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溝洫志第九

關燈
都、勃海入海,廣深與大河等,故因其自然,不堤塞也。

    此開通後,館陶東北四五郡雖時小被水害,而兖州以南六郡無水憂。

    宣帝地節中,光祿大夫郭昌使行河。

    北曲三所水流之勢皆邪直貝丘縣。

    恐水盛,堤防不能禁,乃各更穿渠,直東,經東郡界中,不令北曲。

    渠通利,百姓安之。

    元帝永光五年,河決清河靈鳴犢口,而屯氏河絕。

     成帝初,清河都尉馮逡奏言:“郡承河下流,與兖州東郡分水為界,城郭所居尤卑下,土壤輕脆易傷。

    頃所以闊無大害者,以屯氏河通,兩川分流也。

    今屯氏河塞,靈鳴犢口又益不利,獨一川兼受數河之任,雖高增堤防,終不能洩。

    如有霖雨,旬日不霁,必盈溢。

    靈鳴犢口在清河東界,所在處下,雖令通利,猶不能為魏郡、清河減損水害。

    禹非不愛民力,以地形有勢,故穿九河,今既滅難明,屯氏河不流行七十餘年,新絕未久,其處易浚。

    又其口所居高,于以分流殺水力,道裡便宜,可複浚以助大河洩暴水,備非常。

    又地節時郭昌穿直渠,後三歲,河水更從枚第二曲間北可六裡,複南合。

    今其曲勢複邪直貝丘,百姓寒心,宜複穿渠東行。

    不豫修治,北決病四五郡,南決病十餘郡,然後憂之,晚矣。

    ”事下丞相、禦史,白博士許商治。

    《尚書》,善為算,能度功用。

    遣行視,以為屯氏河盈溢所為,方用度不足,可且勿浚。

     後三歲,河果決于館陶及東郡金堤,泛濫兖、豫,入平原、千乘、濟南,凡灌四郡三十二縣,水居地十五萬餘頃,深者三丈,壞敗官亭室廬且四萬所。

    禦史大夫尹忠對方略疏闊,上切責之,忠自殺。

    遣大司農非調調均錢谷河決所灌之郡,谒者二人發河南以東漕船五百,徙民避水居丘陵,九萬七千餘口。

    河堤使者王延世使塞,以竹落長四丈,大九圍,盛以小石,兩船夾載而下之。

    三十六日,河堤成。

    上曰:“東郡河決,流漂二州,校尉廷世堤防三旬立塞。

    其以五年為河平元年。

    卒治河者為著外繇六月。

    惟延世長于計策,功費約省,用力日寡,朕甚嘉之。

    其以延世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内侯,黃金百斤。

    ” 後二歲,河複決平原,流入濟南、千乘,所壞敗者半建始時,複遣王延世治之。

    杜欽說大将軍王鳳,以為:“前河決,丞相史楊焉言延世受焉術以塞之,蔽不肯見。

    今獨任延世,延世見前塞之易,恐其慮害不深。

    又審如焉言,延世之巧,反不如焉。

    且水勢各異,不博議利害而任一人,如使不及今冬成,來春桃華水盛,必羨溢,有填淤反壤之害。

    如此,數郡種不得下,民人流散,盜賊将生,雖重誅延世,無益于事。

    宜遣焉及将作大匠許商、谏大夫乘馬延年雜作。

    延世與焉必相破壞,深論便宜,以相難極。

    商、延年皆明計算,能商功利,足以分别是非,擇其善而從之,必有成功。

    ”鳳如欽言,白遣焉等作治,六月乃成。

    複賜延世黃金百斤,治河卒非受平賈者,為著外繇六月。

     後九歲,鴻嘉四年,楊焉言:“從河上下,患底柱隘,可镌廣之。

    ”上從其言,使焉镌之。

    镌之裁沒水中,不能去,而令水益湍怒,為害甚于故。

     是歲,勃海、清河、信都河水湓溢,灌縣邑三十一,敗官亭民舍四萬餘所。

    河堤都尉許商與丞相史孫禁共行視,圖方略。

    禁以為:“今河溢之害數倍于前決平原時。

    今可決平原金堤間,開通大河,令入故笃馬河。

    至海五百餘裡,水道浚利,又幹三郡水地,得美田且二十餘萬頃,足以償所開傷民田廬處,又省吏卒治堤救
0.06448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