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八 周弘正 弟弘直 弘直子确 袁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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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丞,領羽林監。

    時豫章王叔英不奉法度,逼取人馬,憲依事劾奏,叔英由是坐免黜,自是朝野皆嚴憚焉。

     憲詳練朝章,尤明聽斷,至有獄情未盡而有司具法者,即伺閑暇,常為上言之,其所申理者甚衆。

    嘗陪宴承香閣,賓退之後,高宗留憲與衛尉樊俊徙席山亭,談宴終日。

    高宗目憲而謂俊曰"袁家故為有人",其見重如此。

     五年,入為侍中。

    六年,除吳郡太守,以父任固辭不拜,改授明威将軍、南康内史。

    九年,秩滿,除散騎常侍,兼吏部尚書,尋而為真。

    憲以久居清顯,累表自求解任。

    高宗曰:"諸人在職,屢有謗書。

    卿處事已多,可謂清白,别相甄錄,且勿緻辭。

    "十三年,遷右仆射,參掌選事。

    先是憲長兄簡懿子為左仆射,至是憲為右仆射,台省内目簡懿為大仆射,憲為小仆射,朝廷榮之。

     及高宗不豫,憲與吏部尚書毛喜俱受顧命。

    始興王叔陵之肆逆也,憲指麾部分,預有力焉。

    後主被瘡病笃,執憲手曰:"我兒尚幼,後事委卿。

    "憲曰:"群情喁喁,冀聖躬康複,後事之旨,未敢奉诏。

    "以功封建安縣伯,邑四百戶,領太子中庶子,馀并如故。

    尋除侍中、信威将軍、太子詹事。

     至德元年,太子加元服,二年,行釋奠之禮,憲于是表請解職,後主不許,給扶二人,進号雲麾将軍,置佐史。

    皇太子頗不率典訓,憲手表陳谏凡十條,皆援引古今,言辭切直,太子雖外示容納,而心無悛改。

    後主欲立寵姬張貴妃子始安王為嗣,嘗從容言之,吏部尚書蔡徵順旨稱賞,憲厲色折之曰:"皇太子國家儲嗣,億兆宅心。

    卿是何人,輕言廢立!"夏,竟廢太子為吳興王。

    後主知憲有規谏之事,歎曰"袁德章實骨鲠之臣",即日诏為尚書仆射。

     祯明三年,隋軍來伐,隋将賀若弼進燒宮城北掖門,宮衛皆散走,朝士稍各引去,惟憲衛侍左右。

    後主謂憲曰:"我從來待卿不先馀人,今日見卿,可謂歲寒知松柏後凋也。

    "後主遑遽将避匿,憲正色曰:"北兵之入,必無所犯,大事如此,陛下安之。

    臣願陛下正衣冠,禦前殿,依梁武見侯景故事。

    "後主不從,因下榻馳去。

    憲從後堂景陽殿入,後主投下井中,憲拜哭而出。

     京城陷,入于隋,隋授使持節、昌州諸軍事、開府儀同三司、昌州刺史。

    開皇十四年,诏授晉王府長史。

    十八年卒,時年七十。

    贈大将軍,安城郡公,谥曰簡。

    長子承家,仕隋至秘書丞、國子司業。

     史臣曰:梁元帝稱士大夫中重汝南周弘正,信哉斯言也!觀其雅量标舉,尤善玄言,亦一代之國師矣。

    袁憲風格整峻,徇義履道。

    韓子稱為人臣委質,心無有二。

    憲弗渝終始,良可嘉焉。

     《陳書》 唐·姚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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