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十一 列傳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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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大富人鍾長命同床坐。
太守鄭道蓋謁,長命欲起,紹信不聽,曰:「此何物小人,而主人公為起。
」乃與長命結為義兄弟,妃與長命妻為姊妹,責其闔家幼長皆有贈賄,鍾氏因此遂貧。
齊滅,死於長安。
校勘記 〔一〕 北齊書卷十一 按此卷原缺,後人以北史卷五二齊宗室諸王傳下文襄諸子傳補。
三朝本、南本卷後有宋人校語「此卷與北史同」。
〔二〕 期正月五日 諸本「月」作「旦」。
北史卷五二及冊府卷二八六作「月」。
按正旦五日不可通,今據北史改。
〔三〕 夜有神光昭玄都法順請以奏聞 諸本「昭」作「照室」二字,北史卷五二單作「照」。
按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隋書卷二七百官志中,魏末齊初管理佛教的機構叫「昭玄」,北齊置大統一人,統一人。
昭玄大統也叫昭玄都,北史卷三二崔暹傳見昭玄都法上,本書卷二四杜弼傳見昭玄都僧達。
北史「昭」訛「照」,補此傳者以為不可通,妄加「室」字,今改正。
〔四〕 芒山之敗 冊府卷二一八「敗」作「戰」,通志卷八五北齊宗室傳作「役」。
按河清三年(五六四)芒山之戰,北齊獲勝,詳見本書卷一六段韶傳、卷一七斛律光傳,此段下文也說「大捷」這裏「敗」字必誤。
〔五〕 及討定陽士深在軍 諸本「定」下有「州」字,北史無。
按定州屬北齊,這時並未發生什麼變化,高長恭是北齊王子,怎會去攻討。
上文已雲長恭和段韶攻定陽,這裏正指此事。
後人以「陽士深」連讀,妄增「州」字,今據北史刪。
〔六〕 又聞周軍已入雀鼠谷 三朝本、南本、北本、殿本「雀」作「〈暫缺F2F4〉」,即「貂」字。
汲本、局本作「〈暫缺F2F2〉」,不成字。
按水經注卷六汾水「又南過冠爵津」,注雲:「汾津名,在界休縣之西南,俗謂之雀鼠谷,數十裡間道險隘。
」通鑑卷一七二敘周軍追齊後主事,胡注引宋白曰:「靈石縣東南有高壁嶺、雀鼠谷、汾水關,皆汾西險固之地。
」雀鼠谷是周軍自晉州經靈石、介休向太原進軍的必經之路,別無所謂「〈暫缺F2F4〉鼠谷」,今改正。
〔七〕 沭陽王和阿于子 諸本及北史卷五二「沭」作「沐」,局本及通鑑卷一七二、通志卷八五北齊宗室傳作「沭」。
按沭陽屬東海郡,見隋書卷三一地理志下,今從局本。
〔八〕 李妃收殯之 諸本「妃」作「起」,北史卷五二作「妃」。
按本書卷三七魏收傳(補)、北史卷三三李孝貞傳都說延宗娶李氏,作「妃」是,今據改。
〔九〕 我武定中為廣州士曹 諸本「武定」作「保定」,北史作「武定」。
按此事又見本書卷四九綦母懷文傳(補),亦作「武定」。
保定是周武帝年號,這時高洋早已稱帝,與下文「高王諸兒」雲雲不符。
今據北史改。
太守鄭道蓋謁,長命欲起,紹信不聽,曰:「此何物小人,而主人公為起。
」乃與長命結為義兄弟,妃與長命妻為姊妹,責其闔家幼長皆有贈賄,鍾氏因此遂貧。
齊滅,死於長安。
校勘記 〔一〕 北齊書卷十一 按此卷原缺,後人以北史卷五二齊宗室諸王傳下文襄諸子傳補。
三朝本、南本卷後有宋人校語「此卷與北史同」。
〔二〕 期正月五日 諸本「月」作「旦」。
北史卷五二及冊府卷二八六作「月」。
按正旦五日不可通,今據北史改。
〔三〕 夜有神光昭玄都法順請以奏聞 諸本「昭」作「照室」二字,北史卷五二單作「照」。
按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隋書卷二七百官志中,魏末齊初管理佛教的機構叫「昭玄」,北齊置大統一人,統一人。
昭玄大統也叫昭玄都,北史卷三二崔暹傳見昭玄都法上,本書卷二四杜弼傳見昭玄都僧達。
北史「昭」訛「照」,補此傳者以為不可通,妄加「室」字,今改正。
〔四〕 芒山之敗 冊府卷二一八「敗」作「戰」,通志卷八五北齊宗室傳作「役」。
按河清三年(五六四)芒山之戰,北齊獲勝,詳見本書卷一六段韶傳、卷一七斛律光傳,此段下文也說「大捷」這裏「敗」字必誤。
〔五〕 及討定陽士深在軍 諸本「定」下有「州」字,北史無。
按定州屬北齊,這時並未發生什麼變化,高長恭是北齊王子,怎會去攻討。
上文已雲長恭和段韶攻定陽,這裏正指此事。
後人以「陽士深」連讀,妄增「州」字,今據北史刪。
〔六〕 又聞周軍已入雀鼠谷 三朝本、南本、北本、殿本「雀」作「〈暫缺F2F4〉」,即「貂」字。
汲本、局本作「〈暫缺F2F2〉」,不成字。
按水經注卷六汾水「又南過冠爵津」,注雲:「汾津名,在界休縣之西南,俗謂之雀鼠谷,數十裡間道險隘。
」通鑑卷一七二敘周軍追齊後主事,胡注引宋白曰:「靈石縣東南有高壁嶺、雀鼠谷、汾水關,皆汾西險固之地。
」雀鼠谷是周軍自晉州經靈石、介休向太原進軍的必經之路,別無所謂「〈暫缺F2F4〉鼠谷」,今改正。
〔七〕 沭陽王和阿于子 諸本及北史卷五二「沭」作「沐」,局本及通鑑卷一七二、通志卷八五北齊宗室傳作「沭」。
按沭陽屬東海郡,見隋書卷三一地理志下,今從局本。
〔八〕 李妃收殯之 諸本「妃」作「起」,北史卷五二作「妃」。
按本書卷三七魏收傳(補)、北史卷三三李孝貞傳都說延宗娶李氏,作「妃」是,今據改。
〔九〕 我武定中為廣州士曹 諸本「武定」作「保定」,北史作「武定」。
按此事又見本書卷四九綦母懷文傳(補),亦作「武定」。
保定是周武帝年號,這時高洋早已稱帝,與下文「高王諸兒」雲雲不符。
今據北史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