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劫遷我二帝,據守我祖宗之地,塗炭我祖宗之民,而又徽宗皇帝、顯肅皇後鑾輿不返,遂緻萬國痛心,是謂不共戴天之讎。
彼意我之必復此讎也,未嘗頃刻而忘圖我,豈一王倫能平哉?方王倫之為此行也,雖閭巷之人,亦知其取笑外夷,為國生事。
今無故誘狂敵悖慢如此,若猶倚信其說而不寢,誠可慟哭,使賈誼復生,謂國有人乎哉,無人乎哉? 古之外夷,固有不得已而事之以皮幣、事之以珠玉、事之以犬馬者,曷嘗有受其詔,惟外夷之欲是從,如今日事哉!脫或包羞忍恥,受其詔諭,而彼所以許我者不復如約,則徒受莫大之辱,貽萬世之譏;縱使如約,則是我今日所有土地,先拱手而奉外夷矣,祖宗在天之靈,以謂如何?徽宗皇帝、顯肅皇後不共戴天之讎,遂不可復也,豈不痛哉!陛下其審思之,斷非聖心所能安也。
自金使入境以來,內外惶惑,儻或陛下終以王倫之說為不妄,金人之詔為可從,臣恐不惟墮外夷之姦計,而意外之虞,將有不可勝言者矣。
此衆所共曉,陛下亦嘗慮及於此乎? 國家兩嘗敗外夷於淮甸,雖未能克復中原之地,而大江之南亦足支吾。
軍聲粗震,國勢粗定,故金人因王倫之往復,遣使來嘗試朝廷。
我若從其所請,正墮計中;不從其欲,且厚攜我之金幣而去,亦何適而非彼之利哉!為今之計,獨有陛下幡然改慮,布告中外,以收人心,謂祖宗陵寢廢祀,徽宗皇帝、顯肅皇後梓宮在遠,母後、淵聖、宗枝族屬未還,故遣使迎請,冀遂南歸。
今敵之來,邀朝廷以必不可從之禮,實王倫賣國之罪,當行誅責,以釋天下之疑。
然後激厲諸將,謹捍邊陲,無墮敵計,進用忠正,黜遠姦衺,以振紀綱,以修政事,務為實效,不事虛名,夕慮朝謀,以圖興復,庶乎可矣。
今金使雖已就館,謂當別議區處之宜。
臣聞萬人所聚,必有公言。
今在廷百執事之臣,與中外一心,皆以金人之詔為不可從,公言如此,陛下獨不察乎?若夫謂粘罕之已死,外夷內亂,契丹林牙復立,故今金主復與我平等語,是皆行詐款我師之計,非臣所敢知也。
或者又謂金使在館,今稍恭順。
如臣之所聞,又何其悖慢於前,而遽設恭順於後?敵情變詐百出,豈宜惟聽其甘言,遂忘備豫之深計,待其禍亂之已至,又無所及?此誠切於事情。
今日之舉,存亡所繫,愚衷感發,不能自已,望鑒其惓惓之忠,特垂采納,更與三二大臣熟議其便,無貽異時之悔,社稷天下幸甚。
疏入,不省。
後忻託故乞從外補,乃授荊湖南路轉運判官。
謫居撫州,起知邵陽,卒。
應孟明字仲實,婺州永康人。
少入太學,登隆興元年進士第。
試中教官,調臨安府教授,繼為浙東安撫司幹官、樂平縣丞。
侍禦史葛邲、監察禦史王藺薦為詳定一司勑令所刪定官。
輪對,首論:「南北通好,疆埸無虞,當選將練兵,常如大敵之在境,而可以一日忽乎?貪殘苛酷之吏未去,吾民得無不安其生者乎?賢士匿於下僚,忠言壅於上聞,無乃衆正之門未盡開,而兼聽之意未盡孚乎?君臣之間,戒懼而不自持,勤勞而不自寧,進君子,退小人,以民隱為憂,以邊陲為警,則政治自修,紀綱自張矣。
」孝宗曰:「朕早夜戒懼,無頃刻忘,退朝之暇,亦無它好,正恐臨朝或稍晏,則萬幾之曠自此始矣。
」次乞申嚴監司庇貪吏之禁,薦舉狥私情之禁,帝嘉奬久之。
它日,宰相進擬,帝出片紙於掌中,書二人姓名,曰:「卿何故不及此?」其一則孟明也。
乃拜大理寺丞。
故大將李顯忠之子家僮溺死,有司誣以殺人,逮繫幾三百家。
孟明察其冤,白於長官,釋之。
出為褔建提舉常平,陛辭,帝曰:「朕知卿愛百姓,惡贓吏,事有不便于民,宜悉意以聞。
」因問當世人才,孟明對曰:「有才而不學,則流為刻薄,惟上之教化明,取舍正,使回心向道,則成就必倍於人。
」帝曰:「誠為人上者之責。
」孟明至部,具以臨遣之意咨訪之。
帝一日禦經筵,因論監司按察,顧謂講讀官曰:「朕近日得數人,應孟明,其最也。
」尋除浙東提點刑獄,以鄉部引嫌,改使江東。
會廣西謀帥,帝謂輔臣曰:「朕熟思之,無易應孟明者。
」即以手筆賜孟明曰:「朕聞廣西鹽法利害相半,卿到任,自可詳究事實。
」進直祕閣、知靜江府兼廣西經略安撫。
初,廣西鹽易官般為客鈔,客戶無多,折閱逃避,遂抑配於民。
行之六年,公私交病,追逮禁錮,民不聊生。
孟明條具驛奏除其弊,詔從之。
禁卒朱興結集黨侶,弄兵雷、化間,聲勢漸長,孟明遣將縛緻轅門斬之。
光宗即位,遷浙西提點刑獄,尋召為吏部員外郎,改左司,遷右司,再遷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
寧宗即位,拜太府卿兼吏部侍郎。
慶元初,權吏部侍郎,卒。
孟明以儒學奮身受知人主,官職未嘗倖遷。
韓侂冑嘗遣其密客誘以諫官,俾誣趙汝愚,孟明不答,士論以此重之。
曾三聘字無逸,臨江
彼意我之必復此讎也,未嘗頃刻而忘圖我,豈一王倫能平哉?方王倫之為此行也,雖閭巷之人,亦知其取笑外夷,為國生事。
今無故誘狂敵悖慢如此,若猶倚信其說而不寢,誠可慟哭,使賈誼復生,謂國有人乎哉,無人乎哉? 古之外夷,固有不得已而事之以皮幣、事之以珠玉、事之以犬馬者,曷嘗有受其詔,惟外夷之欲是從,如今日事哉!脫或包羞忍恥,受其詔諭,而彼所以許我者不復如約,則徒受莫大之辱,貽萬世之譏;縱使如約,則是我今日所有土地,先拱手而奉外夷矣,祖宗在天之靈,以謂如何?徽宗皇帝、顯肅皇後不共戴天之讎,遂不可復也,豈不痛哉!陛下其審思之,斷非聖心所能安也。
自金使入境以來,內外惶惑,儻或陛下終以王倫之說為不妄,金人之詔為可從,臣恐不惟墮外夷之姦計,而意外之虞,將有不可勝言者矣。
此衆所共曉,陛下亦嘗慮及於此乎? 國家兩嘗敗外夷於淮甸,雖未能克復中原之地,而大江之南亦足支吾。
軍聲粗震,國勢粗定,故金人因王倫之往復,遣使來嘗試朝廷。
我若從其所請,正墮計中;不從其欲,且厚攜我之金幣而去,亦何適而非彼之利哉!為今之計,獨有陛下幡然改慮,布告中外,以收人心,謂祖宗陵寢廢祀,徽宗皇帝、顯肅皇後梓宮在遠,母後、淵聖、宗枝族屬未還,故遣使迎請,冀遂南歸。
今敵之來,邀朝廷以必不可從之禮,實王倫賣國之罪,當行誅責,以釋天下之疑。
然後激厲諸將,謹捍邊陲,無墮敵計,進用忠正,黜遠姦衺,以振紀綱,以修政事,務為實效,不事虛名,夕慮朝謀,以圖興復,庶乎可矣。
今金使雖已就館,謂當別議區處之宜。
臣聞萬人所聚,必有公言。
今在廷百執事之臣,與中外一心,皆以金人之詔為不可從,公言如此,陛下獨不察乎?若夫謂粘罕之已死,外夷內亂,契丹林牙復立,故今金主復與我平等語,是皆行詐款我師之計,非臣所敢知也。
或者又謂金使在館,今稍恭順。
如臣之所聞,又何其悖慢於前,而遽設恭順於後?敵情變詐百出,豈宜惟聽其甘言,遂忘備豫之深計,待其禍亂之已至,又無所及?此誠切於事情。
今日之舉,存亡所繫,愚衷感發,不能自已,望鑒其惓惓之忠,特垂采納,更與三二大臣熟議其便,無貽異時之悔,社稷天下幸甚。
疏入,不省。
後忻託故乞從外補,乃授荊湖南路轉運判官。
謫居撫州,起知邵陽,卒。
應孟明字仲實,婺州永康人。
少入太學,登隆興元年進士第。
試中教官,調臨安府教授,繼為浙東安撫司幹官、樂平縣丞。
侍禦史葛邲、監察禦史王藺薦為詳定一司勑令所刪定官。
輪對,首論:「南北通好,疆埸無虞,當選將練兵,常如大敵之在境,而可以一日忽乎?貪殘苛酷之吏未去,吾民得無不安其生者乎?賢士匿於下僚,忠言壅於上聞,無乃衆正之門未盡開,而兼聽之意未盡孚乎?君臣之間,戒懼而不自持,勤勞而不自寧,進君子,退小人,以民隱為憂,以邊陲為警,則政治自修,紀綱自張矣。
」孝宗曰:「朕早夜戒懼,無頃刻忘,退朝之暇,亦無它好,正恐臨朝或稍晏,則萬幾之曠自此始矣。
」次乞申嚴監司庇貪吏之禁,薦舉狥私情之禁,帝嘉奬久之。
它日,宰相進擬,帝出片紙於掌中,書二人姓名,曰:「卿何故不及此?」其一則孟明也。
乃拜大理寺丞。
故大將李顯忠之子家僮溺死,有司誣以殺人,逮繫幾三百家。
孟明察其冤,白於長官,釋之。
出為褔建提舉常平,陛辭,帝曰:「朕知卿愛百姓,惡贓吏,事有不便于民,宜悉意以聞。
」因問當世人才,孟明對曰:「有才而不學,則流為刻薄,惟上之教化明,取舍正,使回心向道,則成就必倍於人。
」帝曰:「誠為人上者之責。
」孟明至部,具以臨遣之意咨訪之。
帝一日禦經筵,因論監司按察,顧謂講讀官曰:「朕近日得數人,應孟明,其最也。
」尋除浙東提點刑獄,以鄉部引嫌,改使江東。
會廣西謀帥,帝謂輔臣曰:「朕熟思之,無易應孟明者。
」即以手筆賜孟明曰:「朕聞廣西鹽法利害相半,卿到任,自可詳究事實。
」進直祕閣、知靜江府兼廣西經略安撫。
初,廣西鹽易官般為客鈔,客戶無多,折閱逃避,遂抑配於民。
行之六年,公私交病,追逮禁錮,民不聊生。
孟明條具驛奏除其弊,詔從之。
禁卒朱興結集黨侶,弄兵雷、化間,聲勢漸長,孟明遣將縛緻轅門斬之。
光宗即位,遷浙西提點刑獄,尋召為吏部員外郎,改左司,遷右司,再遷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
寧宗即位,拜太府卿兼吏部侍郎。
慶元初,權吏部侍郎,卒。
孟明以儒學奮身受知人主,官職未嘗倖遷。
韓侂冑嘗遣其密客誘以諫官,俾誣趙汝愚,孟明不答,士論以此重之。
曾三聘字無逸,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