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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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以下九軍,並中興後置。
] 侍衞司 侍衞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
馬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步軍亦如之。
自馬步軍都虞候以上,其員全闕,即馬軍、步軍都指揮使等各兼領其務。
馬步軍有龍衞、神衞左右四廂都指揮使,龍衞、神衞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餘如殿前司之制。
其所領騎步軍之額如左。
騎軍 員僚直[左右四。
京師二,恩、冀各一。
熙寧二年,併左直為一,須人少撥隸如其軍省。
五年,廢恩、冀州左右直弗補。
六年,撥隸龍衞。
元豐三年廢。
] 龍衞[并○直、左射、帶甲剩員四十四。
京師三十八,雍丘、尉氏、河陽並揀中各一,澶二。
熙寧元年,以澶州右第四軍第四隸第三,共並為一。
九年,陳留併帶甲剩員二為一。
熙寧元年,澶州、河陽、尉氏就糧四併隸別指揮。
六年,三十九並為二十。
八年,置帶甲剩員二。
十年,廢亳州一。
元豐元年,陳留帶甲剩員闕勿補。
二年五月,廢○直、左射。
八月,廢第十軍。
十月,南京第十軍第一改新立驍捷左三。
六年,廢帶甲剩員。
中興,二十。
] 忠猛[一。
定。
熙寧五年廢。
]散員[一。
定。
熙寧五年廢。
] 驍捷[二十六。
尉氏新立及揀中各一,恩十四,冀十。
熙寧元年,廢帶甲剩員。
三年,廢揀中。
五年,瀛州三撥隸本州雲翼,冀州十、恩州十四各并為五,莫州二并為一。
十年,并冀、恩驍捷各五各為四。
元豐元年,太康置新立驍捷一。
] 雲騎[十五。
京師十一,陳留、南京各一,鞏縣二。
熙寧二年,并十五為十。
三年,第一至十二并為七。
七月,第八撥隸第一第二。
八年,置帶甲剩員一。
元豐二年闕,選雲捷第二軍補之。
十月,雍丘帶甲剩員第一改為橫塞第十。
中興,七。
] 武騎[二十一。
京師、雍丘各六,尉氏三,陳留、考城、鹹平、鄭各一,西京二。
熙寧元年,廢鹹平帶甲剩員為剩員。
二年,并二十作十五。
八年,置帶甲剩員一。
九年,以雍丘帶甲剩員一隸雲騎帶甲剩員,共為一。
十二月,在京四并為三,尉氏二并為一,考城一分隸雍丘寧朔,在京二并為一。
十年,廢帶甲剩員。
元豐元年,并帶甲剩員亳州第一。
中興,三。
] 驍銳[四。
莫三,冀一。
熙寧五年,莫州三并為二,冀州第三虛其闕,以存者補捷。
六年七月,莫州第一第二、冀州第三并改驍捷,是月廢。
] 歸明神武馬[一。
尉氏。
熙寧六年,改新立驍捷,七月,廢。
]飛捷[四。
雍丘。
熙寧二年,并為二。
元豐元年廢。
] 驍武[左右二十。
北京七,真定三,定六,相、懷、洛、邢各一。
熙寧元年,廢帶甲剩員。
二年,北京七并為五。
五年,真定府三并為二,定州六并為四,邢州、雲翼各一須人少并為一。
十北京五并為四,定州四須人少并為三。
元豐七年,以忠猛一分入驍武第七、第八、第九。
] 廣銳[總四十四。
太原、代、并各三,汾五,石、嵐、岢嵐各二,晉、潞、慈、絳、澤、隰、憲、寧化、威勝、平定、火山各一,涇、原、鄜各二,秦、渭、環、邠、寧各一。
元豐二年,忻、嵐州各一,闕勿補。
三年,涇州二以下一補上一闕。
五年,置蘭州二。
中興,二十三。
] 雲翼[分左右廂,左三十四,右二十二,總五十六。
真定、雄、瀛、深、趙、永寧各三,定、冀各六,保五,滄、北平、永靜、順安、保定各二,莫、邢、霸各一,廣信、安肅各四。
熙寧五年,併滄州二為一,冀州六為三,真定府三為一,趙州三為二,定州六為四,順安軍二為一,永寧軍三為二,北平軍二須其闕併為一,安肅軍第一分隸第三,深州三為二,保州一分隸他軍。
十年,莫州第十三分隸驍捷,真定府第八分隸驍武,定州四須其闕併為三,安肅軍三須其闕併為二,廣信軍四併為三。
元祐元年,桂州二仍不廢。
中興,三十三。
] 有馬勁勇[七。
太原二,代、嵐各一,磁三。
熙寧五年,磁三併為一。
中興,五。
]騎捷[五。
瀛三,莫二。
熙寧六年廢。
] 廳子[七。
定二,相五。
熙寧五年,併相廳子五為三,定廳子馬二為一。
六年,相州廳子三并改廳子馬。
十年,相州廳子馬第三分隸驍武廳子馬。
中興,四。
] 驍駿[一。
太原。
熙寧六年廢。
] 無敵[六。
定、北平各二,安肅、廣信各一。
熙寧五年,北平二須人少併為一,撥隸雲翼三;廣信軍一撥隸雲翼。
] 忠銳一。
廣信。
熙寧五年廢。
]威邊[二。
定、保各一。
熙寧五年廢。
]克勝[二。
潞。
]飛騎[二。
麟。
]威遠[二。
府。
]克戎[二。
并。
]清塞[一。
延安。
熙寧五年廢。
]武清[一。
晉。
熙寧六年廢。
] 萬捷[七。
相、翼、趙各二,滄一。
熙寧五年,冀二併為一,以隸雲翼;相二須人少併為一。
中興,七。
] 雲捷[十二。
尉氏、鹹平、西京、北京、澶各二,汝、懷各一。
]橫塞[七。
雍丘、鹹平、考城、襄邑、寧陵各一,衞二。
有馬安塞一。
熙寧五年廢。
] 蕃落[八十三。
環五,延、慶各四,秦併外砦十七,原、渭併外砦各十二,德順并外砦七,鎮戎併外砦十二,鳳翔、涇併外砦、儀、保安各二,隴一。
熙寧三年,併外砦九為七。
八月,涇原路以新砦所減蕃落隸在州蕃落,定額以三萬二千人。
五年,隴州添置招馬軍蕃落一。
九年,併陝西土蕃落渭州八為六,原州、秦州各五為四。
元豐四年,環州下蕃落未排定指揮,併為禁軍。
五年六月,葭蘆砦主乞置一。
紹聖四年,詔:陝路增置馬軍十,各五百人為額,於永興、河中、鳳翔、同、華各置二。
元符元年,詔:涇原路新築西安州置馬軍一,天都、臨羌砦各置馬軍一。
六月,詔永興軍等路創置十指揮。
二年,定邊城增置馬軍二,烏龍川、北嶺新砦各置馬軍一。
崇寧五年,新築安邊城,置馬軍一。
] 并州騎射[一。
熙寧六年,太原騎射第一改克戎。
元豐七年,成都府置馬軍騎射一。
中興後無。
] 有馬雄略[三。
廣、桂、邕各一。
熙寧三年,廣、桂、邕有馬雄略闕勿補,十年,以邕州住營兩指揮闕額移桂州,依舊置。
紹聖元年,沅州增置有馬一。
元符元年正月,詔荊湖南路、江南東路各增置有馬一。
中興,二。
] 崇捷[崇寧三年,詔於
] 侍衞司 侍衞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
馬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步軍亦如之。
自馬步軍都虞候以上,其員全闕,即馬軍、步軍都指揮使等各兼領其務。
馬步軍有龍衞、神衞左右四廂都指揮使,龍衞、神衞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餘如殿前司之制。
其所領騎步軍之額如左。
騎軍 員僚直[左右四。
京師二,恩、冀各一。
熙寧二年,併左直為一,須人少撥隸如其軍省。
五年,廢恩、冀州左右直弗補。
六年,撥隸龍衞。
元豐三年廢。
] 龍衞[并○直、左射、帶甲剩員四十四。
京師三十八,雍丘、尉氏、河陽並揀中各一,澶二。
熙寧元年,以澶州右第四軍第四隸第三,共並為一。
九年,陳留併帶甲剩員二為一。
熙寧元年,澶州、河陽、尉氏就糧四併隸別指揮。
六年,三十九並為二十。
八年,置帶甲剩員二。
十年,廢亳州一。
元豐元年,陳留帶甲剩員闕勿補。
二年五月,廢○直、左射。
八月,廢第十軍。
十月,南京第十軍第一改新立驍捷左三。
六年,廢帶甲剩員。
中興,二十。
] 忠猛[一。
定。
熙寧五年廢。
]散員[一。
定。
熙寧五年廢。
] 驍捷[二十六。
尉氏新立及揀中各一,恩十四,冀十。
熙寧元年,廢帶甲剩員。
三年,廢揀中。
五年,瀛州三撥隸本州雲翼,冀州十、恩州十四各并為五,莫州二并為一。
十年,并冀、恩驍捷各五各為四。
元豐元年,太康置新立驍捷一。
] 雲騎[十五。
京師十一,陳留、南京各一,鞏縣二。
熙寧二年,并十五為十。
三年,第一至十二并為七。
七月,第八撥隸第一第二。
八年,置帶甲剩員一。
元豐二年闕,選雲捷第二軍補之。
十月,雍丘帶甲剩員第一改為橫塞第十。
中興,七。
] 武騎[二十一。
京師、雍丘各六,尉氏三,陳留、考城、鹹平、鄭各一,西京二。
熙寧元年,廢鹹平帶甲剩員為剩員。
二年,并二十作十五。
八年,置帶甲剩員一。
九年,以雍丘帶甲剩員一隸雲騎帶甲剩員,共為一。
十二月,在京四并為三,尉氏二并為一,考城一分隸雍丘寧朔,在京二并為一。
十年,廢帶甲剩員。
元豐元年,并帶甲剩員亳州第一。
中興,三。
] 驍銳[四。
莫三,冀一。
熙寧五年,莫州三并為二,冀州第三虛其闕,以存者補捷。
六年七月,莫州第一第二、冀州第三并改驍捷,是月廢。
] 歸明神武馬[一。
尉氏。
熙寧六年,改新立驍捷,七月,廢。
]飛捷[四。
雍丘。
熙寧二年,并為二。
元豐元年廢。
] 驍武[左右二十。
北京七,真定三,定六,相、懷、洛、邢各一。
熙寧元年,廢帶甲剩員。
二年,北京七并為五。
五年,真定府三并為二,定州六并為四,邢州、雲翼各一須人少并為一。
十北京五并為四,定州四須人少并為三。
元豐七年,以忠猛一分入驍武第七、第八、第九。
] 廣銳[總四十四。
太原、代、并各三,汾五,石、嵐、岢嵐各二,晉、潞、慈、絳、澤、隰、憲、寧化、威勝、平定、火山各一,涇、原、鄜各二,秦、渭、環、邠、寧各一。
元豐二年,忻、嵐州各一,闕勿補。
三年,涇州二以下一補上一闕。
五年,置蘭州二。
中興,二十三。
] 雲翼[分左右廂,左三十四,右二十二,總五十六。
真定、雄、瀛、深、趙、永寧各三,定、冀各六,保五,滄、北平、永靜、順安、保定各二,莫、邢、霸各一,廣信、安肅各四。
熙寧五年,併滄州二為一,冀州六為三,真定府三為一,趙州三為二,定州六為四,順安軍二為一,永寧軍三為二,北平軍二須其闕併為一,安肅軍第一分隸第三,深州三為二,保州一分隸他軍。
十年,莫州第十三分隸驍捷,真定府第八分隸驍武,定州四須其闕併為三,安肅軍三須其闕併為二,廣信軍四併為三。
元祐元年,桂州二仍不廢。
中興,三十三。
] 有馬勁勇[七。
太原二,代、嵐各一,磁三。
熙寧五年,磁三併為一。
中興,五。
]騎捷[五。
瀛三,莫二。
熙寧六年廢。
] 廳子[七。
定二,相五。
熙寧五年,併相廳子五為三,定廳子馬二為一。
六年,相州廳子三并改廳子馬。
十年,相州廳子馬第三分隸驍武廳子馬。
中興,四。
] 驍駿[一。
太原。
熙寧六年廢。
] 無敵[六。
定、北平各二,安肅、廣信各一。
熙寧五年,北平二須人少併為一,撥隸雲翼三;廣信軍一撥隸雲翼。
] 忠銳一。
廣信。
熙寧五年廢。
]威邊[二。
定、保各一。
熙寧五年廢。
]克勝[二。
潞。
]飛騎[二。
麟。
]威遠[二。
府。
]克戎[二。
并。
]清塞[一。
延安。
熙寧五年廢。
]武清[一。
晉。
熙寧六年廢。
] 萬捷[七。
相、翼、趙各二,滄一。
熙寧五年,冀二併為一,以隸雲翼;相二須人少併為一。
中興,七。
] 雲捷[十二。
尉氏、鹹平、西京、北京、澶各二,汝、懷各一。
]橫塞[七。
雍丘、鹹平、考城、襄邑、寧陵各一,衞二。
有馬安塞一。
熙寧五年廢。
] 蕃落[八十三。
環五,延、慶各四,秦併外砦十七,原、渭併外砦各十二,德順并外砦七,鎮戎併外砦十二,鳳翔、涇併外砦、儀、保安各二,隴一。
熙寧三年,併外砦九為七。
八月,涇原路以新砦所減蕃落隸在州蕃落,定額以三萬二千人。
五年,隴州添置招馬軍蕃落一。
九年,併陝西土蕃落渭州八為六,原州、秦州各五為四。
元豐四年,環州下蕃落未排定指揮,併為禁軍。
五年六月,葭蘆砦主乞置一。
紹聖四年,詔:陝路增置馬軍十,各五百人為額,於永興、河中、鳳翔、同、華各置二。
元符元年,詔:涇原路新築西安州置馬軍一,天都、臨羌砦各置馬軍一。
六月,詔永興軍等路創置十指揮。
二年,定邊城增置馬軍二,烏龍川、北嶺新砦各置馬軍一。
崇寧五年,新築安邊城,置馬軍一。
] 并州騎射[一。
熙寧六年,太原騎射第一改克戎。
元豐七年,成都府置馬軍騎射一。
中興後無。
] 有馬雄略[三。
廣、桂、邕各一。
熙寧三年,廣、桂、邕有馬雄略闕勿補,十年,以邕州住營兩指揮闕額移桂州,依舊置。
紹聖元年,沅州增置有馬一。
元符元年正月,詔荊湖南路、江南東路各增置有馬一。
中興,二。
] 崇捷[崇寧三年,詔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