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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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洪春(範俊董基王就學等)李懋桧李沂(周弘禴潘士藻)雒于仁馬經綸(林熙春林培)劉綱戴士衡曹學程(子正儒郭實)翁憲祥徐大相 盧洪春,字思仁,東陽人。
父仲佃,廣西布政使。
洪春舉萬曆五年進士,授旌德知縣,擢禮部祠祭主事。
十四年十月,帝久不視朝,洪春上疏曰:“陛下自九月望後,連日免朝,前日又诏頭眩體虛,暫罷朝講。
時享太廟,遣官恭代,且雲‘非敢偷逸,恐弗成禮’。
臣愚捧讀,驚惶欲涕。
夫禮莫重于祭,而疾莫甚于虛。
陛下春秋鼎盛,諸症皆非所宜有。
不宜有而有之,上傷聖母之心,下駭臣民之聽,而又因以廢祖宗大典,臣不知陛下何以自安也。
抑臣所聞,更有異者。
先二十六日傳旨免朝,即聞人言籍籍,謂陛下試馬傷額,故引疾自諱。
果如人言,則以一時馳騁之樂,而昧周身之防,其為患猶淺。
倘如聖谕,則以目前衽席之娛,而忘保身之術,其為患更深。
若乃為聖德之累,則均焉而已。
且陛下毋謂身居九重,外廷莫知。
天子起居,豈有寂然無聞于人者?然莫敢直言以導陛下,則将順之意多,而愛敬之心薄也。
陛下平日遇頌谀必多喜,遇谏诤必多怒,一涉宮闱,嚴譴立至,孰肯觸諱,以蹈不測之禍哉?群臣如是,非主上福也。
願陛下以宗社為重,毋務矯托以滋疑。
力制此心,慎加防檢。
勿以深宮燕閑有所恣縱,勿以左右近習有所假借,饬躬踐行,明示天下,以章律度,則天下萬世,将慕義無窮。
較夫挾數用術,文過飾非,幾以聾瞽天下之耳目者,相去何如哉!”疏入,帝震怒。
傳谕内閣百餘言,極明謹疾遣官之故。
以洪春悖妄,命拟旨治罪。
閣臣拟奪官,仍論救。
帝不從,廷杖六十,斥為民。
諸給事中申救,忤旨,切讓。
諸禦史疏繼之,帝怒,奪俸有差。
洪春遂廢于家,久之卒。
光宗嗣位,贈太仆少卿。
禦史範俊嘗陳時政。
帝方疾,見俊疏中“防人欲”語,斥之。
主事董基以谏内操谪官。
其後員外郎王就學因谏帝托疾不送梓宮,尋罷去。
皆與洪春疏相類。
範俊,字國士,高安人。
萬曆五年進士。
為義烏知縣,征授禦史。
十二年正月,陳時政十事,語皆切至,而中言“人欲宜防,力以靡曼麹蘖為戒”。
先是,慈甯宮災,給事中鄒元标疏陳六事,忤帝意。
及帝遘微疾,大臣方問安,而俊疏适入。
帝恚曰:“向未罪元标,緻俊複爾,當重懲之。
”申時行等拟镌秩。
帝猶怒,将各予杖。
是夜大雷雨,明日朝門外水三尺餘。
帝怒少霁,時行等亦力救,乃斥為民。
明年,給事中張維新請推用譴谪諸臣,诏許量移,惟俊不叙。
給事中孫世祯、禦史方萬山等言俊不宜獨遺,坐奪俸。
自是屢薦不起,裡居數十年卒。
天啟初,複官,贈光祿少卿。
董基,字巢雄,掖縣人。
萬曆八年進士。
授刑部主事。
十二年,帝集内豎三千人,授以戈甲,操于内廷。
尚書張學顔谏,不納。
基抗疏曰:“内廷清嚴地,無故聚三千之衆,輕以兇器嘗試,竊為陛下危之。
陛下以為行幸山陵,有此三千人可無恐乎?不知此皆無當實用。
設遇健卒勁騎,立見披靡,車駕不可恃以輕出也。
夫此三千人安居美食,筋力柔靡,一旦使執銳衣堅,蒙寒犯暑,臣聞頃者竟日演練,中?曷瀕死者數人,若輩未有不怨者。
聚三千蓄怨之人于肘腋,危無逾此者。
且自内操以來,賞赉已二萬金。
長此不已,安有殚竭?有用之财,糜之無用之地,誠可惜也。
”疏入,忤旨,命貶二秩,調邊方。
九卿、給事、禦史交章論救,且請納基言,不聽。
竟谪基萬全都司都事。
明年,兵科給事中王緻祥言:“祖宗法,非宿衛士不得持寸兵。
今授群不逞利器,出入禁門,禍不細。
”大學士申時行亦語司禮監曰:“此事系禁廷,諸人擐甲執戈,未明而入。
設奸人竄其中,一旦緩急,外廷不得聞,宿衛不及備,此公等剝膚患也。
”中官悚然,乘間力言。
帝乃留緻祥疏,即日罷之。
會谪降官皆量移,基亦遷南京禮部主事,終南京大理卿。
緻祥,忻州人。
隆慶五年進士。
曆官右佥都禦史,巡撫順天。
王就學,字所敬,武進人。
萬曆十四年進士。
授戶部主事。
三王并封議起,朝論大嘩。
就學,王錫爵門人也,偕同年生錢允元往規之,為流涕。
會庶吉士李騰芳投錫爵書,與就學語相類。
錫爵悟,并封诏得寝。
就學改禮部,進員外郎,尋調吏部。
二十四年,孝安陳太後梓宮發引,帝嫡母也,當送門外,以有疾,遣官代行。
吏部侍郎孫繼臯言之,帝怒,抵其疏于地。
就學抗疏曰:“人子于親惟送死為大事。
今乃靳一攀送,緻聖孝不終。
豈獨有乖古禮,即聖心豈能自安。
于此而不用其情,烏乎用其情?于此而可忍,烏乎不可忍?恐難以宣諸诏谕,書諸簡冊,傳示天下萬世也。
”疏奏,不省。
逾二年,诏甄别吏部諸郎,斥就學為民。
尋卒于家。
繼臯抗疏未幾,給事中劉道亨劾文選員外郎蔡夢麟紊铨政,并及繼臯。
乞罷,不報。
及三殿災,大臣自陳,皆慰留,獨繼臯緻仕去。
卒,贈禮部尚書。
繼臯,字以德,無錫人。
萬曆二年進士第一。
李懋桧,字克蒼,安溪人。
萬曆八年進士。
除六安知州,入為刑部員外郎。
十四年三月,帝方憂旱,命所司條上便宜。
懋桧及部郎劉複初等争言皇貴妃及恭妃冊封事,章一日并上。
帝怒,欲加重譴,言者猶不已。
閣臣請帝诏諸曹建言止及所司職掌,且不得專達,以慰解帝意。
居數日,帝亦霁威,諸疏皆留中。
而懋桧疏又有保聖躬、節内供、禦近習、開言路、議蠲振、慎刑罰、重舉刺、限田制七事,亦寝不行。
明年,給事中邵庶因論誠意伯劉世延,刺及建言諸臣。
懋桧上言:“庶因世延條奏,波及言者,欲概絕之。
‘防人之口,甚于防川’,庶豈不聞斯語哉?今天下民窮财殚,所在饑馑,山、陝、河南,婦子仳離,僵仆滿道,疾苦危急之狀,蓋有鄭俠所不能圖者,陛下不得聞且見也。
迩者雷擊日壇,星墜如鬥,天變示儆于上;畿辇之間,子殺父,仆殺主,人情乖離于下。
庶以為海内盡無可言已乎?夫在廷之臣,其為言官者十僅二三。
言官不必皆智,不為言官者不必皆愚。
無論往事,即如迩歲馮保、張居正交通亂政,其連章保留,頌功诩德,若陳三谟、曾士楚者,并出台垣,而請
父仲佃,廣西布政使。
洪春舉萬曆五年進士,授旌德知縣,擢禮部祠祭主事。
十四年十月,帝久不視朝,洪春上疏曰:“陛下自九月望後,連日免朝,前日又诏頭眩體虛,暫罷朝講。
時享太廟,遣官恭代,且雲‘非敢偷逸,恐弗成禮’。
臣愚捧讀,驚惶欲涕。
夫禮莫重于祭,而疾莫甚于虛。
陛下春秋鼎盛,諸症皆非所宜有。
不宜有而有之,上傷聖母之心,下駭臣民之聽,而又因以廢祖宗大典,臣不知陛下何以自安也。
抑臣所聞,更有異者。
先二十六日傳旨免朝,即聞人言籍籍,謂陛下試馬傷額,故引疾自諱。
果如人言,則以一時馳騁之樂,而昧周身之防,其為患猶淺。
倘如聖谕,則以目前衽席之娛,而忘保身之術,其為患更深。
若乃為聖德之累,則均焉而已。
且陛下毋謂身居九重,外廷莫知。
天子起居,豈有寂然無聞于人者?然莫敢直言以導陛下,則将順之意多,而愛敬之心薄也。
陛下平日遇頌谀必多喜,遇谏诤必多怒,一涉宮闱,嚴譴立至,孰肯觸諱,以蹈不測之禍哉?群臣如是,非主上福也。
願陛下以宗社為重,毋務矯托以滋疑。
力制此心,慎加防檢。
勿以深宮燕閑有所恣縱,勿以左右近習有所假借,饬躬踐行,明示天下,以章律度,則天下萬世,将慕義無窮。
較夫挾數用術,文過飾非,幾以聾瞽天下之耳目者,相去何如哉!”疏入,帝震怒。
傳谕内閣百餘言,極明謹疾遣官之故。
以洪春悖妄,命拟旨治罪。
閣臣拟奪官,仍論救。
帝不從,廷杖六十,斥為民。
諸給事中申救,忤旨,切讓。
諸禦史疏繼之,帝怒,奪俸有差。
洪春遂廢于家,久之卒。
光宗嗣位,贈太仆少卿。
禦史範俊嘗陳時政。
帝方疾,見俊疏中“防人欲”語,斥之。
主事董基以谏内操谪官。
其後員外郎王就學因谏帝托疾不送梓宮,尋罷去。
皆與洪春疏相類。
範俊,字國士,高安人。
萬曆五年進士。
為義烏知縣,征授禦史。
十二年正月,陳時政十事,語皆切至,而中言“人欲宜防,力以靡曼麹蘖為戒”。
先是,慈甯宮災,給事中鄒元标疏陳六事,忤帝意。
及帝遘微疾,大臣方問安,而俊疏适入。
帝恚曰:“向未罪元标,緻俊複爾,當重懲之。
”申時行等拟镌秩。
帝猶怒,将各予杖。
是夜大雷雨,明日朝門外水三尺餘。
帝怒少霁,時行等亦力救,乃斥為民。
明年,給事中張維新請推用譴谪諸臣,诏許量移,惟俊不叙。
給事中孫世祯、禦史方萬山等言俊不宜獨遺,坐奪俸。
自是屢薦不起,裡居數十年卒。
天啟初,複官,贈光祿少卿。
董基,字巢雄,掖縣人。
萬曆八年進士。
授刑部主事。
十二年,帝集内豎三千人,授以戈甲,操于内廷。
尚書張學顔谏,不納。
基抗疏曰:“内廷清嚴地,無故聚三千之衆,輕以兇器嘗試,竊為陛下危之。
陛下以為行幸山陵,有此三千人可無恐乎?不知此皆無當實用。
設遇健卒勁騎,立見披靡,車駕不可恃以輕出也。
夫此三千人安居美食,筋力柔靡,一旦使執銳衣堅,蒙寒犯暑,臣聞頃者竟日演練,中?曷瀕死者數人,若輩未有不怨者。
聚三千蓄怨之人于肘腋,危無逾此者。
且自内操以來,賞赉已二萬金。
長此不已,安有殚竭?有用之财,糜之無用之地,誠可惜也。
”疏入,忤旨,命貶二秩,調邊方。
九卿、給事、禦史交章論救,且請納基言,不聽。
竟谪基萬全都司都事。
明年,兵科給事中王緻祥言:“祖宗法,非宿衛士不得持寸兵。
今授群不逞利器,出入禁門,禍不細。
”大學士申時行亦語司禮監曰:“此事系禁廷,諸人擐甲執戈,未明而入。
設奸人竄其中,一旦緩急,外廷不得聞,宿衛不及備,此公等剝膚患也。
”中官悚然,乘間力言。
帝乃留緻祥疏,即日罷之。
會谪降官皆量移,基亦遷南京禮部主事,終南京大理卿。
緻祥,忻州人。
隆慶五年進士。
曆官右佥都禦史,巡撫順天。
王就學,字所敬,武進人。
萬曆十四年進士。
授戶部主事。
三王并封議起,朝論大嘩。
就學,王錫爵門人也,偕同年生錢允元往規之,為流涕。
會庶吉士李騰芳投錫爵書,與就學語相類。
錫爵悟,并封诏得寝。
就學改禮部,進員外郎,尋調吏部。
二十四年,孝安陳太後梓宮發引,帝嫡母也,當送門外,以有疾,遣官代行。
吏部侍郎孫繼臯言之,帝怒,抵其疏于地。
就學抗疏曰:“人子于親惟送死為大事。
今乃靳一攀送,緻聖孝不終。
豈獨有乖古禮,即聖心豈能自安。
于此而不用其情,烏乎用其情?于此而可忍,烏乎不可忍?恐難以宣諸诏谕,書諸簡冊,傳示天下萬世也。
”疏奏,不省。
逾二年,诏甄别吏部諸郎,斥就學為民。
尋卒于家。
繼臯抗疏未幾,給事中劉道亨劾文選員外郎蔡夢麟紊铨政,并及繼臯。
乞罷,不報。
及三殿災,大臣自陳,皆慰留,獨繼臯緻仕去。
卒,贈禮部尚書。
繼臯,字以德,無錫人。
萬曆二年進士第一。
李懋桧,字克蒼,安溪人。
萬曆八年進士。
除六安知州,入為刑部員外郎。
十四年三月,帝方憂旱,命所司條上便宜。
懋桧及部郎劉複初等争言皇貴妃及恭妃冊封事,章一日并上。
帝怒,欲加重譴,言者猶不已。
閣臣請帝诏諸曹建言止及所司職掌,且不得專達,以慰解帝意。
居數日,帝亦霁威,諸疏皆留中。
而懋桧疏又有保聖躬、節内供、禦近習、開言路、議蠲振、慎刑罰、重舉刺、限田制七事,亦寝不行。
明年,給事中邵庶因論誠意伯劉世延,刺及建言諸臣。
懋桧上言:“庶因世延條奏,波及言者,欲概絕之。
‘防人之口,甚于防川’,庶豈不聞斯語哉?今天下民窮财殚,所在饑馑,山、陝、河南,婦子仳離,僵仆滿道,疾苦危急之狀,蓋有鄭俠所不能圖者,陛下不得聞且見也。
迩者雷擊日壇,星墜如鬥,天變示儆于上;畿辇之間,子殺父,仆殺主,人情乖離于下。
庶以為海内盡無可言已乎?夫在廷之臣,其為言官者十僅二三。
言官不必皆智,不為言官者不必皆愚。
無論往事,即如迩歲馮保、張居正交通亂政,其連章保留,頌功诩德,若陳三谟、曾士楚者,并出台垣,而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