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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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緻羌寇,宜棄之。

    」浙西開漕渠,役甚小,使者張大其事,以功遷官。

    言者論其非,詔琦就劾,官吏人人惴恐。

    琦但按首謀二人而已。

    既貶,通判鄧州而卒,年六十一。

     錢顗字安道,常州無錫人。

    初為寧海軍節度推官,守孫沔用威嚴為治,屬吏奔走聽命。

    顗當官而行,無所容撓,遇不可,必爭之,由是獨見器重。

    知贛、烏程二縣,皆以治行聞。

     治平末,以金部員外郎為殿中侍禦史裏行。

    許遵議謀殺案問刑名,未定而入判大理,顗以為:「一人偏詞,不可以汨天下之法,遵所見迂執,不可以當刑法之任。

    」不從。

    二年而貶,將出臺,於衆中責同列孫昌齡曰:「平日士大夫未嘗知君名,徒以昔官金陵,媚事王安石,宛轉薦君,得為禦史。

    亦當少思報國,奈何專欲附會以求美官?顗今當遠竄,君自謂得策邪?我視君犬彘之不如也。

    」即拂衣上馬去。

     後自衢徙秀州。

    家貧母老,至丐貸親舊以給朝晡,而怡然無謫官之色。

    蘇軾遺以詩,有「烏府先生鐵作肝」之句,世因目為「鐵肝禦史」。

    卒,年五十三。

     鄭俠字介夫,福州福清人。

    治平中,隨父官江寧,閉戶苦學。

    王安石知其名,邀與相見,稱奬之。

    進士高第,調光州司法參軍。

    安石居政府,凡所施行,民間不以為便。

    光有疑獄,俠讞議傅奏,安石悉如其請。

    俠感為知己,思欲盡忠。

     秩滿,徑入都。

    時初行試法之令,選人中式者超京官,安石欲使以是進,俠以未嘗習法辭。

    三往見之,問以所聞。

    對曰:「青苗、免役、保甲、巿易數事,與邊鄙用兵,在俠心不能無區區也。

    」安石不答。

    俠退不復見,但數以書言法之為民害者。

    久之,監安上門。

    安石雖不悅,猶使其子雱來,語以試法。

    方置修經局,又欲辟為檢討,更命其客黎東美諭意。

    俠曰:「讀書無幾,不足以辱檢討。

    所以來,求執經相君門下耳。

    而相君發言持論,無非以官爵為先,所以待士者亦淺矣。

    果欲援俠而成就之,取其所獻利民便物之事,行其一二,使進而無愧,不亦善乎?」 是時,免役法出,民商鹹以為苦,雖負水、捨髮、擔粥、提茶之屬,非納錢者不得販鬻。

    稅務索巿利錢,其末或重於本,商人至以死爭,如是者不一。

    俠因東美列其事。

    未幾,詔小夫裨販者免征,商之重者十損其七,他皆無所行。

     是時,自熙寧六年七月不雨,至于七年之三月,人無生意。

    東北流民,每風沙霾曀,扶攜塞道,羸瘠愁苦,身無完衣。

    並城民買麻籸麥麩,合米為糜,或茹木實草根,至身被鎖械,而負瓦楬木,賣以償官,累累不絕。

    俠知安石不可諫,悉繪所見為圖,奏疏詣閤門,不納。

    乃假稱密急,發馬遞上之銀臺司。

    其略雲:「去年大蝗,秋冬亢旱,麥苗焦枯,五種不入,羣情懼死;方春斬伐,竭澤而漁,草木魚鼈,亦莫生遂。

    災患之來,莫之或禦。

    願陛下開倉廩,賑貧乏,取有司掊克不道之政,一切罷去。

    冀下召和氣,上應天心,延萬姓垂死之命。

    今臺諫充位,左右輔弼又皆貪猥近利,使夫抱道懷識之士,皆不欲與之言。

    陛下以爵祿名器,駕馭天下忠賢,而使人如此,甚非宗廟社稷之福也。

    竊聞南征北伐者,皆以其勝捷之勢、山川之形,為圖來獻,料無一人以天下之民質妻鬻子,斬桑壞舍,流離逃散,遑遑不給之狀上聞者。

    臣謹以逐日所見,繪成一圖,但經眼目,已可涕泣。

    而況有甚於此者乎!如陛下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乞斬臣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

    」 疏奏,神宗反覆觀圖,長籲數四,袖以入。

    是夕,寢不能寐。

    翌日,命開封體放免行錢,三司察巿易,司農發常平倉,三衞具熙河所用兵,諸路上民物流散之故。

    青苗、免役權息追呼,方田、保甲並罷,凡十有八事。

    民間讙叫相賀。

    又下責躬詔求言。

    越三日,大雨,遠近沾洽。

    輔臣入賀,帝示以俠所進圖狀,且責之,皆再拜謝。

     安石上章求去,外間始知所行之由,羣姦切齒,遂以俠付禦史,治其擅發馬遞罪。

    呂惠卿、鄧綰言於帝曰:「陛下數年以來,忘寐與食,成此美政,天下方被其賜;一旦用狂夫之言,罷廢殆盡,豈不惜哉?」相與環泣於帝前,於是新法一切如故。

     安石去,惠卿執政,俠又上疏論之。

    仍取唐魏徵、姚崇、宋璟、李林甫、盧杞傳為兩軸,題曰正直君子邪曲小人事業圖跡。

    在位之臣暗合林甫輩而反於崇、璟者,各以其類,復為書獻之。

    并言禁中有被甲、登殿等事。

    惠卿奏為謗訕,編管汀州。

    禦史臺吏楊忠信謁之曰:「禦史緘默不言,而君上書不已,是言責在監門而臺中無人也。

    」取懷中名臣諫疏二帙授俠曰:「以此為正人助。

    」惠卿暴其事,且嗾禦史張琥并劾馮京為黨與。

    俠行至太康,還對獄,獄成,惠卿議緻之死。

    帝曰:「俠所言非為身也,忠誠亦可嘉,豈宜深罪?」但徙英州。

    既至,得僧屋將壓者居之,英人無貧富貴賤皆加敬,爭遺子弟從學,為築室以遷。

     哲宗立,始得歸。

    蘇軾、孫覺表言之,以為泉州教授。

    元符七年,再竄于英。

    徽宗立,赦之,仍還故官,又為蔡京所奪,自是不復出。

    布衣糲食,屏處田野,然一言一話,未嘗忘君。

     宣和元年,卒,年七十九。

    裡人揭其閭為鄭公坊,州縣皆祀之於學。

    紹熙初,詔贈朝奉郎。

    官其孫嘉正為山陰尉。

     論曰:誨以言三黜,述、琦、顗窮厄至死,皆充然無悔,身雖不偶,而聲名則昭著於天下後世矣。

    俠以區區小官,雖未信而諫,能以片言悟主,殃民之法幾於一舉而空之,功雖不成,而此心亦足以白於天下後世。

    呂惠卿、鄧綰之罪,可勝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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