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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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

    南臺囚到廷尉,世軌多雪之。

    仍移攝禦史,將問其濫狀,中尉畢義雲不送,移往復不止。

    世軌遂上書,極言義雲酷擅。

    顯祖引見二人,親敕世軌曰:「我知臺欺寺久,卿能執理與之抗衡,但守此心,勿慮不富貴。

    」敕義雲曰:「卿比所為誠合死,以志在疾惡,故且一恕。

    」仍顧謂朝臣曰:「此二人並我骨鯁臣也。

    」及疾卒,廷尉、禦史諸繫囚聞世軌死,皆哭曰:「宋廷尉死,我等豈有生路!」 世良從子孝王,學涉,亦好緝綴文藻。

    形貌短陋而好臧否人物,時論甚疾之。

    為段孝言開府參軍,又薦為北平王文學。

    求入文林館不遂,因非毀朝士,撰別錄二十卷,〔三〕會平齊,改為關東風俗傳,更廣見聞,勒成三十卷以上之。

    言多妄謬,篇第冗雜,無著述體。

     郎基,字世業,中山人。

    身長八尺,美鬚髯,汎涉墳典,尤長吏事。

    起家奉朝請,累遷海西鎮將。

    梁吳明徹率眾攻圍海西,基獎勵兵民,固守百餘日,軍糧且罄,戎仗亦盡,乃至削木為箭,剪紙為羽。

    圍解還朝,僕射楊愔迎勞之曰:「卿本文吏,遂有武略。

    削木剪紙,皆無故事,班、墨之思,何以相過。

    」 後帶潁川郡,積年留滯,數日之中,剖判鹹盡,而臺報下,並允基所陳。

    條綱既疏,獄訟清息,官民遐邇,皆相慶悅。

    基性清慎,無所營求,曾語人雲:「任官之所,木枕亦不須作,況重於此事。

    」唯頗令寫書。

    潘子義曾遺之書曰:「在官寫書,亦是風流罪過。

    」基答書曰:「觀過知仁,斯亦可矣。

    」後卒官,柩將還,遠近將送,莫不攀轅悲哭。

     孟業,字敬業,鉅鹿安國人。

    家本寒微,少為州吏。

    性廉謹,同僚諸人侵盜官絹,分三十疋與之,拒而不受。

    魏彭城王韶拜定州,除典籤。

    長史劉仁之謂業曰:「我處其外,君居其內,同心戮力,庶有濟乎。

    」未幾仁之徵入為中書令,臨路啟韶雲:「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業,願專任之。

    餘人不可信也。

    」又與業別,執手曰:「今我出都,〔四〕君便失援,恐君在後,不自保全。

    唯正與直,願君自勉。

    」業唯有一馬,因瘦而死。

    韶以業家貧,令州府官人同食馬肉,欲令厚償,業固辭不敢。

    韶乃戲業曰:「卿邀名人也。

    」對曰:「業以微細,伏事節下,既不能裨益,寧可損敗清風。

    」後高祖書與韶雲:「典籤姓孟者極能用心,何不置之目前。

    」〔五〕韶,高祖之婿也。

    仁之後為兗州,〔六〕臨別謂吏部崔暹曰:「貴州人士,唯有孟業,宜銓舉之,他人不可信也。

    」崔暹問業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績,使劉西兗如此欽歎?」答曰:「稟性愚直,唯知自修,無他長也。

    」 天保初,清河王嶽拜司州牧,聞業名行,復召為法曹。

    業形貌短小,及謁見,嶽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

    後尋業斷決之處,乃謂業曰:「卿斷決之明,可謂有過軀貌之用。

    」尋遷東郡守,以寬惠著。

    其年,麥一莖五穗,其餘三穗四穗共一莖,合郡人以為政化所感。

    尋以病卒。

     崔伯謙,字士遜,博陵人。

    父文業,鉅鹿守。

    伯謙少孤貧,善養母。

    高祖召赴晉陽,補相府功曹,稱之曰:「清直奉公,真良佐也。

    」遷瀛州別駕。

    世宗以為京畿司馬,勞之曰:「卿騁足瀛部,己著康歌,督府務殷,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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