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0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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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者皆不坐。
公弼言:「是皆矯稱詔旨,安得勿論?請自今中旨雖不當覆者,亦令有司審奏。
」 遷侍禦史。
蘇杭造作局工盛,公弼陳擾民之害,請革技巧之靡麗者,稍罷進奉,帝納之。
蔡京始與公弼有連,故因得進用,至是,意寖異,京忌焉。
徙太常少卿,遷起居郎,兼定王、嘉王記室。
故事,初至宮,例得金繒之賜二百萬,公弼辭不受。
大觀二年,拜禦史中丞。
執政言:「國朝未有由左史為中執法者。
」帝曰:「公弼嘗為侍禦史矣。
」時斥賣元豐庫縑帛,賤估其直,許朝士分售,皆有定數,從官至二千匹。
公弼得券,上還之。
宰相有已取萬匹者,即日反其故。
水官趙霆建開直河議,謂自此無水憂,已而決壞鉅鹿,法當斬。
霆善交結,但削一官,猶為太僕少卿。
公弼論為失刑,霆坐貶。
京西轉運使張徽言欲因方田籍增立汝、襄、鄧三州稅,公弼以為「方田之制,奠天下之地征,正欲均其賦耳,而徽言掊克重斂,民何以堪?」詔罷之。
遂劾蔡京罪惡,章數十上,京始罷。
又言吏員猥冗,戾元豐舊制。
於是堂選歸吏部者數千員,罷宮廟者千員、都水知埽六十員,縣非大郡悉省丞,在京茶事歸之戶部,諸道市舶歸之轉運司,仕塗為清。
京雖上相印,猶提舉修實錄。
公弼復言:「京盤旋京師無去志,其餘威震於羣臣。
願持必斷之決,以消後悔。
」又因星變言之,竟出京杭州。
及劉逵主國柄,公弼復論其廢紹述良法,啟用元祐邪黨學術,人以是知其非一意於正者。
進兵部尚書兼侍讀。
上疏言:「崇寧以來,臣下專務生事,開邊興利,營繕傜役,蹶民根本,因之飢饉。
汴西挽運花石,農桑廢業,徒弊所有,以事無用。
宜使之休息,以承天意。
」 張商英入相,欲引為執政,何執中、吳居厚交沮之。
以樞密直學士知揚州。
羣不逞為俠於閭裡,自號「亡命社」。
公弼取其魁桀痛治,社遂破散。
江賊巢穴菰蘆中,白晝出剽,吏畏不敢問。
公弼嚴賞罰督捕,盡除之。
改述古殿直學士、知襄州。
蔡京再輔政,羅緻其罪,責秀州團練副使,台州安置。
踰年,遇赦歸。
卒,年五十五。
後三歲,復其官。
公弼初名公輔,徽宗以與楊公輔同名,改為公弼雲。
張克公字介仲,潁昌陽翟人。
起進士。
大觀中,為監察禦史,遷殿中侍禦史。
蔡京再相,克公與中丞石公弼論其罪,京罷,克公徙起居舍人。
踰月,進中書舍人,改右諫議大夫。
京猶留京師,會星文變,克公復論之,中其隱慝,語在京傳。
京緻仕,張商英為相,與鄭居中不合。
克公由兵部侍郎拜禦史中丞,治堂吏訟,歸曲商英,且疏其罪十。
商英罷,京復召,銜克公弗置。
徽宗知之,為徙吏部尚書。
京欲以銓綜稽違中克公,既又擿其知貢舉事,帝以為所取得人,不問也。
居吏部六年,卒,贈資政殿學士。
毛注字聖可,衢州西安人。
舉進士,知南陵、高苑、富陽三縣,皆以治辦稱。
大觀中,禦史中丞吳執中薦為禦史,詔賜對,未及而執中罷,注辭焉。
徽宗固命之,既見,謂曰:「今士大夫方寡廉鮮恥,而卿獨知義命,故特召卿。
」即以為主客員外郎,俄擢殿中侍禦史。
蔡京免相留京師,注疏其擅持威福,動搖中外,以葉夢得為腹心,交植黨與。
帝為逐夢得,而遷注侍禦史。
遂極論京「受孟翊妖姦之書,與逆人張懷素遊處,引兇朋林攄置政府,用所親宋喬年尹京。
其門人播傳,鹹謂陛下恩眷不衰,行且復用。
」於是論者相繼,京遂緻仕。
四年,彗再見,注又言:「臣累論蔡京罪積惡大,天人交譴,雖罷相緻政,猶怙恩恃寵,偃居賜第,以緻上天威怒。
推原其咎,實在於京。
考京之罪,蓋不可以縷數:陛下去黨碑以開自新之路,京疾其異己而別為防禁;陛下頒明詔以來天下之言,京惡其議己而重緻於法;以嚴刑峻罰脅持海內,以美官重祿交結人心,錢鈔屢更而商賈不行,邊事數興而國力大匱。
聲焰所震,中外憤疾,宜早令去國,消弭災咎。
」奏上,京始出居錢塘。
注復采當世之急務,曰省邊事,足財用,收士心,禁技巧。
大概謂:「近年以來,邊民僥倖苟得:昔所入貢者,今必城為郡縣;昔所羈縻者,今盡納其土疆。
以內地金帛,而事窮荒不可計之費。
今黔南已有處分,如夔、渝新邊,宜在裁省。
運鹽昔主於漕計,今移於它司;常平昔積於外州,今輸於都下。
經費安得不匱,財貨何以轉移?願詔有司,悉講復元豐舊制。
湯之遭旱,以士失職為辭。
今學校養士,蓋有常額,額外之人,不復可預教養,歲貢之餘,略無可進之地。
願留貢籍三分,暫存科舉,以待學外之士,使無失職。
東南造作奇玩、花石綱舟,與後苑工徒、京城營繕,並宜暫罷,以抑末敦本。
凡此,皆聖政之所當先,人心悅則天意解矣。
」注所論切於世務類此。
遷左諫議大夫。
張商英為相,言者攻之力,注亦言其無大臣體,然訖以與之交通,罷提舉洞霄宮,居家數歲,卒。
建炎末,追復諫議大夫。
洪彥昇字仲達,饒州樂平人。
登第,調常熟尉。
奉母之官,既至,前尉欲申期三月以規薦,而中分奉入。
彥昇處僧舍,卻奉不納,如約,始交印。
歷郴州判官,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
彥昇嘗辟廣西經略府,或稱其才,擢提舉常平。
禦史中丞石公弼薦新提舉廣西學事幸義可禦史,及陛辭,適與同日,徽宗兩留之,遂為監察禦史,遷殿中侍禦史。
彥昇孤立,任言責閱五年,論:「蔡京再居元宰,假紹述之名,一切更張,敗壞先朝法度,朋姦誤國,公私困弊。
既已上印,而偃蹇都城,上憑眷顧之恩,中懷跋扈之志。
願早賜英斷,遣之出京。
」「何執中緣潛邸之舊,德薄位尊,當軸處中,殊不事事,見利忘義,唯貨殖是圖。
願解其機政,以全晚節。
」「呂惠卿與張懷素厚善,序其所注般若心經雲:『我遇公為黃石之師。
』且張良師黃石之策,為漢祖定天下,惠卿安得輒以為比?」他如鄧洵仁、蔡薿、劉拯、李孝稱、許光凝、許幾、盛章、李譓、任熙明之流,皆條摭其過,一不為回隱。
右僕射張商英與給事中劉嗣明爭曲直,事下禦史。
彥昇蔽罪商英,商英去。
又累疏抨郭天信以談命進用,交結竄斥;因請禁士大夫毋語命術,毋習釋教。
先是,詔諸道監司具法令未備,若未便於民者,久而弗上。
彥昇言:「吏狃於勢,隨時俯仰,不能上承德音,因緣為姦者衆。
有因追科而欲害熙寧保伍之法,因身丁而故搖崇寧學校之政,省事原情,當有勸沮。
宜遣官編彙,辨其邪正,以行賞罰。
」皆從之。
遷給事中。
嘗謁告一日,而張商英復官之旨經門下,言者以為顧避封駁,出知滁州。
尋加右文殿修撰,進徽猷閣待制,知吉州。
久之,知潭州,未行,卒,年六十三。
贈太中大夫。
公弼言:「是皆矯稱詔旨,安得勿論?請自今中旨雖不當覆者,亦令有司審奏。
」 遷侍禦史。
蘇杭造作局工盛,公弼陳擾民之害,請革技巧之靡麗者,稍罷進奉,帝納之。
蔡京始與公弼有連,故因得進用,至是,意寖異,京忌焉。
徙太常少卿,遷起居郎,兼定王、嘉王記室。
故事,初至宮,例得金繒之賜二百萬,公弼辭不受。
大觀二年,拜禦史中丞。
執政言:「國朝未有由左史為中執法者。
」帝曰:「公弼嘗為侍禦史矣。
」時斥賣元豐庫縑帛,賤估其直,許朝士分售,皆有定數,從官至二千匹。
公弼得券,上還之。
宰相有已取萬匹者,即日反其故。
水官趙霆建開直河議,謂自此無水憂,已而決壞鉅鹿,法當斬。
霆善交結,但削一官,猶為太僕少卿。
公弼論為失刑,霆坐貶。
京西轉運使張徽言欲因方田籍增立汝、襄、鄧三州稅,公弼以為「方田之制,奠天下之地征,正欲均其賦耳,而徽言掊克重斂,民何以堪?」詔罷之。
遂劾蔡京罪惡,章數十上,京始罷。
又言吏員猥冗,戾元豐舊制。
於是堂選歸吏部者數千員,罷宮廟者千員、都水知埽六十員,縣非大郡悉省丞,在京茶事歸之戶部,諸道市舶歸之轉運司,仕塗為清。
京雖上相印,猶提舉修實錄。
公弼復言:「京盤旋京師無去志,其餘威震於羣臣。
願持必斷之決,以消後悔。
」又因星變言之,竟出京杭州。
及劉逵主國柄,公弼復論其廢紹述良法,啟用元祐邪黨學術,人以是知其非一意於正者。
進兵部尚書兼侍讀。
上疏言:「崇寧以來,臣下專務生事,開邊興利,營繕傜役,蹶民根本,因之飢饉。
汴西挽運花石,農桑廢業,徒弊所有,以事無用。
宜使之休息,以承天意。
」 張商英入相,欲引為執政,何執中、吳居厚交沮之。
以樞密直學士知揚州。
羣不逞為俠於閭裡,自號「亡命社」。
公弼取其魁桀痛治,社遂破散。
江賊巢穴菰蘆中,白晝出剽,吏畏不敢問。
公弼嚴賞罰督捕,盡除之。
改述古殿直學士、知襄州。
蔡京再輔政,羅緻其罪,責秀州團練副使,台州安置。
踰年,遇赦歸。
卒,年五十五。
後三歲,復其官。
公弼初名公輔,徽宗以與楊公輔同名,改為公弼雲。
張克公字介仲,潁昌陽翟人。
起進士。
大觀中,為監察禦史,遷殿中侍禦史。
蔡京再相,克公與中丞石公弼論其罪,京罷,克公徙起居舍人。
踰月,進中書舍人,改右諫議大夫。
京猶留京師,會星文變,克公復論之,中其隱慝,語在京傳。
京緻仕,張商英為相,與鄭居中不合。
克公由兵部侍郎拜禦史中丞,治堂吏訟,歸曲商英,且疏其罪十。
商英罷,京復召,銜克公弗置。
徽宗知之,為徙吏部尚書。
京欲以銓綜稽違中克公,既又擿其知貢舉事,帝以為所取得人,不問也。
居吏部六年,卒,贈資政殿學士。
毛注字聖可,衢州西安人。
舉進士,知南陵、高苑、富陽三縣,皆以治辦稱。
大觀中,禦史中丞吳執中薦為禦史,詔賜對,未及而執中罷,注辭焉。
徽宗固命之,既見,謂曰:「今士大夫方寡廉鮮恥,而卿獨知義命,故特召卿。
」即以為主客員外郎,俄擢殿中侍禦史。
蔡京免相留京師,注疏其擅持威福,動搖中外,以葉夢得為腹心,交植黨與。
帝為逐夢得,而遷注侍禦史。
遂極論京「受孟翊妖姦之書,與逆人張懷素遊處,引兇朋林攄置政府,用所親宋喬年尹京。
其門人播傳,鹹謂陛下恩眷不衰,行且復用。
」於是論者相繼,京遂緻仕。
四年,彗再見,注又言:「臣累論蔡京罪積惡大,天人交譴,雖罷相緻政,猶怙恩恃寵,偃居賜第,以緻上天威怒。
推原其咎,實在於京。
考京之罪,蓋不可以縷數:陛下去黨碑以開自新之路,京疾其異己而別為防禁;陛下頒明詔以來天下之言,京惡其議己而重緻於法;以嚴刑峻罰脅持海內,以美官重祿交結人心,錢鈔屢更而商賈不行,邊事數興而國力大匱。
聲焰所震,中外憤疾,宜早令去國,消弭災咎。
」奏上,京始出居錢塘。
注復采當世之急務,曰省邊事,足財用,收士心,禁技巧。
大概謂:「近年以來,邊民僥倖苟得:昔所入貢者,今必城為郡縣;昔所羈縻者,今盡納其土疆。
以內地金帛,而事窮荒不可計之費。
今黔南已有處分,如夔、渝新邊,宜在裁省。
運鹽昔主於漕計,今移於它司;常平昔積於外州,今輸於都下。
經費安得不匱,財貨何以轉移?願詔有司,悉講復元豐舊制。
湯之遭旱,以士失職為辭。
今學校養士,蓋有常額,額外之人,不復可預教養,歲貢之餘,略無可進之地。
願留貢籍三分,暫存科舉,以待學外之士,使無失職。
東南造作奇玩、花石綱舟,與後苑工徒、京城營繕,並宜暫罷,以抑末敦本。
凡此,皆聖政之所當先,人心悅則天意解矣。
」注所論切於世務類此。
遷左諫議大夫。
張商英為相,言者攻之力,注亦言其無大臣體,然訖以與之交通,罷提舉洞霄宮,居家數歲,卒。
建炎末,追復諫議大夫。
洪彥昇字仲達,饒州樂平人。
登第,調常熟尉。
奉母之官,既至,前尉欲申期三月以規薦,而中分奉入。
彥昇處僧舍,卻奉不納,如約,始交印。
歷郴州判官,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
彥昇嘗辟廣西經略府,或稱其才,擢提舉常平。
禦史中丞石公弼薦新提舉廣西學事幸義可禦史,及陛辭,適與同日,徽宗兩留之,遂為監察禦史,遷殿中侍禦史。
彥昇孤立,任言責閱五年,論:「蔡京再居元宰,假紹述之名,一切更張,敗壞先朝法度,朋姦誤國,公私困弊。
既已上印,而偃蹇都城,上憑眷顧之恩,中懷跋扈之志。
願早賜英斷,遣之出京。
」「何執中緣潛邸之舊,德薄位尊,當軸處中,殊不事事,見利忘義,唯貨殖是圖。
願解其機政,以全晚節。
」「呂惠卿與張懷素厚善,序其所注般若心經雲:『我遇公為黃石之師。
』且張良師黃石之策,為漢祖定天下,惠卿安得輒以為比?」他如鄧洵仁、蔡薿、劉拯、李孝稱、許光凝、許幾、盛章、李譓、任熙明之流,皆條摭其過,一不為回隱。
右僕射張商英與給事中劉嗣明爭曲直,事下禦史。
彥昇蔽罪商英,商英去。
又累疏抨郭天信以談命進用,交結竄斥;因請禁士大夫毋語命術,毋習釋教。
先是,詔諸道監司具法令未備,若未便於民者,久而弗上。
彥昇言:「吏狃於勢,隨時俯仰,不能上承德音,因緣為姦者衆。
有因追科而欲害熙寧保伍之法,因身丁而故搖崇寧學校之政,省事原情,當有勸沮。
宜遣官編彙,辨其邪正,以行賞罰。
」皆從之。
遷給事中。
嘗謁告一日,而張商英復官之旨經門下,言者以為顧避封駁,出知滁州。
尋加右文殿修撰,進徽猷閣待制,知吉州。
久之,知潭州,未行,卒,年六十三。
贈太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