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六十五 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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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名天武,後改稱大漢将軍,凡千五百人。

    設千、百戶,總旗七員。

    其衆自為一軍,下直操練如制,缺至五十人方補。

    月糈二石,積勞試補千、百戶,亡者許以親子弟魁梧材勇者代,無則選民戶充之。

     永樂中,置五軍、三千營。

    增紅盔、明甲二将軍及叉刀圍子手之屬,備宿衛。

    校尉、力士佥民間丁壯無惡疾、過犯者。

    力士先隸旗手衛,後改隸錦衣及騰骧四衛,專領随駕金鼓、旗幟及守衛四門。

    校尉原隸儀銮司,司改錦衣衛,仍隸焉。

    掌擎執鹵簿儀仗,曰鑒輿,曰擎蓋,曰扇手,曰旌節,曰旗幢,曰班劍,曰斧钺,曰戈戟,曰弓矢,曰馴馬,凡十司,及駕前宣召差遣,三日一更直。

    設總旗、小旗,而領以勳戚官。

    官凡六:管大漢将軍及散騎舍人、府軍前衛帶刀官者一,管五軍營叉刀圍子手者一,管神樞營紅盔将軍者四。

    聖節、正旦、冬至及大祀、誓戒、冊封、遣祭、傳制用全直,直三千人,餘則更番,器仗衣服位列亦稍殊焉。

    凡郊祀、經筵、巡幸侍從各有定制,詳《禮志》中。

    居常,當直将軍朝夕分候午門外,夜則司更,共百人。

    而五軍叉刀官軍,悉于皇城直宿。

    掌侍衛官輸直,日一員。

    惟掌錦衣衛将軍及叉刀手者,每日侍。

    尤嚴收捕之令,及諸脫更離直者。

    共計錦衣衛大漢将軍一千五百七人,府軍前衛帶刀官四十,神樞營紅盔将軍二千五百,把總指揮十六,明甲将軍五百二,把總指揮二,大漢将軍八,五軍營叉刀圍子手三千,把總指揮八,勳衛散騎舍人無定員,旗手等衛帶刀官一百八十,此侍衛親軍大較也。

      正統後,妃、主、公、侯、中貴子弟授官者,多寄祿錦衣中。

    正德時,奏帶傳升冒銜者,又不下數百人。

    武宗好養勇士,嘗以千、把總四十七人,注錦衣衛帶俸舍、餘千一百人充禦馬監家将勇士,食糧騎操。

    又令大漢将軍試百戶,五年實授,著為令。

    幸窦開而恩澤濫,宿衛稍輕矣。

    至萬曆間,衛士多占役、買閑,其弊亦與三大營等。

    雖定離直者奪月糈之例,然不能革。

      太祖之設錦衣也,專司鹵簿。

    是時方用重刑,有罪者往往下錦衣衛鞫實,本衛參刑獄自此始。

    文皇入立,倚錦衣為心腹。

    所屬南北兩鎮撫司,南理本衛刑名及軍匠,而北專治诏獄。

    凡問刑、奏請皆自達,不關白衛帥。

    用法深刻,為禍甚烈,詳《刑法志》。

    又錦衣緝民間情僞,以印官奉敕領官校。

    東廠太監緝事,别領官校,亦從本衛撥給,因是恒與中官相表裡。

    皇城守衛,用二十二衛卒,不獨錦衣軍,而門禁亦上直中事。

    京城巡捕有專官,然每令錦衣官協同。

    地親權要,遂終明之世雲。

    初,太祖取婺州,選富民子弟充宿衛,曰禦中軍。

    已,置帳前總制親兵都指揮使。

    後複省,置都鎮撫司,隸都督府,總牙兵巡徼。

    而金吾前後、羽林左右、虎贲左右、府軍左右前後十衛,以時番上,号親軍。

    有請,得自行部,不關都督府。

    及定天下,改都鎮撫司為留守,設左右前後中五衛,關領内府銅符,日遣二人點閱,夜亦如之,所謂皇城守衛官軍也。

     二十七年,申定皇城門禁約。

    凡朝參,門始啟,直日都督、将軍及帶刀、指揮、千百戶、鎮撫、舍人入後,百官始以次入。

    上直軍三日一更番,内臣出入必合符嚴索,以金币出者驗視勘合,以兵器雜藥入門者擒治,失察者重罪之。

    民有事陳奏,不許固遏。

    帝念衛士勞苦,令家有婚喪、疾病、産子諸不得已事,得自言情,家無餘丁,父母俱病者,許假侍養,愈乃複。

     先是,新宮成,诏中書省曰:“軍士戰鬥傷殘,難備行伍,可于宮牆外造舍以居之,晝則治生,夜則巡警。

    ”其後,定十二衛随駕軍上直者,人給錢三百。

    二十八年,複于四門置舍,使恩軍為衛士執爨。

    恩軍者,得罪免死及諸降卒也。

     永樂中,定制,諸衛各有分地。

    自午門達承天門左右,逮長安左右門,至皇城東西,屬旗手、濟陽、濟川、府軍及虎贲右、金吾前、燕山前、羽林前八衛。

    東華門左右至東安門左右,屬金吾、羽林、府軍、燕山四左衛。

    西華門左右至西安門左右,屬四右衛。

    玄武門左右至北安門左右,屬金吾、府軍後及通州、大興四衛。

    衛有銅符,頒自太祖。

    曰承,曰東,曰西,曰北,各以其門名也。

    巡者左半,守者右半。

    守官遇巡官至,合契而從事。

    各門守衛官,夜各領銅令申字牌巡警,自一至十六。

    内皇城衛舍四十,外皇城衛舍七十二,俱設銅鐸,次第循環。

    内皇城左右坐更将軍百,每更二十人,四門走更官八,交互往來,钤印于籍以為驗。

    都督及帶刀、千百戶日各一人,領申字牌直宿,及點各門軍士。

    後更定都督府,改命侯、伯佥書焉。

     洪熙初,更造衛士懸牌。

    時親軍缺伍,衛士不獲代。

    帝命選他衛軍守端、直諸門,尚書李慶謂不可。

    帝曰:“人主在布德以屬人心,苟心相屬,雖非親幸,何患焉。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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