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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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訛,今改正。

     〔三〕 十年封開封王 按隋書卷三0地理志中滎陽郡開封縣條雲:「東魏置郡,後齊廢。

    」元和郡縣志卷八汴州開封縣條說天保七年廢(寰宇記卷一同)。

    此傳雲楊愔在天保十年封開封王,又本書卷四一皮景和傳說他在齊末曾封開封郡公,和地志所記不合。

    考本書卷四文宣紀天保七年大規模裁省郡縣,達三州、一百五十三郡之多,地志所記,必非無據。

    疑楊愔實非封開封王,所封郡缺失,這裏乃因下文「開府封王」而誤。

    至皮景和之封是訛文還是齊末復置此郡,已無可考。

    參下「開府封王」條校記。

     〔四〕 尚書左僕射平秦王歸彥 諸本「左」作「右」。

    北史卷四一作「左」。

    按高歸彥於天保九年(五五八)遷左僕射,廢帝乾明元年(五六0)正月以左僕射遷司空,見本書卷四文宣紀、卷五廢帝紀(補)。

    「右」字誤,今據改。

     〔五〕 愔先自表解其開府封王 諸本及北史卷四一「開」下無「府」字。

    三朝本獨有。

    按楊愔封開封王,已可疑。

    這裏更當有「府」字。

    唐書卷七二下宰相世系表弘農楊氏下載楊愔的官爵是「北齊尚書令、開府、王」,是新唐書編者所見材料隻是「開府封王」,所封之郡已不可考。

    其證一。

    通鑑卷一六八記此事作「乃先自表解開府及開封王」,知司馬光所見北史及此書本傳也作「開府封王」,隻因上文有封開封王的話,才增作「開府及開封王」。

    其證二。

    「開府封王」一語亦見他處,本書卷五0恩倖傳末就有三次(一次作「封王開府」),北史卷九二恩幸傳末更有四次之多。

    據此,知本有「府」字,後人妄刪。

    今從三朝本。

     〔六〕 孩幼兄弟皆除名 北史卷四一「孩幼」下有「盡死」二字。

    按「孩幼」未必都做官,怎能「除名」,當脫「盡死」二字。

     〔七〕 尚淮陽公主 諸本及北史卷四一燕子獻傳「淮陽」作「陽翟」,唯三朝本作「淮陽」。

    按冊府卷八六0也作「淮陽」。

    此傳不出北史,敘事不同,北史作「陽翟」,此自作「淮陽」,冊府可證。

    今從三朝本。

     〔八〕 又令在東宮教太子習事 三朝本無「習」字,諸本都有。

    北史卷二六宋欽道傳作「吏」。

    按「事」上當有一字,三朝本脫,今從諸本。

     〔九〕 與楊愔同詔贈吏部尚書趙州刺史 諸本「詔」作「誅」,三朝本作「詔」,又無「吏部尚書、趙州刺史」八字。

    按楊愔於天統末追贈司空,宋欽道等也在同一詔書中追贈,所以說「同詔贈」。

    下鄭頤傳可證。

    他本都依北史改,不知此傳本不出北史。

    今從三朝本。

    又三朝本所缺八字,乃所據史鈔有意刪節,非脫文,但無此八字,語氣不完。

    他本都據北史補,百衲本也從他本,今從諸本。

     〔一0〕愔見害之時 自此句至傳末「待詔文林館」,共六十三字,三朝本無,他本據北史卷四一鄭頤傳末補。

    按這是有意刪節,非脫文,但補上情事較盡,今從他本。

     〔一一〕頤後與愔同詔追贈殿中尚書廣州刺史 諸本「追」作「進」,北史卷四一作「追」。

    按頤先無贈官,說進贈無據。

    且此六十三字乃明人以北史補,今據北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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