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五十 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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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摘自北齊書,卻忘去前文刪節。

     〔四〕 其年七月二十五日旦 北史卷九二無此句。

    按此承上文武平元年,「其年」自即指武平元年,但士開被殺實在武平二年七月,見卷八後主紀(補)、卷一二琅邪王儼傳(補)。

    這又是據北齊書插入此句,忘卻前文沒有記武平二年(北齊書原文當有),緻有此誤。

     〔五〕 又敕其弟士休入內省參典機密 諸本「休」作「伾」,北史卷九二作「休」。

    按和士休,見本書卷八後主紀(補)武平四年三月,北史卷五五馮子琮傳。

    本書卷四0馮子琮傳(補)作「休」,乃雙名單稱。

    「伾」字訛,今據北史改。

     〔六〕 詔贈士開假黃鉞十州諸軍事左丞相太宰如故 北史卷九二作「詔贈士開假黃鉞右丞相太宰司徒公錄尚書事。

    」按左丞相、太宰都不是士開原官,怎麼能說「如故」,「如故」上當有「錄尚書事」「王」等原來官爵。

    這一條當是據北齊書所記贈官刪節而誤。

     〔七〕 那肱為庫典 北史卷九二高阿那肱傳「典」作「直」。

    按「庫直」或「庫真」屢見史籍,疑「典」字訛。

     〔八〕 一把子賊馬上刺取擲著汾河中 三朝本、百衲本「擲著」訛作「郎者」,南、北、殿三字依北史卷九二高阿那肱傳單作「擲」,無「著」字,汲、局二本「擲著」作「一擲」。

    按通鑑卷一七二、禦覽卷三二三引三國典略都作「擲著」,三朝本、百衲本「郎者」乃形近而訛。

    今據改。

     〔九〕 帝以淑妃奔高梁關開府奚長諫曰 三朝本、百衲本作「帝以淑妃奔高梁應閑府奚長諫曰」。

    南本以下各本及北史卷九二「高梁」下無「關」字,「奚長」下有「樂」字。

    按通鑑卷一七二「高梁關」作「高梁橋」,禦覽卷三二三引三國典略作「高梁關」,三朝本、百衲本「應閑」乃「關開」二字形近而訛。

    據通鑑,「奚長」下亦無「樂」字,乃雙名單稱,並非脫文。

    今據禦覽、通鑑改正三朝本訛文。

     〔一0〕及周將軍尉遲迥至關 按周書卷六武帝紀、卷二一尉遲迥傳(補)都沒有說尉遲迥參加這次戰爭,武帝紀建德六年(五七七)正月稱「齊主走青州,遣大將軍尉遲勤率二千騎追之。

    」「迥」乃「勤」之誤。

     〔一一〕男寶仁尚公主 北史卷九二韓鳳傳「寶仁」作「寶行」。

    按下文雲:「二子,寶行、寶信」疑北史是。

     〔一二〕韓寶業盧勒叉齊紹並高祖舊左右 北史卷九二「韓寶業」上有「宦者」二字,「齊紹」下有「秦子徵」三字。

    按自韓寶業以下諸人都是「宦者」,應當標明。

    下文說「寶業、勒叉、齊紹、子徵並封王。

    」此處不舉秦子徵,下文忽有沒有姓的子徵,甚為突然,顯是刪節不當。

     〔一三〕多帶侍中中常侍 北史卷九二「帶」下有「甲」字。

    按隋書卷二七百官志中稱後齊有「中侍中省」,官有「中侍中、中常侍、中給事中」,都是宦官充當。

    北史「甲」乃「中」之訛,此傳「帶」下脫「中」字。

     〔一四〕又有何海及子洪珍皆為王 按北史卷九二這句上面有「武平時有胡小兒」雲雲七十餘字,知何海是胡人。

    本書卷四四張景仁傳、張雕傳並見胡人何洪珍,可證。

    此傳刪去上文,直承敘述蒼頭一段,就像何海父子也是蒼頭,顯見刪節失當。

     〔一五〕又有史醜多之徒胡小兒等數十 按北史上文已標明「胡小兒」,所以這裏隻說「其何朱弱、史醜多之徒十數人」,無須再說明其為「胡小兒。

    」此傳刪去上文,卻在這裏標上「胡小兒」名目,就把上面何海父子納入蒼頭一類中了。

    刪節移易的痕跡甚顯,其非北齊書原文更無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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