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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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獵經史,頗有文思。
襲父爵樂陵男。
釋褐,開府東閤祭酒,轉司空外兵參軍,遷大司馬府記室參軍。
天平初,轉通直侍郎,為慰勞青州使。
至齊州界,為土賊崔迦葉等所虜,欲逼與同事。
肇師執節不動,諭以禍福,賊遂捨之。
乃巡慰青部而還。
元象中,數以中舍人接梁使。
武定中,復兼中正員郎,〔一0〕送梁使徐州。
還,敕修起居注。
尋兼通直散騎常侍,聘梁副使。
轉中書舍人。
天保初,參定禪代禮儀,封襄城縣男,仍兼中書侍郎。
二年卒,時年四十九。
史臣曰:蘭根早有名行,為時論所稱;長孺才望之美,見重當世。
並功參霸跡,位遇通顯,與李元忠、盧文偉蓋義旗之人物歟?魏之要幸附會,崔以門地驕很,雖有周公之美,猶以為累德,況未足喻其高下也。
瞻詞韻溫雅,風神秀發,亦一時之領袖焉。
贊曰:崔、魏才望,見重霸初。
名教之跡,其猶病諸。
彥通尚志,家風有餘。
校勘記 〔一〕 正光末尚書令李崇為本郡都督率眾討茹茹 北史卷五六魏蘭根傳「本郡」二字作「大」。
按魏書卷六六李崇傳稱「崇以本官都督北討諸軍事」。
這時李崇官位很高,不會加上「本郡都督」的官銜,「本郡都督」也不是元帥之任。
疑本作「以本官為大都督」,傳本脫訛。
〔二〕 從行臺蕭寶寅討破宛川 諸本「宛川」作「宛州」,北史卷五六、冊府卷四0四、禦覽卷二五七作「宛川」。
按地形志無「宛州」。
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扶風郡陳倉縣條注雲:「後魏曰宛川。
」魏書卷五九蕭寶寅傳、卷七三崔延伯傳載鎮壓秦隴起義軍事,稱「追至小隴」,小隴據水經注卷一七即在陳倉,亦即「宛川」之西。
此傳所記即這次戰事。
「州」字訛,今據改。
〔三〕 河間邢杲反於青兗之間 北史卷五六「兗」作「光」。
按邢杲在北海起兵,正在青、光之間。
北史卷一五元天穆傳稱「邢杲東掠光州,盡海而還」。
疑作「光」是。
〔四〕 於定州率募鄉曲 諸本及北史「定州」上無「於」字,讀不通,今據通志卷一五五魏蘭根傳補。
〔五〕 屬乾兄弟舉義因在其中 諸本「其中」作「中山」,北史卷五六百衲本作「其中」。
按上文說蘭根在中山被侯深(即侯淵)所敗,「走依渤海高乾」,這時不可能又在中山,今據北史百衲本改。
〔六〕 令蘭根觀察魏前廢帝 諸本「前」字作「後」,北史卷五六作節閔帝,亦即前廢帝。
按高歡命蘭根到洛陽,觀察前廢帝,魏書卷一一前廢帝紀有明文。
且前廢帝乃尒朱氏所立,故下文蘭根說「本是胡賊所推」,後廢帝則高歡所立,也和此語不符。
今改正。
〔七〕 遷將軍 北史卷五六「遷」作「衛」。
按單稱「將軍」,不知為何等將軍,疑北史是。
〔八〕 被召與北海王晞陪從俱為諸子賓友 諸本「晞」作「師」,殿本及北史卷二四崔瞻傳作「晞」。
按王晞等四人被選與高歡諸子遊,見本書卷三一王晞傳,晞,北海劇人。
今從殿本。
〔九〕 叔仁魏潁州刺史至子約司空祭酒 按魏書卷六九、北史卷二四崔〈忄夌〉傳,仲文、叔仁、子侃、子約皆崔〈忄夌〉之弟,此傳自「叔仁」以下諸弟都沒有加上「某人弟」,眉目不清。
〔一0〕武定中復兼中正員郎 按「中正員郎」不可解。
「正」字上疑有脫文。
襲父爵樂陵男。
釋褐,開府東閤祭酒,轉司空外兵參軍,遷大司馬府記室參軍。
天平初,轉通直侍郎,為慰勞青州使。
至齊州界,為土賊崔迦葉等所虜,欲逼與同事。
肇師執節不動,諭以禍福,賊遂捨之。
乃巡慰青部而還。
元象中,數以中舍人接梁使。
武定中,復兼中正員郎,〔一0〕送梁使徐州。
還,敕修起居注。
尋兼通直散騎常侍,聘梁副使。
轉中書舍人。
天保初,參定禪代禮儀,封襄城縣男,仍兼中書侍郎。
二年卒,時年四十九。
史臣曰:蘭根早有名行,為時論所稱;長孺才望之美,見重當世。
並功參霸跡,位遇通顯,與李元忠、盧文偉蓋義旗之人物歟?魏之要幸附會,崔以門地驕很,雖有周公之美,猶以為累德,況未足喻其高下也。
瞻詞韻溫雅,風神秀發,亦一時之領袖焉。
贊曰:崔、魏才望,見重霸初。
名教之跡,其猶病諸。
彥通尚志,家風有餘。
校勘記 〔一〕 正光末尚書令李崇為本郡都督率眾討茹茹 北史卷五六魏蘭根傳「本郡」二字作「大」。
按魏書卷六六李崇傳稱「崇以本官都督北討諸軍事」。
這時李崇官位很高,不會加上「本郡都督」的官銜,「本郡都督」也不是元帥之任。
疑本作「以本官為大都督」,傳本脫訛。
〔二〕 從行臺蕭寶寅討破宛川 諸本「宛川」作「宛州」,北史卷五六、冊府卷四0四、禦覽卷二五七作「宛川」。
按地形志無「宛州」。
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扶風郡陳倉縣條注雲:「後魏曰宛川。
」魏書卷五九蕭寶寅傳、卷七三崔延伯傳載鎮壓秦隴起義軍事,稱「追至小隴」,小隴據水經注卷一七即在陳倉,亦即「宛川」之西。
此傳所記即這次戰事。
「州」字訛,今據改。
〔三〕 河間邢杲反於青兗之間 北史卷五六「兗」作「光」。
按邢杲在北海起兵,正在青、光之間。
北史卷一五元天穆傳稱「邢杲東掠光州,盡海而還」。
疑作「光」是。
〔四〕 於定州率募鄉曲 諸本及北史「定州」上無「於」字,讀不通,今據通志卷一五五魏蘭根傳補。
〔五〕 屬乾兄弟舉義因在其中 諸本「其中」作「中山」,北史卷五六百衲本作「其中」。
按上文說蘭根在中山被侯深(即侯淵)所敗,「走依渤海高乾」,這時不可能又在中山,今據北史百衲本改。
〔六〕 令蘭根觀察魏前廢帝 諸本「前」字作「後」,北史卷五六作節閔帝,亦即前廢帝。
按高歡命蘭根到洛陽,觀察前廢帝,魏書卷一一前廢帝紀有明文。
且前廢帝乃尒朱氏所立,故下文蘭根說「本是胡賊所推」,後廢帝則高歡所立,也和此語不符。
今改正。
〔七〕 遷將軍 北史卷五六「遷」作「衛」。
按單稱「將軍」,不知為何等將軍,疑北史是。
〔八〕 被召與北海王晞陪從俱為諸子賓友 諸本「晞」作「師」,殿本及北史卷二四崔瞻傳作「晞」。
按王晞等四人被選與高歡諸子遊,見本書卷三一王晞傳,晞,北海劇人。
今從殿本。
〔九〕 叔仁魏潁州刺史至子約司空祭酒 按魏書卷六九、北史卷二四崔〈忄夌〉傳,仲文、叔仁、子侃、子約皆崔〈忄夌〉之弟,此傳自「叔仁」以下諸弟都沒有加上「某人弟」,眉目不清。
〔一0〕武定中復兼中正員郎 按「中正員郎」不可解。
「正」字上疑有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