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回 皮五喜添貴子 包公出京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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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暖閣到大堂上轎,吩咐谒廟行香已畢,奔城上遊玩一番。

    到了署内,尋思已想。

    用了茶,包公标了放告牌,吩咐人擡至甬道上。

    一聲吩咐,傳揚開去。

     鳳一陽一府離城有四十裡,有一集名叫聚興集。

    集上住了一位老寡婦,姓陳,年紀五旬内外。

    他有子名叫歪毛子,年紀二十六歲,終日打柴為生,家中貧苦。

    兒子那一天到山中打柴,撞見一隻大蟲,将她兒子吃了。

    老寡婦不見兒子,一找找到山凹内,見兒子被虎吃去了。

    老寡婦無奈回來,哭到了定遠縣署内,走上堂,到了鼓架子面前,用手取了鼓槌子一擊,擊了半會,宅門上有人問:“外面何人擊鼓?”看堂的說:“老婦人叫冤!”即刻發了三梆,包公升堂,叫老婦人上來,問了一席話。

    包公就标了朱簽一根,差張龍、趙虎:“立拿老虎一名,當堂回話。

    ”張龍、趙虎帶了朱簽,直奔山凹内,見了一隻虎,二人哀求半會,虎看見公門中二位,心悅誠服的就上鐵鍊鎖至城中。

    到了衙門,見了包公。

    包公吩咐松了刑具。

    包公問老虎:“是抵命,還是養老婦人?”包公又問:“你在山為何吃人?知罪麼?”老虎點了點頭。

    包公叫人傳鐵匠打了一個鐵牌,鑿上兩字“官虎”。

    包公審明,賞了老婦人一串錢,同老虎同住。

    這哄動了合城人,看見的要把錢,此老虎養贍婦人。

     再說包公退堂靜坐,用過一頓飯,吩咐傳話出去,喊值日皂頭進來。

    老爺吩咐,叫他到城隍廟,叫道士打掃幹淨,縣主要宿廟,求忠佑神托兆,代民伸冤。

    皂頭飛跑到廟喊了道士,細說老爺宿廟之事。

     一日已過,次日清晨天大亮,包公起了榻,沐浴更衣換了官帶,用過便食,到了廟中,自有道士迎接。

    包公點香點燭,拜過神靈,又拜了二十四司。

    到了裡面,吃過桌盒,用過茶。

    上頓飯已畢,傍晚,下飯已齊,包公用畢,到外邊踱踱,兩旁走走,巡視巡視。

    約有三更,走到大殿上盤膝而眠。

    隻見從外面三陣一陰一風吹過後,裡面三個冤魂。

    頭一位年紀約有五旬,項下三股麻繩,鼻孔流血;第二位是三旬之人,渾身有傷,鼻孔内有兩枝犀角釘;婦人是第三起,一邊刀傷,下部有青腫一般,一隻貓,一隻狼拴着走。

    包公心内明白,到了四更多天,坐轎入署,細細尋思。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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