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汾州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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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州判朱公者,居廨多狐。

    公夜坐,有女子往來燈下,初謂是家人婦,未遑顧瞻,及舉目,竟不相識,而容光豔絕。

    心知其狐,而愛好之,遽呼之來,女停履笑曰:&ldquo厲聲加人,誰是汝婢媪耶?&rdquo朱笑而起,曳坐謝過。

    遂與款密,久如夫妻之好。

    忽謂曰:&ldquo君秩當遷,别有日矣。

    &rdquo問:何時?&rdquo答曰:&ldquo目前。

    但賀者在門,吊者即在闾,不能官也。

    &rdquo三日遷報果至,次日即得太夫人訃音。

    公解任,欲與偕旋。

    狐不可,送之河上,強之登舟。

    女曰:&ldquo君自不知,狐不能過河也。

    &rdquo朱不忍别,戀戀河畔。

    女忽出,言将一谒故舊。

    移時歸,即有客來答拜。

    女别室與語。

    客去乃來,曰:&ldquo請便登舟,妾送君渡。

    &rdquo朱曰:&ldquo向言不能渡,今何以渡?&rdquo曰:&ldquo曩所谒非他,河神也。

    妾以君故特請之。

    彼限我十天往複,故可暫依耳。

    &rdquo遂同濟。

    至十日,果别而去。

     譯文  汾州有個州判,姓朱,他住的宅子裡有很多狐。

    一天,朱公正在房裡靜坐,忽然有一個女子在燈下往來。

    起初朱公以為是家裡仆人的妻子來幹事,沒有在意。

    過了一會兒擡頭一看,竟然不認識。

    又見她容貌很美,心裡知道這一定是個狐女,不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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