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呂坤 郭正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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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右佥都禦史巡撫應天十府。
屬吏憚其威,墨者多自免去。
有勢家硃丹其門,聞瑞至,黝之。
中人監織造者,為減輿從。
瑞銳意興革,請浚吳淞、白茆,通流入海,民賴其利。
素疾大戶兼并,力摧豪強,撫窮弱。
貧民田入于富室者,率奪還之。
徐階罷相裡居,按問其家無少貸。
下令飚發淩厲,所司惴惴奉行,豪有力者至竄他郡以避。
而奸民多乘機告讦,故家大姓時有被誣負屈者。
又裁節郵傳冗費。
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頓,由是怨頗興。
都給事中舒化論瑞,滞不達政體,宜以南京清秩處之,帝猶優诏獎瑞。
已而給事中戴鳳翔劾瑞庇奸民,魚肉搢紳,沽名亂政,遂改督南京糧儲。
瑞撫吳甫半歲。
小民聞當去,号泣載道,家繪像祀之。
将履新任,會高拱掌吏部,素銜瑞,并其職于南京戶部,瑞遂謝病歸。
萬曆初,張居正當國,亦不樂瑞,令巡按禦史廉察之。
禦史至山中視,瑞設雞黍相對食,居舍蕭然,禦史歎息去。
居正憚瑞峭直,中外交薦,卒不召。
十二年冬,居正已卒,吏部拟用左通政。
帝雅重瑞名,畀以前職。
明年正月,召為南京右佥都禦史,道改南京吏部右侍郎,瑞年已七十二矣。
疏言衰老垂死,願比古人屍谏之義,大略謂:“陛下勵精圖治,而治化不臻者,貪吏之刑輕也。
諸臣莫能言其故,反借待士有禮之說,交口而文其非。
夫待士有禮,而民則何辜哉?”因舉太祖法剝皮囊草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貫論絞,謂今當用此懲貪。
其他規切時政,語極剀切。
獨勸帝虐刑,時議以為非。
禦史梅鹍祚劾之。
帝雖以瑞言為過,然察其忠誠,為奪鹍祚俸。
帝屢欲召用瑞,執政陰沮之,乃以為南京右都禦史。
諸司素偷惰,瑞以身矯之。
有禦史偶陳戲樂,欲遵太祖法予之杖。
百司惴恐,多患苦之。
提學禦史房寰恐見糾擿,欲先發,給事中鐘宇淳複慫恿,寰再上疏醜诋。
瑞亦屢疏乞休,慰留不允。
十五年,卒官。
瑞無子。
卒時,佥都禦史王用汲入視,葛帏敝籝,有寒士所不堪者。
因泣下,醵金為斂。
小民罷市。
喪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夾岸,酹而哭者百裡不絕。
贈太子太保,谥忠介。
瑞生平為學,以剛為主,因自号剛峰,天下稱剛峰先生。
嘗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
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稅,尚可存古人遺意。
”故自為縣以至巡撫,所至力行清丈,頒一條鞭法。
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無偏雲。
始救瑞者何以尚,廣西興業人,起家鄉舉。
出獄,擢光祿丞。
又以劾高拱坐谪。
拱罷,起雷州推官,終南京鴻胪卿。
丘橓,字茂實,諸城人。
嘉靖二十九年進士。
由行人擢刑科給事中。
三十四年七月,倭六七十人失道流劫,自太平直逼南京。
兵部尚書張時徹等閉城不敢出,閱二日引去。
給事禦史劾時徹及守備諸臣罪,時徹亦上其事,詞多隐護。
?舜劾其欺罔,時徹及侍郎陳洙皆罷。
帝久不視朝,嚴嵩專國柄。
橓言權臣不宜獨任,朝綱不宜久弛,嚴嵩深憾之。
已,劾嵩黨甯夏巡撫謝淮、應天府尹孟淮貪黩,謝淮坐免。
是年,嵩敗,舜劾由嵩進者順天巡撫徐紳等五人,帝為黜其三。
遷兵科都給事中。
劾南京兵部尚書李遂、鎮守兩廣平江伯陳王谟、錦衣指揮魏大經鹹以賄進,大經下吏,王谟革任。
已,又劾罷浙江總兵官盧镗。
寇犯通州,總督楊選被逮。
及寇退,橓偕其僚陳善後事宜,指切邊弊。
帝以橓不早劾選,杖六十,斥為民,餘谪邊方雜職。
橓歸,敝衣一箧,圖書一束而已。
隆慶初,起任禮科,不至。
尋擢南京太常少卿,進大理少卿。
病免。
神宗立,言官交薦。
張居正惡之,不召。
萬曆十一年秋,起右通政。
未上,擢左副都禦史,以一柴車就道。
既入朝,陳吏治積弊八事,言: 臣去國十餘年,士風漸靡,吏治轉汙,遠近蕭條,日甚一日。
此非世運适然,由風紀不振故也。
如京官考滿,河南道例書稱職。
外吏給由,撫按官概與保留。
以朝廷甄别之典,為人臣交市之資。
敢徇私而不敢盡法,惡無所懲,賢亦安勸?此考績之積弊,一也。
禦史巡方,未離國門,而密屬之姓名,已盈私牍。
甫臨所部,而請事之竿牍,又滿行台。
以豸冠持斧之威,束手俯眉,聽人頤指。
此請托之積弊,二也。
撫按定監司考語,必托之有司。
有司則不顧是非,侈加善考,監司德且畏之。
彼此結納,上下之分蕩然。
其考守令也亦如是。
此訪察之積弊,三也。
貪墨成風,生民塗炭,而所劾罷者大都單寒軟弱之流。
苟百足之蟲,傅翼之虎,即贓穢狼籍,還登薦剡。
嚴小吏而寬大吏,詳去任而略見任。
此舉劾之積弊,四也。
懲貪之法在提問。
乃豺狼見遺,狐狸是問,徒有其名。
或陰縱之使去,或累逮而不行,或批駁以相延,或朦胧以幸免。
即或終竟其事,亦必博長厚之名,而以盡法自嫌。
苞苴或累萬金,而贓止坐之铢黍。
草菅或數十命,而罰不傷其毫厘。
此提問之積弊,五也。
薦舉糾劾,所以勸儆有司也。
今薦則先進士而舉監,非有憑藉者不與焉。
劾則先舉監而進士,縱有訾議者罕及焉。
晉接差委,專計出身之途。
于是同一官也,不敢接席而坐,比肩而行。
諸人自分低昂,吏民觀瞻頓異。
助成驕縱之風,大喪賢豪之氣。
此資格之積弊,六也。
州縣佐貳雖卑,亦臨民官也,必待以禮,然後可責以法。
今也役使譴诃,無殊輿隸。
獨任其污黩害民,不屑禁治。
禮與法兩失之矣。
學校之職,賢才所關,今不問職業,而一聽其所為。
及至考課,則曰“此寒官也”,概與上考。
若輩知上官不我重也,則因而自棄;知上官必我憐也,又從而日偷。
此處佐貳教職之積弊,七也。
科場取士,故有門生、座主之稱。
若巡按,舉劾其職也。
乃劾者不任其怨,舉者獨冒為恩。
尊之為舉主,而以門生自居,筐篚問遺,終身不廢。
假明揚之典,開賄賂之門,無惑乎清白之吏不概見于天下也。
方今國與民俱貧,而官獨富。
既以官而得富,還以富而市官。
此餽遺之積弊,八也。
要此八者,敗壞之源不在于外,從而轉移亦不在
屬吏憚其威,墨者多自免去。
有勢家硃丹其門,聞瑞至,黝之。
中人監織造者,為減輿從。
瑞銳意興革,請浚吳淞、白茆,通流入海,民賴其利。
素疾大戶兼并,力摧豪強,撫窮弱。
貧民田入于富室者,率奪還之。
徐階罷相裡居,按問其家無少貸。
下令飚發淩厲,所司惴惴奉行,豪有力者至竄他郡以避。
而奸民多乘機告讦,故家大姓時有被誣負屈者。
又裁節郵傳冗費。
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頓,由是怨頗興。
都給事中舒化論瑞,滞不達政體,宜以南京清秩處之,帝猶優诏獎瑞。
已而給事中戴鳳翔劾瑞庇奸民,魚肉搢紳,沽名亂政,遂改督南京糧儲。
瑞撫吳甫半歲。
小民聞當去,号泣載道,家繪像祀之。
将履新任,會高拱掌吏部,素銜瑞,并其職于南京戶部,瑞遂謝病歸。
萬曆初,張居正當國,亦不樂瑞,令巡按禦史廉察之。
禦史至山中視,瑞設雞黍相對食,居舍蕭然,禦史歎息去。
居正憚瑞峭直,中外交薦,卒不召。
十二年冬,居正已卒,吏部拟用左通政。
帝雅重瑞名,畀以前職。
明年正月,召為南京右佥都禦史,道改南京吏部右侍郎,瑞年已七十二矣。
疏言衰老垂死,願比古人屍谏之義,大略謂:“陛下勵精圖治,而治化不臻者,貪吏之刑輕也。
諸臣莫能言其故,反借待士有禮之說,交口而文其非。
夫待士有禮,而民則何辜哉?”因舉太祖法剝皮囊草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貫論絞,謂今當用此懲貪。
其他規切時政,語極剀切。
獨勸帝虐刑,時議以為非。
禦史梅鹍祚劾之。
帝雖以瑞言為過,然察其忠誠,為奪鹍祚俸。
帝屢欲召用瑞,執政陰沮之,乃以為南京右都禦史。
諸司素偷惰,瑞以身矯之。
有禦史偶陳戲樂,欲遵太祖法予之杖。
百司惴恐,多患苦之。
提學禦史房寰恐見糾擿,欲先發,給事中鐘宇淳複慫恿,寰再上疏醜诋。
瑞亦屢疏乞休,慰留不允。
十五年,卒官。
瑞無子。
卒時,佥都禦史王用汲入視,葛帏敝籝,有寒士所不堪者。
因泣下,醵金為斂。
小民罷市。
喪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夾岸,酹而哭者百裡不絕。
贈太子太保,谥忠介。
瑞生平為學,以剛為主,因自号剛峰,天下稱剛峰先生。
嘗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
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稅,尚可存古人遺意。
”故自為縣以至巡撫,所至力行清丈,頒一條鞭法。
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無偏雲。
始救瑞者何以尚,廣西興業人,起家鄉舉。
出獄,擢光祿丞。
又以劾高拱坐谪。
拱罷,起雷州推官,終南京鴻胪卿。
丘橓,字茂實,諸城人。
嘉靖二十九年進士。
由行人擢刑科給事中。
三十四年七月,倭六七十人失道流劫,自太平直逼南京。
兵部尚書張時徹等閉城不敢出,閱二日引去。
給事禦史劾時徹及守備諸臣罪,時徹亦上其事,詞多隐護。
?舜劾其欺罔,時徹及侍郎陳洙皆罷。
帝久不視朝,嚴嵩專國柄。
橓言權臣不宜獨任,朝綱不宜久弛,嚴嵩深憾之。
已,劾嵩黨甯夏巡撫謝淮、應天府尹孟淮貪黩,謝淮坐免。
是年,嵩敗,舜劾由嵩進者順天巡撫徐紳等五人,帝為黜其三。
遷兵科都給事中。
劾南京兵部尚書李遂、鎮守兩廣平江伯陳王谟、錦衣指揮魏大經鹹以賄進,大經下吏,王谟革任。
已,又劾罷浙江總兵官盧镗。
寇犯通州,總督楊選被逮。
及寇退,橓偕其僚陳善後事宜,指切邊弊。
帝以橓不早劾選,杖六十,斥為民,餘谪邊方雜職。
橓歸,敝衣一箧,圖書一束而已。
隆慶初,起任禮科,不至。
尋擢南京太常少卿,進大理少卿。
病免。
神宗立,言官交薦。
張居正惡之,不召。
萬曆十一年秋,起右通政。
未上,擢左副都禦史,以一柴車就道。
既入朝,陳吏治積弊八事,言: 臣去國十餘年,士風漸靡,吏治轉汙,遠近蕭條,日甚一日。
此非世運适然,由風紀不振故也。
如京官考滿,河南道例書稱職。
外吏給由,撫按官概與保留。
以朝廷甄别之典,為人臣交市之資。
敢徇私而不敢盡法,惡無所懲,賢亦安勸?此考績之積弊,一也。
禦史巡方,未離國門,而密屬之姓名,已盈私牍。
甫臨所部,而請事之竿牍,又滿行台。
以豸冠持斧之威,束手俯眉,聽人頤指。
此請托之積弊,二也。
撫按定監司考語,必托之有司。
有司則不顧是非,侈加善考,監司德且畏之。
彼此結納,上下之分蕩然。
其考守令也亦如是。
此訪察之積弊,三也。
貪墨成風,生民塗炭,而所劾罷者大都單寒軟弱之流。
苟百足之蟲,傅翼之虎,即贓穢狼籍,還登薦剡。
嚴小吏而寬大吏,詳去任而略見任。
此舉劾之積弊,四也。
懲貪之法在提問。
乃豺狼見遺,狐狸是問,徒有其名。
或陰縱之使去,或累逮而不行,或批駁以相延,或朦胧以幸免。
即或終竟其事,亦必博長厚之名,而以盡法自嫌。
苞苴或累萬金,而贓止坐之铢黍。
草菅或數十命,而罰不傷其毫厘。
此提問之積弊,五也。
薦舉糾劾,所以勸儆有司也。
今薦則先進士而舉監,非有憑藉者不與焉。
劾則先舉監而進士,縱有訾議者罕及焉。
晉接差委,專計出身之途。
于是同一官也,不敢接席而坐,比肩而行。
諸人自分低昂,吏民觀瞻頓異。
助成驕縱之風,大喪賢豪之氣。
此資格之積弊,六也。
州縣佐貳雖卑,亦臨民官也,必待以禮,然後可責以法。
今也役使譴诃,無殊輿隸。
獨任其污黩害民,不屑禁治。
禮與法兩失之矣。
學校之職,賢才所關,今不問職業,而一聽其所為。
及至考課,則曰“此寒官也”,概與上考。
若輩知上官不我重也,則因而自棄;知上官必我憐也,又從而日偷。
此處佐貳教職之積弊,七也。
科場取士,故有門生、座主之稱。
若巡按,舉劾其職也。
乃劾者不任其怨,舉者獨冒為恩。
尊之為舉主,而以門生自居,筐篚問遺,終身不廢。
假明揚之典,開賄賂之門,無惑乎清白之吏不概見于天下也。
方今國與民俱貧,而官獨富。
既以官而得富,還以富而市官。
此餽遺之積弊,八也。
要此八者,敗壞之源不在于外,從而轉移亦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