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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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必大 留正 胡晉臣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其先鄭州管城人。
祖詵,宣和中倅廬陵,因家焉。
父利建,太學博士。
必大少英特,父死,鞠於母家,母親督課之。
紹興二十年,第進士,授徽州戶曹。
中博學宏詞科,教授建康府。
除太學錄,召試館職,高宗讀其策,曰:「掌制手也。
」守秘書省正字。
館職復召試自此始。
兼國史院編修官,除監察禦史。
孝宗踐祚,除起居郎。
直前奏事,上曰:「朕舊見卿文,其以近作進。
」上初禦經筵,必大奏:「經筵非為分章析句,欲從容訪問,裨聖德,究治體。
」先是,左右史久不除,並記注壅積,必大請言動必書,兼修月進。
乃命必大兼編類聖政所詳定官,又兼權中書舍人。
侍經筵,嘗論邊事,上以蜀為憂,對曰:「蜀民久困,願詔撫諭,事定宜寬其賦。
」應詔上十事,皆切時弊。
權給事中。
繳駁不辟權倖。
翟婉容位官吏轉行礙止法,爭之力,上曰:「意卿止能文,不謂剛正如此。
」金索講和時舊禮,必大條奏,請正敵國之名,金為之屈。
曾覿、龍大淵得幸,臺諫交彈之,並遷知閤門事,必大與金安節不書黃,且奏曰:「陛下於政府侍從,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二人委曲遷就,恐人言紛紛未止也。
」明日宣手詔,謂:「給舍為人鼓扇,太上時小事,安敢爾!」必大入謝曰:「審爾,則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
」退待罪,上曰:「朕知卿舉職,但欲破朋黨、明紀綱耳。
」旬日,申前命,必大格不行,遂請祠去。
久之,差知南劍州,改提點福建刑獄。
入對,願詔中外舉文武之才,區別所長為一籍,藏禁中,備緩急之用。
除秘書少監、兼直學士院,兼領史職。
鄭聞草必大制,上改竄其末,引漢宣帝事。
必大因奏曰:「陛下取漢宣帝之言,親制贊書,明示好惡。
臣觀西漢所謂社稷臣,乃鄙樸之周勃,少文之汲黯,不學之霍光。
至於公孫弘、蔡義、韋賢,號曰儒者,而持祿保位,故宣帝謂俗儒不達時宜。
使宣帝知真儒,何至雜伯哉?願平心察之,不可有輕儒名。
」上喜其精洽,欲與之日夕論文。
德壽加尊號,必大曰:「太上萬壽,而紹興末議文及近上表用嗣皇帝為未安。
按建炎遙拜徽宗表,及唐憲宗上順宗尊號冊文,皆稱皇帝。
」議遂定。
趙雄使金,賫國書,議受書禮。
必大立具草,略謂:「尊卑分定,或較等威;叔姪親情,豈嫌坐起!」上褒之曰:「未嘗諭國書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此大才也。
」 兼權兵部侍郎。
奏請重侍從以儲將相,增臺諫以廣耳目,擇監司、郡守以補郎官。
尋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一日,詔同王之奇、陳良翰對選德殿,袖出手詔,舉唐太宗、魏徵問對,以在位久,功未有成,治效優劣,苦不自覺,命必大等極陳當否。
退而條陳:「陛下練兵以圖恢復而將數易,是用將之道未至;擇人以守郡國而守數易,是責實之方未盡。
諸州長吏,倏來忽去,婺州四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易守者四,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吏姦何由可察,民瘼何由可蘇!」上善其言,為革二弊。
江、湖旱,請捐南庫錢二十萬代民輸,上嘉之。
兼侍講,兼中書舍人。
未幾,辭直學士院,從之。
張說再除簽書樞密院,給事中莫濟封還錄黃,必大奏曰:「昨舉朝以為不可,陛下亦自知其誤而止之矣。
曾未周歲,此命復出。
貴戚預政,公私兩失,臣不敢具草。
」上批:「王曮疾速譔入。
濟、必大予宮觀,日下出國門。
」說露章薦濟、必大,於是濟除溫州,必大除建寧府。
濟被命即出,必大至豐城稱疾而歸,濟聞之大悔。
必大三請祠,以此名益重。
久之,除敷文閣待制兼侍讀、兼權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
上勞之曰:「卿不迎合,無附麗,朕所倚
祖詵,宣和中倅廬陵,因家焉。
父利建,太學博士。
必大少英特,父死,鞠於母家,母親督課之。
紹興二十年,第進士,授徽州戶曹。
中博學宏詞科,教授建康府。
除太學錄,召試館職,高宗讀其策,曰:「掌制手也。
」守秘書省正字。
館職復召試自此始。
兼國史院編修官,除監察禦史。
孝宗踐祚,除起居郎。
直前奏事,上曰:「朕舊見卿文,其以近作進。
」上初禦經筵,必大奏:「經筵非為分章析句,欲從容訪問,裨聖德,究治體。
」先是,左右史久不除,並記注壅積,必大請言動必書,兼修月進。
乃命必大兼編類聖政所詳定官,又兼權中書舍人。
侍經筵,嘗論邊事,上以蜀為憂,對曰:「蜀民久困,願詔撫諭,事定宜寬其賦。
」應詔上十事,皆切時弊。
權給事中。
繳駁不辟權倖。
翟婉容位官吏轉行礙止法,爭之力,上曰:「意卿止能文,不謂剛正如此。
」金索講和時舊禮,必大條奏,請正敵國之名,金為之屈。
曾覿、龍大淵得幸,臺諫交彈之,並遷知閤門事,必大與金安節不書黃,且奏曰:「陛下於政府侍從,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二人委曲遷就,恐人言紛紛未止也。
」明日宣手詔,謂:「給舍為人鼓扇,太上時小事,安敢爾!」必大入謝曰:「審爾,則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
」退待罪,上曰:「朕知卿舉職,但欲破朋黨、明紀綱耳。
」旬日,申前命,必大格不行,遂請祠去。
久之,差知南劍州,改提點福建刑獄。
入對,願詔中外舉文武之才,區別所長為一籍,藏禁中,備緩急之用。
除秘書少監、兼直學士院,兼領史職。
鄭聞草必大制,上改竄其末,引漢宣帝事。
必大因奏曰:「陛下取漢宣帝之言,親制贊書,明示好惡。
臣觀西漢所謂社稷臣,乃鄙樸之周勃,少文之汲黯,不學之霍光。
至於公孫弘、蔡義、韋賢,號曰儒者,而持祿保位,故宣帝謂俗儒不達時宜。
使宣帝知真儒,何至雜伯哉?願平心察之,不可有輕儒名。
」上喜其精洽,欲與之日夕論文。
德壽加尊號,必大曰:「太上萬壽,而紹興末議文及近上表用嗣皇帝為未安。
按建炎遙拜徽宗表,及唐憲宗上順宗尊號冊文,皆稱皇帝。
」議遂定。
趙雄使金,賫國書,議受書禮。
必大立具草,略謂:「尊卑分定,或較等威;叔姪親情,豈嫌坐起!」上褒之曰:「未嘗諭國書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此大才也。
」 兼權兵部侍郎。
奏請重侍從以儲將相,增臺諫以廣耳目,擇監司、郡守以補郎官。
尋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一日,詔同王之奇、陳良翰對選德殿,袖出手詔,舉唐太宗、魏徵問對,以在位久,功未有成,治效優劣,苦不自覺,命必大等極陳當否。
退而條陳:「陛下練兵以圖恢復而將數易,是用將之道未至;擇人以守郡國而守數易,是責實之方未盡。
諸州長吏,倏來忽去,婺州四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易守者四,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吏姦何由可察,民瘼何由可蘇!」上善其言,為革二弊。
江、湖旱,請捐南庫錢二十萬代民輸,上嘉之。
兼侍講,兼中書舍人。
未幾,辭直學士院,從之。
張說再除簽書樞密院,給事中莫濟封還錄黃,必大奏曰:「昨舉朝以為不可,陛下亦自知其誤而止之矣。
曾未周歲,此命復出。
貴戚預政,公私兩失,臣不敢具草。
」上批:「王曮疾速譔入。
濟、必大予宮觀,日下出國門。
」說露章薦濟、必大,於是濟除溫州,必大除建寧府。
濟被命即出,必大至豐城稱疾而歸,濟聞之大悔。
必大三請祠,以此名益重。
久之,除敷文閣待制兼侍讀、兼權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
上勞之曰:「卿不迎合,無附麗,朕所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