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九十七 列傳第一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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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書問甲,又俾諭丙減汰諸軍勿過甚,及訪蜀人才之可用者。
蓋自楊輔召歸,西邊諸事,朝論多於甲取決,人無知者。
紹興中,蜀軍無見糧,創為科糴。
孝宗聞其病民,命總領李蘩以本所錢招糴,懼不給,又命勸糴其半,「勸糴」之名自此始。
久之,李昌圖總計,復奏令金、梁守倅任責收糴,而勸糴遂罷。
及是,宣、總司令金洋、興元三郡勸糴小麥三十萬石,甲乞下總所照李蘩成法措置,從之。
明年,罷宣撫司,合利東、西為一帥,治興元,移甲知潼川府。
安丙既同知樞密院事,董居誼為制置使,甲進寶謨閣學士、知興元府、利路安撫使,節制本路屯駐軍馬。
朝廷計居誼猶在道,命甲權四川制置司事。
先是,大臣撫蜀者,諸將事之,有所謂互送禮,實賄賂也。
甲下令首罷之,凡丙所立茶鹽柴邸悉廢之。
又乞以皁郊博易鋪場還隸沔戎司,復通吳氏莊,歲收租四萬斛有奇,錢十三萬,以裨總計。
從之。
丙增多田稅,甲命屬吏討論,由一府言之,歲減凡百六十萬緡、米麥萬七千石,邊民感泣。
嘉定七年,卒于官,年七十三。
甲幼孤多難,母病,刲股以進。
生平常謂:「吾無他長,惟足履實地。
」晝所為,夜必書之,名曰「自監」。
為文平澹,有奏議十卷。
理宗詔謚清惠。
楊輔字嗣勳,遂寧人。
乾道二年進士甲科,召試館職,除祕書省正字,遷校書郎。
出知眉州,累遷戶部郎中、總領四川財賦,升太府少卿、利西安撫使。
吳挺病,輔以吳氏世帥武興,久恐生變,密白二府,早擇人望以鎮方面。
又貽書四川制置丘崈言:「統制官李奭乃吳氏腹心,緩急不可令權軍。
」崈然之。
挺卒,崈檄輔權帥事,輔謂:「職為王人,若輕往,第疑軍心。
」遂索印即益昌領事。
復數月,奏以權興州事楊虞仲兼權。
召守祕書監、禮部侍郎,以顯謨閣待制知江陵府,移襄陽,又移潼川。
召還,除顯謨閣直學士,奉外祠,尋以敷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撫使。
韓侂冑決意用兵,以吳曦為四川宣撫副使,假以節制財利之權。
輔知曦有異志,貽書大臣言:「自昔兵帥與計臣不相統攝,故總領有報發覺察之權。
今所在皆受節制,內憂不輕。
」因託言他事,遣人以礬書告于朝。
朔日,率官屬東望拜表如常儀。
上意輔能誅曦,密詔授寶謨閣學士、四川制置使,許以便宜從事。
時人望輔倡義,劉光祖、李道傳皆勉之。
輔自以不習兵事,且內郡無兵可用,遷延兩月,但為去計。
曦移輔知遂寧府,輔遂以印授通判韓植而去。
安丙、楊巨源密謀誅曦,以輔有人望,謂密詔自輔所來,聞者皆信。
曦既誅,丙趣輔還成都,除四川宣撫使。
奏言:「臣以衰病軟懦,而居建元功者之上,徒恐牽制敗事。
安丙才力強濟,賞罰明果,乞以事任付丙。
」又論:「蜀中三帥,惟武興事權特重,故緻今日之變。
乞並置兩帥,分其營屯、隸屬。
」 安丙奏乞兩宣撫分司,朝廷察丙與輔異,召輔赴闕。
議者謂蜀亂初平,如輔未宜去,乃復以為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再被召,踰年財抵建康,復引咎不進。
上召輔益堅,乃之鎮江俟命。
著作佐郎楊簡言輔嘗棄成都,不當召,乃除兵部尚書兼侍讀,以龍圖閣學士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
卒于官,謚曰莊惠。
劉光祖字德修,簡州陽安人。
幼出于外祖賈暉,後以暉遺澤補官。
登進士第,廷對,言:「陛下睿察太精,宸斷太嚴,求治太速,喜功太甚。
」又言:「陛下躬擐甲冑,間馭毬馬,一旦有警,豈能親董六師以督戰乎?夫人主自將,危道也。
臣恐毬馬之事,敵人聞之,適以貽笑,不足以示武。
」除劍南東川節度推官,辟潼川提刑司檢法。
淳熙五年,召對,論恢復事,請以太祖用人為法,且曰:「人臣獻言,不可不察:其一,不量可否,勸陛下輕出驟進,則是即日誤國;其一,不思振立,苟且偷安,則是久遠誤國。
」除太學正。
召試,守正字,兼吳、益王府教授,遷校書郎,除右正言、知果州。
以趙汝愚薦,召入。
光宗即位,除軍器少監兼權侍左郎官,又兼禮部。
時殿中侍禦史闕,上方嚴其選,謂宰相留正曰:「卿監、郎官中有其人。
」正沈思久之,曰:「得非劉光祖乎?」上曰:「是久在朕心矣。
」 光祖入謝,因論: 近世是非不明,則邪正互攻;公論不立,則私情交起。
此固道之消長,時之否泰,而實為國家之禍福,社稷之存亡,甚可畏也。
本朝士大夫學術議論,最為近古,初非有強國之術,而國勢尊安,根本深厚。
鹹平、景德之間,道臻皇極,治保太和,至於慶曆、嘉祐盛矣。
不幸而壞於熙、豐之邪說,疏棄正士,招徠小人,幸而元祐君子起而救之,末流大分,事故反覆。
紹聖、元符之際,羣兇得志,絕滅綱常,其論既勝,其勢既成,崇、觀而下,尚復何言。
臣始至時,聞有譏貶道學之說,而實未睹朋黨之分。
中更外艱,去國六載,已憂兩議之各甚,而恐一旦之交攻也。
逮臣復來,其事果見。
因惡道學,乃生朋黨,因生朋黨,乃罪忠諫。
嗟乎,以忠諫為罪,其去紹聖幾何!陛下履位之初,端拱而治,凡所
蓋自楊輔召歸,西邊諸事,朝論多於甲取決,人無知者。
紹興中,蜀軍無見糧,創為科糴。
孝宗聞其病民,命總領李蘩以本所錢招糴,懼不給,又命勸糴其半,「勸糴」之名自此始。
久之,李昌圖總計,復奏令金、梁守倅任責收糴,而勸糴遂罷。
及是,宣、總司令金洋、興元三郡勸糴小麥三十萬石,甲乞下總所照李蘩成法措置,從之。
明年,罷宣撫司,合利東、西為一帥,治興元,移甲知潼川府。
安丙既同知樞密院事,董居誼為制置使,甲進寶謨閣學士、知興元府、利路安撫使,節制本路屯駐軍馬。
朝廷計居誼猶在道,命甲權四川制置司事。
先是,大臣撫蜀者,諸將事之,有所謂互送禮,實賄賂也。
甲下令首罷之,凡丙所立茶鹽柴邸悉廢之。
又乞以皁郊博易鋪場還隸沔戎司,復通吳氏莊,歲收租四萬斛有奇,錢十三萬,以裨總計。
從之。
丙增多田稅,甲命屬吏討論,由一府言之,歲減凡百六十萬緡、米麥萬七千石,邊民感泣。
嘉定七年,卒于官,年七十三。
甲幼孤多難,母病,刲股以進。
生平常謂:「吾無他長,惟足履實地。
」晝所為,夜必書之,名曰「自監」。
為文平澹,有奏議十卷。
理宗詔謚清惠。
楊輔字嗣勳,遂寧人。
乾道二年進士甲科,召試館職,除祕書省正字,遷校書郎。
出知眉州,累遷戶部郎中、總領四川財賦,升太府少卿、利西安撫使。
吳挺病,輔以吳氏世帥武興,久恐生變,密白二府,早擇人望以鎮方面。
又貽書四川制置丘崈言:「統制官李奭乃吳氏腹心,緩急不可令權軍。
」崈然之。
挺卒,崈檄輔權帥事,輔謂:「職為王人,若輕往,第疑軍心。
」遂索印即益昌領事。
復數月,奏以權興州事楊虞仲兼權。
召守祕書監、禮部侍郎,以顯謨閣待制知江陵府,移襄陽,又移潼川。
召還,除顯謨閣直學士,奉外祠,尋以敷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撫使。
韓侂冑決意用兵,以吳曦為四川宣撫副使,假以節制財利之權。
輔知曦有異志,貽書大臣言:「自昔兵帥與計臣不相統攝,故總領有報發覺察之權。
今所在皆受節制,內憂不輕。
」因託言他事,遣人以礬書告于朝。
朔日,率官屬東望拜表如常儀。
上意輔能誅曦,密詔授寶謨閣學士、四川制置使,許以便宜從事。
時人望輔倡義,劉光祖、李道傳皆勉之。
輔自以不習兵事,且內郡無兵可用,遷延兩月,但為去計。
曦移輔知遂寧府,輔遂以印授通判韓植而去。
安丙、楊巨源密謀誅曦,以輔有人望,謂密詔自輔所來,聞者皆信。
曦既誅,丙趣輔還成都,除四川宣撫使。
奏言:「臣以衰病軟懦,而居建元功者之上,徒恐牽制敗事。
安丙才力強濟,賞罰明果,乞以事任付丙。
」又論:「蜀中三帥,惟武興事權特重,故緻今日之變。
乞並置兩帥,分其營屯、隸屬。
」 安丙奏乞兩宣撫分司,朝廷察丙與輔異,召輔赴闕。
議者謂蜀亂初平,如輔未宜去,乃復以為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再被召,踰年財抵建康,復引咎不進。
上召輔益堅,乃之鎮江俟命。
著作佐郎楊簡言輔嘗棄成都,不當召,乃除兵部尚書兼侍讀,以龍圖閣學士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
卒于官,謚曰莊惠。
劉光祖字德修,簡州陽安人。
幼出于外祖賈暉,後以暉遺澤補官。
登進士第,廷對,言:「陛下睿察太精,宸斷太嚴,求治太速,喜功太甚。
」又言:「陛下躬擐甲冑,間馭毬馬,一旦有警,豈能親董六師以督戰乎?夫人主自將,危道也。
臣恐毬馬之事,敵人聞之,適以貽笑,不足以示武。
」除劍南東川節度推官,辟潼川提刑司檢法。
淳熙五年,召對,論恢復事,請以太祖用人為法,且曰:「人臣獻言,不可不察:其一,不量可否,勸陛下輕出驟進,則是即日誤國;其一,不思振立,苟且偷安,則是久遠誤國。
」除太學正。
召試,守正字,兼吳、益王府教授,遷校書郎,除右正言、知果州。
以趙汝愚薦,召入。
光宗即位,除軍器少監兼權侍左郎官,又兼禮部。
時殿中侍禦史闕,上方嚴其選,謂宰相留正曰:「卿監、郎官中有其人。
」正沈思久之,曰:「得非劉光祖乎?」上曰:「是久在朕心矣。
」 光祖入謝,因論: 近世是非不明,則邪正互攻;公論不立,則私情交起。
此固道之消長,時之否泰,而實為國家之禍福,社稷之存亡,甚可畏也。
本朝士大夫學術議論,最為近古,初非有強國之術,而國勢尊安,根本深厚。
鹹平、景德之間,道臻皇極,治保太和,至於慶曆、嘉祐盛矣。
不幸而壞於熙、豐之邪說,疏棄正士,招徠小人,幸而元祐君子起而救之,末流大分,事故反覆。
紹聖、元符之際,羣兇得志,絕滅綱常,其論既勝,其勢既成,崇、觀而下,尚復何言。
臣始至時,聞有譏貶道學之說,而實未睹朋黨之分。
中更外艱,去國六載,已憂兩議之各甚,而恐一旦之交攻也。
逮臣復來,其事果見。
因惡道學,乃生朋黨,因生朋黨,乃罪忠諫。
嗟乎,以忠諫為罪,其去紹聖幾何!陛下履位之初,端拱而治,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