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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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傅、同安郡王楊存中為禦營使,節制殿前司軍馬。
癸酉,下詔罪己。
張浚降授特進,仍前樞密使、江淮東西路宣撫使,官屬各奪二官。
邵宏淵降武義大夫,職仍舊。
詔楊存中先詣建康措置營砦,檢視沿江守備。
戊寅,詔展巡幸之期。
辛次膺罷。
己卯,李顯忠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筠州安置。
辛巳,命浙西副都總管李寶兼禦營統制官,措置浙西海道。
甲申,右諫議大夫王大寶入對,論移蹕。
以敷文閣學士虞允文為兵部尚書兼湖北、京西宣諭使。
戊子,放宮人三十人。
以蕭琦為檢校少保、河北招撫使。
秋七月庚寅朔,以虞允文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癸巳,以湯思退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李顯忠再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潭州安置。
乙未,詔宿州棄軍將佐奪官貶竄有差。
丙申,太白晝見,經天。
罷江、淮宣撫司便宜行事。
乙巳,以旱蝗、星變,詔侍從、臺諫、兩省官條上時政闕失。
丁未,詔徵李顯忠侵欺官錢金銀,免籍其家。
乙卯,裁減省、部、寺、監官吏。
戊午,給還嶽飛田宅。
八月丙寅,張浚復都督江、淮軍馬。
庚午,以劉寶兼淮東招撫使。
丙子,以飛蝗、風水為災,避殿減膳。
罷借諸路職田之令。
戊寅,金紇石烈志寧又以書求海、泗、唐、鄧四州地及歲幣。
癸未,復以龍大淵知閤門事,曾覿同知閤門事。
丙戌,遣淮西安撫司幹辦公事盧仲賢等齎書至金帥府,戒勿許四州,差減歲幣。
仍命諸將毋遣兵人出境。
九月己酉,楊存中罷。
冬十月戊午朔,大臣奏金帥書言四事,帝曰:「四州地、歲幣可與,名分、歸正人不可從。
」辛酉,禦殿復膳。
己巳,遣護聖軍戍江南。
丙子,詔太上皇後教旨改稱聖旨。
立賢妃夏氏為皇後。
丁醜,地震。
辛巳,升洪州為隆興府。
詔:「江、淮軍馬調發應援,從都督府取旨,餘事悉以聞。
」 十一月己醜,盧仲賢自宿州以金都元帥僕散忠義遺三省、樞密院書來。
庚子,遣王之望等為金國通問使。
辛醜,詔侍從、臺諫於後省集議講和、遣使、禮數、土貢四事,仍各薦可備小使者。
丙午,盧仲賢擅許四州,下大理寺,奪三官。
召張浚。
癸醜,以胡昉、楊由義為使金通問國信所審議官。
十二月己未,陳康伯罷。
乙醜,張浚入見。
丁醜,以湯思退為尚書左僕射,張浚為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浚仍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
壬午,西南方有白氣。
是歲,以兩浙大水、旱蝗,江東大水,悉蠲其租。
二年春正月辛卯,詔增德壽宮車輦儀衞。
壬辰,禦文德殿,冊皇後。
癸巳,修三省法。
乙未,及皇後朝德壽宮。
丙申,命虞允文調兵討廣西諸盜。
庚子,罷諸州招軍。
丙午,金僕散忠義復以書來。
庚戌,申嚴卿監、郎官更出疊入之制。
壬子,振歸正人。
甲寅,白氣亙天。
是月,福建諸州地震。
二月辛未,蠲秀州貧民逋租。
壬申,容州妖賊李雲作亂。
癸酉,復王權武義大夫,命權廣西路都鈐轄,專一措置盜賊。
丙子,詔飭將帥減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
罷兩浙、福建、江西、湖南、夔州路參議官。
丁醜,雨雹及雪。
獲李雲,其黨悉平。
乙酉,胡昉自宿州還。
初,金帥以昉等不許四郡,械繫之,昉等不屈,金主命歸之。
三月丙戌朔,詔張浚視師于淮。
又詔王之望等以幣還。
丁亥,詔荊襄、川陝帥臣嚴邊備,毋先事妄舉。
盧仲賢除名,械送郴州編管。
壬寅,詔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
丙午,王宣等降。
詔三衙戍兵歸司,建康、鎮江大軍更番歸砦。
庚戌,芝生德壽宮。
以戶部侍郎錢端禮為淮東宣諭使,吏部侍郎王之望為淮西宣諭使。
詔撫諭兩淮軍民。
壬子,以廣西賊平,詔減高、藤、雷、容四州雜犯死罪囚,釋杖以下,蠲夏秋稅賦。
以忠勇軍隸步軍司,神勁右軍隸鎮江都統司。
癸醜,以王彥為建康諸軍都統制兼淮西招撫使。
夏四月庚申,召張浚還朝。
甲子,以李顯忠侵欺官錢給還諸軍。
丁卯,以建康歸正人為忠毅軍,鎮江為忠順軍,命蕭琦、蕭鷓巴分領之。
戊辰,罷江、淮都督府。
高麗入貢。
丁醜,張浚罷。
癸未,言者論宰相、執政徇欺之弊,命書置政事堂。
五月壬辰,復置環衞官。
丙申,詔吳璘毋招納歸正人。
辛醜,詔劉寶量度泗州輕重取舍事宜以聞。
江西總管邵宏淵責授靖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仍徵其盜用庫錢。
乙巳,率羣臣詣德壽宮賀天申節,始用樂。
丁未,蝗。
詔內外贓私不法官吏,尚書省置籍檢勘。
庚戌,罷招神勁效用軍。
辛亥,鬻兩淮所括戶馬。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詔州縣理滯囚。
戊辰,太白晝見。
壬申,命虞允文棄唐、鄧,允文不奉詔。
丁醜,振江東、兩淮被水貧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
以戶部尚書韓仲通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洪遵罷。
己醜,以周葵兼權知樞密院事。
遣主管馬軍司公事張守忠以兵詣淮西,措置邊備。
庚子,太白經天。
詔內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請緻仕者,遇郊毋得蔭補。
乙巳,命海、泗州徹戍。
丁未,雨雹。
戊申,蠲淮東內庫坊場錢一年。
庚戌,洪遵落端明殿學士。
癸醜,以江東、浙西大水,詔侍從、臺諫、卿監、郎官、館職陳闕失及當今急務。
是月,罷內侍押班梁珂為在外宮觀。
移廣西提刑司于容州。
八月甲寅朔,以災異,避殿減膳。
戊午,南丹州莫延廩為諸蠻所逐來歸,詔補脩武郎。
命江東、浙西守臣措置開決圍田。
甲子,秦國大長公主薨。
以久雨決繫囚。
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辛巳,詔振淮東被水州縣。
張浚薨。
壬午,遣魏杞等為金國通問使。
九月甲申,罷內侍李珂賜謚。
甲午,詔江東浙西監司、守臣講明措置田事。
乙未,交阯入貢。
丁酉,嚴贓吏法。
辛醜,以王之望為參知政事、權刑部侍郎,吳芾為給事中兼淮西宣諭使。
金人犯邊。
以久雨,出內庫白金四十萬兩,糴米賑貧民。
壬寅,王彥帥師濟江,軍昭關。
癸卯,命湯思退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辭不行。
乙巳,復命楊存中為同都督,錢端禮、吳芾並為都督府參贊軍事。
罷宣諭司。
仍易國書以付魏杞。
少保、崇信軍節度使
癸酉,下詔罪己。
張浚降授特進,仍前樞密使、江淮東西路宣撫使,官屬各奪二官。
邵宏淵降武義大夫,職仍舊。
詔楊存中先詣建康措置營砦,檢視沿江守備。
戊寅,詔展巡幸之期。
辛次膺罷。
己卯,李顯忠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筠州安置。
辛巳,命浙西副都總管李寶兼禦營統制官,措置浙西海道。
甲申,右諫議大夫王大寶入對,論移蹕。
以敷文閣學士虞允文為兵部尚書兼湖北、京西宣諭使。
戊子,放宮人三十人。
以蕭琦為檢校少保、河北招撫使。
秋七月庚寅朔,以虞允文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癸巳,以湯思退為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李顯忠再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潭州安置。
乙未,詔宿州棄軍將佐奪官貶竄有差。
丙申,太白晝見,經天。
罷江、淮宣撫司便宜行事。
乙巳,以旱蝗、星變,詔侍從、臺諫、兩省官條上時政闕失。
丁未,詔徵李顯忠侵欺官錢金銀,免籍其家。
乙卯,裁減省、部、寺、監官吏。
戊午,給還嶽飛田宅。
八月丙寅,張浚復都督江、淮軍馬。
庚午,以劉寶兼淮東招撫使。
丙子,以飛蝗、風水為災,避殿減膳。
罷借諸路職田之令。
戊寅,金紇石烈志寧又以書求海、泗、唐、鄧四州地及歲幣。
癸未,復以龍大淵知閤門事,曾覿同知閤門事。
丙戌,遣淮西安撫司幹辦公事盧仲賢等齎書至金帥府,戒勿許四州,差減歲幣。
仍命諸將毋遣兵人出境。
九月己酉,楊存中罷。
冬十月戊午朔,大臣奏金帥書言四事,帝曰:「四州地、歲幣可與,名分、歸正人不可從。
」辛酉,禦殿復膳。
己巳,遣護聖軍戍江南。
丙子,詔太上皇後教旨改稱聖旨。
立賢妃夏氏為皇後。
丁醜,地震。
辛巳,升洪州為隆興府。
詔:「江、淮軍馬調發應援,從都督府取旨,餘事悉以聞。
」 十一月己醜,盧仲賢自宿州以金都元帥僕散忠義遺三省、樞密院書來。
庚子,遣王之望等為金國通問使。
辛醜,詔侍從、臺諫於後省集議講和、遣使、禮數、土貢四事,仍各薦可備小使者。
丙午,盧仲賢擅許四州,下大理寺,奪三官。
召張浚。
癸醜,以胡昉、楊由義為使金通問國信所審議官。
十二月己未,陳康伯罷。
乙醜,張浚入見。
丁醜,以湯思退為尚書左僕射,張浚為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浚仍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
壬午,西南方有白氣。
是歲,以兩浙大水、旱蝗,江東大水,悉蠲其租。
二年春正月辛卯,詔增德壽宮車輦儀衞。
壬辰,禦文德殿,冊皇後。
癸巳,修三省法。
乙未,及皇後朝德壽宮。
丙申,命虞允文調兵討廣西諸盜。
庚子,罷諸州招軍。
丙午,金僕散忠義復以書來。
庚戌,申嚴卿監、郎官更出疊入之制。
壬子,振歸正人。
甲寅,白氣亙天。
是月,福建諸州地震。
二月辛未,蠲秀州貧民逋租。
壬申,容州妖賊李雲作亂。
癸酉,復王權武義大夫,命權廣西路都鈐轄,專一措置盜賊。
丙子,詔飭將帥減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
罷兩浙、福建、江西、湖南、夔州路參議官。
丁醜,雨雹及雪。
獲李雲,其黨悉平。
乙酉,胡昉自宿州還。
初,金帥以昉等不許四郡,械繫之,昉等不屈,金主命歸之。
三月丙戌朔,詔張浚視師于淮。
又詔王之望等以幣還。
丁亥,詔荊襄、川陝帥臣嚴邊備,毋先事妄舉。
盧仲賢除名,械送郴州編管。
壬寅,詔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
丙午,王宣等降。
詔三衙戍兵歸司,建康、鎮江大軍更番歸砦。
庚戌,芝生德壽宮。
以戶部侍郎錢端禮為淮東宣諭使,吏部侍郎王之望為淮西宣諭使。
詔撫諭兩淮軍民。
壬子,以廣西賊平,詔減高、藤、雷、容四州雜犯死罪囚,釋杖以下,蠲夏秋稅賦。
以忠勇軍隸步軍司,神勁右軍隸鎮江都統司。
癸醜,以王彥為建康諸軍都統制兼淮西招撫使。
夏四月庚申,召張浚還朝。
甲子,以李顯忠侵欺官錢給還諸軍。
丁卯,以建康歸正人為忠毅軍,鎮江為忠順軍,命蕭琦、蕭鷓巴分領之。
戊辰,罷江、淮都督府。
高麗入貢。
丁醜,張浚罷。
癸未,言者論宰相、執政徇欺之弊,命書置政事堂。
五月壬辰,復置環衞官。
丙申,詔吳璘毋招納歸正人。
辛醜,詔劉寶量度泗州輕重取舍事宜以聞。
江西總管邵宏淵責授靖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仍徵其盜用庫錢。
乙巳,率羣臣詣德壽宮賀天申節,始用樂。
丁未,蝗。
詔內外贓私不法官吏,尚書省置籍檢勘。
庚戌,罷招神勁效用軍。
辛亥,鬻兩淮所括戶馬。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詔州縣理滯囚。
戊辰,太白晝見。
壬申,命虞允文棄唐、鄧,允文不奉詔。
丁醜,振江東、兩淮被水貧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
以戶部尚書韓仲通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洪遵罷。
己醜,以周葵兼權知樞密院事。
遣主管馬軍司公事張守忠以兵詣淮西,措置邊備。
庚子,太白經天。
詔內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請緻仕者,遇郊毋得蔭補。
乙巳,命海、泗州徹戍。
丁未,雨雹。
戊申,蠲淮東內庫坊場錢一年。
庚戌,洪遵落端明殿學士。
癸醜,以江東、浙西大水,詔侍從、臺諫、卿監、郎官、館職陳闕失及當今急務。
是月,罷內侍押班梁珂為在外宮觀。
移廣西提刑司于容州。
八月甲寅朔,以災異,避殿減膳。
戊午,南丹州莫延廩為諸蠻所逐來歸,詔補脩武郎。
命江東、浙西守臣措置開決圍田。
甲子,秦國大長公主薨。
以久雨決繫囚。
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辛巳,詔振淮東被水州縣。
張浚薨。
壬午,遣魏杞等為金國通問使。
九月甲申,罷內侍李珂賜謚。
甲午,詔江東浙西監司、守臣講明措置田事。
乙未,交阯入貢。
丁酉,嚴贓吏法。
辛醜,以王之望為參知政事、權刑部侍郎,吳芾為給事中兼淮西宣諭使。
金人犯邊。
以久雨,出內庫白金四十萬兩,糴米賑貧民。
壬寅,王彥帥師濟江,軍昭關。
癸卯,命湯思退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辭不行。
乙巳,復命楊存中為同都督,錢端禮、吳芾並為都督府參贊軍事。
罷宣諭司。
仍易國書以付魏杞。
少保、崇信軍節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