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七 帝紀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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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人來聘。
太史奏天文有變,其占當有易王。
丙子,乃使太宰段韶兼太尉,持節奉皇帝璽綬傳位於皇太子,大赦,改元為天統元年,百官進級降罪各有差。
又詔皇太子妃斛律氏為皇後。
於是群公上尊號為太上皇帝,軍國大事鹹以奏聞。
始將傳政,使內參乘子尚乘驛送詔書於鄴。
子尚出晉陽城。
見人騎隨後,忽失之,尚未至鄴而其言已布矣。
天統四年十二月辛未,太上皇帝崩於鄴宮乾壽堂,時年三十二,諡曰武成皇帝,廟號世祖。
五年二月甲申,葬於永平陵。
校勘記 〔一〕 北齊書卷七 按此卷原缺,後人以北史卷八齊紀下武成紀補。
〔二〕 大寧元年冬十一月癸醜 通鑑卷一六八「大」作「太」。
本書諸本和北史卷八、冊府卷一八八、禦覽卷一三一此條都作「大寧」,但他處也間作「太寧」。
李兆洛紀元編、陳垣二十史朔閏表都從通鑑作「太寧」。
今按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所載石信(圖版三二七)、法懃禪師(圖版三二八)、高虯(圖版六0三之二)三墓誌都作「大寧」,前二誌即大寧年所刊,可為確證。
今後凡作「太」者徑改,不再出校記。
〔三〕 詔大司馬段韶司空婁叡討擒之 諸本「討」作「計」。
北史卷八、冊府卷二一六、通鑑卷一六八作「討」。
本書卷一六段韶傳也作「討」。
按高歸彥是城破被擒,並非計誘,「計」字訛,今據北史改。
〔四〕 己卯兼右僕射魏收以阿縱除名丁醜以武明皇後配祭北郊 按是年正月辛未朔,己卯是九日,丁醜是七日,先後顛倒。
〔五〕 夏四月并汾晉東雍南汾五州蟲旱傷稼 諸本「晉」作「京」,北史卷八作「晉」。
按北齊無「京州」。
隋書卷二二五行志下稱「河清二年(五六三)并、晉已西五州旱」。
作「晉」是,今據改。
〔六〕 楊忠帥突厥阿史那木汗等至殺掠吏人 諸本「木」下有「可」字。
按木汗是突厥可汗,他處也作「木杆」「木扞」。
這裏衍「可」字,或「木」下脫「汗」「杆」字。
今刪「可」字。
太史奏天文有變,其占當有易王。
丙子,乃使太宰段韶兼太尉,持節奉皇帝璽綬傳位於皇太子,大赦,改元為天統元年,百官進級降罪各有差。
又詔皇太子妃斛律氏為皇後。
於是群公上尊號為太上皇帝,軍國大事鹹以奏聞。
始將傳政,使內參乘子尚乘驛送詔書於鄴。
子尚出晉陽城。
見人騎隨後,忽失之,尚未至鄴而其言已布矣。
天統四年十二月辛未,太上皇帝崩於鄴宮乾壽堂,時年三十二,諡曰武成皇帝,廟號世祖。
五年二月甲申,葬於永平陵。
校勘記 〔一〕 北齊書卷七 按此卷原缺,後人以北史卷八齊紀下武成紀補。
〔二〕 大寧元年冬十一月癸醜 通鑑卷一六八「大」作「太」。
本書諸本和北史卷八、冊府卷一八八、禦覽卷一三一此條都作「大寧」,但他處也間作「太寧」。
李兆洛紀元編、陳垣二十史朔閏表都從通鑑作「太寧」。
今按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所載石信(圖版三二七)、法懃禪師(圖版三二八)、高虯(圖版六0三之二)三墓誌都作「大寧」,前二誌即大寧年所刊,可為確證。
今後凡作「太」者徑改,不再出校記。
〔三〕 詔大司馬段韶司空婁叡討擒之 諸本「討」作「計」。
北史卷八、冊府卷二一六、通鑑卷一六八作「討」。
本書卷一六段韶傳也作「討」。
按高歸彥是城破被擒,並非計誘,「計」字訛,今據北史改。
〔四〕 己卯兼右僕射魏收以阿縱除名丁醜以武明皇後配祭北郊 按是年正月辛未朔,己卯是九日,丁醜是七日,先後顛倒。
〔五〕 夏四月并汾晉東雍南汾五州蟲旱傷稼 諸本「晉」作「京」,北史卷八作「晉」。
按北齊無「京州」。
隋書卷二二五行志下稱「河清二年(五六三)并、晉已西五州旱」。
作「晉」是,今據改。
〔六〕 楊忠帥突厥阿史那木汗等至殺掠吏人 諸本「木」下有「可」字。
按木汗是突厥可汗,他處也作「木杆」「木扞」。
這裏衍「可」字,或「木」下脫「汗」「杆」字。
今刪「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