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六十七 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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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千餘裡,上江列營五,兵備臣三;下江列營五,兵備臣二。

    宜委以簡閱訓練,即以精否為兵備殿最。

    ”部議以為然。

    故事,南北總哨官五日一會哨于适中地,将領官亦月兩至江上會哨。

    其後多不行。

    崇祯中,複以勳臣任操江,偷惰成習,會哨巡徼皆虛名,非有實矣。

      衛所之外,郡縣有民壯,邊郡有土兵。

     太祖定江東,循元制,立管領民兵萬戶府。

    後從山西行都司言,聽邊民自備軍械,團結防邊。

    閩、浙苦倭,指揮方謙請籍民丁多者為軍。

    尋以為患鄉裡,诏閩、浙互徙。

    時已用民兵,然非召募也。

    正統二年,始募所在軍餘、民壯願自效者,陝西得四千二百人。

    人給布二匹,月糧四鬥。

    景泰初,遣使分募直隸、山東、山西、河南民壯,撥山西義勇守大同,而紫荊、倒馬二關,亦用民兵防守,事平免歸。

     成化二年,以邊警,複二關民兵。

    敕禦史往延安、慶陽選精壯編伍,得五千餘人,号曰土兵。

    以延綏巡撫盧祥言邊民骁果,可練為兵,使護田裡妻子,故有是命。

     弘治七年,立佥民壯法。

    州、縣七八百裡以上,裡佥二人,五百裡三,三百裡四,百裡以上五。

    有司訓練,遇警調發,給以行糧,而禁役占放買之弊。

    富民不願,則上直于官,官自為募。

    或稱機兵,在巡檢司者稱弓兵。

    後以越境防冬非計,大同巡撫劉宇請免其班操,征銀糧輸大同,而以威遠屯丁、舍、餘補役。

    給事中熊偉亦請編應募民于附近衛所。

    并從之。

    十四年,以西北諸邊所募士兵,多不足五千,遣使赍銀二十萬及太仆寺馬價銀四萬往募。

    指揮千百戶以募兵多寡為差,得遷級,失官者得複職,即令統所募兵。

    既而兵部議覆侍郎李孟旸請實軍伍疏,謂:“天下衛所官軍原額二百七十餘萬,歲久逃故,嘗選民壯三十餘萬,又核衛所舍人、餘丁八十八萬,西北諸邊召募士兵無慮數萬。

    請如孟旸奏,察有司不操練民壯、私役雜差者,如役占軍人罪。

    ”報可。

    正德中,流賊擾山東,巡撫張鳳選民兵,令自買馬團操,民不勝其擾。

    兵部侍郎楊潭以為言。

    都禦史甯杲所募多無賴子,為禦史張璇所劾。

     嘉靖二十二年增州縣民壯額,大者千人,次六七百,小者五百。

    二十九年,京師新被寇,議募民兵,以二萬為率。

    歲四月終,赴近京防禦。

    後五年,兵部尚書楊博請汰老弱,存精銳,在外者發各道為民兵,在京者隸之巡捕參将,逃者不補。

    帝以影占數多,耗糧無用,遣官核宜罷宜還者以聞。

    隆慶中,張居正、陳以勤複請籍畿甸民兵,謂:“直隸八府人多健悍,總按戶籍,除單丁老弱者,父子三人籍一子,兄弟三人籍一弟,州與大縣可得千六百人,小縣可得千人。

    中分之為正兵、奇兵,登名尺籍,隸撫臣操練,歲無過三月,月無過三次,練畢即令歸農,複其身。

    歲操外,不得别遣。

    ”命所司議行。

    然自嘉靖後,山東、河南民兵戍薊門者,率征銀以充召募。

    至萬曆初,山東征銀至五萬六千兩,貧民大困。

     治河之役,給事中張貞觀請益募士兵,捍淮、揚、徐、邳。

    畿南盜起,給事中耿随龍請複民壯舊制,專捕賊盜。

    播州之亂,工部侍郎趙可懷請練土著,兵部因言:“天下之無兵者,不獨蜀也。

    各省官軍、民壯,皆宜罷老稚,易以健卒。

    軍操屬印官、操官,民操屬正官、捕官,郡守、監司不得牽制。

    立營分伍,以憑調發。

    ”先後皆議行。

     末年,募兵措饷益急。

    南京職方郎中鄒維琏陳調募之害。

    山西參政徐九翰尤極言民兵不可調。

    崇祯時,中原盜急,兵部尚書楊嗣昌議令責州縣訓練土著為兵。

    工部侍郎張慎言言其不便者數事,而禦史米壽圖又言其害有十,謂不若簡練民兵,增民壯快手,備禦地方為便。

    後嗣昌死,練兵亦不行。

     鄉兵者,随其風土所長應募,調佐軍旅緩急。

    其隸軍籍者曰浙兵,義烏為最,處次之,台、甯又次之,善狼筅,間以叉槊。

    戚繼光制鴛鴦陣以破倭,及守薊門,最有名。

    曰川兵、曰遼兵,崇祯時,多調之剿流賊。

    其不隸軍籍者,所在多有。

    河南嵩縣曰毛葫蘆,習短兵,長于走山。

    而嵩及盧氏、靈寶、永甯并多礦兵,曰角腦,又曰打手。

    山東有長竿手。

    徐州有箭手。

    井陉有螞螂手,善運石,遠可及百步。

    閩漳、泉習镖牌,水戰為最。

    泉州永春人善技擊。

    正統間,郭榮六者,破沙尤賊有功。

    商竈鹽丁以私販為業,多勁果。

    成化初,河東鹽徒千百輩,自備火砲、強弩、車仗,雜官軍逐寇。

    而松江曹泾鹽徒,嘉靖中逐倭至島上,焚其舟。

    後倭見民家有鹾囊,辄搖手相戒。

    粵東雜蠻蜑,習長牌、斫刀,而新會、東莞之産強半。

    延綏、固原多邊外土著,善騎射,英宗命簡練以備秋防。

    大滕峽之役,韓雍用之,以摧瑤、僮之用牌刀者。

    莊浪魯家軍,舊隸随駕中,洪熙初,令土指揮領之。

    萬曆間,部臣稱其骁健,為敵所畏,宜鼓舞以儲邊用。

    西甯馬戶八百,嘗自備騎械赴敵,後以款貢裁之。

    萬曆十九年,經略鄭雒請複其故。

    又僧兵,有少林、伏牛、五台。

    倭亂,少林僧應募者四十餘人,戰亦多勝。

    西南邊服有各土司兵。

    湖南永順、保靖二宣慰所部,廣西東蘭、那地、南丹、歸順諸狼兵,四川酉陽、石砫秦氏、冉氏諸司,宣力最多。

    末年,邊事急,有司專以調三省土司為長策,其利害亦恒相半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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