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0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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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入白母曰:「朝廷不以安世不肖,使在言路。
倘居其官,須明目張膽,以身任責,脫有觸忤,禍譴立至。
主上方以孝治天下,若以老母辭,當可免。
」母曰:「不然,吾聞諫官為天子諍臣,汝父平生欲為之而弗得,汝幸居此地,當捐身以報國恩。
正得罪流放,無問遠近,吾當從汝所之。
」於是受命。
在職累歲,正色立朝,扶持公道。
其面折廷爭,或帝盛怒,則執簡卻立,伺怒稍解,復前抗辭。
旁侍者遠觀,蓄縮悚汗,目之曰「殿上虎」,一時無不敬懾。
家居未嘗有惰容,久坐身不傾倚,作字不草書,不好聲色貨利。
其忠孝正直,皆則象司馬光。
年既老,羣賢凋喪略盡,巋然獨存,而名望益重。
梁師成用事,能生死人,心服其賢,求得小吏吳默嘗趨走前後者,使持書來,啖以即大用,默因勸為子孫計,安世笑謝曰:「吾若為子孫計,不至是矣。
吾欲為元祐全人,見司馬光于地下。
」還其書不答。
死葬祥符縣。
後二年,金人發其冢,貌如生,相驚語曰:「異人也!」為之蓋棺乃去。
鄒浩字志完,常州晉陵人。
第進士,調揚州、潁昌府教授。
呂公著、範純仁為守,皆禮遇之。
純仁屬撰樂語,浩辭。
純仁曰:「翰林學士亦為之。
」浩曰:「翰林學士則可,祭酒、司業則不可。
」純仁敬謝。
元祐中,上疏論事,其略曰:「人材不振,無以成天下之務。
陛下視今日人材,果有餘邪,果不足邪?以為不足,則中外之百執事未嘗不備。
以為有餘,則自任以天下之重者幾人?正色昌言不承望風旨者幾人?持刺舉之權以肅清所部者幾人?承流宣化而使民安田裡者幾人?民貧所當富也,則曰水旱如之何;官冗所當澄也,則曰民情不可擾;人物所當求也,則曰從古不乏材;風俗所當厚也,則曰不切於時變,是皆不明義理之過也。
」 蘇頌用為太常博士,來之邵論罷之。
後累歲,哲宗親擢為右正言。
有請以王安石三經義發題試舉人者,浩論其不可而止。
陝西奏邊功,中外皆賀,浩言:「先帝之志而陛下成之,善矣。
然兵家之事,未戰則以決勝為難,既勝則以持勝為難,惟其時而已。
苟為不然,將棄前功而招後患。
願申敕將帥,毋狃屢勝,圖惟厥終。
」 京東大水,浩言:「頻年水異繼作,雖盈虛之數所不可逃,而消復之方尤宜緻謹。
書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不以為數之當然,此消復之實也。
」 蹇序辰看詳元祐章奏,公肆詆欺,輕重不平。
浩言:「初旨但分兩等,謂語及先帝并語言過差而已;而今所施行,混然莫辨。
以其近似難分之迹,而典刑輕重隨以上下,是乃陛下之威福操柄下移於近臣。
願加省察,以為來事之監。
」 章惇獨相用事,威虐震赫,浩所言每觸惇忌,仍上章露劾,數其不忠慢上之罪,未報。
而賢妃劉氏立,浩言: 立後以配天子,安得不審。
今為天下擇母,而所立乃賢妃,一時公議,莫不疑惑,誠以國家自有仁祖故事,不可不遵用之爾。
蓋郭後與尚美人爭寵,仁祖既廢後,并斥美人,所以示公也。
及立後,則不選于妃嬪而蔔于貴族,所以遠嫌,所以為天下萬世法也。
陛下之廢孟氏,與郭後無以異。
果與賢妃爭寵而緻罪乎,抑其不然也?二者必居一於此矣。
孟氏罪廢之初,天下孰不疑立賢妃為後。
及讀詔書,有「別選賢族」之語;又聞陛下臨朝嘅嘆,以為國家不幸;至於宗景立妾,怒而罪之,於是天下始釋然不疑。
今竟立之,豈不上累聖德? 臣觀白麻所言,不過稱其有子,及引永平、祥符事以為證。
臣請論其所以然:若曰有子可以為後,則永平貴人未嘗有子也,所以立者,以德冠後宮故也。
祥符德妃亦未嘗有子,所以立者,以鍾英甲族故也。
又況貴人實馬援之女,德妃無廢後之嫌,迥與今日事體不同。
頃年冬,妃從享景靈宮,是日雷變甚異。
今宣制之後,霖雨飛雹,自奏告天地宗廟以來,陰淫不止。
上天之意,豈不昭然!考之人事既如彼,求之天意又如此,望不以一時改命為難,而以萬世公議為可畏,追停冊禮,如初詔行之。
帝謂:「此亦祖宗故事,豈獨朕邪?」對曰:「祖宗大德可法者多矣,陛下不之取,而効其小疵,臣恐後世之責人無已者紛紛也。
」帝變色,猶不怒,持其章躊躇四顧,凝然若有所思,付外。
明日,章惇詆其狂妄,乃削官,羈管新州。
蔡卞、安惇、左膚繼請治其祖送者王回等,語在他傳。
徽宗立,亟召還,復為右正言,遷左司諫。
上疏謂:「孟子曰:『左右諸大夫皆曰
倘居其官,須明目張膽,以身任責,脫有觸忤,禍譴立至。
主上方以孝治天下,若以老母辭,當可免。
」母曰:「不然,吾聞諫官為天子諍臣,汝父平生欲為之而弗得,汝幸居此地,當捐身以報國恩。
正得罪流放,無問遠近,吾當從汝所之。
」於是受命。
在職累歲,正色立朝,扶持公道。
其面折廷爭,或帝盛怒,則執簡卻立,伺怒稍解,復前抗辭。
旁侍者遠觀,蓄縮悚汗,目之曰「殿上虎」,一時無不敬懾。
家居未嘗有惰容,久坐身不傾倚,作字不草書,不好聲色貨利。
其忠孝正直,皆則象司馬光。
年既老,羣賢凋喪略盡,巋然獨存,而名望益重。
梁師成用事,能生死人,心服其賢,求得小吏吳默嘗趨走前後者,使持書來,啖以即大用,默因勸為子孫計,安世笑謝曰:「吾若為子孫計,不至是矣。
吾欲為元祐全人,見司馬光于地下。
」還其書不答。
死葬祥符縣。
後二年,金人發其冢,貌如生,相驚語曰:「異人也!」為之蓋棺乃去。
鄒浩字志完,常州晉陵人。
第進士,調揚州、潁昌府教授。
呂公著、範純仁為守,皆禮遇之。
純仁屬撰樂語,浩辭。
純仁曰:「翰林學士亦為之。
」浩曰:「翰林學士則可,祭酒、司業則不可。
」純仁敬謝。
元祐中,上疏論事,其略曰:「人材不振,無以成天下之務。
陛下視今日人材,果有餘邪,果不足邪?以為不足,則中外之百執事未嘗不備。
以為有餘,則自任以天下之重者幾人?正色昌言不承望風旨者幾人?持刺舉之權以肅清所部者幾人?承流宣化而使民安田裡者幾人?民貧所當富也,則曰水旱如之何;官冗所當澄也,則曰民情不可擾;人物所當求也,則曰從古不乏材;風俗所當厚也,則曰不切於時變,是皆不明義理之過也。
」 蘇頌用為太常博士,來之邵論罷之。
後累歲,哲宗親擢為右正言。
有請以王安石三經義發題試舉人者,浩論其不可而止。
陝西奏邊功,中外皆賀,浩言:「先帝之志而陛下成之,善矣。
然兵家之事,未戰則以決勝為難,既勝則以持勝為難,惟其時而已。
苟為不然,將棄前功而招後患。
願申敕將帥,毋狃屢勝,圖惟厥終。
」 京東大水,浩言:「頻年水異繼作,雖盈虛之數所不可逃,而消復之方尤宜緻謹。
書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不以為數之當然,此消復之實也。
」 蹇序辰看詳元祐章奏,公肆詆欺,輕重不平。
浩言:「初旨但分兩等,謂語及先帝并語言過差而已;而今所施行,混然莫辨。
以其近似難分之迹,而典刑輕重隨以上下,是乃陛下之威福操柄下移於近臣。
願加省察,以為來事之監。
」 章惇獨相用事,威虐震赫,浩所言每觸惇忌,仍上章露劾,數其不忠慢上之罪,未報。
而賢妃劉氏立,浩言: 立後以配天子,安得不審。
今為天下擇母,而所立乃賢妃,一時公議,莫不疑惑,誠以國家自有仁祖故事,不可不遵用之爾。
蓋郭後與尚美人爭寵,仁祖既廢後,并斥美人,所以示公也。
及立後,則不選于妃嬪而蔔于貴族,所以遠嫌,所以為天下萬世法也。
陛下之廢孟氏,與郭後無以異。
果與賢妃爭寵而緻罪乎,抑其不然也?二者必居一於此矣。
孟氏罪廢之初,天下孰不疑立賢妃為後。
及讀詔書,有「別選賢族」之語;又聞陛下臨朝嘅嘆,以為國家不幸;至於宗景立妾,怒而罪之,於是天下始釋然不疑。
今竟立之,豈不上累聖德? 臣觀白麻所言,不過稱其有子,及引永平、祥符事以為證。
臣請論其所以然:若曰有子可以為後,則永平貴人未嘗有子也,所以立者,以德冠後宮故也。
祥符德妃亦未嘗有子,所以立者,以鍾英甲族故也。
又況貴人實馬援之女,德妃無廢後之嫌,迥與今日事體不同。
頃年冬,妃從享景靈宮,是日雷變甚異。
今宣制之後,霖雨飛雹,自奏告天地宗廟以來,陰淫不止。
上天之意,豈不昭然!考之人事既如彼,求之天意又如此,望不以一時改命為難,而以萬世公議為可畏,追停冊禮,如初詔行之。
帝謂:「此亦祖宗故事,豈獨朕邪?」對曰:「祖宗大德可法者多矣,陛下不之取,而効其小疵,臣恐後世之責人無已者紛紛也。
」帝變色,猶不怒,持其章躊躇四顧,凝然若有所思,付外。
明日,章惇詆其狂妄,乃削官,羈管新州。
蔡卞、安惇、左膚繼請治其祖送者王回等,語在他傳。
徽宗立,亟召還,復為右正言,遷左司諫。
上疏謂:「孟子曰:『左右諸大夫皆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