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回韓文公雪擁藍關

關燈
升堂議事,忽有民人劉可屈投告其母為大魚所食,代母報仇。

    愈笑曰:“殺人償命,理之固然。

    魚居湖海之中,将何來償?此事不明,安能決斷?”愈喝退其人,急令出之。

    吏人告曰:“小人此處僻近海濱,鳄魚為害。

    其魚魚首牛角,火眼龍鱗。

    腮生兩翼,身長數十餘丈。

    每于午未二時,浮遊海面,張口食人。

    遠近地方,遇其噓氣,染瘴疠氣而死。

    ”愈驚曰:“大是異事!此水妖也。

    皆因往昔贓官污吏,牧愛失德,緻使百姓受此惡毒,吾必設祭以獲之。

    ”次日,遂遣人在河岸上設香案,列牛羊祭物陳設于地。

    愈身着朝服,手執象笏,親自臨祭,令左右誦讀祭文,三奠酒畢,将所祭之物,盡棄于于水中。

    忽見海上一大魚,翻波逐浪而來,無數小魚後面相随,浮遊水上,翹首張口,似有奔騰之意。

    衆皆驚怖,愈在岸上大喝曰:“逆怪不得無禮!天曹在此。

    吾為一郡之主,澹泊自居,隻飲潮陽之水,無半毫谄曲。

    汝為水族之王,亦宜正直,方能鎮壓爾類,何如此之邪佞乎?吾本保民,汝何害民?自今以後,各分水陸,毋得相犯。

    ”言罷,愈随手以朱筆擲去,正中魚口。

    其魚含之,低首搖尾而去。

    浪息波平。

    愈與衆從人皆回衙内。

    靜軒有詩贊雲:文公正氣沖牛鬥,被貶之時志愈強。

     秦嶺狂風無怨望,藍關遇雪實恓惶。

     鳄魚退去彰公直,佛骨迎來誅表章。

     千古高風應不泯,長随明月照潮陽。

     韓愈自祭鳄魚之後,潮陽百姓賴得永保無事。

    愈治理民事,詞清訟簡,人物鹹甯。

    後至長慶四年,公卒于正寝,谥昌黎伯。

    潮人感其遺澤,為之立廟,四時享祭。

     總批:君子立朝,選用與廢斥莫不有大數存焉。

    微公之遭貶,則鳄魚之害潮陽何所底止?特借公正氣以辟除之耳。

    造物豈無自而然欤?
0.07416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