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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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末,以兵部尚書召。

    紹聖初,哲宗親政,潤甫首陳武王能廣文王之聲,成王能嗣文、武之道,以開紹述。

    遂拜尚書左丞。

    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

    」無何,暴卒,年六十八。

    輟視朝二日。

    以嘗掌均邸牋奏,優贈開府儀同三司,謚曰安惠。

     林希字子中,福州人。

    舉進士,調涇縣主簿,為館閣校勘、集賢校理。

    神宗朝,同知太常禮院。

    皇後父喪,太常議服淺素,希奏:「禮,後為父降服期。

    今服淺素,不經。

    」及遣使高麗,希聞命,懼形於色,辭行。

    神宗怒,責監杭州樓店務。

    歲餘,通判秀州,復知太常禮院,遷著作佐郎、禮部郎中。

    元豐六年,詔修兩朝寶訓,上之。

    元祐初,歷祕書少監、起居舍人、起居郎,進中書舍人。

    言者疏其行誼浮偽,士論羞薄,不足以玷從列。

    以集賢殿修撰知蘇州,更宣、湖、潤、杭、亳五州,加天章閣待制。

     紹聖初,進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道闕下,會哲宗親政,章惇用事,嘗曰:「元祐初,司馬光作相,用蘇軾掌制,所以能鼓動四方,安得斯人而用之。

    」或曰:「希可。

    」惇欲使希典書命,逞毒於元祐諸臣,且許以為執政。

    希亦以久不得志,將甘心焉,遂留行。

    復為中書舍人,修神宗實錄兼侍讀。

     哲宗問:「神宗殿曰宣光,前代有此名乎?」希對曰:「此石勒殿名也。

    」乃更為顯承。

    時方推明紹述,盡黜元祐羣臣,希皆密豫其議。

    自司馬光、呂公著大防、劉摯、蘇軾轍等數十人之制,皆希為之,詞極其醜詆,至以「老姦擅國」之語陰斥宣仁,讀者無不憤歎。

    一日,希草制罷,擲筆于地曰:「壞了名節矣。

    」 遷禮部吏部尚書、翰林學士,擢同知樞密院。

    始,惇疑曾布在樞府間己,使希為貳,以相伺察。

    希日為布所誘,且怨惇不引為執政,遂叛惇。

    會邢恕論希罪,惇因并去之,罷知亳州,移杭州,布不能救也。

    旋以端明殿學士知太原府。

     徽宗立,徙大名。

    上河東邊計三策,朝廷以其詞命醜正之罪,奪職知揚州,徙舒州。

    未幾卒,年六十七。

    追贈資政殿學士,謚曰文節。

    弟旦。

     旦,第進士,熙寧中,由著作佐郎主管淮南常平,擢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裏行。

    居臺五月,以論李定事罷守故官。

    久之,幹當奏院;陳繹領門下封駁,又摭其前論罷之。

    累年,乃簽書淮南判官。

    入為太常博士,工部、考功員外郎。

     元祐元年,拜殿中侍禦史。

    甫蒞職,即上疏曰:「廣言路然後知得失,達民情然後知利病。

    竊見去歲五月,詔求讜言,士民爭欲自獻。

    及詳觀詔語,名雖求諫,實欲拒言,約束丁寧,使不得觀望迎合,犯令幹譽,終之,以必行黜罰以恐懼之。

    於是人人相戒,言將出而復止;至於再申諭告,方達天聰。

    聞初詔乃蔡確、章惇造端,其詞盡出於惇。

    今二人既去,其餘黨常懷醜正惡直之心,願深留宸慮,以折邪謀。

    」遂論呂惠卿、鄧綰,謂「綰雖罷揚州,猶蒞小郡,小郡之民奚罪焉?乞投之散地,以謝天下」。

    又言:「近彈王中正、石得一等,雖已薄責,得一所任肘腋小人,如翟勍之徒,亦宜編削。

    」詔並降支郡營校。

    又論崔台符、賈種民舞文深酷之罪,皆逐之。

    出為淮南轉運副使,歷右司郎中、祕書少監、太僕卿,終河東轉運使。

     子膚,坐元符上書,陷於黨籍。

     蔣之奇字穎叔,常州宜興人。

    以伯父樞密直學士堂蔭得官。

    擢進士第,中春秋三傳科,至太常博士;又舉賢良方正,試六論中選,及對策,失書問目,報罷。

    英宗覽而善之,擢監察禦史。

     神宗立,轉殿中侍禦史,上謹始五事:一曰進忠賢,二曰退姦邪,三曰納諫諍,四曰遠近習,五曰閉女謁。

    神宗顧之曰:「斜封、墨敕必無有,至於近習之戒,孟子所謂『觀遠臣以其所主』者也。

    」之奇對曰:「陛下之言及此,天下何憂不治。

    」 初,之奇為歐陽脩所厚,制科既黜,乃詣脩盛言濮議之善,以得禦史。

    復懼不為衆所容,因脩妻弟薛良孺得罪怨脩,誣脩及婦吳氏事,遂劾脩。

    神宗批付中書,問狀無實,貶監道州酒稅,仍榜朝堂。

    至州,上表哀謝,神宗憐其有母,改監宣州稅。

     新法行,為福建轉運判官。

    時諸道免役推行失平,之奇約僦庸費,隨算錢高下均取之,民以為便。

    遷淮東轉運副使。

    歲惡民流,之奇募使修水利以食流者。

    如揚之天長三十六陂,宿之臨渙橫斜三溝,尤其大也,用工至百萬,溉田九千頃,活民八萬四千。

     歷江西、河北、陝西副使。

    之奇在陝西,經賦入以給用度,公私用足。

    比其去,庫緡八十餘萬,邊粟皆支二年。

    移淮南,擢江、淮、荊、浙發運副使。

    元豐六年,漕粟至京,比常歲溢六百二十萬石,錫服三品。

    請鑿龜山左肘至洪澤為新河,以避淮險,自是無覆溺之患。

    詔增二秩,加直龍圖閣,升發運使。

    凡六年,其所經度,皆為一司故事。

     元祐初,進天章閣待制、知潭州。

    禦史韓川孫升、諫官朱光庭皆言之奇小人,不足當斯選。

    改集賢殿修撰、知廣州。

    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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