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五 帝紀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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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勿殺也。

    」 校勘記 〔一〕 北齊書卷五 按此卷原缺,後人以北史卷七齊紀中廢帝紀補。

     〔二〕 文宣召朝臣文學者及禮學官於宮宴會 禦覽卷一三一「宮」上有「東」字。

    疑當有此字。

     〔三〕 後文宣登金鳳臺 諸本無「金」字。

    按金鳳臺見本書卷四文宣紀天保九年。

    今據北史卷七補。

     〔四〕 十年十月文宣崩癸卯太子即帝位於晉陽宣德殿 諸本「十月」作「十一月」。

    北史卷七、禦覽卷一三一、冊府卷一八八廢帝條作「十月」。

    按本書卷四文宣紀,高洋死在十月甲午,癸卯即其後九日。

    十一月無癸卯。

    且此紀下文又有「十一月乙卯」事。

    「一」字衍,今據刪。

     〔五〕 改封上黨王紹仁為漁陽王 按本書卷一二文宣四王傳(補)紹仁封西河王,卷一一文襄六王傳(補)有漁陽王紹信。

    這裏「紹仁」當是「紹信」之誤,紹仁為紹義弟,不應列在紹義前。

     〔六〕 二月己亥 諸本無「二月」二字,「己亥」作「癸亥」。

    北史也不紀月,但作「己亥」。

    通鑑卷一六八作「二月己亥」。

    按上文已稱「是月,車駕至自晉陽」,正月事已完。

    下文紀日有「甲辰」「戊申」,本年正月無此日。

    二月癸未朔,己亥是十七日,甲辰二十二日,戊申二十六日,順序正合。

    今據通鑑補改。

     〔七〕 尚書右僕射燕子獻 諸本「右」作「左」,北史卷七作「右」。

    按上年十一月稱燕子獻為右僕射。

    本書卷六孝昭紀(補)卷三四本傳(補)同作「右僕射」。

    「左」字訛,今據北史改。

     〔八〕 詔河南定冀趙瀛滄南膠光青九州往因螽水頗傷時稼遣使分塗贍恤 北史卷七「青」上有「南」字。

    按定冀趙瀛滄五州都在河北,不應冠以河南,「南膠」無此州名。

    這裏必有訛脫。

    北史增「南青」,則無青州。

    膠、光、青、南青地相連接,豈有鄰州皆災,青州獨免之理,也不可通。

    今「河南」,姑作郡名標,「南膠」隻標「膠」字,但這樣便隻八州一郡。

     〔九〕 葬於武寧之西北 按武寧是高洋陵名,「陵」字不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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