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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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魏元釜」。
錢氏考異卷三九(北史邢卲條)雲:「按史敘此事於太昌(北魏孝武帝年號五三二)之後,元叉死已久,北齊書以為魏收者為近之。
然考之魏書李崇傳卷六六,此奏實出於崇,與楊愔、魏收、邢卲諸人初不相涉。
」按此傳所雲楊愔等所請乃是置學。
這時元叉、李崇都已前死。
明是楊愔等請置學之奏文已缺,北史誤本將同卷李崇傳文羼入邢卲傳。
以北史補北齊書此傳者又沿其誤。
唯北史和較早的北齊書版本尚無「及修建明堂」五字,而李崇之奏,卻以請修建明堂為主,令人有文不對題之感。
明人校勘北齊書,為之補苴漏洞,又增此五字,可謂錯上加錯。
今從三朝本無五字,下文自「奏曰」以下至「別議經始」共六百六十三字本非此傳中語,今用括號標出,以示區別。
〔八〕 世室明堂顯於周夏 北史卷四三、冊府卷六0三無此八字。
按這是李崇奏文的開頭(見魏書卷六六),北史羼入邢卲傳時當亦有此八字,後人校北史者見上隻說楊愔等請建學,與明堂無關,故逕刪去。
取北史補此傳時,八字尚未刪。
〔九〕 累遷太常卿 北史卷四三「累遷」下多出五百六十八字,當是補此傳者刪節。
〔一0〕文宣幸晉陽路中頻有甘露之瑞朝臣皆作甘露頌 諸本「文宣」作「世宗」,北史卷四三無此二字。
冊府卷五五一、通志卷一五五作「文宣」。
按通志傳文即錄自北史,疑北史本亦有此二字。
此傳亦出北史,北史例稱帝諡,這裏忽稱世宗廟號,明是補此傳者所改(或所據北史已脫去,以意增)。
今據上文,稱邢卲以太常卿兼中書監、國子祭酒。
本書卷四三許惇傳敘惇與邢卲爭大中正事,即稱邢卲官為中書監,又說許惇憑附宋欽道,出卲為刺史。
宋欽道得勢已在高洋晚年,則邢卲為中書監也必在高洋時,可證他作甘露頌不可能在高澄(世宗)時。
又邢卲甘露詩、甘露頌今存藝文類聚卷九八,通篇都隻歌頌皇帝,不及宰輔,高澄未登帝位,也不像高澄當國時的作品。
今據冊府、通志改。
〔一一〕養孤子恕慈愛特深至及卒人士為之傷心 張森楷雲:「按北史邢臧傳卷四三言子恕仕隋,卒於沂州長史,則卲不得見其卒也。
」按本書卷四九馬嗣明傳(補)敘他為邢卲子大寶診脈,預知其不出一年便死,果「未期而卒」,事在高洋時。
知死者是卲子大寶,而非其姪恕。
「及卒」當作「及子大寶卒」,脫「子大寶」三字。
〔一二〕東門吳以還所未有也 諸本無「門」字,南本依北史卷四三增。
按東門吳子死不憂,見列子力命篇,令從南本。
錢氏考異卷三九(北史邢卲條)雲:「按史敘此事於太昌(北魏孝武帝年號五三二)之後,元叉死已久,北齊書以為魏收者為近之。
然考之魏書李崇傳卷六六,此奏實出於崇,與楊愔、魏收、邢卲諸人初不相涉。
」按此傳所雲楊愔等所請乃是置學。
這時元叉、李崇都已前死。
明是楊愔等請置學之奏文已缺,北史誤本將同卷李崇傳文羼入邢卲傳。
以北史補北齊書此傳者又沿其誤。
唯北史和較早的北齊書版本尚無「及修建明堂」五字,而李崇之奏,卻以請修建明堂為主,令人有文不對題之感。
明人校勘北齊書,為之補苴漏洞,又增此五字,可謂錯上加錯。
今從三朝本無五字,下文自「奏曰」以下至「別議經始」共六百六十三字本非此傳中語,今用括號標出,以示區別。
〔八〕 世室明堂顯於周夏 北史卷四三、冊府卷六0三無此八字。
按這是李崇奏文的開頭(見魏書卷六六),北史羼入邢卲傳時當亦有此八字,後人校北史者見上隻說楊愔等請建學,與明堂無關,故逕刪去。
取北史補此傳時,八字尚未刪。
〔九〕 累遷太常卿 北史卷四三「累遷」下多出五百六十八字,當是補此傳者刪節。
〔一0〕文宣幸晉陽路中頻有甘露之瑞朝臣皆作甘露頌 諸本「文宣」作「世宗」,北史卷四三無此二字。
冊府卷五五一、通志卷一五五作「文宣」。
按通志傳文即錄自北史,疑北史本亦有此二字。
此傳亦出北史,北史例稱帝諡,這裏忽稱世宗廟號,明是補此傳者所改(或所據北史已脫去,以意增)。
今據上文,稱邢卲以太常卿兼中書監、國子祭酒。
本書卷四三許惇傳敘惇與邢卲爭大中正事,即稱邢卲官為中書監,又說許惇憑附宋欽道,出卲為刺史。
宋欽道得勢已在高洋晚年,則邢卲為中書監也必在高洋時,可證他作甘露頌不可能在高澄(世宗)時。
又邢卲甘露詩、甘露頌今存藝文類聚卷九八,通篇都隻歌頌皇帝,不及宰輔,高澄未登帝位,也不像高澄當國時的作品。
今據冊府、通志改。
〔一一〕養孤子恕慈愛特深至及卒人士為之傷心 張森楷雲:「按北史邢臧傳卷四三言子恕仕隋,卒於沂州長史,則卲不得見其卒也。
」按本書卷四九馬嗣明傳(補)敘他為邢卲子大寶診脈,預知其不出一年便死,果「未期而卒」,事在高洋時。
知死者是卲子大寶,而非其姪恕。
「及卒」當作「及子大寶卒」,脫「子大寶」三字。
〔一二〕東門吳以還所未有也 諸本無「門」字,南本依北史卷四三增。
按東門吳子死不憂,見列子力命篇,令從南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