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則 蜃樓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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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無知,寬大他的罪行。

    ”我說:“可以。

    ” 我傳上蕭振綱審問,他仍說假話,說陳家已退還百兩銀子,尚少二十兩銀子沒有償還,所以打架。

    我喝斥說:“你行兇毆打,剝奪人家的衣物、祭品,是盜賊無賴的行為。

    誣陷人家包攬捐銀,假造文書契約,欺騙官府,目無法紀,乃是訟師惡棍的行徑,論罪應處死刑。

    我念你的老父笃誠老實,所以才給你留下一條生路。

    你還敢欺騙我嗎?再不說實話,我就給你上刑、上夾,革除你的樂舞生,打你四十大闆,再給你帶上大枷,遊街示衆。

    ”振綱連忙叩頭服罪,請求兔于深究。

    而蕭阿位、蕭咱畝也把跟着振綱結夥成群毆打陳詢益,打掉陳的袍子帽子,撕碎衣衫等事,供認不諱。

     重又審問鄭桐。

    鄭桐知道蕭氏父子已經招認,前功盡棄,低着頭不說話。

    再三追問兩家捐納交往之事是有是無?鄭桐說:“我知罪了,其實沒有此事。

    ”我追問:“那麼文約是假造的嗎?”他回答說:“是僞造的。

    ”我說:“蕭振綱是個性情狂暴的少年,他父親蕭嘉福是個樸實憨直的老秀才,都想不出這樣的高招。

    是你一個人教唆的吧?那所謂捐納的假文書,也是你代為捏造的吧?”鄭桐說:“不敢!蕭嘉福是我受業之師,他畏罪,用這來搪塞,讓我作證。

    我不敢違抗,這是實情,并沒有别的。

    ”我說:“好啊!你的心腸也太奸險狠毒了!按照法律,本來應該向上呈文報告,革除你的武秀才身份,嚴加懲治;但我念蕭嘉福年老,已答應他免于追究,所以才從輕處罰你,以示懲戒。

    這樣可以嗎?”鄭桐叩頭說:“遵命。

    ” 于是把兇徒蕭阿位、蕭咱畝各重打三十大闆,枷号兩月示衆。

    蕭嘉福因年老免于處分。

    蕭振綱罰銀四十兩,供修義學。

     鄭綿弦罰米十石,用作囚糧。

    陳家被毀壞的衣帽,判令蕭振綱賠償,免于治罪。

    城中人都說:“這樣判決合理。

    ” 在此之前,陳詢益害怕蕭家強橫,不是縣令依法所能治服的,暗中派人連夜趕到省裡,到顧學使衙門控告。

    這時學使派人來查,我便将審案過程寫成文書上報。

    顧學使說:“蕭振綱、鄭桐兩個秀才目無法紀,捕風捉影,含沙射人,他們的這些鬼蜮伎倆實屬可惡可怕,如不加以嚴懲,考場上将弊端百出。

    生員們不敢說話,訟棍們伎倆橫生,善良之人将身受其害。

    這種狀況難道能允許嗎?蕭嘉福、鄭綿弦,各行文學校革除秀才身份;蕭振綱即蕭道,革去樂舞生身份。

    其餘照上報文書發落就可以了。

    ”學校中有人同情蕭嘉福,認為他為人樸實,受兒子連累,平素行為并無過錯和罪惡,請求縣令代為呈文上報恢複秀才身份。

    這時我已卸職,代理縣令陳公答應了這件事。

    又有人替鄭綿弦求情,陳縣令說:“這人是有名的訟棍,專門挑唆别人打官司以從中謀利。

    即使他沒有參預此事,也因為劣迹太多,應當呈文上報革除秀才身份,更何況他自投法網,怎麼可以替他呈請恢複功名呢?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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