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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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允升易應昌等曹于汴孫居相弟鼎相曹珖陳于廷鄭三俊李日宣張玮金光辰111111
喬允升,字吉甫,洛陽人。
萬曆二十年進士。
除太谷知縣。
以治行高等征授禦史。
曆按宣、大、山西、畿輔,并著風采。
三十九年,大計京官。
允升協理河南道,力鋤匪類。
而主事秦聚奎、給事中硃一桂鹹為被察者訟冤。
察疏猶未下,允升慮帝意動搖,三疏别白其故,且劾吏部侍郎蕭雲舉佐察行私,事乃獲竣,雲舉亦引去。
尋遷順天府丞,進府尹。
齊、楚、浙三黨用事,移疾歸。
天啟初,起曆刑部左、右侍郎。
三年,進尚書。
魏忠賢逐吏部尚書趙南星,廷推允升代。
忠賢以允升為南星黨,并逐主議者,允升複移疾歸。
既而給事中薛國觀劾允升主謀邪黨,诏落職閑住。
崇祯初,召拜故官。
時訟獄益繁,帝一切用重典。
允升執法不撓,多所平反。
先是,錢謙益典試浙江。
有奸人金保元、徐時敏僞作關節,授舉子錢千秋,千秋故有文,獲薦,覺保元、時敏詐,與之哄。
事傳京師,為部、科磨勘者所發。
謙益大駭,诘知二奸所為,疏劾之,并千秋俱下吏。
罪當戍,二奸瘐死,千秋更赦釋還。
事已七年矣,溫體仁以枚蔔不與,疑謙益主之,複發其事。
诏逮千秋再訊。
帝深疑廷臣結黨,蓄怒以待,而體仁又密伺于旁,廷臣相顧惕息。
允升乃會都禦史曹于汴、大理卿康新民等谳鞫者再,千秋受拷無異詞,允升等具以聞。
帝不悅,命覆勘。
體仁慮謙益事白,己且獲譴,再疏劾法官六欺,且言獄詞盡出謙益手。
允升憤,求去。
帝雖慰留,卒如體仁言,奪謙益官閑住。
千秋荷校死。
二年冬,我大清兵薄都城,獄囚劉仲金等百七十人破械出,欲逾城,被獲。
帝震怒,下允升及左侍郎胡世賞、提牢主事敖繼榮獄,欲置之死。
中書沈自植乘間摭劾允升他罪,章并下按問。
副都禦史掌院事易應昌以允升等無死罪,執奏再三,帝益怒,并下應昌獄,镌佥都禦史高弘圖、大理寺卿金世俊級,奪少卿周邦基以下俸,令再谳。
弘圖等乃坐允升絞,而微言其年老可念。
帝謂允升法當死,特高年笃疾減死,與繼榮俱戍邊,世賞贖杖為民。
尚書胡應台等上應昌罪,帝以為輕。
杖郎中徐元嘏于廷,镌應台秩視事,應昌論死。
四年四月,久旱求言,多請緩刑,乃免應昌及工部尚書張鳳翔、禦史李長春、給事中杜齊芳、都督李如桢死,遣戍邊衛。
允升赴戍所,未幾死。
允升端方廉直,揚曆中外,具有聲績,以诖誤獲重譴,天下惜之。
易應昌,字瑞芝,臨川人。
萬曆四十一年進士。
熹宗時,由禦史累遷大理少卿。
逆黨劾為東林,削籍。
崇祯二年,起左佥都禦史,進左副都禦史,與曹于汴持史褷、高捷起官事,為時所重,至是獲罪。
福王時,召複故官,遷工部右侍郎。
國變後卒。
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書十七人。
薛貞以奄黨抵死,蘇茂相半歲而罷,王在晉,未任改兵部去,允升遣戍,韓繼思坐議獄除名,胡應台獨得善去,馮英被劾遣戍,鄭三俊坐議獄逮系,劉之鳳坐議獄論絞,瘐死獄中,甄淑坐納賄下诏獄,改系刑部,瘐死,李覺斯坐議獄削籍去,劉澤深卒于位,鄭三俊再為尚書,改吏部,範景文未任,改工部,徐石麒坐議獄落職閑住,胡應台再召不赴,繼其後者張忻,賊陷京師,與子庶吉士端并降。
曹于汴,字自梁,安邑人。
萬曆十九年舉鄉試第一。
明年成進士,授淮安推官。
以治行高第,授吏科給事中。
疏劾兩京兵部尚書田樂、邢玠及雲南巡撫陳用賓,樂、玠遂引去。
吏部郎趙邦清被誣,于汴疏雪之。
谒告歸,僦屋以居,不蔽風日。
起曆刑科左、右給事中。
朝房災,請急補曠官,修廢政。
遼左有警,朝議增兵,于汴言:“國家三歲遣使者閱邊,盛獎邊臣功伐,蟒衣金币之賜,官秩之增,未嘗或靳。
今廢防至此,宜重加按問。
邊道超擢,當于秩滿時閱實其績,毋徒循資俸,坐取建牙開府。
”進吏科都給事中。
給事中胡嘉棟發中官陳永壽兄弟奸,永壽反讦嘉棟。
于汴極論永壽罪。
故事,章疏入會極門,中官直達之禦前,至是必啟視然後進禦。
于汴謂乖祖制,洩事機,力請禁之。
三十八年典外察,去留悉當。
明年,典京察,屏湯賓尹、劉國缙等,而以年例出王紹徽、喬慶甲于外。
其黨群起力攻,于汴持之堅,卒不能奪。
以久次擢太常少卿,疏寝不下,請告又不報,候命歲餘,移疾歸。
光宗立,始以太常少卿召。
至則改大理少卿,遷左佥都禦史,佐趙南星京察。
事竣,進左副都禦史。
天啟三年秋,吏部缺右侍郎,廷推馮從吾,以于汴副,中旨特用于汴。
于汴以從吾名位先己,義不可越,四辭不得,遂引疾歸。
明年,起南京右都禦史,辭
萬曆二十年進士。
除太谷知縣。
以治行高等征授禦史。
曆按宣、大、山西、畿輔,并著風采。
三十九年,大計京官。
允升協理河南道,力鋤匪類。
而主事秦聚奎、給事中硃一桂鹹為被察者訟冤。
察疏猶未下,允升慮帝意動搖,三疏别白其故,且劾吏部侍郎蕭雲舉佐察行私,事乃獲竣,雲舉亦引去。
尋遷順天府丞,進府尹。
齊、楚、浙三黨用事,移疾歸。
天啟初,起曆刑部左、右侍郎。
三年,進尚書。
魏忠賢逐吏部尚書趙南星,廷推允升代。
忠賢以允升為南星黨,并逐主議者,允升複移疾歸。
既而給事中薛國觀劾允升主謀邪黨,诏落職閑住。
崇祯初,召拜故官。
時訟獄益繁,帝一切用重典。
允升執法不撓,多所平反。
先是,錢謙益典試浙江。
有奸人金保元、徐時敏僞作關節,授舉子錢千秋,千秋故有文,獲薦,覺保元、時敏詐,與之哄。
事傳京師,為部、科磨勘者所發。
謙益大駭,诘知二奸所為,疏劾之,并千秋俱下吏。
罪當戍,二奸瘐死,千秋更赦釋還。
事已七年矣,溫體仁以枚蔔不與,疑謙益主之,複發其事。
诏逮千秋再訊。
帝深疑廷臣結黨,蓄怒以待,而體仁又密伺于旁,廷臣相顧惕息。
允升乃會都禦史曹于汴、大理卿康新民等谳鞫者再,千秋受拷無異詞,允升等具以聞。
帝不悅,命覆勘。
體仁慮謙益事白,己且獲譴,再疏劾法官六欺,且言獄詞盡出謙益手。
允升憤,求去。
帝雖慰留,卒如體仁言,奪謙益官閑住。
千秋荷校死。
二年冬,我大清兵薄都城,獄囚劉仲金等百七十人破械出,欲逾城,被獲。
帝震怒,下允升及左侍郎胡世賞、提牢主事敖繼榮獄,欲置之死。
中書沈自植乘間摭劾允升他罪,章并下按問。
副都禦史掌院事易應昌以允升等無死罪,執奏再三,帝益怒,并下應昌獄,镌佥都禦史高弘圖、大理寺卿金世俊級,奪少卿周邦基以下俸,令再谳。
弘圖等乃坐允升絞,而微言其年老可念。
帝謂允升法當死,特高年笃疾減死,與繼榮俱戍邊,世賞贖杖為民。
尚書胡應台等上應昌罪,帝以為輕。
杖郎中徐元嘏于廷,镌應台秩視事,應昌論死。
四年四月,久旱求言,多請緩刑,乃免應昌及工部尚書張鳳翔、禦史李長春、給事中杜齊芳、都督李如桢死,遣戍邊衛。
允升赴戍所,未幾死。
允升端方廉直,揚曆中外,具有聲績,以诖誤獲重譴,天下惜之。
易應昌,字瑞芝,臨川人。
萬曆四十一年進士。
熹宗時,由禦史累遷大理少卿。
逆黨劾為東林,削籍。
崇祯二年,起左佥都禦史,進左副都禦史,與曹于汴持史褷、高捷起官事,為時所重,至是獲罪。
福王時,召複故官,遷工部右侍郎。
國變後卒。
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書十七人。
薛貞以奄黨抵死,蘇茂相半歲而罷,王在晉,未任改兵部去,允升遣戍,韓繼思坐議獄除名,胡應台獨得善去,馮英被劾遣戍,鄭三俊坐議獄逮系,劉之鳳坐議獄論絞,瘐死獄中,甄淑坐納賄下诏獄,改系刑部,瘐死,李覺斯坐議獄削籍去,劉澤深卒于位,鄭三俊再為尚書,改吏部,範景文未任,改工部,徐石麒坐議獄落職閑住,胡應台再召不赴,繼其後者張忻,賊陷京師,與子庶吉士端并降。
曹于汴,字自梁,安邑人。
萬曆十九年舉鄉試第一。
明年成進士,授淮安推官。
以治行高第,授吏科給事中。
疏劾兩京兵部尚書田樂、邢玠及雲南巡撫陳用賓,樂、玠遂引去。
吏部郎趙邦清被誣,于汴疏雪之。
谒告歸,僦屋以居,不蔽風日。
起曆刑科左、右給事中。
朝房災,請急補曠官,修廢政。
遼左有警,朝議增兵,于汴言:“國家三歲遣使者閱邊,盛獎邊臣功伐,蟒衣金币之賜,官秩之增,未嘗或靳。
今廢防至此,宜重加按問。
邊道超擢,當于秩滿時閱實其績,毋徒循資俸,坐取建牙開府。
”進吏科都給事中。
給事中胡嘉棟發中官陳永壽兄弟奸,永壽反讦嘉棟。
于汴極論永壽罪。
故事,章疏入會極門,中官直達之禦前,至是必啟視然後進禦。
于汴謂乖祖制,洩事機,力請禁之。
三十八年典外察,去留悉當。
明年,典京察,屏湯賓尹、劉國缙等,而以年例出王紹徽、喬慶甲于外。
其黨群起力攻,于汴持之堅,卒不能奪。
以久次擢太常少卿,疏寝不下,請告又不報,候命歲餘,移疾歸。
光宗立,始以太常少卿召。
至則改大理少卿,遷左佥都禦史,佐趙南星京察。
事竣,進左副都禦史。
天啟三年秋,吏部缺右侍郎,廷推馮從吾,以于汴副,中旨特用于汴。
于汴以從吾名位先己,義不可越,四辭不得,遂引疾歸。
明年,起南京右都禦史,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