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則 尺五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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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娘住的房門後。

    ”我說:“你去取來。

    ”阿端答應說:“好吧!”當時,我低聲密問,阿端也低聲應答,杜家沒有人知道和防備。

    我命差役鄭可、鄭應等,抱阿端直進他們家,便從林氏的房門後,找出小木棍。

    杜宗城母親急忙上前去奪,但已來不及。

    我看那根木棍,果然隻有一尺五長,遂封好交給書吏。

     再驗郭阿貴屍傷,兩頰都遭掌擊,手足有四處挨棍。

    額角磕破,口、鼻、指甲裡都是泥沙,這說明她是遭毆打後投水而死的。

    叫來林氏審訊,但她無論如何不吐實情。

    我将那根一尺五寸長的木棍拿給她看,說:“證據在此,你再說謊又有什麼用呢?”林氏仍然編謊,花言巧語希望遮掩。

    我說:“兇棍起出,傷口和杖擊相符,你做的事我已全部知道;即令你嘴長三尺,也是沒有用的。

    但婢妾偷糖,有犯家法。

    你作為女主人,監督、責打、教誨,也是理所當然。

    況且傷未緻命,是她自己投水而死。

    你若直言,不加隐諱,我就為你了結,省得你受拖累,不也很好嗎?”林氏仍是支支吾吾,不實言相告。

    我說:“你以為我騙你嗎?正妻僅僅毆打婢妾,法律上并無威逼的條款。

    你一說實話,便可結案。

    ”林氏總以沒有毆打為答。

    我說:“不是你毆打,那麼此案就不能了結。

    傷痕明顯,你又賴誰?” 林氏說:“那傷痕是在水池中撞破的。

    ”我說:“你這婦人太奸滑了,屍體上那七處傷痕,豈是你三寸長舌所能全部掩蓋的? 他日郭氏親人來告命案,牽連林、杜兩家,一旦打起來,兇手手下毫無控制,真有别人打傷,你們受的牽累才大呢!” 林氏仍然不承認,因此我将案内諸人帶到縣堂複審。

    臨行對她家人說:“林氏悍妒,殺害婢妾,罪惡甚為重大。

    現在聽阿端說是因為阿貴偷糖,林氏打她,這件事情本來可以開釋。

    但林氏不肯招承,所以未能結案。

    阿端說實話,實在是你一家的恩人,我現在把她交給你等,好好看待她,并托左右鄰居監守保護。

    如有誰人敢打阿端,或者阿端偶有其它事故,我一定将你本家并左右鄰舍一同追究懲治。

    你們可要小心。

    ” 第二天是十月十六日,再在大堂進行審訊,杜宗城自己承認用扇子将阿貴擊傷兩處。

    我笑道:“扇子怎能有傷?你還是說一說那六七處拳頭、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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