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二 帝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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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天險也。
乃起土山,鑿十道,又於東面鑿二十一道以攻之。
城中無水,汲於汾,神武使移汾,一夜而畢。
孝寬奪據土山。
頓軍五旬,城不拔,死者七萬人,聚為一冢。
有星墜於神武營,眾驢並鳴,士皆讋懼。
神武有疾。
十一月庚子,輿疾班師。
庚戌,遣太原公洋鎮鄴。
辛亥,徵世子澄至晉陽。
有惡鳥集亭樹,世子使斛律光射殺之。
己卯,神武以無功,表解都督中外諸軍事,魏帝優詔許焉。
是時西魏言神武中弩,神武聞之,乃勉坐見諸貴,使斛律金敕勒歌,神武自和之,哀感流涕。
侯景素輕世子,嘗謂司馬子如曰:「王在,吾不敢有異,王無,吾不能與鮮卑小兒共事。
」子如掩其口。
至是,世子為神武書召景。
景先與神武約,得書,書背微點,乃來。
書至,無點,景不至,又聞神武疾,遂擁兵自固。
神武謂世子曰:「我雖疾,爾面更有餘憂色,何也?」世子未對。
又問曰:「豈非憂侯景叛耶?」曰:「然。
」神武曰:「景專制河南十四年矣,常有飛揚跋扈志,顧我能養,豈為汝駕禦也!今四方未定,勿遽發哀。
厙狄幹鮮卑老公,斛律金敕勒老公,並性遒直,終不負汝。
可朱渾道元、劉豐生遠來投我,必無異心。
賀拔焉過兒樸實無罪過。
潘相樂本作道人,心和厚,汝兄弟當得其力。
韓軌少戇,宜寬借之。
彭相樂心腹難得,宜防護之。
少堪敵侯景者唯有慕容紹宗,我故不貴之,留以與汝,宜深加殊禮,委以經略。
」 五年正月朔,日蝕,神武曰:「日蝕其為我耶,死亦何恨。
」丙午,陳啟於魏帝。
是日,崩於晉陽,時年五十二,祕不發喪。
六月壬午,魏帝於東堂舉哀,三日,製緦衰。
詔兇禮依漢大將軍霍光、東平王蒼故事;贈假黃鉞、使持節、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齊王璽紱,轀輬車、黃屋、左纛、前後羽葆、鼓吹、輕車、介士,兼備九錫殊禮,諡獻武王。
八月甲申,葬於鄴西北漳水之西,魏帝臨送於紫陌。
天保初,追崇為獻武帝,廟號太祖,陵曰義平。
天統元年,改諡神武皇帝,廟號高祖。
神武性深密高岸,終日儼然,人不能測,機權之際,變化若神,至於軍國大略,獨運懷抱,文武將吏罕有預之。
統馭軍眾,法令嚴肅,臨敵制勝,策出無方。
聽斷昭察,不可欺犯。
知人好士,全護勳舊。
性周給,每有文教,常殷勤款悉,指事論心,不尚綺靡。
擢人授任,在於得才,苟其所堪,乃至拔於冢養,有虛聲無實者,稀見任用。
諸將出討,奉行方略,罔不克捷,違失指畫,多緻奔亡。
雅尚儉素,刀劍鞍勒無金玉之飾。
少能劇飲,自當大任,不過三爵。
居家如官。
仁恕愛士。
始範陽盧景裕以明經稱,魯郡韓毅以工書顯,鹹以謀逆見擒,並蒙恩置之第館,教授諸子。
其文武之士盡節所事,見執獲而不罪者甚多。
故遐邇歸心,皆思效力。
至南威梁國,北懷蠕蠕,吐谷渾、阿至羅鹹所招納,獲其力用,規略遠矣。
校勘記 〔一〕 北齊書卷二 按此卷原缺,後人以北史卷六齊紀上神武紀補。
〔二〕 時魏帝將伐神武神武部署將帥慮疑故有此詔 冊府卷一八六作「時魏帝將伐帝部,恐帝部將帥慮疑,故有此詔」。
按冊府所據本顯然沒有「署」字,但文義不順。
若如本文,語氣也不太連貫。
疑衍「神武」二字,意謂魏帝部署將帥,慮高歡懷疑,故下詔解釋。
與上文所述「發河南諸州兵,增宿衛,守河橋」這些「部署」相合;也和詔書中的解釋通貫。
〔三〕 今猖狂之罪尒朱時討 北史、冊府(同上卷頁)「今」作「令」,「討」作「計」。
南本以下諸本都從北史改。
按此句必有訛脫,從北史也同樣費解,今姑依三朝本。
〔四〕 朕既闇昧不知佞人是誰可列其姓名令朕知也 通鑑卷一五六無「可列其姓名令朕知也」九字,而下有「傾高乾之死,豈獨朕意,王忽對昂,言兄枉死,人之耳目,何易可輕」二十五字,不見本書和北史。
按通鑑敘高歡這一段事多溢出北史神武紀的話,如同卷載魏主責高歡滅紇豆陵伊利語,同卷「密詔高歡」語皆是。
司馬光未必能見到北齊書原文神武紀,較大可能是採取三國典略或高氏小史,但其源仍出於北齊書原文。
像這一條二十五字,決非後人所能妄增,疑當是北齊書神武紀所載詔書原文。
〔五〕 九月庚寅神武還於洛陽 通鑑卷一五六「九月」作「十月」。
考異雲:「按歡九月己酉克潼關,己酉,二十九日也,不容庚寅已還至洛陽,庚寅乃九月十日也。
」按魏書卷一一出帝紀,永熙三年(五三四)九月己酉高歡克潼關,即於是日東還於洛,這個月小盡,二十九日從潼關啟程,即使明天就到洛陽也是十月了。
通鑑改十月是。
〔六〕 乃遣僧道榮
乃起土山,鑿十道,又於東面鑿二十一道以攻之。
城中無水,汲於汾,神武使移汾,一夜而畢。
孝寬奪據土山。
頓軍五旬,城不拔,死者七萬人,聚為一冢。
有星墜於神武營,眾驢並鳴,士皆讋懼。
神武有疾。
十一月庚子,輿疾班師。
庚戌,遣太原公洋鎮鄴。
辛亥,徵世子澄至晉陽。
有惡鳥集亭樹,世子使斛律光射殺之。
己卯,神武以無功,表解都督中外諸軍事,魏帝優詔許焉。
是時西魏言神武中弩,神武聞之,乃勉坐見諸貴,使斛律金敕勒歌,神武自和之,哀感流涕。
侯景素輕世子,嘗謂司馬子如曰:「王在,吾不敢有異,王無,吾不能與鮮卑小兒共事。
」子如掩其口。
至是,世子為神武書召景。
景先與神武約,得書,書背微點,乃來。
書至,無點,景不至,又聞神武疾,遂擁兵自固。
神武謂世子曰:「我雖疾,爾面更有餘憂色,何也?」世子未對。
又問曰:「豈非憂侯景叛耶?」曰:「然。
」神武曰:「景專制河南十四年矣,常有飛揚跋扈志,顧我能養,豈為汝駕禦也!今四方未定,勿遽發哀。
厙狄幹鮮卑老公,斛律金敕勒老公,並性遒直,終不負汝。
可朱渾道元、劉豐生遠來投我,必無異心。
賀拔焉過兒樸實無罪過。
潘相樂本作道人,心和厚,汝兄弟當得其力。
韓軌少戇,宜寬借之。
彭相樂心腹難得,宜防護之。
少堪敵侯景者唯有慕容紹宗,我故不貴之,留以與汝,宜深加殊禮,委以經略。
」 五年正月朔,日蝕,神武曰:「日蝕其為我耶,死亦何恨。
」丙午,陳啟於魏帝。
是日,崩於晉陽,時年五十二,祕不發喪。
六月壬午,魏帝於東堂舉哀,三日,製緦衰。
詔兇禮依漢大將軍霍光、東平王蒼故事;贈假黃鉞、使持節、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齊王璽紱,轀輬車、黃屋、左纛、前後羽葆、鼓吹、輕車、介士,兼備九錫殊禮,諡獻武王。
八月甲申,葬於鄴西北漳水之西,魏帝臨送於紫陌。
天保初,追崇為獻武帝,廟號太祖,陵曰義平。
天統元年,改諡神武皇帝,廟號高祖。
神武性深密高岸,終日儼然,人不能測,機權之際,變化若神,至於軍國大略,獨運懷抱,文武將吏罕有預之。
統馭軍眾,法令嚴肅,臨敵制勝,策出無方。
聽斷昭察,不可欺犯。
知人好士,全護勳舊。
性周給,每有文教,常殷勤款悉,指事論心,不尚綺靡。
擢人授任,在於得才,苟其所堪,乃至拔於冢養,有虛聲無實者,稀見任用。
諸將出討,奉行方略,罔不克捷,違失指畫,多緻奔亡。
雅尚儉素,刀劍鞍勒無金玉之飾。
少能劇飲,自當大任,不過三爵。
居家如官。
仁恕愛士。
始範陽盧景裕以明經稱,魯郡韓毅以工書顯,鹹以謀逆見擒,並蒙恩置之第館,教授諸子。
其文武之士盡節所事,見執獲而不罪者甚多。
故遐邇歸心,皆思效力。
至南威梁國,北懷蠕蠕,吐谷渾、阿至羅鹹所招納,獲其力用,規略遠矣。
校勘記 〔一〕 北齊書卷二 按此卷原缺,後人以北史卷六齊紀上神武紀補。
〔二〕 時魏帝將伐神武神武部署將帥慮疑故有此詔 冊府卷一八六作「時魏帝將伐帝部,恐帝部將帥慮疑,故有此詔」。
按冊府所據本顯然沒有「署」字,但文義不順。
若如本文,語氣也不太連貫。
疑衍「神武」二字,意謂魏帝部署將帥,慮高歡懷疑,故下詔解釋。
與上文所述「發河南諸州兵,增宿衛,守河橋」這些「部署」相合;也和詔書中的解釋通貫。
〔三〕 今猖狂之罪尒朱時討 北史、冊府(同上卷頁)「今」作「令」,「討」作「計」。
南本以下諸本都從北史改。
按此句必有訛脫,從北史也同樣費解,今姑依三朝本。
〔四〕 朕既闇昧不知佞人是誰可列其姓名令朕知也 通鑑卷一五六無「可列其姓名令朕知也」九字,而下有「傾高乾之死,豈獨朕意,王忽對昂,言兄枉死,人之耳目,何易可輕」二十五字,不見本書和北史。
按通鑑敘高歡這一段事多溢出北史神武紀的話,如同卷載魏主責高歡滅紇豆陵伊利語,同卷「密詔高歡」語皆是。
司馬光未必能見到北齊書原文神武紀,較大可能是採取三國典略或高氏小史,但其源仍出於北齊書原文。
像這一條二十五字,決非後人所能妄增,疑當是北齊書神武紀所載詔書原文。
〔五〕 九月庚寅神武還於洛陽 通鑑卷一五六「九月」作「十月」。
考異雲:「按歡九月己酉克潼關,己酉,二十九日也,不容庚寅已還至洛陽,庚寅乃九月十日也。
」按魏書卷一一出帝紀,永熙三年(五三四)九月己酉高歡克潼關,即於是日東還於洛,這個月小盡,二十九日從潼關啟程,即使明天就到洛陽也是十月了。
通鑑改十月是。
〔六〕 乃遣僧道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