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六上西域傳第六十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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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附墨王,治附墨城,去都護五千七百六十七裡,去陽關八千二十五裡;三曰窳匿王,治窳匿城,去都護五千二百六十六裡,去陽關七千五百二十五裡;四曰罽王,治罽城,去都護六千二百九十六裡,去陽關八千五百五十五裡;五曰奧鞬王,治奧鞬城,去都護六千九百六裡,去陽關八千三百五十五裡。
凡五王,屬康居。
大宛國,王治貴山城,去長安萬二千五百五十裡。
戶六萬,口三十萬,勝兵六萬人。
副王、輔國王各一人。
東至都護治所四千三十一裡,北至康居卑阗城千五百一十裡,西南至大月氏六百九十裡。
北與康居、南與大月氏接,土地風氣物類民俗與大月氏、安息同。
大宛左右以蒲陶為酒,富人藏酒至萬餘石,久者至數十歲不敗。
俗耆酒,馬耆目宿。
宛别邑七十餘城,多善馬。
馬汗血,言其先天馬子也。
張骞始為武帝言之,上遣使者持千金及金馬,以請宛善馬。
宛王以漢絕遠,大兵不能至,愛其寶馬不肯與。
漢使妄言,宛遂攻殺漢使,取其财物。
于是天子遣貳師将軍李廣利将兵前後十餘萬人伐宛,連四年。
宛人斬其王毋寡首,獻馬三千匹,漢軍乃還,語在《張骞傳》。
貳師既斬宛王,更立貴人素遇漢善者名昧蔡為宛王。
後歲餘,宛貴人以為“昧蔡谄,使我國遇屠”,相與共殺昧蔡,立毋寡弟蟬封為王,遣子入侍,質于漢,漢因使使賂賜鎮撫之。
又發使十餘輩,抵宛西諸國求奇物,因風谕以伐宛之威。
宛王蟬封與漢約,歲獻天馬二匹。
漢使采蒲陶、目宿種歸。
天子以天馬多,又外國使來衆,益種蒲陶、目宿離宮館旁,極望焉。
自宛以西至安息國,雖頗異言,然大同,自相曉知也。
其人皆深目,多須髯。
善賈市,争分铢。
貴女子,女子所言,丈夫乃決正。
其地無絲漆,不知鑄鐵器。
及漢使亡卒降,教鑄作它兵器。
得漢黃白金,辄以為器,不用為币。
自烏孫以西至安息,近匈奴。
匈奴嘗困月氏,故匈奴使持單于一信到國,國傳送食,不敢留苦。
及至漢使,非出币物不得食,不市畜不得騎,所以然者,以遠漢,而漢多财物,故必市乃得所欲。
及呼韓邪單于朝漢,後鹹尊漢矣。
桃槐國,王去長安萬一千八十裡。
戶七百,口五千,勝兵千人。
休循國,王治鳥飛谷,在蔥嶺西,去長安萬二百一十裡。
戶三百五十八,口千三十,勝兵四百八十人。
東至都護治所三千一百二十一裡,至捐毒衍敦谷二百六十裡,西北至大宛國九百二十裡,西至大月氏千六百一十裡。
民俗衣服類烏孫,因畜随水草,本故塞種也。
捐毒國,王治衍敦谷,去長安九千八百六十裡。
戶三百八十,口千一百,勝兵五百人。
東至都護治所二千八百六十一裡。
至疏勒。
南與蔥嶺屬,無人民。
西上蔥領,則休循也。
西北至大宛千三十裡,北與烏孫接。
衣服類烏孫,随水草,依蔥領,本塞種也。
莎車國,王治莎車城,去長安九千九百五十裡。
戶二千三百三十九,口萬六千三百七十三,勝兵三千四十九人。
輔國侯、左右将、左右騎君、備西夜君各一人,都尉二人,譯長四人。
東北至都護治所四千七百四十六裡,西至疏勒五百六十裡,西南至蒲犁七百四十裡。
有鐵山,出青玉。
宣帝時,烏孫公主小子萬年,莎車王愛之。
莎車王無子,死,死時萬年在漢。
莎車國人計欲自托于漢,又欲得烏孫心,即上書請萬年為莎車王。
漢許之,遣使者奚充國送萬年。
萬年初立,暴惡,國人不說。
莎車王弟呼屠徵殺萬年,并殺漢使者,自立為王,約諸國背漢。
會衛候馮奉世使送大宛客,即以便宜發諸國兵擊殺之,更立它昆弟子為莎車王。
還,拜奉世為光祿大夫。
是歲,元康元年也。
疏勒國,王治疏勒城,去長安九千三百五十裡。
戶千五百一十,口萬八千六百四十七,勝兵二千人。
疏勒侯、擊胡侯、輔國侯、都尉、左右将、左右騎君、左右譯長各一人。
東至都護治所二千二百一十裡,南至莎車五百六十裡。
有市列,西當大月氏、大宛、康居道也。
尉頭國,王治尉頭谷,去長安八千六百五十裡。
戶三百,口二千三百,勝兵八百人。
左右都尉各一人,左右騎君各一人。
東至都護治所千四百一十一裡,南與疏勒接,山道不通,西至捐毒千三百一十四裡,徑道馬行二日。
田畜随水草,衣服類烏孫。
凡五王,屬康居。
大宛國,王治貴山城,去長安萬二千五百五十裡。
戶六萬,口三十萬,勝兵六萬人。
副王、輔國王各一人。
東至都護治所四千三十一裡,北至康居卑阗城千五百一十裡,西南至大月氏六百九十裡。
北與康居、南與大月氏接,土地風氣物類民俗與大月氏、安息同。
大宛左右以蒲陶為酒,富人藏酒至萬餘石,久者至數十歲不敗。
俗耆酒,馬耆目宿。
宛别邑七十餘城,多善馬。
馬汗血,言其先天馬子也。
張骞始為武帝言之,上遣使者持千金及金馬,以請宛善馬。
宛王以漢絕遠,大兵不能至,愛其寶馬不肯與。
漢使妄言,宛遂攻殺漢使,取其财物。
于是天子遣貳師将軍李廣利将兵前後十餘萬人伐宛,連四年。
宛人斬其王毋寡首,獻馬三千匹,漢軍乃還,語在《張骞傳》。
貳師既斬宛王,更立貴人素遇漢善者名昧蔡為宛王。
後歲餘,宛貴人以為“昧蔡谄,使我國遇屠”,相與共殺昧蔡,立毋寡弟蟬封為王,遣子入侍,質于漢,漢因使使賂賜鎮撫之。
又發使十餘輩,抵宛西諸國求奇物,因風谕以伐宛之威。
宛王蟬封與漢約,歲獻天馬二匹。
漢使采蒲陶、目宿種歸。
天子以天馬多,又外國使來衆,益種蒲陶、目宿離宮館旁,極望焉。
自宛以西至安息國,雖頗異言,然大同,自相曉知也。
其人皆深目,多須髯。
善賈市,争分铢。
貴女子,女子所言,丈夫乃決正。
其地無絲漆,不知鑄鐵器。
及漢使亡卒降,教鑄作它兵器。
得漢黃白金,辄以為器,不用為币。
自烏孫以西至安息,近匈奴。
匈奴嘗困月氏,故匈奴使持單于一信到國,國傳送食,不敢留苦。
及至漢使,非出币物不得食,不市畜不得騎,所以然者,以遠漢,而漢多财物,故必市乃得所欲。
及呼韓邪單于朝漢,後鹹尊漢矣。
桃槐國,王去長安萬一千八十裡。
戶七百,口五千,勝兵千人。
休循國,王治鳥飛谷,在蔥嶺西,去長安萬二百一十裡。
戶三百五十八,口千三十,勝兵四百八十人。
東至都護治所三千一百二十一裡,至捐毒衍敦谷二百六十裡,西北至大宛國九百二十裡,西至大月氏千六百一十裡。
民俗衣服類烏孫,因畜随水草,本故塞種也。
捐毒國,王治衍敦谷,去長安九千八百六十裡。
戶三百八十,口千一百,勝兵五百人。
東至都護治所二千八百六十一裡。
至疏勒。
南與蔥嶺屬,無人民。
西上蔥領,則休循也。
西北至大宛千三十裡,北與烏孫接。
衣服類烏孫,随水草,依蔥領,本塞種也。
莎車國,王治莎車城,去長安九千九百五十裡。
戶二千三百三十九,口萬六千三百七十三,勝兵三千四十九人。
輔國侯、左右将、左右騎君、備西夜君各一人,都尉二人,譯長四人。
東北至都護治所四千七百四十六裡,西至疏勒五百六十裡,西南至蒲犁七百四十裡。
有鐵山,出青玉。
宣帝時,烏孫公主小子萬年,莎車王愛之。
莎車王無子,死,死時萬年在漢。
莎車國人計欲自托于漢,又欲得烏孫心,即上書請萬年為莎車王。
漢許之,遣使者奚充國送萬年。
萬年初立,暴惡,國人不說。
莎車王弟呼屠徵殺萬年,并殺漢使者,自立為王,約諸國背漢。
會衛候馮奉世使送大宛客,即以便宜發諸國兵擊殺之,更立它昆弟子為莎車王。
還,拜奉世為光祿大夫。
是歲,元康元年也。
疏勒國,王治疏勒城,去長安九千三百五十裡。
戶千五百一十,口萬八千六百四十七,勝兵二千人。
疏勒侯、擊胡侯、輔國侯、都尉、左右将、左右騎君、左右譯長各一人。
東至都護治所二千二百一十裡,南至莎車五百六十裡。
有市列,西當大月氏、大宛、康居道也。
尉頭國,王治尉頭谷,去長安八千六百五十裡。
戶三百,口二千三百,勝兵八百人。
左右都尉各一人,左右騎君各一人。
東至都護治所千四百一十一裡,南與疏勒接,山道不通,西至捐毒千三百一十四裡,徑道馬行二日。
田畜随水草,衣服類烏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