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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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丁亥,夏人寇麟、府二州。
壬辰,詔:州民為寇所掠,廬舍焚蕩者給錢帛,踐稼者振之,失牛者官貸市之。
癸巳,禦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
丁酉,禦試方正王普等遷官有差。
歲出內庫緡錢五十萬以備邊費。
甲辰,幸上清儲祥宮。
壬子,宮成,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癸醜,以執政官行謁禁法非便,詔有利害陳述勿禁。
冬十月丁卯,有流星晝出東北。
庚午,朝獻景靈宮,還幸國子監,賜祭酒豐稷三品服,監學官賜帛有差。
庚辰,令諸宮院建小學。
貴妃苗氏薨。
癸未,編修神宗禦製官轉秩加賞。
詔京西提刑司歲給錢物二十萬緡以奉陵寢。
十一月乙酉朔,劉摯罷。
壬辰,作元祐觀天曆。
尚書右丞蘇轍罷知絳州。
辛醜,傅堯俞薨。
十二月戊辰,開封府火。
壬申,範純仁以前禦敵失策降官。
是歲,兩浙水,定州野蠶成繭。
高麗、交阯、三佛齊入貢。
七年春正月甲辰,以遼使耶律迪卒,輟朝一日。
乙巳,張誠一以穿父墓取犀帶,責授左武衞將軍,提舉亳州明道宮。
二月丁卯,詔陝西、河東邊要進築守禦城砦。
三月己亥,錄囚。
夏四月己未,立皇後孟氏。
甲子,命呂大防為皇後六禮使。
甲戌,立考察縣令課績法。
五月戊戌,禦文德殿冊皇後。
庚子,罷侍從官轉對。
丙午,王巖叟罷知鄭州。
大食進火浣布。
六月辛酉,以呂大防為右光祿大夫,蘇頌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韓忠彥知樞密院事,蘇轍為門下侍郎,翰林學士範百祿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梁燾為尚書左丞,禦史中丞鄭雍為尚書右丞,戶部尚書劉奉世簽書樞密院事。
甲子,置廣文館解額。
戊辰,渾天儀象成。
甲戌,日旁五色雲見。
七月癸巳,詔修神宗史。
復翰林侍講學士。
己酉,詔諸路安撫鈐轄司及西京、南京各賜資治通鑑一部。
庚戌,宗室緦麻以上者禁析居。
八月丙辰,罷監酒稅務增剩給賞法。
己未,詔西邊諸將嚴備,毋輕出兵。
乙亥,戒邊將毋掊克軍士。
前陷交阯將吏蘇佐等十七人自拔來歸。
九月戊戌,詔:「冬至日南郊宜依故事設皇地祇位,禮畢,別議方澤之儀以聞。
」己酉,永興軍、蘭州、鎮戎軍地震。
冬十月庚戌朔,環州地震。
丁巳,陝西有前代帝王陵廟處,給民五家充守陵戶。
丁卯,夏人寇環州。
十一月辛巳,太白晝見。
甲申,詔太中大夫以上許占永業田。
丙戌,于闐入貢。
庚寅,帝齋大慶殿。
辛卯,朝獻景靈宮。
壬辰,饗太廟。
癸巳,祀天地于圜丘,赦天下,羣臣中外加恩。
罷南京榷酒。
民罹親喪者戶以差等與免徭。
辛醜,賜徐王劍履上殿。
十二月辛亥,阿裡骨、李乾德加食邑實封。
甲子,罷飲福宴。
庚午,祈雪。
是歲,兗州僊源縣生瑞穀。
高麗、占城、西南蕃龍氏羅氏入貢。
八年春正月己卯朔,不受朝。
甲申,蔡確卒。
丁亥,禦邇英閣,召宰臣讀寶訓。
庚寅,詔復範純仁太中大夫。
壬辰,幸太乙宮。
庚子,詔頒高麗所獻黃帝鍼經于天下。
二月己酉,詔西南蕃龍氏遷秩補官。
辛亥,禮部尚書蘇軾言:「高麗使乞買歷代史及策府元龜等書,宜卻其請不許。
」省臣許之,軾又疏陳五害,極論其不可。
有旨:「書籍曾經買者聽。
」壬子,詔刑部不得分禁繫人數,瘐死數多者申尚書省。
癸醜,詔大寧郡王下出就外學。
三月甲申,蘇頌罷。
辛卯,範百祿罷。
庚子,詔禦試舉人復試賦、詩、論三題。
夏四月丁未朔,夏人來謝罪,願以蘭州易塞門砦,不許。
癸醜,詔恤刑。
甲寅,令範祖禹依先朝故事止兼侍講。
丁巳,詔南郊合祭天地,罷禮部集官詳議。
五月癸未,置蘄州羅田縣。
丁亥,罷二廣鑄折二錢。
己醜,錄囚。
辛卯,監察禦史董敦逸、黃慶基以論蘇軾、蘇轍,罷為湖北、福建轉運判官。
己亥,祁國公偲為開府儀同三司。
六月戊午,梁燾罷。
壬戌,中書後省上元祐在京通用條貫。
秋七月丙子朔,以觀文殿大學士範純仁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戊寅,令陝西沿邊鐵錢銅錢悉還近地。
八月丁未,久雨,禱山川。
辛酉,以太皇太後疾,帝不視事。
壬戌,遣使按視京東西、河南北、淮南水災。
癸亥,減京師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丁卯,禱于嶽瀆、宮觀、祠廟。
戊辰,赦天下。
庚午,詔陝西復鑄小銅錢。
辛未,禱于天地、宗廟、社稷。
乙亥,禱于諸陵。
九月戊寅,太皇太後崩。
己卯,詔以太皇太後園陵為山陵。
庚辰,遣使告哀于遼。
甲申,命呂大防為山陵使。
壬辰,詔山陵修奉從約,諸道毋妄有進助。
冬十月戊申,羣臣七上表請聽政。
戊辰,徐王顥乞解官給喪,詔不允。
庚午,復內侍劉瑗等六人。
十一月丙子,始禦垂拱殿。
乙未,以雪寒振京城民饑。
壬寅,賜勞修奉山陵兵士。
十二月乙巳,範純仁乞罷,不允。
甲寅,倣唐六典修官制。
丁巳,遼人遣使來吊祭。
出錢粟十萬振流民。
己巳,上太皇太後謚曰宣仁聖烈皇後。
是歲,河入德清軍,決內黃口。
壬辰,詔:州民為寇所掠,廬舍焚蕩者給錢帛,踐稼者振之,失牛者官貸市之。
癸巳,禦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
丁酉,禦試方正王普等遷官有差。
歲出內庫緡錢五十萬以備邊費。
甲辰,幸上清儲祥宮。
壬子,宮成,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癸醜,以執政官行謁禁法非便,詔有利害陳述勿禁。
冬十月丁卯,有流星晝出東北。
庚午,朝獻景靈宮,還幸國子監,賜祭酒豐稷三品服,監學官賜帛有差。
庚辰,令諸宮院建小學。
貴妃苗氏薨。
癸未,編修神宗禦製官轉秩加賞。
詔京西提刑司歲給錢物二十萬緡以奉陵寢。
十一月乙酉朔,劉摯罷。
壬辰,作元祐觀天曆。
尚書右丞蘇轍罷知絳州。
辛醜,傅堯俞薨。
十二月戊辰,開封府火。
壬申,範純仁以前禦敵失策降官。
是歲,兩浙水,定州野蠶成繭。
高麗、交阯、三佛齊入貢。
七年春正月甲辰,以遼使耶律迪卒,輟朝一日。
乙巳,張誠一以穿父墓取犀帶,責授左武衞將軍,提舉亳州明道宮。
二月丁卯,詔陝西、河東邊要進築守禦城砦。
三月己亥,錄囚。
夏四月己未,立皇後孟氏。
甲子,命呂大防為皇後六禮使。
甲戌,立考察縣令課績法。
五月戊戌,禦文德殿冊皇後。
庚子,罷侍從官轉對。
丙午,王巖叟罷知鄭州。
大食進火浣布。
六月辛酉,以呂大防為右光祿大夫,蘇頌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韓忠彥知樞密院事,蘇轍為門下侍郎,翰林學士範百祿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梁燾為尚書左丞,禦史中丞鄭雍為尚書右丞,戶部尚書劉奉世簽書樞密院事。
甲子,置廣文館解額。
戊辰,渾天儀象成。
甲戌,日旁五色雲見。
七月癸巳,詔修神宗史。
復翰林侍講學士。
己酉,詔諸路安撫鈐轄司及西京、南京各賜資治通鑑一部。
庚戌,宗室緦麻以上者禁析居。
八月丙辰,罷監酒稅務增剩給賞法。
己未,詔西邊諸將嚴備,毋輕出兵。
乙亥,戒邊將毋掊克軍士。
前陷交阯將吏蘇佐等十七人自拔來歸。
九月戊戌,詔:「冬至日南郊宜依故事設皇地祇位,禮畢,別議方澤之儀以聞。
」己酉,永興軍、蘭州、鎮戎軍地震。
冬十月庚戌朔,環州地震。
丁巳,陝西有前代帝王陵廟處,給民五家充守陵戶。
丁卯,夏人寇環州。
十一月辛巳,太白晝見。
甲申,詔太中大夫以上許占永業田。
丙戌,于闐入貢。
庚寅,帝齋大慶殿。
辛卯,朝獻景靈宮。
壬辰,饗太廟。
癸巳,祀天地于圜丘,赦天下,羣臣中外加恩。
罷南京榷酒。
民罹親喪者戶以差等與免徭。
辛醜,賜徐王劍履上殿。
十二月辛亥,阿裡骨、李乾德加食邑實封。
甲子,罷飲福宴。
庚午,祈雪。
是歲,兗州僊源縣生瑞穀。
高麗、占城、西南蕃龍氏羅氏入貢。
八年春正月己卯朔,不受朝。
甲申,蔡確卒。
丁亥,禦邇英閣,召宰臣讀寶訓。
庚寅,詔復範純仁太中大夫。
壬辰,幸太乙宮。
庚子,詔頒高麗所獻黃帝鍼經于天下。
二月己酉,詔西南蕃龍氏遷秩補官。
辛亥,禮部尚書蘇軾言:「高麗使乞買歷代史及策府元龜等書,宜卻其請不許。
」省臣許之,軾又疏陳五害,極論其不可。
有旨:「書籍曾經買者聽。
」壬子,詔刑部不得分禁繫人數,瘐死數多者申尚書省。
癸醜,詔大寧郡王下出就外學。
三月甲申,蘇頌罷。
辛卯,範百祿罷。
庚子,詔禦試舉人復試賦、詩、論三題。
夏四月丁未朔,夏人來謝罪,願以蘭州易塞門砦,不許。
癸醜,詔恤刑。
甲寅,令範祖禹依先朝故事止兼侍講。
丁巳,詔南郊合祭天地,罷禮部集官詳議。
五月癸未,置蘄州羅田縣。
丁亥,罷二廣鑄折二錢。
己醜,錄囚。
辛卯,監察禦史董敦逸、黃慶基以論蘇軾、蘇轍,罷為湖北、福建轉運判官。
己亥,祁國公偲為開府儀同三司。
六月戊午,梁燾罷。
壬戌,中書後省上元祐在京通用條貫。
秋七月丙子朔,以觀文殿大學士範純仁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戊寅,令陝西沿邊鐵錢銅錢悉還近地。
八月丁未,久雨,禱山川。
辛酉,以太皇太後疾,帝不視事。
壬戌,遣使按視京東西、河南北、淮南水災。
癸亥,減京師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丁卯,禱于嶽瀆、宮觀、祠廟。
戊辰,赦天下。
庚午,詔陝西復鑄小銅錢。
辛未,禱于天地、宗廟、社稷。
乙亥,禱于諸陵。
九月戊寅,太皇太後崩。
己卯,詔以太皇太後園陵為山陵。
庚辰,遣使告哀于遼。
甲申,命呂大防為山陵使。
壬辰,詔山陵修奉從約,諸道毋妄有進助。
冬十月戊申,羣臣七上表請聽政。
戊辰,徐王顥乞解官給喪,詔不允。
庚午,復內侍劉瑗等六人。
十一月丙子,始禦垂拱殿。
乙未,以雪寒振京城民饑。
壬寅,賜勞修奉山陵兵士。
十二月乙巳,範純仁乞罷,不允。
甲寅,倣唐六典修官制。
丁巳,遼人遣使來吊祭。
出錢粟十萬振流民。
己巳,上太皇太後謚曰宣仁聖烈皇後。
是歲,河入德清軍,決內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