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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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守、分守内外官競尚貢獻,各遣使屬邊衛搜方物,名曰采辦,實扣軍士月糧馬價,或巧取番人犬馬奇珍。
且設膳乳諸房,佥廚役造酥油諸物。
比及起運,沿途騷擾,乞悉罷之。
”報可,然其後靡費漸多。
至武宗任劉瑾,漁利無厭。
鎮守中官率貢銀萬計,皇店諸名不一,歲辦多非土産。
諸布政使來朝,各陳進貢之害,皆不省。
世宗初,内府供應減正德什九。
中年以後,營建齋醮,采木采香,采珠玉寶石,吏民奔命不暇,用黃白蠟至三十馀萬斤。
又有召買,有折色,視正數三倍。
沈香、降香、海漆諸香至十馀萬斤。
又分道購龍涎香,十馀年未獲,使者因請海舶入澳,久乃得之。
方澤、朝日壇,爵用紅黃玉,求不得,購之陝西邊境,遣使覓於阿丹,去土魯番西南二千裡。
太倉之銀,頗取入承運庫,辦金寶珍珠。
於是貓兒睛、祖母碌、石綠、撤孛尼石、紅剌石、北河洗石、金剛鑽、硃藍石、紫英石、甘黃玉,無所不購。
穆宗承之,購珠寶益急。
給事中李己、陳吾德疏谏。
己下獄,吾德削籍。
自是供億浸多矣。
神宗初,内承運庫太監崔敏請買金珠。
張居正封還敏疏,事遂寝。
久之,帝日黩貨,開采之議大興,費以钜萬計,珠寶價增舊二十倍。
戶部尚書陳蕖言庫藏已竭,宜加撙節。
中旨切責。
而順天府尹以大珠鴉青購買不如旨,镌級。
至於末年,内使雜出,采造益繁。
内府告匮,至移濟邊銀以供之。
熹宗一聽中官,采造尤夥。
莊烈帝立,始務厘剔節省,而庫藏已耗竭矣。
永樂中,後軍都督府供柴炭,役宣府十七衛所軍士采之邊關。
宣宗初,以邊木以扼敵騎,且邊軍不宜他役,诏免其采伐,令歲納銀二萬馀兩,後府召商買納。
四年置易州山廠,命工部侍郎督之,佥北直、山東、山西民夫轉運,而後府輸銀召商如故。
初,歲用薪止二千萬馀斤。
弘治中,增至四千萬馀斤。
轉運既艱,北直、山東、山西乃悉輸銀以召商。
正德中,用薪益多,增直三萬馀兩。
凡收受柴炭,加耗十之三,中官辄私加數倍。
逋負日積,至以三年正供補一年之耗。
尚書李鐩議,令正耗相準,而主收者複私加,乃以四萬斤為萬斤,又有輸納浮費,民弗能堪。
世宗登極,乃酌減之。
隆慶六年,後府采納艱苦,改屬兵部武庫司。
萬曆中,歲計柴價銀三十萬兩,中官得自徵比諸商,酷刑悉索,而人以惜薪司為陷阱雲。
采木之役,自成祖繕治北京宮殿始。
永樂四年遣尚書宋禮如四川,侍郎古樸如江西,師逵、金純如湖廣,副都禦史劉觀如浙江,佥都禦史史仲成如山西。
禮言有數大木,一夕自浮大谷達於江。
天子以為神,名其山曰神木山,遣官祠祭。
十年複命禮采木四川。
仁宗立,已其役。
宣德元年修南京天地山川壇殿宇,複命侍郎黃宗載、吳廷用采木湖廣。
未幾,因旱災已之。
尋複采大木湖廣,而谕工部酌省,未幾複罷。
其他處亦時采時罷。
弘治時,發内帑修清甯宮,停四川采木。
正德時,采木湖廣、川、貴,命侍郎劉丙督運。
太監劉養劾其不中梁棟,責丙陳狀,工部尚書李鐩奪俸。
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戶所及衛卒。
二十年,宗廟災,遣工部侍郎潘鑒、副都禦史戴金於湖廣、四川采辦大木。
二十六年複遣工部侍郎劉伯躍采於川、湖、貴州,湖廣一省費至三百三十九萬馀兩。
又遣官核諸處遣留大木。
郡縣有司,以遲誤大工逮治褫黜非一,并河州縣尤苦之。
萬曆中,三殿工興,采楠杉諸木於湖廣、四川、貴州,費銀九百三十馀萬兩,徵諸民間,較嘉靖年費更倍。
而采鷹平條橋諸木於南直、浙江者,商人逋直至二十五萬。
科臣劾督運官遲延侵冒,不報。
虛糜乾沒,公私交困焉。
廣東珠池,率數十年一采。
宣宗時,有請令中官采東莞珠池者,系之獄。
英宗始使中官監守,天順間嘗一采之。
至弘治十二年,歲久珠老,得最多,費銀萬馀,獲珠二萬八千兩,遂罷監守中官。
正德九年又采,嘉靖五年又采,珠小而嫩,亦甚少。
八年複诏采,兩廣巡撫林富言:“五年采珠之役,死者五十馀人,而得珠僅八十兩,天下謂以人易珠。
恐今日雖以人易珠,亦不可得。
”給事中王希文言:“雷、廉珠池,祖宗設官監守,不過防民争奪。
正德間,逆豎用事,傳奉采取,流毒海濱。
陛下禦極,革珠池少監,未久旋複。
驅無辜之民,蹈不測之險,以求不可必得之物,而責以難足之數,非聖政所宜有。
”皆不聽。
隆慶六年诏雲南進寶石二萬塊,廣東采珠八千兩。
神宗立,停罷。
既而以太後進奉,諸王、皇子、公主冊立、分封、婚禮,令歲辦金珠寶石。
複遣中官李敬、李鳳廣東采珠五千一百馀兩。
給事中包見捷力谏,不納。
至三十二年始停采。
四十一年,以指揮倪英言,複開。
明制,兩京織染,内外皆置局。
内局以應上供,外局以備公用。
南京有神帛堂、供應機房,蘇、杭等府亦各有織染局,歲造有定數。
洪武時,置四川、山西諸行省,浙江紹興織染局。
又置藍靛所於儀直、六合,種青藍以供染事。
未幾悉罷。
又罷天下有司歲織緞匹。
有賞赉,給以絹帛,於後湖置局織造。
永樂中,複設歙縣織染局。
令陝西織造駝毼。
正統時,置泉州織造局。
天順四年遣中官往蘇、松、杭、嘉、湖五府,於常額外,增造彩緞七千匹。
工部侍郎翁世資請減之,下錦衣獄,谪衡州知府。
增造坐派於此始。
孝宗初立,停免蘇、杭、嘉、湖、應天織造。
其後複設,乃給中官鹽引,鬻於淮以供費。
正德元年,尚衣監言:“内庫所貯諸色纻絲、紗羅、織金、閃色,蟒龍、鬥牛、飛魚、麒麟、獅子通袖、膝襕,并胸背鬥牛、飛仙、天鹿,俱天順間所織,欽賞已盡。
乞令應天、蘇、杭諸府依式織造。
”帝可之。
乃造萬七千馀匹。
蓋成、弘時,頒賜甚謹。
自劉瑾用事,幸珰陳乞漸廣,有未束發而僭冒章服者,濫賞日增。
中官乞鹽引、關鈔無已,監督織造,威劫官吏。
至世宗時,其禍未訖。
即位未幾,即令中官監織於南京、蘇、杭、陝西。
穆宗登極,诏撤中官
且設膳乳諸房,佥廚役造酥油諸物。
比及起運,沿途騷擾,乞悉罷之。
”報可,然其後靡費漸多。
至武宗任劉瑾,漁利無厭。
鎮守中官率貢銀萬計,皇店諸名不一,歲辦多非土産。
諸布政使來朝,各陳進貢之害,皆不省。
世宗初,内府供應減正德什九。
中年以後,營建齋醮,采木采香,采珠玉寶石,吏民奔命不暇,用黃白蠟至三十馀萬斤。
又有召買,有折色,視正數三倍。
沈香、降香、海漆諸香至十馀萬斤。
又分道購龍涎香,十馀年未獲,使者因請海舶入澳,久乃得之。
方澤、朝日壇,爵用紅黃玉,求不得,購之陝西邊境,遣使覓於阿丹,去土魯番西南二千裡。
太倉之銀,頗取入承運庫,辦金寶珍珠。
於是貓兒睛、祖母碌、石綠、撤孛尼石、紅剌石、北河洗石、金剛鑽、硃藍石、紫英石、甘黃玉,無所不購。
穆宗承之,購珠寶益急。
給事中李己、陳吾德疏谏。
己下獄,吾德削籍。
自是供億浸多矣。
神宗初,内承運庫太監崔敏請買金珠。
張居正封還敏疏,事遂寝。
久之,帝日黩貨,開采之議大興,費以钜萬計,珠寶價增舊二十倍。
戶部尚書陳蕖言庫藏已竭,宜加撙節。
中旨切責。
而順天府尹以大珠鴉青購買不如旨,镌級。
至於末年,内使雜出,采造益繁。
内府告匮,至移濟邊銀以供之。
熹宗一聽中官,采造尤夥。
莊烈帝立,始務厘剔節省,而庫藏已耗竭矣。
永樂中,後軍都督府供柴炭,役宣府十七衛所軍士采之邊關。
宣宗初,以邊木以扼敵騎,且邊軍不宜他役,诏免其采伐,令歲納銀二萬馀兩,後府召商買納。
四年置易州山廠,命工部侍郎督之,佥北直、山東、山西民夫轉運,而後府輸銀召商如故。
初,歲用薪止二千萬馀斤。
弘治中,增至四千萬馀斤。
轉運既艱,北直、山東、山西乃悉輸銀以召商。
正德中,用薪益多,增直三萬馀兩。
凡收受柴炭,加耗十之三,中官辄私加數倍。
逋負日積,至以三年正供補一年之耗。
尚書李鐩議,令正耗相準,而主收者複私加,乃以四萬斤為萬斤,又有輸納浮費,民弗能堪。
世宗登極,乃酌減之。
隆慶六年,後府采納艱苦,改屬兵部武庫司。
萬曆中,歲計柴價銀三十萬兩,中官得自徵比諸商,酷刑悉索,而人以惜薪司為陷阱雲。
采木之役,自成祖繕治北京宮殿始。
永樂四年遣尚書宋禮如四川,侍郎古樸如江西,師逵、金純如湖廣,副都禦史劉觀如浙江,佥都禦史史仲成如山西。
禮言有數大木,一夕自浮大谷達於江。
天子以為神,名其山曰神木山,遣官祠祭。
十年複命禮采木四川。
仁宗立,已其役。
宣德元年修南京天地山川壇殿宇,複命侍郎黃宗載、吳廷用采木湖廣。
未幾,因旱災已之。
尋複采大木湖廣,而谕工部酌省,未幾複罷。
其他處亦時采時罷。
弘治時,發内帑修清甯宮,停四川采木。
正德時,采木湖廣、川、貴,命侍郎劉丙督運。
太監劉養劾其不中梁棟,責丙陳狀,工部尚書李鐩奪俸。
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戶所及衛卒。
二十年,宗廟災,遣工部侍郎潘鑒、副都禦史戴金於湖廣、四川采辦大木。
二十六年複遣工部侍郎劉伯躍采於川、湖、貴州,湖廣一省費至三百三十九萬馀兩。
又遣官核諸處遣留大木。
郡縣有司,以遲誤大工逮治褫黜非一,并河州縣尤苦之。
萬曆中,三殿工興,采楠杉諸木於湖廣、四川、貴州,費銀九百三十馀萬兩,徵諸民間,較嘉靖年費更倍。
而采鷹平條橋諸木於南直、浙江者,商人逋直至二十五萬。
科臣劾督運官遲延侵冒,不報。
虛糜乾沒,公私交困焉。
廣東珠池,率數十年一采。
宣宗時,有請令中官采東莞珠池者,系之獄。
英宗始使中官監守,天順間嘗一采之。
至弘治十二年,歲久珠老,得最多,費銀萬馀,獲珠二萬八千兩,遂罷監守中官。
正德九年又采,嘉靖五年又采,珠小而嫩,亦甚少。
八年複诏采,兩廣巡撫林富言:“五年采珠之役,死者五十馀人,而得珠僅八十兩,天下謂以人易珠。
恐今日雖以人易珠,亦不可得。
”給事中王希文言:“雷、廉珠池,祖宗設官監守,不過防民争奪。
正德間,逆豎用事,傳奉采取,流毒海濱。
陛下禦極,革珠池少監,未久旋複。
驅無辜之民,蹈不測之險,以求不可必得之物,而責以難足之數,非聖政所宜有。
”皆不聽。
隆慶六年诏雲南進寶石二萬塊,廣東采珠八千兩。
神宗立,停罷。
既而以太後進奉,諸王、皇子、公主冊立、分封、婚禮,令歲辦金珠寶石。
複遣中官李敬、李鳳廣東采珠五千一百馀兩。
給事中包見捷力谏,不納。
至三十二年始停采。
四十一年,以指揮倪英言,複開。
明制,兩京織染,内外皆置局。
内局以應上供,外局以備公用。
南京有神帛堂、供應機房,蘇、杭等府亦各有織染局,歲造有定數。
洪武時,置四川、山西諸行省,浙江紹興織染局。
又置藍靛所於儀直、六合,種青藍以供染事。
未幾悉罷。
又罷天下有司歲織緞匹。
有賞赉,給以絹帛,於後湖置局織造。
永樂中,複設歙縣織染局。
令陝西織造駝毼。
正統時,置泉州織造局。
天順四年遣中官往蘇、松、杭、嘉、湖五府,於常額外,增造彩緞七千匹。
工部侍郎翁世資請減之,下錦衣獄,谪衡州知府。
增造坐派於此始。
孝宗初立,停免蘇、杭、嘉、湖、應天織造。
其後複設,乃給中官鹽引,鬻於淮以供費。
正德元年,尚衣監言:“内庫所貯諸色纻絲、紗羅、織金、閃色,蟒龍、鬥牛、飛魚、麒麟、獅子通袖、膝襕,并胸背鬥牛、飛仙、天鹿,俱天順間所織,欽賞已盡。
乞令應天、蘇、杭諸府依式織造。
”帝可之。
乃造萬七千馀匹。
蓋成、弘時,頒賜甚謹。
自劉瑾用事,幸珰陳乞漸廣,有未束發而僭冒章服者,濫賞日增。
中官乞鹽引、關鈔無已,監督織造,威劫官吏。
至世宗時,其禍未訖。
即位未幾,即令中官監織於南京、蘇、杭、陝西。
穆宗登極,诏撤中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