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西周春秋戰國 第一節 西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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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商忙于對東夷用兵,損耗很大,國内階級矛盾尖銳。

    周武王乘機聯合庸、蜀、羌、髳(máo矛)、微、盧、彭、濮等族或方國①,在牧野(今河南淇縣南)一戰打敗纣王。

    纣王自一焚,商朝滅亡,周作為中國曆史上的第三個王朝正式建立。

     周公東征周武王滅商以後,對商的殘餘勢力實行羁縻政策。

    封纣王之子武庚于殷②,為諸侯,利用他統治商的遺民。

    又将商的王畿地區劃分為三個部分;自殷(今河南安一陽一)以東為衛,由管叔鮮駐守;殷都以西為鄘(yōng雍,亦作庸),由蔡叔度駐守;殷都以北為邶(b&egra一vei背),由霍叔處駐守。

    三叔都是武王之弟,其任務是監督武庚和商的遺民,史稱&ldquo三監&rdquo③。

     武庚表面上臣服于周,但時刻想複辟舊國。

    周武王滅商才兩年,即因病死去。

    其子成王繼位,年齡很小,由武王之弟周公旦輔政。

    管叔、蔡叔懷疑周公篡權,便與武庚勾結,發動大規模的叛亂。

    周公率兵東征,用了三年時間才平定了這次叛亂,殺掉武庚和管叔,流放蔡叔,貶黜霍叔。

    又在洛水北岸修建雒邑(今河南洛一陽一)①,作為周的東都,以便于加強對東方的統治。

    從此以後,周對黃河下遊的控制比較牢固。

    後來,其勢力又向外擴展,其疆域西到今甘肅東部,東到海濱,南到淮水流域,北到今河北北部和遼甯西南部。

    ② 二、政治制度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西周滅商之後,基本上廢除了商朝的奴隸占有制度,将封建領主制(農奴制)推行于全國。

    國王(天子)是全國最高土地所有者,又是最高政治統治者。

    因之,《詩·小雅·北山》曰:&ldquo溥(p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rdquo這是當時最高原則,一切重要的政治、經濟制度和政策都是在這一最高原則的指導下制定或行一事。

    學術界稱這時的土地所有制為封建土地國有制。

    西周的封建領主制基本上是一種封建家長制統治。

    主要特點有三:(1)周王以家長制君臨天下,是最高統治者;(2)政治制度與宗法制度相結合;(3)對土地的占有與對人民的統治相結合。

     王位世襲制西周實行王位世襲制,此制度是與宗法制度結合在一起的。

    宗法制度是由原始社會末期的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以嫡長子繼承制為基本特點的權力分配制度。

    周王為天下的大宗,其嫡長子為宗子,是王位繼承者,稱世子;庶子為小宗,周王封其為諸侯,或留在中央為卿、大夫。

    諸侯、卿大夫或士,各為本支的大宗,其嫡長子為職祿繼承者;庶子為小宗,再分封。

    此小宗又為本支的大宗。

    如此推演無窮。

    周王被視為天之元子,受天之命以君臨人間,所以稱&ldquo天子&rdquo。

    ①這是&ldquo君權神授&rdquo觀念。

     六官制西周的中央官制,由于缺乏資料,還不很清楚。

    據《周禮》記載,周有六官,亦稱六卿。

    為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

    冢宰就是宰相,統率百官,輔佐天子。

    司徒管土地和人民,宗伯管王族事務,司馬管軍事,司寇管刑法,司空管公共工程。

    其他文獻和金文中還記有一些重要官名。

    有文官,也有武官。

    這些官員統稱為卿大夫或士,都由大小斌族充當,父死子繼。

    官員都以采邑為俸祿,采邑在王畿内②,亦世襲。

    這就是&ldquo仕者世祿&rdquo,或謂之&ldquo世卿世祿&rdquo制。

    此制也是與宗法制度相結合的。

     周王室有三支軍隊:一為虎贲,是王室的禁衛軍;二為周六師,是國家主力軍,由周人組成,駐在京師豐鎬一帶,稱西六師;三為殷八師,由商遺民組成,主要駐在東方,亦用于征伐。

     分封制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是&ldquo分土封侯&rdquo制,或謂之&ldquo封諸侯,建藩衛&rdquo,簡稱&ldquo分封制&rdquo。

    所封諸侯都在王畿以外,各建邦國。

    受封者有三種原因:一為周王的同姓(姬姓)親屬,二為功臣,三為古帝王之後。

    《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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