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3 志第13 天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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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今渾天儀日月五星是也。
鄭玄說:“動運為機,持正為衡,皆以玉為之。
視其行度,觀受禅是非也。
”渾儀,羲和氏之舊器,曆代相傳,謂之機衡,其所由來,有原統矣。
而斯器設在候台,史官禁密,學者寡得聞見;穿鑿之徒,不解機衡之意,見有七政之言,因以為北鬥七星,構造虛文,托之谶緯,史遷、班固,猶尚惑之。
鄭玄有贍雅高遠之才,沈靜一精一妙之思,超然獨見,改正其說,聖人複出,不易斯言矣。
’蕃之所雲如此。
夫候審七曜,當以運行為體,設器拟象,焉得定其盈縮,推斯而言,未為通論。
設使唐、虞之世,已有渾儀,涉曆三代,以為定準,後世聿遵,孰敢非革。
而三天之儀,紛然莫辯,至揚雄方難蓋通渾。
張衡為太史令,乃鑄銅制範。
衡傳雲:‘其作渾天儀,考步一陰一陽一,最為詳密。
’故知自衡以前,未有斯儀矣。
蕃又雲:‘渾天遭秦之亂,師徒喪絕,而失其文,惟渾天儀尚在候台。
’案既非舜之璇玉,又不載今儀所造,以緯書為穿鑿,鄭玄為博實,偏信無據,未可承用。
夫璇玉,貴美之名;機衡,詳細之目。
所以先儒以為北鬥七星,天綱運轉,聖人仰觀俯察,以審時變焉。
” 史臣案:設器象,定其恆度,合之則吉,失之則兇,以之占察,有何不可。
渾文廢絕,故有宣、蓋之論,其術并疏,故後人莫述。
揚雄《法言》雲:“或人問渾天于雄。
雄曰:‘落下闳營之,鮮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幾乎莫之違也’。
”若問天形定體,渾儀疏密,則雄應以渾儀答之,而舉此三人以對者,則知此三人制造渾儀,以圖晷緯。
問者蓋渾儀之疏密,非問渾儀之淺深也。
以此而推,則西漢長安已有其器矣。
将由喪亂亡失,故衡複鑄之乎?王蕃又記古渾儀尺度并張衡改制之文,則知斯器非衡始造,明矣。
衡所造渾儀,傳至魏、晉,中華覆敗,沈沒戎虜;績、蕃舊器,亦不複存。
晉安帝義熙十四年,高祖平長安,得衡舊器,儀狀雖舉,不綴經星七曜。
文帝元嘉十三年,诏太史令錢樂之更鑄渾儀,徑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二寸六分少,地在天内,立黃赤二道,南北二極規二十八宿,北鬥極星,五分為一度,置日月五星于黃道之上,置立漏刻,以水轉儀,昏明中星,與天相應。
十七年,又作小渾天,徑二尺二寸,周六尺六寸,以分為一度,安二十八宿中外宮,以白黑珠及黃三色為三家星,日月五星,悉居黃道。
蓋天之術,雲出周公旦訪之殷商,蓋假托之說也。
其書号曰周髀。
髀者,表也,周天之數也。
其術雲:“天如覆蓋,地如覆盆,地中高而四隤,日月随天轉運,隐地之高,以為晝夜也。
天地相去凡八萬裡,天地之中,高于外衡六萬裡;地上之高,高于天之外衡二萬裡也。
”或問蓋天于揚雄。
揚雄曰:“蓋哉!扒哉!”難其八事。
鄭玄又難其二事。
為蓋天之學者,不能通也。
劉向《五紀》說,《夏曆》以為列宿日月皆西移,列宿疾而日次之,月最遲。
故日與列宿昏俱入西方;後九十一日,是宿在北方;又九十一日,是宿在東方;九十一日,在南方。
此明日行遲于列宿也。
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見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東方;将晦,日未出,乃見東方。
以此明月行之遲于日,而皆西行也。
向難之以《鴻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
朓,疾也。
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
側匿,遲不敢進也。
星辰西行,史官謂之逆行。
”此三說,《夏曆》皆違之,迹其意,好異者之所作也。
晉成帝鹹康中,會稽虞喜造《安天論》,以為“天高窮于無窮,地深測于不測。
地有居靜之體,天有常安之形。
論其大體,當相覆冒,方則俱方,圓則俱圓,無方圓不同之義也。
”喜族祖河間太守聳又立《穹天論》雲:“天形穹隆,當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乎元氣之上。
”而吳太常姚信造《昕天論》曰:“嘗覽《漢書》雲:冬至日在牽牛,去極遠;夏至日在東井,去極近。
欲以推日之長短,信以太極處二十八宿之中央,雖有遠近,不能相倍。
”今《昕天》之說,以為“冬至極低,而天運近南。
故日去人遠,而鬥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
夏至極起,而天運近北,而鬥去人遠,日去人近,南天氣至,故炎熱也。
極之立時,日行地中淺,故夜短;天去地高,故晝長也。
極之低時,日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地下淺,故晝短也。
然則天行寒依于渾,夏依于蓋也。
”按此說應作“軒昂”之“軒”,而作“昕”,所未詳也。
凡三說,皆好異之談,失之遠矣。
凡天文經星,常宿中外宮,前史已詳。
今惟記魏文帝黃初以來星變為《天文志》,以續司馬彪雲。
魏文帝黃初三年九月甲辰,客星見太微左掖門内。
占曰:“客星出太微,國有兵喪。
”十月,孫權叛命,帝自南征,前驅臨江,破其将呂範等。
是後累有征役。
七年五月,文帝崩。
黃初四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
十二月丙子,月又犯心大星。
占曰:“心為天王,王者惡之。
”七年五月,文帝崩。
黃初四年六月甲申,太白晝見。
五年十一月辛卯,太白又晝見。
案劉向《五紀論》曰:“太白少一陰一,弱,不得專行,故以己未為界,不得經天而行。
經天則晝見,其占為兵,為喪,為不臣,為更王。
強國弱,小一柄一強。
”是時,孫權受魏爵号,而稱兵距守。
七年五月,文帝崩。
八月,吳遂圍江夏,寇襄一陽一,魏江夏太守文聘固守得全。
大将軍司馬懿救襄一陽一,斬吳将張霸。
黃初四年十一月,月暈北鬥。
占曰:“有大喪,赦天下。
”七年五月,文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
黃初五年十月,歲星入太微,逆行積百三十九日乃出。
占曰:“五星入太微,從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憂。
”一曰:“有赦至。
”七年五月,文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
黃初六年五月十六日壬戌,熒惑入太微,至二十六日壬申,與歲星相及,俱犯右執法;至二十七日癸酉,乃出。
占曰:“從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憂。
”又“日
鄭玄說:“動運為機,持正為衡,皆以玉為之。
視其行度,觀受禅是非也。
”渾儀,羲和氏之舊器,曆代相傳,謂之機衡,其所由來,有原統矣。
而斯器設在候台,史官禁密,學者寡得聞見;穿鑿之徒,不解機衡之意,見有七政之言,因以為北鬥七星,構造虛文,托之谶緯,史遷、班固,猶尚惑之。
鄭玄有贍雅高遠之才,沈靜一精一妙之思,超然獨見,改正其說,聖人複出,不易斯言矣。
’蕃之所雲如此。
夫候審七曜,當以運行為體,設器拟象,焉得定其盈縮,推斯而言,未為通論。
設使唐、虞之世,已有渾儀,涉曆三代,以為定準,後世聿遵,孰敢非革。
而三天之儀,紛然莫辯,至揚雄方難蓋通渾。
張衡為太史令,乃鑄銅制範。
衡傳雲:‘其作渾天儀,考步一陰一陽一,最為詳密。
’故知自衡以前,未有斯儀矣。
蕃又雲:‘渾天遭秦之亂,師徒喪絕,而失其文,惟渾天儀尚在候台。
’案既非舜之璇玉,又不載今儀所造,以緯書為穿鑿,鄭玄為博實,偏信無據,未可承用。
夫璇玉,貴美之名;機衡,詳細之目。
所以先儒以為北鬥七星,天綱運轉,聖人仰觀俯察,以審時變焉。
” 史臣案:設器象,定其恆度,合之則吉,失之則兇,以之占察,有何不可。
渾文廢絕,故有宣、蓋之論,其術并疏,故後人莫述。
揚雄《法言》雲:“或人問渾天于雄。
雄曰:‘落下闳營之,鮮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幾乎莫之違也’。
”若問天形定體,渾儀疏密,則雄應以渾儀答之,而舉此三人以對者,則知此三人制造渾儀,以圖晷緯。
問者蓋渾儀之疏密,非問渾儀之淺深也。
以此而推,則西漢長安已有其器矣。
将由喪亂亡失,故衡複鑄之乎?王蕃又記古渾儀尺度并張衡改制之文,則知斯器非衡始造,明矣。
衡所造渾儀,傳至魏、晉,中華覆敗,沈沒戎虜;績、蕃舊器,亦不複存。
晉安帝義熙十四年,高祖平長安,得衡舊器,儀狀雖舉,不綴經星七曜。
文帝元嘉十三年,诏太史令錢樂之更鑄渾儀,徑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二寸六分少,地在天内,立黃赤二道,南北二極規二十八宿,北鬥極星,五分為一度,置日月五星于黃道之上,置立漏刻,以水轉儀,昏明中星,與天相應。
十七年,又作小渾天,徑二尺二寸,周六尺六寸,以分為一度,安二十八宿中外宮,以白黑珠及黃三色為三家星,日月五星,悉居黃道。
蓋天之術,雲出周公旦訪之殷商,蓋假托之說也。
其書号曰周髀。
髀者,表也,周天之數也。
其術雲:“天如覆蓋,地如覆盆,地中高而四隤,日月随天轉運,隐地之高,以為晝夜也。
天地相去凡八萬裡,天地之中,高于外衡六萬裡;地上之高,高于天之外衡二萬裡也。
”或問蓋天于揚雄。
揚雄曰:“蓋哉!扒哉!”難其八事。
鄭玄又難其二事。
為蓋天之學者,不能通也。
劉向《五紀》說,《夏曆》以為列宿日月皆西移,列宿疾而日次之,月最遲。
故日與列宿昏俱入西方;後九十一日,是宿在北方;又九十一日,是宿在東方;九十一日,在南方。
此明日行遲于列宿也。
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見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東方;将晦,日未出,乃見東方。
以此明月行之遲于日,而皆西行也。
向難之以《鴻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
朓,疾也。
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
側匿,遲不敢進也。
星辰西行,史官謂之逆行。
”此三說,《夏曆》皆違之,迹其意,好異者之所作也。
晉成帝鹹康中,會稽虞喜造《安天論》,以為“天高窮于無窮,地深測于不測。
地有居靜之體,天有常安之形。
論其大體,當相覆冒,方則俱方,圓則俱圓,無方圓不同之義也。
”喜族祖河間太守聳又立《穹天論》雲:“天形穹隆,當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乎元氣之上。
”而吳太常姚信造《昕天論》曰:“嘗覽《
欲以推日之長短,信以太極處二十八宿之中央,雖有遠近,不能相倍。
”今《昕天》之說,以為“冬至極低,而天運近南。
故日去人遠,而鬥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
夏至極起,而天運近北,而鬥去人遠,日去人近,南天氣至,故炎熱也。
極之立時,日行地中淺,故夜短;天去地高,故晝長也。
極之低時,日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地下淺,故晝短也。
然則天行寒依于渾,夏依于蓋也。
”按此說應作“軒昂”之“軒”,而作“昕”,所未詳也。
凡三說,皆好異之談,失之遠矣。
凡天文經星,常宿中外宮,前史已詳。
今惟記魏文帝黃初以來星變為《天文志》,以續司馬彪雲。
魏文帝黃初三年九月甲辰,客星見太微左掖門内。
占曰:“客星出太微,國有兵喪。
”十月,孫權叛命,帝自南征,前驅臨江,破其将呂範等。
是後累有征役。
七年五月,文帝崩。
黃初四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
十二月丙子,月又犯心大星。
占曰:“心為天王,王者惡之。
”七年五月,文帝崩。
黃初四年六月甲申,太白晝見。
五年十一月辛卯,太白又晝見。
案劉向《五紀論》曰:“太白少一陰一,弱,不得專行,故以己未為界,不得經天而行。
經天則晝見,其占為兵,為喪,為不臣,為更王。
強國弱,小一柄一強。
”是時,孫權受魏爵号,而稱兵距守。
七年五月,文帝崩。
八月,吳遂圍江夏,寇襄一陽一,魏江夏太守文聘固守得全。
大将軍司馬懿救襄一陽一,斬吳将張霸。
黃初四年十一月,月暈北鬥。
占曰:“有大喪,赦天下。
”七年五月,文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
黃初五年十月,歲星入太微,逆行積百三十九日乃出。
占曰:“五星入太微,從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憂。
”一曰:“有赦至。
”七年五月,文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
黃初六年五月十六日壬戌,熒惑入太微,至二十六日壬申,與歲星相及,俱犯右執法;至二十七日癸酉,乃出。
占曰:“從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憂。
”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