本名病已。

    京房《易傳》曰:“枯楊生稊,枯木複生,人君亡子。

    ” 元帝初元四年,皇後曾祖父濟南東平陵王伯墓門梓柱卒生枝葉,上出屋。

    劉向以為王氏貴盛,将代漢家之象也。

    後王莽篡位,自說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歲也,當漢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興于高祖考之門。

    門為開通,梓猶子也,言王氏當有賢子開通祖統,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 建昭五年,兖州刺史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

    山陽橐茅鄉社有大槐樹,吏伐斷之,其夜樹複立其故處。

    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郵樗樹生支如人頭,眉、目、須皆具亡發、耳。

    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陽鄉柱仆地,生支如人形,身青黃色,面白,頭有須發,稍長大,凡長六寸一分。

    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則有木生為人狀。

    ”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樹僵地,圍丈六尺,長十丈七尺。

    民斷其本,長九尺餘,皆枯。

    三月,樹卒自立故處。

    京房《易傳》曰:“棄正作淫,厥妖木斷自屬。

    妃後有颛,木仆反立,斷枯複生。

    天辟惡之。

    ” 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葉相摎結,大如彈丸。

    平帝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狀如永光時,京房《易傳》曰:“君吝于祿,信衰賢去,厥妖天雨草。

    ” 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雊鹆來巢”。

    劉歆以為,羽蟲之孽‘其色黑,又黑祥也,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

    劉向以為,有蜚有蜮不言來者,氣所生,所謂眚也;雊鹆言來者,氣所緻,所謂祥也。

    雊鹆,夷狄穴藏之禽,來至中國,不穴而巢,陰居陽位,象季氏将逐昭公,去宮室而居外野也。

    雊鹆白羽,旱之祥也;穴居而好水,黑色,為主急之應也。

    天戒若曰,既失衆,不可急暴;急暴,陰将持節陽以逐爾,去宮室而居外野矣。

    昭不寤,而舉兵圍季氏,為季氏所敗,出奔于齊,遂死于外野。

    董仲舒指略同。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頸烏與黑烏群鬥楚國呂縣,白頸不勝,堕泗水中,死者數千。

    劉向以為近白黑祥也。

    時楚王戊暴逆無道,刑辱申公,與吳王謀反。

    烏群鬥者,師戰之象也。

    白頸者小,明小者敗也。

    堕于水者,将死水地。

    王戊不寤,遂舉兵應吳,與漢大戰,兵敗而走,至于丹徒,為越人所斬,堕死于水之效也。

    京房《易傳》曰:“逆親親,厥妖白黑烏鬥于國。

    ” 昭帝元鳳元年,有烏與鵲鬥燕王宮中池上,烏堕池死,近黑祥也。

    時燕王旦謀為亂,遂不改寤,伏辜而死。

    楚、燕皆骨肉藩臣,以驕怨而謀逆,俱有烏鵲鬥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

    燕一烏鵲鬥于宮中而黑者死,楚以萬數鬥于野外而白者死,象燕陰謀未發,獨王自殺于宮,故一烏水色者死,楚炕陽舉兵,軍師大敗于野,故衆烏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

    京房《易傳》曰:“專征劫殺,厥妖烏鵲鬥。

    ” 昭帝時有鹈鹕或曰秃鹙,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殺之。

    劉向以為,水鳥色青,青祥也,時,王馳騁無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見也。

    野鳥入處,宮室将空。

    王不悟,卒以亡。

    京房《易傳》曰:“辟退有德,厥咎狂,厥妖水鳥集于國中。

    ” 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焚其巢。

    男子孫通等聞山中群鳥鵲聲,往視,見巢然,盡堕地中,有三鷇燒死。

    樹大四圍,巢去地五丈五尺。

    太守平以聞。

    色黑,近黑祥,貪虐之類也。

    《易》曰:“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号咷。

    ”泰山,岱宗,五嶽之長,王者易姓告代之處也。

    天戒若勿近貪虐之人,聽其賊謀,将生焚巢自害其子絕世易姓之禍。

    其後,趙蜚燕得幸,立為皇後,弟為昭儀,姊妹專寵,聞後宮許美人,曹偉能生皇子也,昭儀大怒,令上奪取而殺之,皆并殺其母。

    成帝崩,昭儀自殺,事乃發覺,趙後坐誅。

    此焚巢殺子後号咷之應也。

    一曰,王莽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禍雲。

    京房《易傳》曰:“人君暴虐,鳥焚其舍。

    ” 鴻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禮,有飛雉集于庭,曆階登堂而雊。

    後雉又集太常、宗正、丞相、禦史大夫、大司馬車騎将軍之府,又集未央宮承明殿屋上。

    時大司馬車騎将軍王音、待诏寵等上言:“天地之氣,以類相應,譴告人君,甚微而著。

    雉者聽察,先聞雷聲,故《月令》以紀氣。

    經載高宗雊雉之異,以明轉禍為福之驗。

    今雉以博士行禮之日大衆聚會,飛集于庭,曆階登堂,萬衆睢睢,驚怪連日。

    徑曆三公之府,太常宗正典宗廟骨肉之官,然後入宮。

    其宿留告曉人,具備深切,雖人道相戒,何以過是!”後帝使中常侍晁闳诏音曰:“聞捕得雉,毛羽頗摧折,類拘執者,得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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