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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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侍讀,不拜,詔不許,又三辭,不許。
嵩之服除,有鄉用之意,殿中侍禦史章琰、正言李昂英、監察禦史黃師雍論列嵩之甚峻,詔落職予祠。
韶同從官抗疏曰:「臣等謹按春秋桓公五年書:『蔡人、衞人、陳人從王伐鄭。
』春秋之初,無君無親者莫甚於鄭莊。
二百四十二年之經,未有雲『王伐國』者,而書『王』書『伐』,以見鄭之無王,而天王所當聲罪以緻討。
未有書諸侯從王以伐者,而書三國從王伐鄭,又見諸侯莫從王以伐罪,而三國之微者獨至,不足伸天王之義,初不聞以其嘗為王卿士而薄其伐。
今陛下不能正姦臣之罪,其過不專在上,蓋大臣百執事不能輔天子以討有罪,皆春秋所不赦。
乞斷以春秋之義,亟賜裁處。
」詔嵩之勒令緻仕。
既而嵩之進觀文殿大學士,韶上疏爭之甚力。
未幾,琰、昂英他有所論列,並罷言職。
韶復上疏留之。
七年,韶十上疏丐去,以端明殿學士提舉玉隆宮。
時直學士院應〈亻繇〉、中書舍人趙汝騰拜疏留韶內祠,未報。
韶陛辭,疏甚剴切,其略曰:「彼此相視,莫行其志,而剸裁庶攻,品量人物,相與運於冥冥之中者,不得不他有人焉。
是中書之手可束,而臺諫之口可鈐,朝廷之事所當力為,不可枚舉,皆莫有任其責者,甚非所以示四方、一體統。
」改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即出國門,力辭,道次三衢,詔趣受命,再辭,仍奉祠玉隆。
八年,被召,辭,不許。
再辭,仍舊職奉祠萬壽兼侍讀,令守臣以禮趣行。
又辭,不許。
九年,仍奉祠玉隆。
十一年,祠滿再任。
卒,年七十五。
韶忠厚純實,平粹簡澹,不溺於聲色貨利,默坐一室,門無雜賓雲。
王邁字貫之,興化軍仙遊人。
嘉定十年進士,為潭州觀察推官。
丁內艱,調浙西安撫司幹官。
考廷試,詳定官王元春欲私所親寘高第,邁顯擿其繆,元春怒,嗾諫官李知孝誣邁在殿廬語聲高,免官。
調南外睦宗院教授。
真德秀方守福州,邁竭忠以裨郡政。
赴都堂審察,丞相鄭清之曰:「學官掌故,不足浼吾貫之。
」俄召試學士院,策以楮幣,邁援據古今,考究本末,謂:「國貧楮多,弊始於兵。
乾、淳初行楮幣,止二千萬,時南北方休息也。
開禧兵興,增至一億四千萬矣。
紹定有事山東,增至二億九千萬矣。
議者徒患楮窮,而弗懲兵禍,姑以今之尺籍校之,嘉定增至二十八萬八千有奇。
用寡謀之人,試直突之說,能發而不能收,能取而不能守。
今無他策,核軍實,窒邊釁,救楮幣第一義也。
」又言:「修內司營繕廣,內帑宣索多,厚施緇黃,濫予嬪禦,若此未嘗裁撙,徒聞有括田、榷鹽之議者。
向使二事可行,故相行之久矣。
更化伊始,奈何取前日所不屑行者而行之乎?」又因楮以及時事,言:「君子之類雖進,而其道未行;小人之迹雖屏,而其心未服。
」真德秀病危,聞邁所對,善之。
帝再相喬行簡,或傳史嵩之復用,邁上封事曰:「天下之相,不與天下共謀之,是必冥冥之中有為之地者。
且舊相姦憸刻薄,天下所知,復用,則君子空於一網矣。
」又言吳知古、陳洵益撓政。
輪對,言:「君不可欺天,臣不可欺君,厚權臣而薄同氣,為欺天之著。
」邁由疏遠見帝,空臆無隱,帝為改容。
言者劾邁論邊事過實,魏了翁侍經筵,為帝言惜其去,改通判漳州。
禋祀雷雨,邁應詔言:「天與寧考之怒久矣。
麴糵緻疾,妖冶伐性,初秋踰旬,曠不視事,道路憂疑,此天與寧考之所以怒也。
隱、刺覆絕,攸、熺尊寵,綱淪法斁,上行下效,京卒外兵,狂悖疊起,此天與寧考之所以怒也。
陛下不是之思,方用漢災異免三公故事,環顧在廷,莫知所付。
遙相崔與之,臣恐與之不至,政柄他有所屬,此世道否泰,君子小人進退之機也。
」於是臺官李大同言邁交結德秀、了翁及洪咨夔以收虛譽,削一秩免。
蔣峴劾邁前疏妄論倫紀,請坐以非所宜言之罪,削二秩。
久之,復通判贛州,改福州、建康府、信州,皆不行。
淳祐改元,通判吉州。
右正言江萬裡袖疏榻前曰:「邁之才可惜,不即召,將有老不及之歎。
」帝以為然。
有尼之者,遂止。
知邵武軍。
在郡,詔以亢旱求言,邁驛奏七事,而以徹龍翔宮、立濟王後為先。
時鄭清之再相,以左司郎官召,力辭。
以直祕閣提點廣東刑獄,亦辭。
改侍右郎官,諫官焦炳炎論罷。
予祠,卒,贈司農少卿。
邁以學問詞章發身,尤練世務。
易祓戒潭人曰:「此君不可犯。
」奪勢家冒占田數百畝以還民。
李宗勉嘗論邁,然邁評近世宰輔,至宗勉,必曰「賢相」。
徐清叟與邁有違言,邁晚應詔,謂清叟有人望可用。
世服其公雲。
史彌鞏字南叔,彌遠從弟也。
好學彊記。
紹熙四年,入太學,升上舍。
時彌遠柄國,寄理不獲試,淹抑十載。
嘉定十年,始登進士第。
時李{直土}開鄂閫,知彌鞏持論不阿,辟諮幕府事。
壽昌戍卒失律,欲盡誅其亂者,乃請誅倡者一人,軍心感服。
改知溧水縣,首嚴庠序之教。
端平初,入監都進奏院。
轉對,有君子小人才不才之奏,護蜀保江之奏。
嘉熙元年,都城火,彌鞏應詔上書,謂修省之未至者有五。
又曰:「天倫之變,世孰無之。
陛下友愛之心亦每發見,洪咨夔所以蒙陛下殊知者,謂霅川之變非濟邸之本心,濟邸之死非陛下之本心,其言深有以契聖心耳。
矧以先帝之子,陛下之兄,乃使不能安其體魄於地下,豈不幹和氣,召災異乎?蒙蔽把握,良有以也。
」 出提點江東刑獄。
歲大旱,饒、信、南康三郡大侵,謂振荒在得人,俾釐戶為五,甲乙以等第振糶,丙為自給,丁糴而戊濟,全活為口一百一十四萬有奇。
徽之休寧有淮民三十餘輩,操
嵩之服除,有鄉用之意,殿中侍禦史章琰、正言李昂英、監察禦史黃師雍論列嵩之甚峻,詔落職予祠。
韶同從官抗疏曰:「臣等謹按春秋桓公五年書:『蔡人、衞人、陳人從王伐鄭。
』春秋之初,無君無親者莫甚於鄭莊。
二百四十二年之經,未有雲『王伐國』者,而書『王』書『伐』,以見鄭之無王,而天王所當聲罪以緻討。
未有書諸侯從王以伐者,而書三國從王伐鄭,又見諸侯莫從王以伐罪,而三國之微者獨至,不足伸天王之義,初不聞以其嘗為王卿士而薄其伐。
今陛下不能正姦臣之罪,其過不專在上,蓋大臣百執事不能輔天子以討有罪,皆春秋所不赦。
乞斷以春秋之義,亟賜裁處。
」詔嵩之勒令緻仕。
既而嵩之進觀文殿大學士,韶上疏爭之甚力。
未幾,琰、昂英他有所論列,並罷言職。
韶復上疏留之。
七年,韶十上疏丐去,以端明殿學士提舉玉隆宮。
時直學士院應〈亻繇〉、中書舍人趙汝騰拜疏留韶內祠,未報。
韶陛辭,疏甚剴切,其略曰:「彼此相視,莫行其志,而剸裁庶攻,品量人物,相與運於冥冥之中者,不得不他有人焉。
是中書之手可束,而臺諫之口可鈐,朝廷之事所當力為,不可枚舉,皆莫有任其責者,甚非所以示四方、一體統。
」改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即出國門,力辭,道次三衢,詔趣受命,再辭,仍奉祠玉隆。
八年,被召,辭,不許。
再辭,仍舊職奉祠萬壽兼侍讀,令守臣以禮趣行。
又辭,不許。
九年,仍奉祠玉隆。
十一年,祠滿再任。
卒,年七十五。
韶忠厚純實,平粹簡澹,不溺於聲色貨利,默坐一室,門無雜賓雲。
王邁字貫之,興化軍仙遊人。
嘉定十年進士,為潭州觀察推官。
丁內艱,調浙西安撫司幹官。
考廷試,詳定官王元春欲私所親寘高第,邁顯擿其繆,元春怒,嗾諫官李知孝誣邁在殿廬語聲高,免官。
調南外睦宗院教授。
真德秀方守福州,邁竭忠以裨郡政。
赴都堂審察,丞相鄭清之曰:「學官掌故,不足浼吾貫之。
」俄召試學士院,策以楮幣,邁援據古今,考究本末,謂:「國貧楮多,弊始於兵。
乾、淳初行楮幣,止二千萬,時南北方休息也。
開禧兵興,增至一億四千萬矣。
紹定有事山東,增至二億九千萬矣。
議者徒患楮窮,而弗懲兵禍,姑以今之尺籍校之,嘉定增至二十八萬八千有奇。
用寡謀之人,試直突之說,能發而不能收,能取而不能守。
今無他策,核軍實,窒邊釁,救楮幣第一義也。
」又言:「修內司營繕廣,內帑宣索多,厚施緇黃,濫予嬪禦,若此未嘗裁撙,徒聞有括田、榷鹽之議者。
向使二事可行,故相行之久矣。
更化伊始,奈何取前日所不屑行者而行之乎?」又因楮以及時事,言:「君子之類雖進,而其道未行;小人之迹雖屏,而其心未服。
」真德秀病危,聞邁所對,善之。
帝再相喬行簡,或傳史嵩之復用,邁上封事曰:「天下之相,不與天下共謀之,是必冥冥之中有為之地者。
且舊相姦憸刻薄,天下所知,復用,則君子空於一網矣。
」又言吳知古、陳洵益撓政。
輪對,言:「君不可欺天,臣不可欺君,厚權臣而薄同氣,為欺天之著。
」邁由疏遠見帝,空臆無隱,帝為改容。
言者劾邁論邊事過實,魏了翁侍經筵,為帝言惜其去,改通判漳州。
禋祀雷雨,邁應詔言:「天與寧考之怒久矣。
麴糵緻疾,妖冶伐性,初秋踰旬,曠不視事,道路憂疑,此天與寧考之所以怒也。
隱、刺覆絕,攸、熺尊寵,綱淪法斁,上行下效,京卒外兵,狂悖疊起,此天與寧考之所以怒也。
陛下不是之思,方用漢災異免三公故事,環顧在廷,莫知所付。
遙相崔與之,臣恐與之不至,政柄他有所屬,此世道否泰,君子小人進退之機也。
」於是臺官李大同言邁交結德秀、了翁及洪咨夔以收虛譽,削一秩免。
蔣峴劾邁前疏妄論倫紀,請坐以非所宜言之罪,削二秩。
久之,復通判贛州,改福州、建康府、信州,皆不行。
淳祐改元,通判吉州。
右正言江萬裡袖疏榻前曰:「邁之才可惜,不即召,將有老不及之歎。
」帝以為然。
有尼之者,遂止。
知邵武軍。
在郡,詔以亢旱求言,邁驛奏七事,而以徹龍翔宮、立濟王後為先。
時鄭清之再相,以左司郎官召,力辭。
以直祕閣提點廣東刑獄,亦辭。
改侍右郎官,諫官焦炳炎論罷。
予祠,卒,贈司農少卿。
邁以學問詞章發身,尤練世務。
易祓戒潭人曰:「此君不可犯。
」奪勢家冒占田數百畝以還民。
李宗勉嘗論邁,然邁評近世宰輔,至宗勉,必曰「賢相」。
徐清叟與邁有違言,邁晚應詔,謂清叟有人望可用。
世服其公雲。
史彌鞏字南叔,彌遠從弟也。
好學彊記。
紹熙四年,入太學,升上舍。
時彌遠柄國,寄理不獲試,淹抑十載。
嘉定十年,始登進士第。
時李{直土}開鄂閫,知彌鞏持論不阿,辟諮幕府事。
壽昌戍卒失律,欲盡誅其亂者,乃請誅倡者一人,軍心感服。
改知溧水縣,首嚴庠序之教。
端平初,入監都進奏院。
轉對,有君子小人才不才之奏,護蜀保江之奏。
嘉熙元年,都城火,彌鞏應詔上書,謂修省之未至者有五。
又曰:「天倫之變,世孰無之。
陛下友愛之心亦每發見,洪咨夔所以蒙陛下殊知者,謂霅川之變非濟邸之本心,濟邸之死非陛下之本心,其言深有以契聖心耳。
矧以先帝之子,陛下之兄,乃使不能安其體魄於地下,豈不幹和氣,召災異乎?蒙蔽把握,良有以也。
」 出提點江東刑獄。
歲大旱,饒、信、南康三郡大侵,謂振荒在得人,俾釐戶為五,甲乙以等第振糶,丙為自給,丁糴而戊濟,全活為口一百一十四萬有奇。
徽之休寧有淮民三十餘輩,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