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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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士籍中,積遷晉州觀察使、興德軍留後。

    建明堂,為都監,既成,拜節度使、加中太一、神霄宮使。

    歷護國、鎮東、河東三節度,至檢校太傅,遂拜太尉、開府儀同三司,換節淮南。

     時中外泰寧,徽宗留意禮文符瑞之事,師成善逢迎,希恩寵。

    帝本以隸人畜之,命入處殿中,凡禦書號令皆出其手,多擇善書吏習倣帝書,雜詔旨以出,外廷莫能辨。

    師成實不能文,而高自標牓,自言蘇軾出子。

    是時,天下禁誦軾文,其尺牘在人間者皆毀去,師成訴於帝曰:「先臣何罪?」自是,軾之文乃稍出。

    以翰墨為己任,四方俊秀名士必招緻門下,往往遭點污。

    多置書畫卷軸於外舍,邀賓客縱觀,得其題識合意者,輒密加汲引,執政、侍從可階而升。

    王黼父事之,雖蔡京父子亦諂附焉,都人目為「隱相」,所領職局至數十百。

     黼造伐燕議,師成始猶依違,卒乃贊決,又薦譚稹為宣撫。

    燕山平,策勳進少保。

    益通賄謝,人士入錢數百萬,以獻頌上書為名,令赴廷試,唱第之日,侍於帝前,囁嚅升降。

    其小吏儲宏亦豫科甲,而執厮養之役如初。

    李彥括民田於京東、西,所至倨坐堂上,監司、郡守不敢抗禮。

    有言於帝,師成適在旁,抗聲曰:「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豈足為過?」言者懼而止。

    師成貌若不能言,然陰賊險鷙,遇間即發。

     家居與黼鄰,帝幸黼第,見其交通狀,已怒,朱勉又以應奉與黼軋,因乘隙攻之。

    帝罷黼相,師成由是益絀。

    鄆王楷寵盛,有動搖東宮意,師成能力保護。

    欽宗立,嬖臣多從上皇東下,師成以舊恩留京師。

    於是太學生陳東、布衣張炳力疏其罪。

    炳指之為李輔國,且言宦官表裡相應,變恐不測。

    東復論其有異志,攘定策功,當正典刑。

    帝迫於公議,猶未誦言逐之。

    師成疑之,寢食不離帝所,雖奏廁亦侍於外,久未有以發。

    會鄭望之使金營還,帝命師成及望之以宣和殿珠玉器玩復往。

    先令望之詣中書諭宰相,至則留之,始詔暴其罪,責為彰化軍節度副使。

    開封吏護至貶所,行次八角鎮,縊殺之,以暴死聞,籍其家。

     楊戩,少給事掖庭,主掌後苑,善測伺人主意。

    自崇寧後,日有寵,知入內內侍省。

    立明堂,鑄鼎鼐、起大晟府、龍德宮,皆為提舉。

     政和四年,拜彰化軍節度使,首建期門行幸事以固其權,勢與梁師成埒。

    歷鎮安、清海、鎮東三鎮,由檢校少保至太傅,遂謀撼東宮。

     有胥吏杜公才者獻策於戩,立法索民田契,自甲之乙,乙之丙,展轉究尋,至無可證,則度地所出,增立賦租。

    始於汝州,浸淫於京東西、淮西北,括廢隄、棄堰、荒山、退灘及大河淤流之處,皆勒民主佃。

    額一定後,雖衝蕩回復不可減,號為「西城所」。

    築山濼古鉅野澤,綿亙數百裡,濟、鄆數州,賴其蒲魚之利,立租筭船納直,犯者盜執之。

    一邑率於常賦外增租錢至十餘萬緡,水旱蠲稅,此不得免。

    擢公才為觀察使。

    宣和三年,戩死,贈太師、吳國公,而李彥繼其職。

     彥天資狠愎,密與王黼表裡,置局汝州,臨事愈劇。

    凡民間美田,使他人投牒告陳,皆指為天荒,雖執印券皆不省。

    魯山闔縣盡括為公田,焚民故券,使田主輸租佃本業,訴者輒加威刑,緻死者千萬。

    公田既無二稅,轉運使亦不為奏除,悉均諸別州。

    京西提舉官及京東州縣吏劉寄、任輝彥、李士漁、王滸、毛孝立、王隨、江惇、呂坯、錢棫、宋憲皆助彥為虐,如奴事主,民不勝忿痛。

    前執政冠帶操笏,迎謁馬首獻媚,花朝夕造請,賓客徑趍謁舍,不敢對之上馬,而彥處之自如。

     發物供奉,大抵類朱勉,凡竹數竿用一大車、牛驢數十頭,其數無極,皆責辦於民,經時閱月,無休息期。

    農不得之田,牛不得耕墾,殫財靡芻,力竭餓死,或自縊轅軛間。

    如龍鱗薜荔一本,輦緻之費踰百萬。

    喜賞怒刑,禍福轉手,因之得美官者甚衆。

    潁昌兵馬鈐轄範寥不為取竹,誣刊蘇軾詩文於石為十惡,朝廷察其捃摭,亦令勒停。

    當時謂朱勉結怨於東南,李彥結怨於西北。

     靖康初,詔追戩所贈官爵;彥削官賜死,籍其家;劉寄以下十人皆停廢;復範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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