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六十七 兵三
關燈
小
中
大
江千餘裡,上江列營五,兵備臣三;下江列營五,兵備臣二。
宜委以簡閱訓練,即以精否為兵備殿最。
”部議以為然。
故事,南北總哨官五日一會哨于适中地,将領官亦月兩至江上會哨。
其後多不行。
崇祯中,複以勳臣任操江,偷惰成習,會哨巡徼皆虛名,非有實矣。
衛所之外,郡縣有民壯,邊郡有土兵。
太祖定江東,循元制,立管領民兵萬戶府。
後從山西行都司言,聽邊民自備軍械,團結防邊。
閩、浙苦倭,指揮方謙請籍民丁多者為軍。
尋以為患鄉裡,诏閩、浙互徙。
時已用民兵,然非召募也。
正統二年,始募所在軍餘、民壯願自效者,陝西得四千二百人。
人給布二匹,月糧四鬥。
景泰初,遣使分募直隸、山東、山西、河南民壯,撥山西義勇守大同,而紫荊、倒馬二關,亦用民兵防守,事平免歸。
成化二年,以邊警,複二關民兵。
敕禦史往延安、慶陽選精壯編伍,得五千餘人,号曰土兵。
以延綏巡撫盧祥言邊民骁果,可練為兵,使護田裡妻子,故有是命。
弘治七年,立佥民壯法。
州、縣七八百裡以上,裡佥二人,五百裡三,三百裡四,百裡以上五。
有司訓練,遇警調發,給以行糧,而禁役占放買之弊。
富民不願,則上直于官,官自為募。
或稱機兵,在巡檢司者稱弓兵。
後以越境防冬非計,大同巡撫劉宇請免其班操,征銀糧輸大同,而以威遠屯丁、舍、餘補役。
給事中熊偉亦請編應募民于附近衛所。
并從之。
十四年,以西北諸邊所募士兵,多不足五千,遣使赍銀二十萬及太仆寺馬價銀四萬往募。
指揮千百戶以募兵多寡為差,得遷級,失官者得複職,即令統所募兵。
既而兵部議覆侍郎李孟旸請實軍伍疏,謂:“天下衛所官軍原額二百七十餘萬,歲久逃故,嘗選民壯三十餘萬,又核衛所舍人、餘丁八十八萬,西北諸邊召募士兵無慮數萬。
請如孟旸奏,察有司不操練民壯、私役雜差者,如役占軍人罪。
”報可。
正德中,流賊擾山東,巡撫張鳳選民兵,令自買馬團操,民不勝其擾。
兵部侍郎楊潭以為言。
都禦史甯杲所募多無賴子,為禦史張璇所劾。
嘉靖二十二年增州縣民壯額,大者千人,次六七百,小者五百。
二十九年,京師新被寇,議募民兵,以二萬為率。
歲四月終,赴近京防禦。
後五年,兵部尚書楊博請汰老弱,存精銳,在外者發各道為民兵,在京者隸之巡捕參将,逃者不補。
帝以影占數多,耗糧無用,遣官核宜罷宜還者以聞。
隆慶中,張居正、陳以勤複請籍畿甸民兵,謂:“直隸八府人多健悍,總按戶籍,除單丁老弱者,父子三人籍一子,兄弟三人籍一弟,州與大縣可得千六百人,小縣可得千人。
中分之為正兵、奇兵,登名尺籍,隸撫臣操練,歲無過三月,月無過三次,練畢即令歸農,複其身。
歲操外,不得别遣。
”命所司議行。
然自嘉靖後,山東、河南民兵戍薊門者,率征銀以充召募。
至萬曆初,山東征銀至五萬六千兩,貧民大困。
治河之役,給事中張貞觀請益募士兵,捍淮、揚、徐、邳。
畿南盜起,給事中耿随龍請複民壯舊制,專捕賊盜。
播州之亂,工部侍郎趙可懷請練土著,兵部因言:“天下之無兵者,不獨蜀也。
各省官軍、民壯,皆宜罷老稚,易以健卒。
軍操屬印官、操官,民操屬正官、捕官,郡守、監司不得牽制。
立營分伍,以憑調發。
”先後皆議行。
末年,募兵措饷益急。
南京職方郎中鄒維琏陳調募之害。
山西參政徐九翰尤極言民兵不可調。
崇祯時,中原盜急,兵部尚書楊嗣昌議令責州縣訓練土著為兵。
工部侍郎張慎言言其不便者數事,而禦史米壽圖又言其害有十,謂不若簡練民兵,增民壯快手,備禦地方為便。
後嗣昌死,練兵亦不行。
鄉兵者,随其風土所長應募,調佐軍旅緩急。
其隸軍籍者曰浙兵,義烏為最,處次之,台、甯又次之,善狼筅,間以叉槊。
戚繼光制鴛鴦陣以破倭,及守薊門,最有名。
曰川兵、曰遼兵,崇祯時,多調之剿流賊。
其不隸軍籍者,所在多有。
河南嵩縣曰毛葫蘆,習短兵,長于走山。
而嵩及盧氏、靈寶、永甯并多礦兵,曰角腦,又曰打手。
山東有長竿手。
徐州有箭手。
井陉有螞螂手,善運石,遠可及百步。
閩漳、泉習镖牌,水戰為最。
泉州永春人善技擊。
正統間,郭榮六者,破沙尤賊有功。
商竈鹽丁以私販為業,多勁果。
成化初,河東鹽徒千百輩,自備火砲、強弩、車仗,雜官軍逐寇。
而松江曹泾鹽徒,嘉靖中逐倭至島上,焚其舟。
後倭見民家有鹾囊,辄搖手相戒。
粵東雜蠻蜑,習長牌、斫刀,而新會、東莞之産強半。
延綏、固原多邊外土著,善騎射,英宗命簡練以備秋防。
大滕峽之役,韓雍用之,以摧瑤、僮之用牌刀者。
莊浪魯家軍,舊隸随駕中,洪熙初,令土指揮領之。
萬曆間,部臣稱其骁健,為敵所畏,宜鼓舞以儲邊用。
西甯馬戶八百,嘗自備騎械赴敵,後以款貢裁之。
萬曆十九年,經略鄭雒請複其故。
又僧兵,有少林、伏牛、五台。
倭亂,少林僧應募者四十餘人,戰亦多勝。
西南邊服有各土司兵。
湖南永順、保靖二宣慰所部,廣西東蘭、那地、南丹、歸順諸狼兵,四川酉陽、石砫秦氏、冉氏諸司,宣力最多。
末年,邊事急,有司專以調三省土司為長策,其利害亦恒相半雲。
宜委以簡閱訓練,即以精否為兵備殿最。
”部議以為然。
故事,南北總哨官五日一會哨于适中地,将領官亦月兩至江上會哨。
其後多不行。
崇祯中,複以勳臣任操江,偷惰成習,會哨巡徼皆虛名,非有實矣。
衛所之外,郡縣有民壯,邊郡有土兵。
太祖定江東,循元制,立管領民兵萬戶府。
後從山西行都司言,聽邊民自備軍械,團結防邊。
閩、浙苦倭,指揮方謙請籍民丁多者為軍。
尋以為患鄉裡,诏閩、浙互徙。
時已用民兵,然非召募也。
正統二年,始募所在軍餘、民壯願自效者,陝西得四千二百人。
人給布二匹,月糧四鬥。
景泰初,遣使分募直隸、山東、山西、河南民壯,撥山西義勇守大同,而紫荊、倒馬二關,亦用民兵防守,事平免歸。
成化二年,以邊警,複二關民兵。
敕禦史往延安、慶陽選精壯編伍,得五千餘人,号曰土兵。
以延綏巡撫盧祥言邊民骁果,可練為兵,使護田裡妻子,故有是命。
弘治七年,立佥民壯法。
州、縣七八百裡以上,裡佥二人,五百裡三,三百裡四,百裡以上五。
有司訓練,遇警調發,給以行糧,而禁役占放買之弊。
富民不願,則上直于官,官自為募。
或稱機兵,在巡檢司者稱弓兵。
後以越境防冬非計,大同巡撫劉宇請免其班操,征銀糧輸大同,而以威遠屯丁、舍、餘補役。
給事中熊偉亦請編應募民于附近衛所。
并從之。
十四年,以西北諸邊所募士兵,多不足五千,遣使赍銀二十萬及太仆寺馬價銀四萬往募。
指揮千百戶以募兵多寡為差,得遷級,失官者得複職,即令統所募兵。
既而兵部議覆侍郎李孟旸請實軍伍疏,謂:“天下衛所官軍原額二百七十餘萬,歲久逃故,嘗選民壯三十餘萬,又核衛所舍人、餘丁八十八萬,西北諸邊召募士兵無慮數萬。
請如孟旸奏,察有司不操練民壯、私役雜差者,如役占軍人罪。
”報可。
正德中,流賊擾山東,巡撫張鳳選民兵,令自買馬團操,民不勝其擾。
兵部侍郎楊潭以為言。
都禦史甯杲所募多無賴子,為禦史張璇所劾。
嘉靖二十二年增州縣民壯額,大者千人,次六七百,小者五百。
二十九年,京師新被寇,議募民兵,以二萬為率。
歲四月終,赴近京防禦。
後五年,兵部尚書楊博請汰老弱,存精銳,在外者發各道為民兵,在京者隸之巡捕參将,逃者不補。
帝以影占數多,耗糧無用,遣官核宜罷宜還者以聞。
隆慶中,張居正、陳以勤複請籍畿甸民兵,謂:“直隸八府人多健悍,總按戶籍,除單丁老弱者,父子三人籍一子,兄弟三人籍一弟,州與大縣可得千六百人,小縣可得千人。
中分之為正兵、奇兵,登名尺籍,隸撫臣操練,歲無過三月,月無過三次,練畢即令歸農,複其身。
歲操外,不得别遣。
”命所司議行。
然自嘉靖後,山東、河南民兵戍薊門者,率征銀以充召募。
至萬曆初,山東征銀至五萬六千兩,貧民大困。
治河之役,給事中張貞觀請益募士兵,捍淮、揚、徐、邳。
畿南盜起,給事中耿随龍請複民壯舊制,專捕賊盜。
播州之亂,工部侍郎趙可懷請練土著,兵部因言:“天下之無兵者,不獨蜀也。
各省官軍、民壯,皆宜罷老稚,易以健卒。
軍操屬印官、操官,民操屬正官、捕官,郡守、監司不得牽制。
立營分伍,以憑調發。
”先後皆議行。
末年,募兵措饷益急。
南京職方郎中鄒維琏陳調募之害。
山西參政徐九翰尤極言民兵不可調。
崇祯時,中原盜急,兵部尚書楊嗣昌議令責州縣訓練土著為兵。
工部侍郎張慎言言其不便者數事,而禦史米壽圖又言其害有十,謂不若簡練民兵,增民壯快手,備禦地方為便。
後嗣昌死,練兵亦不行。
鄉兵者,随其風土所長應募,調佐軍旅緩急。
其隸軍籍者曰浙兵,義烏為最,處次之,台、甯又次之,善狼筅,間以叉槊。
戚繼光制鴛鴦陣以破倭,及守薊門,最有名。
曰川兵、曰遼兵,崇祯時,多調之剿流賊。
其不隸軍籍者,所在多有。
河南嵩縣曰毛葫蘆,習短兵,長于走山。
而嵩及盧氏、靈寶、永甯并多礦兵,曰角腦,又曰打手。
山東有長竿手。
徐州有箭手。
井陉有螞螂手,善運石,遠可及百步。
閩漳、泉習镖牌,水戰為最。
泉州永春人善技擊。
正統間,郭榮六者,破沙尤賊有功。
商竈鹽丁以私販為業,多勁果。
成化初,河東鹽徒千百輩,自備火砲、強弩、車仗,雜官軍逐寇。
而松江曹泾鹽徒,嘉靖中逐倭至島上,焚其舟。
後倭見民家有鹾囊,辄搖手相戒。
粵東雜蠻蜑,習長牌、斫刀,而新會、東莞之産強半。
延綏、固原多邊外土著,善騎射,英宗命簡練以備秋防。
大滕峽之役,韓雍用之,以摧瑤、僮之用牌刀者。
莊浪魯家軍,舊隸随駕中,洪熙初,令土指揮領之。
萬曆間,部臣稱其骁健,為敵所畏,宜鼓舞以儲邊用。
西甯馬戶八百,嘗自備騎械赴敵,後以款貢裁之。
萬曆十九年,經略鄭雒請複其故。
又僧兵,有少林、伏牛、五台。
倭亂,少林僧應募者四十餘人,戰亦多勝。
西南邊服有各土司兵。
湖南永順、保靖二宣慰所部,廣西東蘭、那地、南丹、歸順諸狼兵,四川酉陽、石砫秦氏、冉氏諸司,宣力最多。
末年,邊事急,有司專以調三省土司為長策,其利害亦恒相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