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十四 李文忠 鄧愈 湯和 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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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大發兵讨交址,拜晟征夷左副将軍,與大将軍張輔異道自雲南入。
遂由蒙自徑野蒲斬木通道,奪猛烈、掤華諸關隘。
舁舟夜出洮水,渡富良江,與輔會師。
共破多邦城,搗其東西二都,蕩諸巢,擒僞王黎季犛,語在《輔傳》。
論功封黔國公,歲祿三千石,予世券。
交址簡定複叛,命晟佩征夷将軍印讨之,戰生厥江,敗績。
輔再出帥師合讨,擒定送京師。
輔還,晟留捕陳季擴,連戰不能下。
輔複出帥師會晟,窮追至占城,獲季擴,乃班師,晟亦受上賞。
十七年,富州蠻叛,晟引兵臨之,弗攻,使人譬曉,竟下之。
仁宗立,加太傅,鑄征南将軍印給之。
沐氏繼鎮者,辄予印以為常。
宣德元年,交址黎利勢熾,诏晟會安遠侯柳升進讨。
升敗死,晟亦退兵。
群臣交劾晟,帝封其章示之。
正統三年,麓川思任發反。
晟抵金齒,與弟昂及都督方政會兵。
政為前鋒,破賊沿江諸寨,大軍逐北至高黎共山下,再破之。
明年複破其舊寨。
政中伏死,官軍敗績。
晟引還,慚懼發病,至楚雄卒。
贈定遠王,谥忠敬。
晟席父兄業,用兵非所長,戰數不利。
朝廷以其絕遠,且世将,寬假之。
而滇人懾晟父子威信,莊事如朝廷。
片楮下,土酋具威儀出郭迎,盥而後啟,曰:“此令旨也。
”晟久鎮,置田園三百六十區,資财充牣,善事朝貴,賂遺不絕,以故得中外聲。
晟有子斌,字文輝,幼嗣公爵,居京師,而以昂代鎮。
昂,字景高,初為府軍左衛指揮佥事。
成祖将使晟南讨,乃擢昂都指揮同知,領雲南都司,累遷至右都督。
正統四年佩将印,讨麓川,抵金齒。
畏賊盛,遷延者久之。
參将張榮前驅至芒部敗,昂不救,引還,貶秩二級。
已,思任發入寇,擊卻之,又捕斬師宗反者。
六年,兵部尚書王骥、定西伯蔣貴将大軍讨思任發,昂主饋運。
賊破,複昂職,命督軍捕思任發,不能得。
十年,昂卒。
贈定邊伯,谥武襄。
斌始之鎮,會緬甸執思任發送京師,其子思機發來襲,斌擊卻之。
思機發複據孟養。
十三年複大發兵,使骥等讨之,而斌為後拒,督饷無乏。
卒,贈太傅,谥榮康。
子琮幼,景泰初,命昂孫璘以都督同知代鎮。
璘字廷章,素儒雅,滇人易之,既而号令肅然不可犯,天順初卒。
琮猶幼,擢璘弟錦衣副千戶瓚為都督同知,往代。
居七年,先後讨平沾祿諸寨及土官之構兵者,降思蔔發,勒還諸蠻侵地。
功多,然頗黩貨。
成化三年春,琮始之鎮,而以瓚為副總兵,移鎮金齒。
琮字廷芳,通經義,能詞章,屬夷饋贽無所受。
尋甸酋殺兄子,求為守,琮捕誅之。
廣西土官虐,所部為亂,琮請更設流官,民大便。
以次讨平馬龍、麗江、劍川、順甯、羅雄諸叛蠻,捕擒橋甸、南窩反者。
卒,贈太師,谥武僖。
無子,以瓚孫昆嗣。
昆字元中,初襲錦衣指揮佥事。
琮撫為子,朝議以昆西平侯裔孫當嗣侯,而守臣争之,謂滇人知黔國公不知西平侯也,侯之恐為所輕。
孝宗以為然,令嗣公,佩印如故。
弘治十二年平龜山、竹箐諸蠻,又平普安賊,再益歲祿。
正德二年,師宗民阿本作亂,與都禦史吳文度督兵分三道進。
一出師宗,一出羅雄,一出彌勒,而别遣一軍伏盤江,截賊巢,遂大破之。
七年,安南長官司那代争襲,殺土官,複與都禦史顧源讨擒之,再加太子太傅。
昆初喜文學,自矜厲,其後通賂權近,所請無不得。
浸驕,淩三司,使從角門入。
諸言官論劾者,辄得罪去。
卒,贈太師,谥莊襄。
子紹勳嗣。
尋甸土舍安铨叛,都禦史傅習讨之,敗績。
武定土舍鳳朝文亦叛,與铨連兵攻雲南,大擾。
世宗遣尚書伍文定将大軍征之。
未至,而紹勳督所部先進,告土官子弟當襲者,先予冠帶,破賊後當為請。
衆多奮戰,賊大敗。
朝文絕普渡河走,追斬之東川。
铨還尋甸,列砦數十,官軍攻破之,擒铨于芒部。
先後擒賊黨千餘人,俘斬無算。
時嘉靖七年也。
捷聞,加太子太傅,益歲祿。
而是時老撾、木邦、孟養、緬甸、孟密相仇殺,師宗、納樓、思陀、八寨皆亂,久不解。
紹勳使使者遍曆諸蠻,諷以武定、尋甸事,皆懾伏,願還侵地,而木邦、孟養俱貢方物謝罪。
南中悉定。
紹勳有勇略,用兵辄勝。
卒,贈太師,谥敏靖。
子朝輔嗣。
都禦史劉渠索賂,朝輔與之,因上章言:“臣家世守茲土,上下相承。
今有司紛更典制,關臣職守,率不與聞,接見不循故例。
臣疏遠孤危,動作掣肘,無以彈壓蠻方。
乞申敕諸臣,悉如其舊。
”诏許之。
給事中萬虞恺劾朝輔,并論渠。
诏罷渠而令朝輔治事如故。
卒,贈太保,谥恭僖。
二子融、鞏皆幼。
诏視琮、璘故事,令融嗣公,給半祿,而授朝輔弟朝弼都督佥事,佩印代鎮。
居三年,融卒,鞏當嗣,朝弼心害之,于是朝弼嫡母李請護鞏居京師,待其長而還鎮。
報可。
鞏未至京卒,朝弼遂得嗣。
嘉靖三十年,元江土舍那鑒叛。
诏朝弼與都禦史石簡讨之,分五軍薄其城。
城垂拔,以瘴發引還。
诏罷簡,将再出師。
鑒懼仰藥死,乃已。
四十四年讨擒叛蠻阿方李向陽。
隆慶初,平武定叛酋鳳繼祖,破賊巢三十餘。
朝弼素驕,事母嫂不如禮,奪兄田宅,匿罪人蔣旭等,用調兵火符遣人诇京師。
乃罷朝弼,以其子昌祚嗣,給半祿。
朝弼怏怏,益放縱。
葬母至南京,都禦史請留之。
诏許還滇,毋得預滇事。
朝弼恚,欲殺昌祚。
撫按交章言狀,并發其殺人通番諸不法事,逮系诏獄論死。
援功,锢之南京,卒。
昌祚初以都督佥事總兵官鎮守,久之嗣公爵。
萬曆元年,姚安蠻羅思等叛,殺郡守。
昌祚與都禦史鄒應龍發土、漢兵讨之,破向甯、鲊摩等十餘寨,犁其巢,盡得思等。
十一年,隴川賊嶽鳳叛附緬甸,挾其兵侵旁近土司。
昌祚壁洱海,督裨将鄧子龍、劉綎等斬木邦叛酋罕虔,以暑瘴退師。
明年複攻罕虔故巢,三道并入,擒其酋罕招等,又破緬兵于猛臉。
嶽鳳降。
論功加太子太保,悉食故祿。
複以次平羅雄諸叛蠻,再賜銀币。
緬兵攻猛廣,昌祚會師壁永昌,緬人遁,追擊至那莫江,瘴作而還。
二十一年,緬人複入寇,昌祚逐之。
連戰俱捷,遂傅于緬,會群蠻内亂乃還。
沐氏在滇久,威權日盛,尊重拟親王。
昌祚出,佥事楊寅秋不避道,昌祚笞其輿人。
寅秋訴于朝,下诏切責。
已,以病,命子叡代鎮。
武定土酋阿克叛,攻會城,脅府印去。
叡被逮下獄,昌祚複理鎮事。
卒,孫啟元嗣。
卒,子天波嗣。
十餘年而土司沙定洲作亂,天波奔永昌。
亂定,複歸于滇。
永明王由榔入滇,天波任職如故。
已,從奔緬甸。
緬人欲劫之,不屈死。
初,沙定洲之亂,天波母陳氏、妻焦氏自焚死。
後天波奔緬,妾夏氏不及從,自缢死。
逾數十日收葬,支體不壞,人以為節義所感焉。
贊曰:明興諸将,以六王為稱首。
非獨功茂,亦由其忠誠有以契主知焉。
親莫如岐陽,舊莫如東瓯,而甯河、黔甯皆以英年膺腹心之寄。
汗馬宣勞,純勤不二,旂常炳耀,洵無愧矣。
岐陽敦詩說禮,以儒雅見重,東瓯乞身歸第,以明哲自全,皆卓然非人所能及。
獨黔甯威震遐荒,剖符弈世,勳名與明相始終。
而甯河盡瘁馳驅,功高齡促,後嗣亦少所表見。
論者謂諸王之遺澤,隆替有殊,然而中山有增壽,與岐陽之有景隆,追溯先烈,不無遺憾。
榮遇之弗齊,亦安見其有幸有不幸哉。
遂由蒙自徑野蒲斬木通道,奪猛烈、掤華諸關隘。
舁舟夜出洮水,渡富良江,與輔會師。
共破多邦城,搗其東西二都,蕩諸巢,擒僞王黎季犛,語在《輔傳》。
論功封黔國公,歲祿三千石,予世券。
交址簡定複叛,命晟佩征夷将軍印讨之,戰生厥江,敗績。
輔再出帥師合讨,擒定送京師。
輔還,晟留捕陳季擴,連戰不能下。
輔複出帥師會晟,窮追至占城,獲季擴,乃班師,晟亦受上賞。
十七年,富州蠻叛,晟引兵臨之,弗攻,使人譬曉,竟下之。
仁宗立,加太傅,鑄征南将軍印給之。
沐氏繼鎮者,辄予印以為常。
宣德元年,交址黎利勢熾,诏晟會安遠侯柳升進讨。
升敗死,晟亦退兵。
群臣交劾晟,帝封其章示之。
正統三年,麓川思任發反。
晟抵金齒,與弟昂及都督方政會兵。
政為前鋒,破賊沿江諸寨,大軍逐北至高黎共山下,再破之。
明年複破其舊寨。
政中伏死,官軍敗績。
晟引還,慚懼發病,至楚雄卒。
贈定遠王,谥忠敬。
晟席父兄業,用兵非所長,戰數不利。
朝廷以其絕遠,且世将,寬假之。
而滇人懾晟父子威信,莊事如朝廷。
片楮下,土酋具威儀出郭迎,盥而後啟,曰:“此令旨也。
”晟久鎮,置田園三百六十區,資财充牣,善事朝貴,賂遺不絕,以故得中外聲。
晟有子斌,字文輝,幼嗣公爵,居京師,而以昂代鎮。
昂,字景高,初為府軍左衛指揮佥事。
成祖将使晟南讨,乃擢昂都指揮同知,領雲南都司,累遷至右都督。
正統四年佩将印,讨麓川,抵金齒。
畏賊盛,遷延者久之。
參将張榮前驅至芒部敗,昂不救,引還,貶秩二級。
已,思任發入寇,擊卻之,又捕斬師宗反者。
六年,兵部尚書王骥、定西伯蔣貴将大軍讨思任發,昂主饋運。
賊破,複昂職,命督軍捕思任發,不能得。
十年,昂卒。
贈定邊伯,谥武襄。
斌始之鎮,會緬甸執思任發送京師,其子思機發來襲,斌擊卻之。
思機發複據孟養。
十三年複大發兵,使骥等讨之,而斌為後拒,督饷無乏。
卒,贈太傅,谥榮康。
子琮幼,景泰初,命昂孫璘以都督同知代鎮。
璘字廷章,素儒雅,滇人易之,既而号令肅然不可犯,天順初卒。
琮猶幼,擢璘弟錦衣副千戶瓚為都督同知,往代。
居七年,先後讨平沾祿諸寨及土官之構兵者,降思蔔發,勒還諸蠻侵地。
功多,然頗黩貨。
成化三年春,琮始之鎮,而以瓚為副總兵,移鎮金齒。
琮字廷芳,通經義,能詞章,屬夷饋贽無所受。
尋甸酋殺兄子,求為守,琮捕誅之。
廣西土官虐,所部為亂,琮請更設流官,民大便。
以次讨平馬龍、麗江、劍川、順甯、羅雄諸叛蠻,捕擒橋甸、南窩反者。
卒,贈太師,谥武僖。
無子,以瓚孫昆嗣。
昆字元中,初襲錦衣指揮佥事。
琮撫為子,朝議以昆西平侯裔孫當嗣侯,而守臣争之,謂滇人知黔國公不知西平侯也,侯之恐為所輕。
孝宗以為然,令嗣公,佩印如故。
弘治十二年平龜山、竹箐諸蠻,又平普安賊,再益歲祿。
正德二年,師宗民阿本作亂,與都禦史吳文度督兵分三道進。
一出師宗,一出羅雄,一出彌勒,而别遣一軍伏盤江,截賊巢,遂大破之。
七年,安南長官司那代争襲,殺土官,複與都禦史顧源讨擒之,再加太子太傅。
昆初喜文學,自矜厲,其後通賂權近,所請無不得。
浸驕,淩三司,使從角門入。
諸言官論劾者,辄得罪去。
卒,贈太師,谥莊襄。
子紹勳嗣。
尋甸土舍安铨叛,都禦史傅習讨之,敗績。
武定土舍鳳朝文亦叛,與铨連兵攻雲南,大擾。
世宗遣尚書伍文定将大軍征之。
未至,而紹勳督所部先進,告土官子弟當襲者,先予冠帶,破賊後當為請。
衆多奮戰,賊大敗。
朝文絕普渡河走,追斬之東川。
铨還尋甸,列砦數十,官軍攻破之,擒铨于芒部。
先後擒賊黨千餘人,俘斬無算。
時嘉靖七年也。
捷聞,加太子太傅,益歲祿。
而是時老撾、木邦、孟養、緬甸、孟密相仇殺,師宗、納樓、思陀、八寨皆亂,久不解。
紹勳使使者遍曆諸蠻,諷以武定、尋甸事,皆懾伏,願還侵地,而木邦、孟養俱貢方物謝罪。
南中悉定。
紹勳有勇略,用兵辄勝。
卒,贈太師,谥敏靖。
子朝輔嗣。
都禦史劉渠索賂,朝輔與之,因上章言:“臣家世守茲土,上下相承。
今有司紛更典制,關臣職守,率不與聞,接見不循故例。
臣疏遠孤危,動作掣肘,無以彈壓蠻方。
乞申敕諸臣,悉如其舊。
”诏許之。
給事中萬虞恺劾朝輔,并論渠。
诏罷渠而令朝輔治事如故。
卒,贈太保,谥恭僖。
二子融、鞏皆幼。
诏視琮、璘故事,令融嗣公,給半祿,而授朝輔弟朝弼都督佥事,佩印代鎮。
居三年,融卒,鞏當嗣,朝弼心害之,于是朝弼嫡母李請護鞏居京師,待其長而還鎮。
報可。
鞏未至京卒,朝弼遂得嗣。
嘉靖三十年,元江土舍那鑒叛。
诏朝弼與都禦史石簡讨之,分五軍薄其城。
城垂拔,以瘴發引還。
诏罷簡,将再出師。
鑒懼仰藥死,乃已。
四十四年讨擒叛蠻阿方李向陽。
隆慶初,平武定叛酋鳳繼祖,破賊巢三十餘。
朝弼素驕,事母嫂不如禮,奪兄田宅,匿罪人蔣旭等,用調兵火符遣人诇京師。
乃罷朝弼,以其子昌祚嗣,給半祿。
朝弼怏怏,益放縱。
葬母至南京,都禦史請留之。
诏許還滇,毋得預滇事。
朝弼恚,欲殺昌祚。
撫按交章言狀,并發其殺人通番諸不法事,逮系诏獄論死。
援功,锢之南京,卒。
昌祚初以都督佥事總兵官鎮守,久之嗣公爵。
萬曆元年,姚安蠻羅思等叛,殺郡守。
昌祚與都禦史鄒應龍發土、漢兵讨之,破向甯、鲊摩等十餘寨,犁其巢,盡得思等。
十一年,隴川賊嶽鳳叛附緬甸,挾其兵侵旁近土司。
昌祚壁洱海,督裨将鄧子龍、劉綎等斬木邦叛酋罕虔,以暑瘴退師。
明年複攻罕虔故巢,三道并入,擒其酋罕招等,又破緬兵于猛臉。
嶽鳳降。
論功加太子太保,悉食故祿。
複以次平羅雄諸叛蠻,再賜銀币。
緬兵攻猛廣,昌祚會師壁永昌,緬人遁,追擊至那莫江,瘴作而還。
二十一年,緬人複入寇,昌祚逐之。
連戰俱捷,遂傅于緬,會群蠻内亂乃還。
沐氏在滇久,威權日盛,尊重拟親王。
昌祚出,佥事楊寅秋不避道,昌祚笞其輿人。
寅秋訴于朝,下诏切責。
已,以病,命子叡代鎮。
武定土酋阿克叛,攻會城,脅府印去。
叡被逮下獄,昌祚複理鎮事。
卒,孫啟元嗣。
卒,子天波嗣。
十餘年而土司沙定洲作亂,天波奔永昌。
亂定,複歸于滇。
永明王由榔入滇,天波任職如故。
已,從奔緬甸。
緬人欲劫之,不屈死。
初,沙定洲之亂,天波母陳氏、妻焦氏自焚死。
後天波奔緬,妾夏氏不及從,自缢死。
逾數十日收葬,支體不壞,人以為節義所感焉。
贊曰:明興諸将,以六王為稱首。
非獨功茂,亦由其忠誠有以契主知焉。
親莫如岐陽,舊莫如東瓯,而甯河、黔甯皆以英年膺腹心之寄。
汗馬宣勞,純勤不二,旂常炳耀,洵無愧矣。
岐陽敦詩說禮,以儒雅見重,東瓯乞身歸第,以明哲自全,皆卓然非人所能及。
獨黔甯威震遐荒,剖符弈世,勳名與明相始終。
而甯河盡瘁馳驅,功高齡促,後嗣亦少所表見。
論者謂諸王之遺澤,隆替有殊,然而中山有增壽,與岐陽之有景隆,追溯先烈,不無遺憾。
榮遇之弗齊,亦安見其有幸有不幸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